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在成都双流国际机场开展口岸签证工作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同意在成都双流国际机场开展口岸签证工作的批复
国函〔2000〕91号
2000年7月10日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国务院关于同意在成都双流国际机场

开展口岸签证工作的批复

国函〔2000〕91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请求批准在成都双流国际机场开展口岸签证工作的请示》(川府〔2000〕3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在成都双流国际机场开展口岸签证工作。

      国 务 院

     二○○○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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