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授予和晋升李小刚等37名同志海关关衔的命令

国务院关于授予和晋升李小刚等37名同志海关关衔的命令
国函〔2004〕50号
2004年6月25日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国务院关于授予和晋升
李小刚等37名同志海关关衔的命令

国函〔2004〕50号


海关总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衔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决定:

  一、以下5名同志由二级关务监督关衔晋升为一级关务监督关衔:

  李小刚  海关总署科技发展司司长

  朱高章  海关总署国际合作司司长

  孟宪起  海关总署驻俄罗斯使馆海关参赞

  倪治安  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副主任

  郗治安  广州海关关长

  二、授予以下1名同志二级关务监督关衔:

  魏欣平  郑州海关副关长

  三、以下31名同志由三级关务监督关衔晋升为二级关务监督关衔:

  马 勇  海关总署办公厅助理巡视员

  高融昆  海关总署关税征管司副司长

  刘学新  海关总署加工贸易及保税监管司副司长

  肖逢刚  全国海关信息中心副主任

  王小丁  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主任

  杨 嵘  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副主任

  冯士斌  全国海关信息中心广东分中心主任

  臧玉健  呼和浩特海关关长

  石修建  沈阳海关党组纪检组组长

  胡 薇(女)长春海关党组纪检组组长

  史文炎  浦东国际机场海关关长

  陈丽黎(女) 南京海关党组纪检组组长

  张震元  南京海关助理巡视员

  柏华冰  苏州海关关长

  许宗茂  合肥海关副关长

  钱明城(女) 厦门海关副关长

  邹朝银  厦门海关党组纪检组组长

  宫云岐  青岛海关副关长

  陶 行  黄岛海关关长

  梁铁鹰  郑州海关调查局局长

  陈大进  广州海关副关长

  何应欢  拱北海关党组纪检组组长

  吴中杰  海口海关副关长

  贾洪光  成都海关党组纪检组组长

  齐 兵  重庆海关党组纪检组组长

  冯建鄂  西安海关副关长

  宋立强  乌鲁木齐海关副关长

  克依纳木 乌鲁木齐海关副关长

  于志力  喀什海关关长

  谢春锦  上海海关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

  王培荣  上海海关高等专科学校纪委书记


国务院总理 温家宝
二○○四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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