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通令行政各機關在職人員勿得兼任他差由各該機關查明其有兼差者以肅官紀

國務院院令
中華民國北京 國務院
中華民國元年(1912年)6月4日
1912年6月4日
公布於政府公報六月初四日第三十五號
本作品收錄於《政府公報 (民國元年6月4日)

兼差為舊日惡習庶政廢弛胥由於此蓋人才各有專長精力不可分用專責始克有功兼任不免兩敗。民國初建百度維新豈宜重蹈覆徹致壞首基。為此通令行政各機關在職人員勿得兼任他差其有兼差者即由各該機關查明開去以肅官紀而飭吏治。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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