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增加福州、厦门对台直接往来口岸查验单位人员编制等问题的复函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增加福州、厦门对台直接往来口岸查验单位人员编制等问题的复函
国办函〔2007〕30号
2007年3月8日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增加福州、厦门对台

直接往来口岸查验单位人员编制等问题的复函

国办函〔2007〕30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请求增加福州、厦门对台直接往来口岸查验单位人员编制等问题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就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同意增加福州、厦门对台直接往来口岸查验单位人员编制101名。其中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行政编制50名、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行政编制21名、福州边防检查站现役编制30名。

  二、新增人员所需办公业务用房及边检战士营房建设资金,由发展改革委补助169万元,不足部分及开办费由地方政府负责解决。

                          国务院办公厅

                         二○○七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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