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授予和晉升李小剛等37名同志海關關銜的命令

國務院關於授予和晉升李小剛等37名同志海關關銜的命令
國函〔2004〕50號
2004年6月25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國務院關於授予和晉升
李小剛等37名同志海關關銜的命令

國函〔2004〕50號


海關總署: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銜條例》的規定,國務院決定:

  一、以下5名同志由二級關務監督關銜晉升為一級關務監督關銜:

  李小剛  海關總署科技發展司司長

  朱高章  海關總署國際合作司司長

  孟憲起  海關總署駐俄羅斯使館海關參贊

  倪治安  海關總署廣東分署副主任

  郗治安  廣州海關關長

  二、授予以下1名同志二級關務監督關銜:

  魏欣平  鄭州海關副關長

  三、以下31名同志由三級關務監督關銜晉升為二級關務監督關銜:

  馬 勇  海關總署辦公廳助理巡視員

  高融昆  海關總署關稅征管司副司長

  劉學新  海關總署加工貿易及保稅監管司副司長

  肖逢剛  全國海關信息中心副主任

  王小丁  中國電子口岸數據中心主任

  楊 嶸  中國電子口岸數據中心副主任

  馮士斌  全國海關信息中心廣東分中心主任

  臧玉健  呼和浩特海關關長

  石修建  瀋陽海關黨組紀檢組組長

  胡 薇(女)長春海關黨組紀檢組組長

  史文炎  浦東國際機場海關關長

  陳麗黎(女) 南京海關黨組紀檢組組長

  張震元  南京海關助理巡視員

  柏華冰  蘇州海關關長

  許宗茂  合肥海關副關長

  錢明城(女) 廈門海關副關長

  鄒朝銀  廈門海關黨組紀檢組組長

  宮雲岐  青島海關副關長

  陶 行  黃島海關關長

  梁鐵鷹  鄭州海關調查局局長

  陳大進  廣州海關副關長

  何應歡  拱北海關黨組紀檢組組長

  吳中傑  海口海關副關長

  賈洪光  成都海關黨組紀檢組組長

  齊 兵  重慶海關黨組紀檢組組長

  馮建鄂  西安海關副關長

  宋立強  烏魯木齊海關副關長

  克依納木 烏魯木齊海關副關長

  於志力  喀什海關關長

  謝春錦  上海海關高等專科學校副校長

  王培榮  上海海關高等專科學校紀委書記


國務院總理 溫家寶
二○○四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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