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关于对余茂春、托德·斯坦恩采取反制裁措施的决定
关于对余茂春、托德·斯坦恩采取反制裁措施的决定 2022年12月23日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
关于对余茂春、托德·斯坦恩采取反制裁措施的决定
12月9日,美方借口所谓“西藏人权”问题,对两名中方官员进行非法制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规定,中方决定对余茂春、托德·斯坦恩等后附《反制裁清单》列明的个人采取以下反制裁措施:
一、冻结在我国境内的动产、不动产和其他各类财产;
二、禁止我国境内的组织、个人与其进行有关交易活动;
三、对其本人及直系亲属不予签发签证、不准入境。
本决定自2022年12月23日起施行。
附件:反制裁清单
外交部
2022年12月23日
附件
反制裁清单
一、余茂春,男
二、托德·斯坦恩(Todd Stein),男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