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錄皆二十年來見聞所及,詳載字姓,歷歷可徵。間有逸其名氏者,偶忘之耳。
  • 淺易之證、尋常治法所能瘳者,概不泛錄。
  • 難辨之證,誤藥即成危候。而初病乃能洞燭,遽而霍然,雖若無奇,不可不錄。後學苟能留意,庶免以藥釀病之辜。
  • 病有虛實寒熱,治分補瀉溫涼。更有補瀉互投之法,寒熱並用之宜,以標本異情、證因錯雜也。此錄諸案具備,法無偏倚,不媿一代之良工矣。
  • 六氣皆從火化,凡外感之邪雖傷寒,必以顧陰爲主。況溫熱暑燥之病更多於傷寒,而熱之灼尤爲勢所必然耶。觀案中治感多以涼潤清解爲法,是參天人一致之理以談醫,非泥古耳食之徒所能窺測也。
  • 孟英可傳之案何僅止此,異予未能窮蒐廣討也。凡荷其再造之人,不妨陸續補刊,以推廣仁術而嘉惠來茲,匪惟忠厚,當然即是心存濟世,故不以上下分帙,而以卷一、卷二爲次,蓋欲卷數之遞增無已耳。
  • 案中辨證固多發人之未發,他如論阿片之燥烈傷津,豬肉之柔潤充液之類,尤爲有功於世。是不僅某藥治愈某病之案,讀者須加咀嚼,勿囫圇嚥下也。
  • 孟英雖用藥極平淡,而治病多奇中,故其辨証處方,同道莫不折服。茲所錄案已見一斑,附采玉芝丸數方,藥易攻優,更徵立法之善。至爛喉痧方,階金願谷兩翰修,合濟人救全不少,凡屬外淫喉患,無不應手而瘳,不特爛喉痧,藉以爲神丹也,敢不附載以廣其傳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