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成立國家新的物資管理機構籌備組的通知
國務院關於成立國家新的物資管理機構籌備組的通知 國發〔1987〕109號 1987年12月14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
國務院關於成立國家新的物資管理
機 構 籌 備 組 的 通 知
國發〔1987〕10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為了加快我國物資管理體制改革工作的步伐,國務院決定成立國家新的物資管理機構籌備組,由柳隨年同志任組長,丁孝濃、陸敘生、凌毓勛同志任副組長。籌備組自通知之日起,開始集中辦公,辦公地點設在國家物資局。特此通知。
國 務 院
一九八七年十二月十四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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