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随机
登录
设置
资助
关于维基文库
免责声明
搜索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
语言
监视
编辑
本法律已于2023年7月1日被
衛生福利部衛授疾字第1120100886號公告
确定已自动失效。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
沿革
中華民國法律
中華民國 109 年 2 月 25 日
制定19條
中華民國 109 年 2 月 25 日公布
1.
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900021291號令
制定公布全文 19 條;施行期間自一百零九年一月十五日起至一百十年六月三十日止,但第 12~16 條自公布日施行;施行期間屆滿,得經立法院同意延長之
中華民國 109 年 4 月 21 日
增訂第9之1條
修正第11條
中華民國 109 年 4 月 21 日公布
2.
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900042411號令
修正公布第 11 條條文;增訂第 9-1 條條文
中華民國 110 年 5 月 31 日
修正第11, 19條
中華民國 110 年 5 月 31 日公布
3.
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1000052351號令
修正公布第 11、19 條條文;施行期間自一百零九年一月十五日起至一百十一年六月三十日止,施行期間屆滿,得經立法院同意延長之
相关导览
:
COVID-19
姊妹计划
:
百科
·
数据项
参阅
维基百科
中的:
2019冠狀病毒病
閲文言
維基大典
文:
二零一九冠狀病毒病
本作品來自
中華民國法律
,依據《
著作權法
》第九條,
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
。
Public domain
Public domain
false
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