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調整重慶市三峽庫區移民規劃工作領導體制的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調整重慶市三峽庫區移民規劃工作領導體制的通知
國辦函〔1997〕35號
1997年6月10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調整重慶市

三峽庫區移民規劃工作領導體制的通知

國辦函〔1997〕35號

重慶市、四川省人民政府:

重慶市三峽庫區和分縣移民安置規劃原是由四川省政府負責。從目前情況看,規劃任務繁重,修編工作量很大,目前的規劃編制領導體制適應不了進度和質量的要求。去年10月重慶市對兩市、一地實行代管後,籌建了市移民局,加強了對移民工作的領導。今年3月,重慶直轄市已正式成立,三峽庫區分縣移民安置規劃的編制工作應由重慶市政府領導,並由重慶市政府進行審批。為保證領導工作的連續性,可借調四川省移民辦的部分同志到重慶市移民局工作一段時間。希望你們督促四川省移民辦和重慶市移民局妥善安排好有關事宜,共同抓緊完成移民安置規劃工作。

                             國務院辦公廳

                            一九九七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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