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设立乌鲁木齐市东山区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同意黑龙江省调整佳木斯市、双鸭山市、鹤岗市行政区划给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的批复 国函〔1987〕184号 1987年11月27日 |
|
你区1987年7月31日《关于成立乌鲁木齐市东山区的报告》收悉。同意没立乌鲁木齐市东山区,以乌鲁本齐县芦草沟乡及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卡子湾办事处的行政区域为东山区的行政区域;其经费、编制由你区自行解决。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