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转国家旅游局关于推广北京建国饭店经营管理方法有关事项的请示的通知

国务院批转国家旅游局关于推广
北京建国饭店经营管理方法有关事项的请示的通知

国发〔1984〕100号
1984年7月24日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文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同意国家旅游局《关于推广北京建国饭店经营管理方法有关事项的请示》,现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选择五十个饭店做试点,推广建国饭店的经营管理方法,是我国饭店管理的一项重大改革。在改革中,要调整好饭店的领导班子,把符合四化条件的、能开创新局面的干部提到领导岗位上来;要着力于改善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增强经济效益;工资福利,要与饭店的经营成果和个人的劳动表现挂起钩来,体现奖勤罚懒的精神。绝不能工资福利上去了,而服务质量却依然如故。

  推广建国饭店的经营管理方法,是一项细致的组织工作,各地要加强领导,认真总结经验。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国家旅游局要及时进行督促检查。

  国家旅游局提出的五十个试点饭店名单,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有关部门根据具体条件审定,并报国家旅游局备案。

附:  

关于推广北京建国饭店经营管理方法有关事项的请示

国务院:

  中央领导同志最近指示,要选择五十个国内饭店,完全按照北京建国饭店的管理方法进行管理。并强调要说干就干。为了贯彻这一指示,国家旅游局于四月二十三日至二十五日,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召开了推广建国饭店经营管理经验座谈会,十五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务院有关部门和五十个试点饭店的同志参加了会议。

  大家认为,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完全按照建国饭店的管理方法进行管理的指示,完全正确,应当坚决贯彻执行。这对于推动饭店乃至整个旅游系统的改革,开创旅游事业新局面,将产生深远的影响。同时认为,推广建国饭店经营管理方法必须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一、按照建国饭店方法进行管理的饭店应具备的条件

  准备按照建国饭店方法进行管理的饭店,应当具备三个条件:(一)饭店客源比较充足,管理水平较高,收入比较稳定,并且能够不断扩大财源,收入不断增加;(二)实行企业化,饭店有必要的自主权;(三)必须有一个具有一定的管理知识,接受新鲜事物快,锐意改革,年富力强的领导班子。

  二、饭店的领导体制问题

  按照建国饭店的方法进行管理,必须改变饭店内部多层次领导的状况。饭店要实行经理负责制,扩大经理的权力和责任。一个饭店设经理一人,副经理一至二人,副经理是经理的助手,不是分兵把口。全饭店要建立一个办事效率高、指挥灵便的同步运行系统。建国饭店设有董事会,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试点饭店是成立管理委员会,还是职工代表大会,可在实践中摸索经验。

  三、扩大饭店的自主权问题

  要给饭店以适当的人事、经营、财务的自主权:(一)人事方面,饭店的经理由上级主管部门任免;副经理由经理提名,报上级主管部门考核任命。部门经理及以下干部,一律由经理任免。经理有权对职工进行奖惩,包括晋级和奖励、辞退、开除。(二)经营方面,要给饭店更大的灵活性,使饭店可以扩大经营范围,增加服务项目,提高经济效益。饭店可以在国内接受外国旅行社或客人预定房间。(三)财务方面,饭店在完成国家规定的各项税收之后,对应提取的奖励基金,有权支配使用,有关部门不要干涉。

  四、关于实行职务和技术津贴问题

  为了充分调动饭店职工的积极性,在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努力增加经济效益的前提下,要不断改善职工的福利待遇。从当前饭店职工工资偏低,劳动强度较大的实际情况出发,可采取两项措施:(一)对饭店职工免费供应工作餐。根据各饭店的经济条件,有的供应一餐,有的供应二餐,用餐标准不宜定的太高。(二)对担任行政领导职务的经理、副经理、部门正副经理、管理员、班组长实行不同的职务津贴。对有技术职称的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会计师、助理会计师实行不同的技术津贴。对特殊工种实行岗位津贴。

  目前,饭店的奖金数额很小,平均发放,“吃大锅饭”,不利于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必须加以改革。要把奖金同落实饭店内部责任制结合起来,同饭店的经济效益相联系,取消奖金封顶,按照建国饭店从利润中提取奖金的办法,划分若干等级,实行浮动,重奖重罚。

  旅游是一项新兴的事业,目前饭店的服务设施基础较差,为了体现国家对旅游事业扶持的政策,根据国务院关于北京市商业改革等问题的会议纪要精神,建议对推广建国饭店经营管理方法的试点单位,在征收奖金税时给予照顾,全年实发奖金在四个月标准工资以内的,不征奖金税,超过部分,按规定档次减半征收奖金税。

  以上报告当否,请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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