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成立国家新的物资管理机构筹备组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成立国家新的物资管理机构筹备组的通知
国发〔1987〕109号
1987年12月14日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国务院关于成立国家新的物资管理

机 构 筹 备 组 的 通 知

 
国发〔1987〕10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了加快我国物资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步伐,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家新的物资管理机构筹备组,由柳随年同志任组长,丁孝浓、陆叙生、凌毓勋同志任副组长。筹备组自通知之日起,开始集中办公,办公地点设在国家物资局。特此通知。

 

                          国 务 院

                       一九八七年十二月十四日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