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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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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
沿革
中華民國法律
中華民國 98 年 1 月 12 日
制定47條
中華民國 98 年 1 月 23 日公布
1.
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800019891號令
制定公布全文 47 條;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中華民國 99 年 5 月 1 日施行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行政院院臺交字第0990013042號令
發布定自九十九年五月一日施行,並優先以桃園國際機場為適用之國際機場
中華民國 103 年 1 月 14 日
修正第14條
自103年1月31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六月十二日
行政院院臺交字第1030028861號令
發布定自一百零三年一月三十一日施行
中華民國 103 年 1 月 29 日公布
2.
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300013701號令
修正公布第 14 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中華民國 107 年 12 月 28 日
修正第35條
中華民國 108 年 1 月 16 日公布
3.
總統華總一經字第10800004511號令
修正公布第 35 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中華民國 108 年 1 月 18 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二月一日
行政院院臺交字第1080002903號令
發布定自百零八年一月十八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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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
著作權法
》第九條,
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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