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增加福州、廈門對台直接往來口岸查驗單位人員編制等問題的復函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增加福州、廈門對台直接往來口岸查驗單位人員編制等問題的復函
國辦函〔2007〕30號
2007年3月8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增加福州、廈門對台

直接往來口岸查驗單位人員編制等問題的復函

國辦函〔2007〕30號

福建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於請求增加福州、廈門對台直接往來口岸查驗單位人員編制等問題的請示收悉。經國務院領導同志同意,現就有關問題函復如下:

  一、同意增加福州、廈門對台直接往來口岸查驗單位人員編制101名。其中福建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行政編制50名、廈門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行政編制21名、福州邊防檢查站現役編制30名。

  二、新增人員所需辦公業務用房及邊檢戰士營房建設資金,由發展改革委補助169萬元,不足部分及開辦費由地方政府負責解決。

                          國務院辦公廳

                         二○○七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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