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重庆市三峡库区移民规划工作领导体制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重庆市三峡库区移民规划工作领导体制的通知
国办函〔1997〕35号
1997年6月10日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重庆市

三峡库区移民规划工作领导体制的通知

国办函〔1997〕35号

重庆市、四川省人民政府:

重庆市三峡库区和分县移民安置规划原是由四川省政府负责。从目前情况看,规划任务繁重,修编工作量很大,目前的规划编制领导体制适应不了进度和质量的要求。去年10月重庆市对两市、一地实行代管后,筹建了市移民局,加强了对移民工作的领导。今年3月,重庆直辖市已正式成立,三峡库区分县移民安置规划的编制工作应由重庆市政府领导,并由重庆市政府进行审批。为保证领导工作的连续性,可借调四川省移民办的部分同志到重庆市移民局工作一段时间。希望你们督促四川省移民办和重庆市移民局妥善安排好有关事宜,共同抓紧完成移民安置规划工作。

                             国务院办公厅

                            一九九七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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