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傳》
序卦傳
上篇
- 有天地,然後萬物生焉。
- 盈天地之間者,唯萬物,故受之以屯;屯者盈也,屯者物之始生也。
- 物生必蒙,故受之以蒙;蒙者蒙也,物之穉也。
- 物穉不可不養也,故受之以需;需者飲食之道也。
- 飲食必有訟,故受之以訟。
- 訟必有眾起,故受之以師;師者眾也。
- 眾必有所比,故受之以比;比者比也。
- 比必有所畜也,故受之以小畜。
- 物畜然後有禮,故受之以履。
- 履而泰,然後安,故受之以泰;泰者通也。
- 物不可以終通,故受之以否。
- 物不可以終否,故受之以同人。
- 與人同者,物必歸焉,故受之以大有。
- 有大者不可以盈,故受之以謙。
- 有大而能謙,必豫,故受之以豫。
- 豫必有隨,故受之以隨。
- 以喜隨人者,必有事,故受之以蠱;蠱者事也。
- 有事而后可大,故受之以臨;臨者大也。
- 物大然後可觀,故受之以觀。
- 可觀而后有所合,故受之以噬嗑;嗑者合也。
- 物不可以苟合而已,故受之以賁;賁者飾也。
- 致飾然後亨,則盡矣,故受之以剝;剝者剝也。
- 物不可以終盡,剝窮上反下,故受之以復。
- 復則不妄矣,故受之以無妄。
- 有無妄然後可畜,故受之以大畜。
- 物畜然後可養,故受之以頤;頤者養也。
- 不養則不可動,故受之以大過。
- 物不可以終過,故受之以坎;坎者陷也。
- 陷必有所麗,故受之以離;離者麗也。
下篇
- 有天地然後有萬物,有萬物然後有男女,有男女然後有夫婦,有夫婦然後有父子,有父子然後有君臣,有君臣然後有上下,有上下然後禮儀有所錯。
- 夫婦之道,不可以不久也,故受之以恆;恆者久也。
- 物不可以久居其所,故受之以遯;遯者退也。
- 物不可終遯,故受之以大壯。
- 物不可以終壯,故受之以晉;晉者進也。
- 進必有所傷,故受之以明夷;夷者傷也。
- 傷於外者,必反其家,故受之以家人。
- 家道窮必乖,故受之以睽;睽者乖也。
- 乖必有難,故受之以蹇;蹇者難也。
- 物不可終難,故受之以解;解者緩也。
- 緩必有所失,故受之以損。
- 損而不已,必益,故受之以益。
- 益而不已,必決,故受之以夬; 夬者決也。
- 決必有所遇,故受之以姤;姤者遇也。
- 物相遇而后聚,故受之以萃;萃者聚也。
- 聚而上者,謂之升,故受之以升。
- 升而不已,必困,故受之以困。
- 困乎上者,必反下,故受之以井。
- 井道不可不革,故受之以革。
- 革物者莫若鼎,故受之以鼎。
- 主器者莫若長子,故受之以震;震者動也。
- 物不可以終動,止之,故受之以艮;艮者止也。
- 物不可以終止,故受之以漸;漸者進也。
- 進必有所歸,故受之以歸妹。
- 得其所歸者必大,故受之以豐;豐者大也。
- 窮大者必失其居,故受之以旅。
- 旅而無所容,故受之以巽;巽者入也。
- 入而后說之,故受之以兌;兌者說也。
- 說而后散之,故受之以渙;渙者離也。
- 物不可以終離,故受之以節。
- 節而信之,故受之以中孚。
- 有其信者,必行之,故受之以小過。
- 有過物者,必濟,故受之既濟。
- 物不可窮也,故受之以未濟。終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