周恩來外長致聯合國秘書長斥責安全理事會決議案八十三電文

周恩來致聯合國秘書長電文
中央人民政府外交部長周恩來
1950年7月6日

成功湖

聯合國秘書長賴伊先生並轉安全理事會各會員國:

  我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聲明: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於6月27日在美國政府指使和操縱下所通過的關於要求聯合國會員國協助南朝鮮當局的決議,是支持美國武裝侵略、干涉朝鮮內政和破壞世界和平的,並且這一決議是在沒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蘇聯兩個常任理事國參加下通過的,顯然是非法的。聯合國憲章規定不得授權聯合國干涉在本質上屬於任何國家國內管轄之事件,而安全理事會6月27日的決議正違犯了聯合國憲章這一重要原則。因此,安全理事會關於朝鮮問題的決議,不僅毫無法律效力,並且大大破壞了聯合國憲章。而聯合國秘書長賴伊先生關於朝鮮問題的行動,正加深了這一破壞性。

  同時,美國總統杜魯門在6月27日關於以武力阻止我中華人民共和國解放台灣的聲明和美國海軍侵入我台灣沿海的行動,是徹底破壞聯合國憲章關於任何會員國不得使用武力侵害任何其他國家之領土完整或政治獨立的原則的公開侵略行為。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這不僅是舉世公認的歷史事實,而且也是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及日本投降後的現狀所肯定的。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及聯合國秘書長對於美國政府這一公然侵略行動卻又一聲不響,放棄自己維護世界和平的職責,並成為順從美國政府政策的工具。我現在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聲明:不管美國政府採取任何軍事阻撓,中國人民抱定決心,必將要解放台灣。專此奉達,即希查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外交部部長

周恩來

1950年7月6日於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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