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設置文山僮族苗族自治州、撤銷文山專員公署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設置文山僮族苗族自治州、 撤銷文山專員公署的决定 1957年5月24日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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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准云南省人民委員会1957年4月20日关于設置文山僮族苗族自治州的报告,幷决定:
設置文山僮族苗族自治州,撤銷文山專員公署。自治州的行政区域为原文山專区的文山、砚山、丘北、广南、富宁、西疇、馬关、麻栗坡等八县。自治州人民委員会駐文川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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