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科研攻关组关于规范新冠肺炎科研攻关成果信息发布管理的通知

关于规范新冠肺炎科研攻关成果
信息发布管理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科研攻关组
2020年3月3日于北京市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办公厅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科研攻关组成员单位

办公厅(室),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以下简称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会议的有关要求,切实规范科研攻关成果信息发布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加强科研攻关成果信息发布管理

按照“依法依规科学客观、归口管理、精准发布”的原则,把新冠肺炎治疗药物、疫苗、病毒溯源、病毒传播途径、检測试剂等各类疫情防控科研成果信息的发布工作,纳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科研攻关组(以下简称科研攻关组)的统一部署。科研攻关组统筹协调科研应急攻关成果信息发布,指导、协调各地各单位科研成果信息发布。

二、建立规范的科研攻关成果信息发布机制

科研攻关组各成员单位及时汇总本单位、本系统科研攻关成果信息,就发布内容,发布形式进行审核把关,并及时报科研攻关组批准。科研攻关组按业务归口组织各专班负责对发布内容、发布形式提出专业性审核意见,必要时组织专家论证。科研攻关组同意后,发布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选择新闻发布会、官方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媒体等平台发布,并通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宣传组、科研攻关组。原则上,新冠肺炎科研成果信息首发宋用官方权威发布形式。與论专班加强与宣传组沟通,结合輿情动态和会关切,强化对科研成果信息发布的指导。

三、严格要求各科研单位做好科研成果信息发布

联防联控机制科研攻关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归口管理原则,严格本单位本系统相关科研成果信息的发布审批程序,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归口管理的高等院校、研究机构、企业的管理,将本通知要求传达至从事新冠肺炎研究的各相关单位。各成果信息发布单位是发布内容的第一责任人,要综合考虑实际工作进展、疫情防治态势、社会关切问题、预期发布成效等方面,精准确定发布内容,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各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医疗机构、企业及其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未经审批不得擅自发布疫情防控相关科研成果信息。在中华医学会平台交流的论文仍按原备案机制办理。

四、加强科研攻关成果信息发布工作统筹

疫情防控期间,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加强审核把关,主动沟通协调,形成新冠肺炎科研成果信息发布全国“一盘棋”格局。重要敏感科研成果信息要反复核实,把不准的要及时按程序向科研攻关组及相关部门请示。

五、强化监督问责

对未按规定程序报批,发布未经证实的虚假科研成果信息,造成严重不良吐会影响的,要追究责任。

联系人:赵婷,(删除)。

吴远高,(删除)。

传真(删除)联系邮箱(删除)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科研攻关组
★ 科 学 技 术 部
办 公 厅

(代章)
2020年3月3日



(此件不公开)

抄送: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宣传组

科学技术部办公厅2020年3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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