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 全国妇联关于深化提升“百城万村”家政扶贫的指导意见
商务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 全国妇联关于深化提升“百城万村”家政扶贫的指导意见 商服贸函〔2019〕153号 2019年4月19日 发布机关:商务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 全国妇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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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提升“百城万村”家政扶贫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切实履行脱贫攻坚政治责任,充分发挥家政服务就业容量大的扶贫优势,扩大家政扶贫成效,2019年,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全国妇联决定进一步深化提升“百城万村”家政扶贫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家政扶贫,深化中心城市、家政服务企业与贫困县合作,支持更多贫困人口从事家政等居民生活服务、实现稳定脱贫,不断巩固脱贫成效,推动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更大力量。
(二)基本原则。
坚持横向协作。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与同级发展改革、财政、扶贫、妇联、人保集团分公司等机构,在政策、信息等方面加强沟通协调。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结合本地特点组织好供需对接和服务保障等工作。
坚持纵向联动。省级有关部门制定家政扶贫工作方案,出台支持政策措施,指导家政服务企业与贫困县进行对接。市县有关部门完善政策措施,组织具体对接。
坚持企业主体。鼓励家政服务企业主动参与扶贫,优先培训和招聘贫困地区人口,面向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发布需求和就业等信息。支持企业通过家政扶贫做大做强。
(三)主要目标。2019年,组织100个以上中心城市与国家级贫困县进行对接,推广一批可复制的成功经验,树立一批家政扶贫示范企业和带头人,稳固已经从事家政等居民生活服务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动员一批有意从事家政等居民生活服务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受训,安排一批有意从事家政等居民生活服务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争取在年内新增就业10万人以上。
二、组织家政服务供需对接
(一)统筹推进家政服务供需对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要根据对接安排(附后),提出家政服务企业与贫困地区的具体对接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建立稳定的对接机制。中心城市要支持大型家政服务企业举办宣讲会、现场招聘会、远程供需见面会,组织家政服务企业与贫困人口对接。贫困地区要摸清本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家庭情况、就业意向,广泛宣讲家政扶贫政策,主动联系家政服务企业,加强就业服务。
(二)发挥好家政扶贫供需对接平台的作用。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平台的推广使用,组织家政服务企业(集团企业、连锁企业由总部统一报送)向家政扶贫供需对接平台上传新增家政服务就业人数、需求人数、需求类型、需求地区等信息,确保数据的时效性和准确性,组织贫困地区通过平台发布家政服务人员供给信息。
三、建设家政劳务输出基地
将家政劳务输出基地作为推进家政扶贫工作的重要支撑,发挥好现有基地作用,在有国家级贫困县的省份新建一批家政劳务输出基地。鼓励各地制定更多支持政策,提升基地培训水平,扩大基地辐射范围。
四、提高家政服务培训水平
(一)夯实培训基础。商务部编写的《家政服务入门》等培训教材供培训机构免费使用。鼓励大型家政服务企业、家政劳务输出基地和职业院校合作开发培训教材。支持参与扶贫的家政服务培训师进入高职院校进修。引导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家政服务员到家政劳务输出基地兼职培训。
(二)开展多层次培训。以家政服务龙头企业、职业院校、巾帼家政培训基地等为依托,开展“家政培训提升行动”。鼓励将职业培训补贴向家政扶贫企业倾斜,支持参与“春潮行动”等培训计划。加强法治教育、职业道德等培训,重点培训养老护理员、钟点工、育儿嫂、月嫂等家政服务员,可同时培训餐饮等其他生活服务领域从业人员。鼓励有条件的家政服务企业为员工提供带薪深度培训,开展“互联网+”家政培训服务。支持各级妇联开展家政培训。
五、扩大家政服务就业成效
(一)创新就业方式。开展组合就业,鼓励培训机构、贫困地区与家政、物流、餐饮等服务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引导同村人集中进城务工、亲友夫妻一起进城务工,合理调配劳动力资源,灵活安排岗位、工种和工时。鼓励“本地劳务、异地就业”、“妻做家政、夫做物流或餐饮”等就业形态。
(二)做好就业服务。提供权益保障,鼓励贫困县依托流动党工委、妇联组织设立家政劳务协作服务中心,为家政服务员提供纠纷处理、子女入学导引等服务。加强人文关怀,鼓励家政服务企业开设 “员工服务热线”,为员工提供生活咨询、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等服务;建立“家政服务员之家”,丰富家政服务员业余生活。
六、建立家政服务信用体系
(一)建立信用记录。支持参与扶贫的家政服务企业建立家政服务员信用记录。商务部会同公安部对家政服务员的犯法、犯罪等信息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免费提供给参与扶贫的家政服务企业。
(二)实行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将建立家政服务员信用记录且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信用等级在“良+”及以上的家政服务企业纳入守信联合激励对象名单管理,在“信用中国”网站、省级家政服务业信用信息平台上公布,引导消费者优先选择其服务。建立家政服务领域失信责任主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制度,对失信责任主体采取公开曝光等措施,实现优胜劣汰。
七、扩大家政扶贫商业保险覆盖面
商务部已会同中国人民保险集团优化了“百城万村”家政扶贫保险政策。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与中国人民保险集团本地分支机构加强沟通,帮助参与家政扶贫的贫困县、企业和贫困人员全面准确了解保险政策,扩大保险覆盖面。鼓励为从事家政服务的贫困地区人口,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购买家政扶贫商业保险,并提供补助。
八、完善家政扶贫配套政策
(一)加强政策统筹。在整体扶贫工作的盘子内,将家政扶贫与其他支持政策进行衔接,在培训、就业等方面提供支持。指导贫困县将家政扶贫纳入东西部协作扶贫考核范围,细化家政扶贫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优先考虑参与扶贫的家政企业纳入家政服务提质扩容的政策支持范围。
(二)争取政策支持。承担东西部扶贫协作任务的东部省份或有条件的地方可使用财政援助资金支持参与扶贫的家政服务企业,对吸纳贫困人口就业较多的家政服务企业给予奖励。支持有条件的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建立职工集体宿舍,将配建职工宿舍优先提供给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职工。利用各类技能实训基地政策支持家政劳务输出基地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按规定给予一定标准的培训补贴。鼓励各地政府购买家政服务培训项目,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免费提供家政服务培训。
(三)表扬先进主体。结合本地实际,对家政扶贫效果好的企业和带头人予以表扬,将五一巾帼标兵、巾帼建功标兵、青年文明号等荣誉授予向家政扶贫带头人倾斜,提升家政扶贫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家政服务员的社会形象。
九、加强家政扶贫组织领导
(一)提高政治站位。2019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关键之年。各地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将家政扶贫列入本地扶贫工作计划,出台支持政策,推广可复制经验,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做好家政扶贫各项工作,实现“一人干家政 全家能脱贫”。
(二)完善工作机制。各地要健全协调机制,建立工作台账,密切跟踪、全面掌握工作推进情况,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帮助家政服务企业深入贫困村,与贫困人口开展深入交流,为家政服务企业提供有力支持。
(三)及时报送数据。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在每季度结束后15日内填报省内贫困人口外出从事家政服务的意向数据。家政服务企业在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填报本企业接收家政服务员的成效数据和意向数据;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在每季度结束后15日内审核省内家政服务企业填报的数据,确保准确、真实。
附件:1.“百城万村”家政扶贫对接安排
2.“百城万村”家政扶贫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商务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
全国妇联
2019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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