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060

 卷五十九 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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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六十一 

  洪武四年春正月乙酉朔,上御奉天殿受朝賀,大宴群臣;命婦朝皇后於坤寧宮,賜宴。

  ○丙戌,中書左丞相太師韓國公李善長乞致仕,從之。

  ○以中書右丞忠勤伯汪廣洋為中書右丞相,參知政事胡惟庸為中書左丞。

  ○命在京文武官之未有公服者,復以賜之。

  ○丁亥,上親祀上下神祇,告伐明昇。

  ○命中山侯湯和為征西將軍,江夏侯周德興為左副將軍,德慶侯廖永忠為右副將軍,暨營陽侯楊璟、都督僉事葉昇率京衛荊襄(館本寫作“相”)舟師由瞿塘趨重慶。潁川侯傅友德為征虜前將軍,濟寧侯顧時為左副將軍,暨都督僉事何文輝等率河南、陜西步騎由秦隴趨成都。

上諭和等曰:“今天下大定,四海奠安,惟川蜀未平耳!朕以明玉珍嘗遣使修好,存事大之禮,故於明昇,閔其稚弱,不忍加兵,遣使數加開諭,冀其覺悟。昇乃惑於群言,反以兵犯吾興元,雖敗衂而去,然豺狼之心,終懷嚙噬,不可不討。今命卿等率水陸之師分道並進,首尾攻之,使彼疲於奔命,勢當必克。但師行之際,在肅士伍、嚴紀律,以懷降附,無肆殺掠,昔王全斌之事可以為戒,卿等慎之。”

命中書右丞相魏國公徐達往北平操練軍馬,繕治城池。濟南衛指揮僉事盛熙領兵二千人,濟寧左衛指揮房寬厲達領兵五千人,青州衛指揮僉事周興領兵四千人,萊州衛指揮同知胡泉領兵三千人,徐州衛指揮僉事司整李彬領兵二千人,悉聽節制。

  ○戊子,命宋國公馮勝往陜西修城池,衛國公鄧愈往襄陽訓練軍馬,運糧餉以給征蜀軍士。

  ○命吏部月理貼黃。

初,吏部以文武百職姓名、邑里及起身、歷官、遷次月日,自省、府、部、寺,暨(館本作“既”)行省、府、州、縣等衙門,皆分類細書於黃紙,貼置籍中,而用寶璽識之,謂之“貼黃”。有除拜遷調,輒更貼其處,雖百職繁夥,而此法便於勾稽。然拜罷之數,則貼黃有未及改註更貼者,故命吏部月一更貼之,每歲終以其籍進貯於內庫,遂為定制。

  ○命中書定議親王宮殿制度,工部尚書張允等議:

“凡王城,高二丈九尺五寸,下闊六丈,上闊二丈,女墻高五尺五寸;城河,闊十五丈,深三丈;正殿,基高六尺九寸五分,月臺高五尺九寸五分,正門臺高四尺九寸五分;廊房,地高二尺五寸;王宮,門、地高三尺二寸五分;後宮,地高三尺二寸五分。

“正門、前後殿四門、城樓飾以青綠點金,廊房飾以青黑,四城正門以紅漆金塗銅釘。宮殿窠栱攢頂,中畫蟠螭,飾以金,邊畫八吉祥花。前後殿座,用紅漆金蟠螭,帳用紅銷金蟠螭,座後壁則畫蟠螭彩雲。立社稷、山川壇於王城內之西南,宗廟於王城內之東南,其彩畫蟠螭改為龍。”從之。

  ○詔禮部參考歷代祀郊廟、社稷、日月諸神冕服並百官陪祭冠服之制。於是,禮部與太常司翰林院議奏:“上親視圜丘、方丘、宗廟及朝日、夕月,服袞冕;祭星辰、社稷、太歲、風雲、雷雨、嶽鎮、海瀆、山川、先農,皆用皮弁服;群臣陪祭,各服本品梁冠祭服。”從之。

  ○己丑,制“玉圖記”一,賜皇太子。其制:蟠龍為紐,方闊一寸二分,高一寸六分,文曰“大本堂記”。

  ○命中書遣使諭潼關、鞏昌、蘭州諸處守禦官軍“修繕武備,譏察奸細”,且命陜西行省繪其山川地理來獻。

  ○賜中書右丞相忠勤伯汪廣洋、左丞胡惟庸誥。

  ○鞏昌、臨洮、慶陽屬縣地震。

  ○命賜征蜀軍士夏布,凡三十一萬一千六百八十四匹。

  ○庚寅,建圜丘、方丘、日月、社稷、山川壇及太廟於臨濠。禮部奏:“臨濠宗廟,宜如唐、宋同堂異室之制,作前殿及寢殿俱一十五間,殿之前俱為側階,東西傍各二間為夾室。如晉儒王肅所議,中三間通為一室,奉德祖皇帝神主,以備祫祭;東一間為一室,奉懿祖皇帝神主;西一間為一室,奉熙祖皇帝神主。”從之。

  ○詔省部議公主、駙馬等封稱。

禮部奏:“按《唐宋會要》,皇姑、皇姊妹、皇女,皆稱公主,其夫稱駙馬。若王以下女,止稱郡主,其夫止稱所授官。今皇姑稱大長公主,皇姊妹稱長公主,皇女稱公主,其夫皆稱駙馬,秩從一品。親王女,稱郡主,夫皆稱所授官,秩從二品。親王孫女,稱縣主,夫亦稱所授官,秩從三品。今南昌王女福成公主、蒙城王女慶陽公主,宜改封郡主,夫駙馬都尉王克恭、黃琛宜上駙馬誥命,止稱所授官。”

上曰:“吾兄俱早亡,惟存此二女耳,吾不忍遽加降奪也!其公主封號不去,歲給祿米五百石,夫王克恭、黃琛仍駙馬都尉、鎮國上將軍。”

克恭,福州衛指揮使;琛,淮安衛指揮使。

琛《誥》曰:“朕稽古典帝王之女別之,以三帝之姊妹皆稱大長公主,帝之親女曰公主,其餘兄弟之女則曰郡主,所以別尊卑、明嫡庶,斯彛倫之大端也。爾黃琛,本朕房兄蒙城王之婿,於禮以職事稱之,侄女當名郡主,曩因草創之時,未暇考究,概稱駙馬。今禮部乃執禮以奏,請去駙馬之稱。朕思止有侄女,不忍降其舊封,故仍稱公主,而無公主之食祿,爾琛亦稱駙馬,不與駙馬之門庭,其祿止食前官指揮使之俸。然公主歲祿五百石,視漢唐郡主之祿亦已多矣,爾其知分守禮,毋驕傲,永保富貴,吉哉!”

克恭《誥》文同。

  ○命儀鸞司設司仗,改親王儀衛司司仗為典仗。

  ○置福州衛指揮使司。

  ○置武靖、岐山、高昌三衛指揮使司,以蔔納剌為武靖衛指揮同知,桑加朵兒只為高昌衛指揮同知。

上謂侍臣曰:“推誠心以待人,路人可使如骨肉;以嫌猜而御物,骨肉終變為仇讎。朕遇前元親族,如高昌、岐王等皆授以顯職,仍令帶刀侍衛,一無所疑,朕待之如此,彼豈肯相負哉?”

侍臣對曰:“陛下此心,實古帝王一視同仁之心也!”

  ○辛卯,禮部奏言:“古者元圭之制:天子,一尺二寸;皇太子,九寸五分;親王,桓圭九寸。今制,上親見郊廟及受群臣朝,則服袞冕、執大圭,獨奠鎮圭於郊廟,禮尚未舉行。”

上曰:“鎮圭,乃奠於繅,藉以為贄,禮不必行。”

  ○以何瑣南普為河州衛指揮,同知朵兒只汪家奴為僉事。置所屬千戶所八,曰鐵城、曰岷州、曰十八族、曰常陽、曰積石州、曰蒙古軍、曰滅乞軍、曰招藏軍。軍民千戶所一,曰洮州。百戶所七,曰上寨、曰李家五族、曰七族、曰番客、曰化州等處、曰常家族、曰爪黎族。漢番軍民百戶所二,曰階文扶州、曰陽咓等處。仍令何瑣南普子孫世襲其職。

  ○壬辰,以湖州府知府侯善為山東行省參政。

  ○河南府知府徐麟以母老居蘄之廣濟請終養,上命刑部侍郎左安善為河南府知府,改麟為蘄州府知府,俾就養其母。

  ○以浙江按察司副使傅讓為松江府知府,戶部員外郎劉文為湖州府知府。

  ○甲午,置建寧都衛指揮使司。

  ○詔“復闕里孔氏子孫二十六戶徭役”。

  ○丙申,命中書省定王國宗廟及社稷壇壝之制。

禮部尚書陶凱等議:“於王國宮垣內,左立宗廟,右為社稷廟,為殿五間,東西為側階,後為寢殿五間,前為門三間。社稷之制,古者王爵不以封,止有諸侯社稷之制。漢皇子始封為王,得受茅土,而社稷之制無聞,其他封公侯者無茅土,而社以木,後世因之以州縣比古諸侯,故其制皆方二丈五尺。唐制州縣社稷壇,方二丈五尺,高三尺五寸,四出陛,三等門,北、東、西三面各一,為屋各三間,每門二十四戟,其南無屋。宋制州縣社稷壇率如唐制,而高不及者五寸。其社主用石,如鐘形,長二尺五寸,方一尺,剡其上、培其下半。今定親王社稷壇:方三丈五尺,高三尺五寸,四出陛,兩壇相去亦三丈五尺,壝四,圍廣二十丈,壇居壝內稍南,居三分之一,壝墻高五尺,各置靈星門,外垣北、東、西門置屋,列十二戟,南門無屋。社主用石,長二尺五寸,闊一尺五寸,剡其上、埋其半。已上丈尺,並用營造尺。上不同於太社,下有異於州縣之制。”從之。

  ○詔免紹興府諸暨縣水災田租。

  ○丁酉,享太廟。始行祼禮,命中書省給樂生錢人二千四百,舞生半之。

  ○遣官祭功臣於雞籠山廟。

  ○戊戌,制玉圖記二,俱以蟠龍為紐,其一方一寸五分,文曰“廣運之記”,其一方一寸二分,以賜中宮,文曰“厚載之記”。

  ○詔立《內城門禁之法》:守門指揮、千/百戶,日一更代;士卒,三日一更代。凡內官、內使出入,皆用號牌,若有以兵器、雜藥到門者,論如《律》。守門軍士失於覺察者,罪如之。若車駕出行,則以御史一員臨門察視。”

  ○己亥,中書省臣上天下府州縣官之數,府、州、縣凡一千二百三十九,官五千四百八十八員。

  ○詔“京衛軍士犯罪笞四十以上者,發補外衛”。

  ○御史臺進擬憲綱四十條,上覽之,親加刪定,詔刊行頒給。因謂臺臣曰:“元時任官,但貴本族,輕中國之士,南人至,不得入風憲,豈是公道?朕之用人,惟才是使,無間南北。風憲,作朕耳目,任得其人,則自無壅蔽之患。”

殿中侍御史唐鐸對曰:“臣聞元時遣使宣撫百姓,初出之日,四方驚動,及至,略無所為。百姓為之語曰‘奉使宣撫,問民疾苦,來若雷霆,去若敗鼓’,至今傳以為咲。今陛下一視同仁,任官惟賢,尤重風憲,明立法度,所以安百姓、興太平,天下幸甚,臣等敢不精白一心?欽承聖意!”

  ○以建寧衛正千戶宋晟為建寧都衛指揮同知。

  ○以劉惟俊為真定府知府。

  ○龍州知州趙帖堅遣其弟帖從來朝貢方物。

  ○壬寅,賜故元臣禿魯書曰:“大明皇帝記問元臣禿魯,近者聖保自爾營中歸,云爾‘執持其志,將欲有為’,此大丈夫之事,朕甚有取焉。但爾之所處,度之所不成者有四,且又將不得其死,何以見之?爾素為元臣,累效力王家,畔隙一生,君臣間隔已將三年,以人臣論之,君有難為,臣不衛君而自處利便,果臣耶、逆耶?此不成一也。方今元運已終,天命不留,幼君昏弱,而邪正莫知,爾君不離左右,非為讒所殺幸矣!今流竄遠方,將何所圖?此不成二也。孤處沙塞,步騎不滿萬數,部下之人,口無充腹之饗,體無禦寒之服,人將離散,而爾不能獨居,將何恃乎?此不成三也。若嚴號令、律士卒,使饑寒逼身不敢旋足,人情不堪,朕又恐爾又為部下所謀,此不成四也。犯是四者而猶徘徊顧戀,可謂不知機者,此朕知爾不得其死明矣。當此之時,身名俱泯,忠順兩亡,其與秋草同屬,終為小人之歸,雖欲悔之,蓋亦晚矣!若省朕所言,自度力有不及,他無所往,則誠心來歸,待爾之意,必不薄也!爾其思之,餘不多及。”

  ○癸卯,上謂中書省臣曰:“今日天寒,有甚於冬,京師尚爾,況北邊荒漠之地,冰厚雪深,吾守邊將士甚艱苦!爾中書省其以府庫所儲布帛制棉襖,運赴蔚、朔、寧夏等處以給將士。”

省臣對曰:“守邊將士衣襖,歲有常供,無庸再運。”

上曰:“將士雖有常供,朕固知之,特以今天寒異於常時,故命加給耳!古人一夫不獲,引咎在躬,況守邊將士尤朕所深念者?其給之勿緩!”

  ○以故元降臣沙不丁為驍騎前衛副千戶。

  ○西番十八族元帥包完蔔癿、七汪肖,遣侄打蠻及各族都管哈只藏蔔、前軍民元帥府達魯花赤堅敦肖等來朝,詔以包完蔔癿為十八族千戶所正千戶,七旺肖為副千戶,堅敦肖為岷州千戶所副千戶,哈只藏蔔等為各族都管,各賜襲衣靴襪。

  ○故元樞密都連帖木兒等自東勝州來降,詔置失寶赤千戶所一、百戶所十一,五花城千戶所一、百戶所五,干魯忽奴千戶所一、百戶所十,燕只千戶所一、百戶所十,甕吉剌千戶所一、百戶所六。

以都連帖木兒、劉朵兒、只丑的為千戶,給三所印,人賜文綺帛十一匹,金繡盤龍衣及文綺綿衣、銀椀、靴襪有差。

復遣侍儀司通事舍人馬哈麻賫燕只、甕吉剌千戶所印二往東勝州,命伯顏帖木兒答海馬里蔔蘭歹、也里沙朵列圖闊闊歹為千戶,賜文綺帛人十二匹、銀椀一。官屬蔔顏帖木兒等四十三人,賜文綺帛人八匹。特賜都連帖木兒之父闊闊帖木兒銀椀一、文綺帛十匹。

  ○詔工部改建皇外祖考揚王廟於泗州盱眙縣之墓所,皇外舅徐王廟於宿州之墓所。

  ○甲辰,吏部奏,定內宮散官:正四品,中正大夫,從四品,中侍大夫;正五品,中衛大夫,從五品,侍直大夫;正六品,內侍郎,從六品,內直郎;正七品,正奉郎,從七品,正衛郎;正八品,司奉郎,從八品,司直郎。

  ○陜西行省以所獲故元西安王、衛王印來獻。

  ○修治廣西興安縣靈渠三十六。興安,屬桂林府,其水出海洋山,自秦開桂林、象郡,鑿渠興安,分為湘、漓二水,建三十六,甃石為閘,以防水泄。漢馬援嘗修築之,故世傳為援所立,歲久,堤岸圮壞。至是,始修治之,水可溉田萬頃。

  ○長興侯耿炳文自陳祿賜,願得陜西田租,命以陜西田租五百石、浙西田租千石兼賜之。

  ○乙巳,中書省臣奏宦官月俸。初,宦者為監官,月支廩米九斗,中書議“今既為官,宜量給以月俸米三石”,上曰:“內使輩衣食,於內自有定額,彼得俸將焉用之?但月支廩米一石足矣,卿等不宜問此端也!”

  ○刑部奏:“自今在京及在外倉庫,有放支錢糧金帛等物,內則中書,外則行省,第其字號為符券而後出之,庶免侵欺之弊。”從之。

  ○丙午,安南國王陳日熞遣其臣陶宗會等奉表貢訓象,賀克沙漠故也。

  ○丁未,上謂中書省臣曰:“今天下已定,致治之道在於任賢,既設科取士,令各行省連試三年,庶賢才眾多而官足任使也,自後則三年一舉。”著為定例。

  ○置大同衛都指揮使司,以耿忠為都指揮使。

  ○戊寅(原版影印有誤,應為戊申),山西豐州、東勝州、太原府興縣以去年旱災詔免其田租。

  ○雨水,冰。

  ○己酉,詔諸處領兵鎮守屯戍諸將:“遇境內有警,許乘機調兵剿捕。若失誤致使滋蔓者,罪之!餘事不許專擅調遣。其改除起取,非奉制書亦毋得輒自離職,違者論如《律》”。

  ○庚戌,命中書省戶部定文武官歲祿:正一品九百石,從一品七百五十石;正二品六百石,從二品五百石;正三品四百石,從三品三百石;正四品二百七十石,從四品二百四十石;正五品一百八十石,從五品一百六十石;正六品一百石,從六品九十石;正七品八十石,從七品七十五石;正八品七十石,從八品六十五石;正九品六十石,從九品五十石。省部、府州縣衛所、臺憲諸司,官驗數月支。其太常司、欽天監、侍儀司、太醫院等並各庫局,官量裁有差。

  ○辛亥,享先農。

  ○升東勝衛指揮僉事程暹為鞏昌衛指揮使。

  ○是月,廣信府弋陽縣民方谷華聚眾為盜,劫掠商民,通判宋裕率民捕戮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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