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科研攻關組關於規範新冠肺炎科研攻關成果信息發布管理的通知
關於規範新冠肺炎科研攻關成果 信息發布管理的通知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科研攻關組 2020年3月3日於北京市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辦公廳 |
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科研攻關組成員單位
辦公廳(室),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以下簡稱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會議的有關要求,切實規範科研攻關成果信息發布管理,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全面加強科研攻關成果信息發布管理
按照「依法依規科學客觀、歸口管理、精準發布」的原則,把新冠肺炎治療藥物、疫苗、病毒溯源、病毒傳播途徑、檢測試劑等各類疫情防控科研成果信息的發布工作,納入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科研攻關組(以下簡稱科研攻關組)的統一部署。科研攻關組統籌協調科研應急攻關成果信息發布,指導、協調各地各單位科研成果信息發布。
二、建立規範的科研攻關成果信息發布機制
科研攻關組各成員單位及時匯總本單位、本系統科研攻關成果信息,就發布內容,發布形式進行審核把關,並及時報科研攻關組批准。科研攻關組按業務歸口組織各專班負責對發布內容、發布形式提出專業性審核意見,必要時組織專家論證。科研攻關組同意後,發布單位應根據工作需要選擇新聞發布會、官方網站政務新媒體、新聞媒體等平台發布,並通報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宣傳組、科研攻關組。原則上,新冠肺炎科研成果信息首發宋用官方權威發布形式。與論專班加強與宣傳組溝通,結合輿情動態和會關切,強化對科研成果信息發布的指導。
三、嚴格要求各科研單位做好科研成果信息發布
聯防聯控機制科研攻關組各成員單位要按照歸口管理原則,嚴格本單位本系統相關科研成果信息的發布審批程序,加強對本單位本系統歸口管理的高等院校、研究機構、企業的管理,將本通知要求傳達至從事新冠肺炎研究的各相關單位。各成果信息發布單位是發布內容的第一責任人,要綜合考慮實際工作進展、疫情防治態勢、社會關切問題、預期發布成效等方面,精準確定發布內容,合理引導社會預期。各高等院校、研究機構、醫療機構、企業及其人員在疫情防控期間,未經審批不得擅自發布疫情防控相關科研成果信息。在中華醫學會平台交流的論文仍按原備案機制辦理。
四、加強科研攻關成果信息發布工作統籌
疫情防控期間,各地各單位要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疫情防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進一步強化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加強審核把關,主動溝通協調,形成新冠肺炎科研成果信息發布全國「一盤棋」格局。重要敏感科研成果信息要反覆核實,把不準的要及時按程序向科研攻關組及相關部門請示。
五、強化監督問責
對未按規定程序報批,發布未經證實的虛假科研成果信息,造成嚴重不良吐會影響的,要追究責任。
聯繫人:趙婷,(刪除)。
吳遠高,(刪除)。
傳真(刪除)聯繫郵箱(刪除)
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
疫情聯防聯控機制科研攻關組
★ 科 学 技 术 部
办 公 厅
(代章)
2020年3月3日
(此件不公開)
抄送: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宣傳組
科學技術部辦公廳2020年3月3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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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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