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设立乌鲁木齐市东山区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同意黑龙江省调整佳木斯市、双鸭山市、鹤岗市行政区划给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的批复
国函〔1987〕184号
1987年11月27日
本作品收錄於《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87年/第30号

你区1987年7月31日《关于成立乌鲁木齐市东山区的报告》收悉。同意没立乌鲁木齐市东山区,以乌鲁本齐县芦草沟乡及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卡子湾办事处的行政区域为东山区的行政区域;其经费、编制由你区自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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