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溪先生文集 (李承煕)/卷十一

卷十 大溪先生文集
卷之十一
作者:李承煕
1927年
卷十二

答張舜華錫英○戊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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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煕慕尙高明。非一日于玆。而每恐高明才豪氣逸。不肯俯辱深交。頃年晉晤。縱有暗卜於眉睫者。而簪會無多。只自黯黯。秋風一面。恰如好山之開霧。中夜以思。深喜得高明於此學。可令有志者增氣。而且恨承悾悾無以蠅於驥而石於玉也。過蒙不遺。辱此先施。又欲引而進之觀善之列。高明問寡之德。固所欽歎。而於杏桃之不敢承當何哉。所諭讀書諸病。以承看則俱是好消息。如曹操見賊多輒大喜也。大抵天下義理無窮。吾心權度難明。種種病痛隨姿疊出。未可以時日期打疊也。朱子曰讀第一句時。不知有第二句。讀第二句時。不知有第三句。此言將當下所讀。眞切劈破。不留餘蘊然後。乃及於他。不可含糊挨過也。又曰聖人之意。本自明白。人故去鑿了。此言一種德淺才銳之人。豫求新奇。意已明白。又欲討出別意。畢竟拗入曲逕。乃驅迫聖人之旨。悉歸己意也。愚常謂勿汎過勿穿鑿二者。爲讀書之要。每欲以此加工。而粗率悠汎。迄未收效。良可長吁。願高明以此留意。只將白本。勿立先見。勿索別義。先釋其文。次究其理。文順理妥則斯已矣。不待別事。妙在涵泳。涵泳久之。意味自長。是實得也。或文順而理不妥。或理妥而文不順。方着眼看。看來看去。必取其文稍順而理必妥者。如或文終不順而理終不妥。記之以待師友講明。如此下工。庶幾日久而有得。其間小小差誤。必將有融會之日矣。承之言此。如製藥未服而敎人偕服。果是良藥。庶可俱臻於良已也。且夫人之讀書窮理。非欲誦說淹博而已。將以修之言行。施之事務。行之無誤。望之可法。而如承者私意根深。義理工淺。瘡疣百出。百爲百悔。日月馳奔。德業批退奈何。願座下勿以魯下棄之。到底規責。俾有尺寸之進也。冬月無幾。將成隔歲之面。亟願隨便一枉。以畢此蘊。未前益懋德學。以副鄙忱。

與張舜華辛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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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歲紫閣一別。頓令面目秦越。深歎世事悠悠。春初奉伯公說話。知北俗亦自不惡。旣又奉上冬出執事抵吾大人書。益知尊府令公不鄙其民。使之有興。又有執事左右裨補之。齊魯自待。將於靑人見之。夫興儒勸學。政之所本。俗吏慢之。諉諸無益。馴致學舍化爲酒塲。經生矇於俎豆。正風頹而元氣敗。終使客邪乘其隙。嗚乎。孰知其故之必如是也。今爲邑者。動輒掣肘。無所下手。至於興學一事。尙可隨分爲也。竊以謂今時所謂旬題白塲。雖或爲一時功令家風流。於興學末也。必須汰淨校任。極選文行之士爲之長貳。整補學田。優養學徒。輪朔設講。開說經旨。因會習禮。崇信德讓。漸之摩之。徐當收效。執事旣深識而傍贊矣。何待瞽言。但更着力上心。行之以實。持之以久則其著效尤大矣。千萬切祝。北士如有秀雅向上者。必不如南士之各入主張。預橫文定者。惟時時引而接之。語之以吾家主理之旨。俾漸乳入。易爲開發。則執事此行。庶不落虛矣。庸是願言。千萬非細。靑府不蕭條。想有紛華聲妓之攻人心目者。人非大賢。隨境而移。或者於本原上有害耶。此足以卜其定力。伏惟入量。山川悠遠。臨紙忡忡。

答張舜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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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垂存訊。開導深摯。感鐫于中。未敢忽忘。而至於斯文世道之大。承本無狀一物。何以關此。固知足下過愛。未暇擇言。然實惶汗不敢讀。願足下憐之而不復爾也。瀛寰書足以廣奇聞究邪說。可一過眼。然謂四洲大勢。瞭然可指。無乃是其說耶。承於是說。定作邪誕。夫地一大圓毬也。苟如彼說。無上下四方之別。皆如此地可居則何處討中國耶。以故彼書言中國處。亦曰其地人自謂中國云。而實不許以中國。然則周公測土圭。以洛爲土中非耶。邵子曰千歲萬歲。中國有人。夫子曰南方之强北方之强。是中與四方。一定而不可易。此三聖賢者。必不不知而妄說。豈可舍此而取彼乎。竊意彼輩思以其道易中國。而惡中國之自中國。妄造疑似之說。眩倒中國。而中國無人。不能明辨。杞憂生所謂易言。乃曰地無中邊。何必以華夷別之。此淪胥之前茅也。承甞痛恨於此。幸垂三思。無遽爲試水之溺。千萬千萬。冬間看禮記。自曲禮一篇。已似多錯亂傅會之處。故妄欲一番整頓。而有僭率不敢者。未知盛意如何。

答張舜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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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足下一顧。如漢氏尋仙。日欣然庶幾遇之。大跡竟不見。西來小鳥奉瑤池音。感極忘情。未暇較鳧鶴而量分劑也。卽玆仲夏。侍愉百福。德業幷懋。尤愜願言。朱全海涵。未易涯際。宜用歲月工夫。且喫着種穫。俱繫實事。於此見得熟處得安則天理固洋洋。豈可以俗事外之哉。承煕幸賴祖蔭。晩得一男。上供親歡。量分爲足。宜得足下之賀。而但前頭有多少事在。諺曰養之難於生。敎之難於養。四十客始料爲父之有此難也。所究內則近幾就緖。欲更究他篇。而小兒竪屋。悚恐無已。家君方梳舊編四禮。姑無用朱箚爲。但願細勘詳證。待後禀正。一枉實企。從近另踐千萬。聖必星行。令人心冷。世間名利果何物。重爲一喟。

與張舜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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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阿親事。當在不遠。親禮節次。頃蒙肯許。私竊感幸。盖此事非惟順陰陽之義。重男女之始。式遵先聖制作之儀而已。實亦宜於情理。便於事勢。一擧而百順。只緣近俗弊痼。耳目生梗。莫之先行耳。苟有志行之。有何妨礙。肆吾先考眷眷於此。至於著爲成書。未克一試。屢形歎惜。常曰惟舜華公可以成此。承煕不天。奄哭風木。其言在耳。不敢忽忘。所以妄不自量。不避獼猴冠周之誚。只憑蔦蘿施松之勢。庶藉令德。克卒嘉儀。第此禮在今日。有似創覩。苟不熟講而預究。瞭然於心目之間者。恐致臨事臲卼。以病大事。玆敢據取成本。抄作一笏。以爲考行之資。而又恐徒泥於古則節文太繁。易致俗情之厭憚。抄輯之際。每加朘削。以爲酌通之方。然鏖糟綿蕝。能免諧世之譏耶。一本依敎寫上。惟詳覈精究。刊繆正誤。補漏刪剩。克成一通。使於未行之前。一一在指掌間。彼此不至迷錯。千萬切祝。

答張舜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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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奉惠覆。知侍愉吉慶。奴言女阿甚碩潤。不知慈庇如何而致此。爲渠父喜可知也。但或以渠稚弱而過加安徐而得之則匪喜伊懼。古語云敎子初生。敎婦初來。惟望稍加職責。使渠無敢早生懈意。爲渠永久安樂地耳。儀禮父卒爲母條賈氏䟽。誠爲無據如尊喩者。獨恠夫經千餘歲。無人指出。又多從而和之。非惟葛庵之說爲然。沙愚以下諸賢疑得到此而尙未畫一。至陶庵李公。乃曰父先卒而母後死者。雖一日之間。亦可伸三年。此義甚明。深得父卒則爲母之本旨。故先君編輯要。取而著之。且曰始死之際。服義已立。父在而母卒則降矣。父卒後母亡則伸矣。更何有別樣斟酌乎。不忍死其親之義。豈忍獨薄於母歟。愚以爲如此則天理人情庶坦然無礙矣。今得執事說。有不約而暗合者。益可信也。但人見之異。有不啻南北者。性齋許丈則以爲母雖先卒。未除服而父卒則可伸三年。由前則父雖先卒而母不得三年。由後則母雖先卒而可以三年。正似程子所謂不東倒則西倒者。彼則一時人意皆從重父輕母處立主。而却不念母服壓降之爲不得已。今則一時人意皆從父母齊軆處爲重。而却闕不忍變父在之義。盖皆局於時見也。唯聖人制中。却有百世不能軒輊者。經中只曰父在則爲母齊衰期。而更不言父卒於喪內則爲如何。只曰父卒則爲母齊衰三年。而更不言父卒後未殯未葬未祥等說話。後儒浪生枝葉。殊可歎也。

與張舜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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輯要疑錄。見之精辨之確。大有補於此役。鄙見隨條仰陳。庶復駁敎。鄙編曲禮集註。曾請借眼者並付。夫尋常訓詁。已非瞢識可率爾。况追正錯簡。非精眼而能之乎。况非惟本編之爲然。如玉藻少儀檀弓等文字。散亂收取。僭妄極矣。但以此書之至今䵝昧遺放。大關世敎。乃不揆淺劣。用下歲月工夫。如有的然可見者。妄以爲玉藻乃曲禮之逸簡。而內則逸者附焉而自做一篇。少儀則漢時儒者得曲禮遺簡而傅會之。以應購書之詔者。檀弓則乃子游氏之後儒浮誕喜事者。贋作一書。因勦取曲禮幾節而文之者。故其采取之法。亦用此意。悠悠千古。不得孔氏冢中奴。固無以證此案。然審其意玩其辭。方以聚之。節以分之。庶乎其不大悖矣。願執事先究其大意。細櫛其辭義。如無大誤。幸精加勘覈。一一付標。得以梳洗頭面。以成全書。俾作此書之幸。千萬控俟。

別紙四禮輯要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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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次奉廟。

出次似或因癘疫患難等事。想古人雖暫寓他所。亦必奉主而從。

廢疾弟班祔。

長子廢疾無後而不傳重固可。而廢疾弟祔廟。恐不可已。盖不傳以重也。祔廟以情也。以古則雖未娶。在禮當祔。此與惡逆煞異。

爲僧傍親祭否。

絶服爲不祭之證。而以朱子說。故稍存難愼。然盛辨或得朱子本意否。註說下條刪去如何。

喪中廟主火。

此變節也。不可容易斷。輯要所定恐有精義。盖幷有喪題新主。創造也。舊主火改造。仍舊也。非喪人所自創也。今因意外之變而遽作迭遷之事。豈忍爲哉。移奉別室。何愈於祧遷。傍題獨闕。豈免於異題。都依舊題。只似舊主還完。庶免他罪。且免許多礙嫌。願更入思。

神主見失。

初失便設奠恐好。盖神道無所憑依。不可頃刻緩也。設奠則恐當設神位以告矣。陶庵所言還奉舊主。乃亂時事。若夫入賊手者。按說中已明其不可還奉。

代盡神主不改造。

改造列位而獨闕最尊位。在以下位得無未安乎。幸更入思。

冠禮長子醴衆子醮。

此等處只用儀禮恐好。但衆子三醮。反似煩疊。家禮酌損以此否。愚甞抄冠禮儀。依家禮長衆皆同三加祝辭。此意似却相同。

納吉。

卜筮是古人受命祖考處。禮意至精。豈可輕廢。卜於納采之前亦好。假使不卜。存羊爲懿。安知後來更無古俗。納吉請期。行於納幣之前。實便今俗。而幣者所以徵也。不納幣而先請期。恐非禮意。故年前行禮時。未敢遽變。更下詳量。苟可先行則其書當如盛示。

陳襲衣。

死者不冠。乃依禮註。非自書儀始。且儀禮只用掩其不冠。卽經意也。此亦古聖人制作之權。恐不可評議。幞頭幅巾皆不足用。用則當以緇冠。然此等處。當斷從聖人。

深衣。

深衣在庶人爲上服。而在士大夫又用爲朝祭服之中衣。非深衣上不可加公服也。但今日公服。不足以加深衣上耳。愚意今之大夫直用朝服。尙可以加深衣。只用上領衣則摺置一旁恐好。

婦人喪服。

古者婦人之服。如褖衣裞衣等屬。制皆如此。喪服則特加負版辟領衰耳。若大袖則儀節云長至膝。長裙則別有一件。如今裙而十二破如深衣。此與大袖非一衣也。盖與古婦人喪服不同。家禮從俗。恐非虛語。

加領。

甞意古制只有辟領矣。單領或有據否。朱子大典所言。與深衣領制大率相似。似與盛見合。

所後出母服。窃念爲所后而若子則所后出母獨非己母出耶。服之恐宜。

盛論恐甚正。

慈母嫁。

鄭說果難曉。王說見取。無乃有義否。夫服慈母如母。以養也父命也。其嫁亦服如嫁母。父命養己則故在也。不心喪者。非所生也。繼母則恩義俱絶。反不若慈母之尙有恩也。未知如何。

妾庶題主。

稱顯母恐大逼。

父葬前葬母服。

父重於母。斬重於齊。父未葬改葬母則母之緦固不得以易父之斬。母未葬改葬父則父之緦當事而可以易母之齊衰。此義恐精。愼齋之欲一例服緦固過。而尤庵之言葬父以齊衰。亦恐未安。况葬本先輕。旣下母棺矣。暫易緦以臨父葬。於理庶安。父葬前葬母服條服緦云者。只言破母墳時成服之節也。祖父葬前遷祖母葬條服重服。指葬時之仍服重也。言各有當。非相左也。細思之切仰。

改葬告舊墓土地。

神其佑之四字。刪亦無妨。

改葬服緦之節。

儀禮只有改葬緦三字。其有詳略者。註䟽之異也。退溪取舍。抑有精義。而以人情言之。葬母無服。得無未安。旣有服則雖父葬前。恐當成其服。

飯羹左右之疑。

家禮之時祭。羹東飯西。恐亦從俗。輯要之祔祭左設。亦只言從俗則如是也。苟謂神事而當左設則問解之自虞未爲不可。而苟究其理則神道非必左設。如輯要所考。極其明白。如欲一正之則凡祭皆當右設。而從前所行。或難猝改。則寧從家禮行之於三年之內。猶愈於全繆。但祔祭旣有祖考位從前左設。不可暫變而旋已。故輯要有祔祭右設之論。非以左設爲神道之當然。

陳練服。

不練衰及去衰。皆大賢說。信有未敢輕變者。然果見得分晣。則直據經傳。足爲反之正之案。盖從聖尊經。自是大賢先祖法門。不遵其說。不害爲遵其法也。但欲於其中。求方便少言說則盛說亦或無妨。但不去衰則負辟恐亦當存。絞帶變葛無疑。

晨昏展拜。

不展拜之非。不必更言。但葬後亦不可不拜。古人晨昏拜。自事生已然。葬前因奠哭而拜。葬後哭而拜。練後不哭而拜。拜一也。

支子吉祭。

支子妻先亡。自當行祫。支子先亡則無事於祫。若始立廟於吉時則當行吉祭。

古禮卒哭受服。

今從朱子晩年說。依禮爲卒哭變。極是極是。鄙人從前恨未得詳考行之也。

左右設辨註。

曲禮進食註曰骨剛故左。肉柔故右。飯左羹右。分燥濕也。脯脩處酒左。以燥爲陽也。此亦似有所本。羹飯左右。豈以生死而異哉。此等處反古則正。

古禮禫祭服。

間傳曰禫而纖。纖乃黑經白緯也。旣纖冠矣。用黲布網。豈不稱乎。且十五月禫者。亦直至二十七月乃吉。與此何異。

成服晩者行禫。

使人子而有人心則禫而可安乎。况以自安而設祭乎。朱子禫祭祝辭因用哀慕不寧何也。禫之爲死爲生。政天理人欲分處。恐不可兩可。

過時不禫。

必再祭之義之爲不可一祭而止之意。果如尊喩。而鄭氏執此以爲不禫之證則過矣。但不禫之義。如盛論亦甚好。然輯要之以連行再祭而爲不可復祭以凟神。恐爲正義。

攝主合祭當否。

攝主合祭。是輯要發前人未發處。吾輩所當發揮。

心喪不再禫。

眉翁再禫祝誠可疑。古豈有此據。

心喪變除。

本月丁日云者。指禫月耶。禫月則正三年喪始服禫服之月。其日除之。於心安乎。待吉月除恐當。

父在爲妻杖不杖。

此當分揀說。周家貴貴。故大夫之適子爲妻在不杖朞條。其不杖可知。父非大夫則其子爲杖朞。而特父在位時。不得以杖卽位。如父在爲母。祖在爲祖母。亦不得以杖卽位者也。家禮無貴貴之禮。故通爲杖朞。此古今之異也。杖則固然矣。至於練禫則有舅主之。當以舅論。不當以夫論。苟有子則祖不壓孫。子可以自伸練禫也。如是分別如何。

嫡孫承重而亡。次孫不代重。

旅軒說非爲奪其重。特使之代其服。次孫持重藉口。誠未然。

嫡孫亡無後。次孫持重與否。

庾蔚之於嫡孫承重亡則曰不得接服者。以兄旣承重則弟不得奪宗也。於嫡孫亡無後則曰次孫當承重者。謂兄旣亡無後則次孫可承宗也。盖以其時兄亡無後則用弟及之禮也。恐不必深非也。遂庵說似之。而我東旁支無奪宗之禮。何可用也。

承重庶子之子。父在爲父之所生母。

曰承重庶子則已爲後矣。安有將爲後之疑乎。庶子已承重則已不得服其母。其子何可服其父之所不服也。恐當更商。

承重喪中父母祥祭告由。

論祖葬先後似未瑩。告父筵何待葬也。旣欲行祥則葬後亦可知。但告辭果似冗漫。然今不得輒改。可稍刪節曰今以再期在明而祖考捐背。子當主祭。玆敢前期告由如何。

後喪中行前喪禫。

盛論甚中。可破千古之陋。

重喪中祫祭行否。

盛論甚正。母及祖母偕喪。不可待後喪畢之論。亦恐甚精。輯要此一節恐可刪。

殯後饋奠之節。

妣喪雖先出而父喪必告母殯。豈可曰不知。服從於始。故旣定父在之服則不敢以父卒而伸母服。饋行於時。故不敢於父喪而饋母肉。皆出天理之正。人情之惻怛不容已者。何可諉之以强作也。

父死本月。母死閏月變除。

此註果如來示。若夫以下當刪。而次月變除之意。恐未必爲欠。盖母亡之閏。自是三年喪之所不數者。假使父亡於正月。母亡於閏正月。則自父亡言之恰計一月。無異於二月之喪。如無他故。固不得不屬正月。今有後喪先除之碍。孝子之心。有所不忍。更延一月。恰似當喪月數而後此心庶幾得安。此所謂莫之禁者也。未知如何。

母喪中行父禫。

此爲喪中行禫之證。誠然。

本生祖題主。

嗣孫奉祀一句刪之恐宜。題以顯祖考則大不安。天下安有無父之祖耶。此等處不容蹉過。

葬後上食猶用素。

此果迫切。鄙人曾於內喪几筵。葬後權用肉。未知如何。但夏軒說終非禮意。

齊服。

古人行祀以質明。故但稱黎明夙興。無夜不睡之理。以齊服就睡亦恐慢。孔子有寢衣。以齊沐之軆。不敢自褻也。今人以鷄曉行祀。或可不睡。而亦或難强。只得少睡而夙興。

告利成。

通攷之辭。果似未瑩。然而竊料家禮之意。主人受胙拜時。在位者同拜。則嫌於同受。而主人旣受胙則在位者與有受焉。於祝告利成之後乃幷拜。若辭神則各自別有拜。

答張舜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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卽拜審令監氣力萬福。承歡吉慶。大宅移奠。廟宇新成。奉妥有期可賀。廟內位次。非敢遽議。而謬詢及此。實深惶懔。竊意廟內一行爲列。本非古制。正祔同列。尤涉未安。今此廟內一位是正。二位是祔。若用今例南向作一行之制。則恐當於北壁下當中。安正一位。東壁下西向安二祔位。如欲奉正位於正中。而二祔位分東西對安則正合於明制及我文昭殿分昭穆之禮。由今則無正祔同位之嫌。由後則爲仍復古禮之兆。寔爲俱穩。節薦時仍曲設陳饌。亦復何害於義也。四龕一列連奉三位。雖空中間一龕。畢竟有正祔一列之嫌。竊恐未安。大抵從古而分昭穆則其義甚懿而或異於俗。由今而作一列則禮雖未安而無駭俗之慮。惟在斟酌。而惟正祔不可無分耳。且家禮有繼禰小宗虛其西龕之說。然此恐未安。輯要曰始立廟者。只設一龕於堂中。亦恐照行。惟熟裁而處。

答張舜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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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喩有日篤老患候。幸有康復之漸。湯罏有暇。看綜要有發揮新意者否。伯公何日到門。湖獷姑無聲而西氛甚惡。此時進退。亦難意度。孔懷之情。宜先於恤緯之嘯也。中庸四情。看綜要所裁及退陶數說。恐與鄙說所謂公然平立者合。夫公然平立。卽是不分理氣善惡。渾淪說出。包四端在中者。尊喩旣以此爲是。則竊恐其得於意而失於言也。然愚之於盛說所云合理氣者。未遽信及者。以此四情謂不分理發氣發則可。而曰合理發氣發則其於發處。依舊是兩邊跨在底見樣。得無有異乎。后山翁之直作主理者。語頭似快。而於中庸本旨却無害。恐當忘言而取意也。

答張舜華別紙曲禮集註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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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題云云。旣載元經。恐作篇題不得。

篇題亦訓詁以後事。然今詳此篇訓詁。亦往往混於經文。簡編之錯。抑亦訓詁後否。此文大槪與冠義昏義等文字相類。比曲禮本文大不相似。故敢如此說。今以此作首篇終篇。皆似不類奈何。

安民哉註。

安民之非效上說。旣合鄙見。而竊見盛解猶作儼若思安定辭。則可以安民之意可疑。鄙註諸分配處。果涉穿鑿。已刪之矣。

禮從宜使從俗及禮不好狎一節。

此之屬安民。恐不爲不可。禮不好狎一節當安民。盛諭恐然。謹改以從之。

七年曰悼。

十年曰幼學以下。皆有事在。此之云悼。只以意名。而無自己所事。故與九十曰耄一例發之。恐不可易。

聲必揚。

知其爲己。改作知有人來則無病否。人子入父母之所。不必揚聲。爲客則古人必有將命者。不待揚聲。惟常侍而猶不敢于其私者乃可如此。故宜於弟子之在師門者。

登席不由前。

爲躐席只作解語。非經軆也。古者賓席必別設。由前由後皆可升。雖由後不必躐席。觀鄕飮酒禮可知。

卜姓。

列錄而枚卜之。得吉則姓可定。只卜吉凶則恐妾終無姓。

重素袗絺絡。不入公門。

作重素則與下節衰凶器。語勢相襲。作重裘則與袗絺絡。文脉相符。

書方衰凶器。

上節十字與衰字重複作一串義。經文簡奧。恐不應如此。

必告之以其制。

其制字與其國字相應。且只是泛說其事之制。則何待越國而問方如此。

君子行禮。不求變俗。

盛說似長。謹此修入。然恐非喪祭章中文。盖其結局。在謹修其法。

瓜祭上環。

蔕際改作疐際。然以上環爲末。恐未然。

火熟者先君子。

古者侍食於長者。先飯而後已。禮盖然也。

餕餘不祭。

朱子說。盖亦言父之餕。不可以祭其子。

表裘之表當作素。

曰表裘者。只着其裘以表見於外也。若素裘則各順毛色。着在衣裡。何害於入公門也。

見於天子。與射無說笏。

誠難强解。然細察似亦有條。

入境而問禁。

禮從宜一節。恐不宜入此。

十三章至十五章。表章分類似未穩。

此處盖難分別。所以屢致移動。今以十三章改作贄幣之禮。十四章改作交見之禮。十五章仍作饋遺之禮。恐稍穩。

問天子之年章。

此章屢動而難的其所安。然較諸幼學一節之次。此爲少安。盖均是稱謂之辭。

擬人必於其倫。

此節盖無所當。作註辭亦未安。置事長章中。亦未必然。今置禮不下庶人之上。自爲一節。未知如何。

禮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此十字主意。在名分品第。所以在此。置之事君章。恐無當。

季康子及孔子一節。

此二節明是作檀弓者所僞撰。恐不可混。

羽鳥曰降。

作錯語恐有理。然未敢的。

曰疑而筮之弗非也。

言旣筮之則不更非毁而違之也。然辭旨冗澁。有難爲說。鳴遠曰卜筮以下註辭。似然。

逮事父母則諱王父母。

諱避同於名者。如父名雨不得斥言天降之雨也。祖以上盖不得常諱。

古之君子必佩玉。

此節亦屢易。今置之末章君與尸行一節之下。未知是否。

少事長及雖婢妾條。內則集註。

少事長別爲節。果甚好。雖婢妾一節。今置之非餕莫敢飮食之下。未知何如。

外內不共井。

此等果難曉。然只得如此說作不共汲井。亦恐牽强。

夫復使人日再問之。

此盖註辭。言經文所云至于子生。爲子生復日再問也。今混作經文則語不簡精。

接子擇日一節。

上文三日卜士負之。而今曰接子擇日。下文言擇於諸母與可者。而今曰卜士之妻大夫之妾。皆不相合。此篇文多攙入。不堪盡存。

毋不敬以下四者。各爲一事。而四者乃禮之目也。儼若思以下三者。又是毋不敬之目。以下論舜華所撰戴禮管見中疑義。

儼若思以下。旣是毋不敬之目。則毋不敬不當與三者各爲一目。

祭統曰孫爲王父尸。父北面而事之。觀此則主人之子。亦爲尸可知。

朱子曰尸用無父母者。祭統亦只言子行。所謂父北面而事之者。亦恐只指父行。註說可據。

燭不見跋。竊謂爲客者當如是。恐主人夜久厭倦。

不見跋。作主人事恐好。

王父母則曰王父母。乃所以不名云云。王父母之諱不諱。豈在父母之逮不逮乎。

此下諸條。皆以諱作不名。恐未考。不名者不名以呼之也。諱者避其同於名者。如父名松不敢斥言在山之松也。故王父母亦不能常諱也。若不名則雖百世祖亦然。

日而行事則弗非。如云不可曰非也云云。

弗非者。言旣筮得吉日。更不非毁而違之也。日而行事。如言旣定日而行事必踐之。必以其日行也。

檀弓諸條。

檀弓一篇。無一不誕妄。其間有一句二句竊取曲禮文而緣飾之者。今隨語生解。多費辭說。恐無所當。

月令參保介。參農官之名。

依舊解恐無害。參之爲農官。終無古證。

人果倮蟲則只得中央而爲人耶。

蟲動物之稱。以人爲倮蟲之長。亦恐無害。羽毛之蟲。只得一氣。而四氣亦無不具。人得土氣亦然。但水火金木偏氣。故偏者爲主則他氣亦從而偏。土冲氣故他氣亦從而冲。

曾子問私喪可以除之一節。君子過時不祭。祭當作除。

曾子問一篇本多可疑。此節尤涉疑晦。後人多因此曲爲辭說。致使父母之喪。過時不除可嘆。雖以此節言之。孔子只言不行除服之節而自除也。所謂君服除而殷祭。乃指私家常行之盛祭也。曾子疑遂不除親服。故孔子復言過時不擧者。非以不能行而不除喪也。特不擧過時之祭也。此祭指除喪之祭也。

氣容肅。氣出入息也。

氣容猶言氣像。

揚休。動曰揚靜曰休。

揚休作動靜。恐太生。依舊說作陽休恐好。

明堂位。先儒爲成王未必賜。苟無賜受之事。則魯何以有四代禮樂。

設使成王賜之伯禽受之。只用饗周公。豈使後君僭禮哉。且雖不賜。魯自用之則有之。臣之僭君。豈受賜而然。

雜記朝服十五升。去其半而緦。緦十四升半。

十四升半。不太侈乎。旣曰朝服十五升。又曰去其半。盖以十五升之縷而爲七升半之布則細而踈。細故過於大功之八升。踈故制服而不侈。如是看何如。

祭法有虞氏禘黃帝而郊嚳云云。以此觀之。四代之皆爲黃帝後。似亦無疑。

祭法說甚荒誕。今以此遂以舜爲黃帝后。則堯舜果同祖乎。周家禘嚳之說。朱子固用之。然考詩中只及姜嫄。程子所謂周祖后稷以上推不去者。幸詳之。

孔子閒居。天有四時云云。四時卽神氣。風雨霜露卽風霆也。

天以時言。雖風雨霜露。亦以時序而言。地以氣言。所謂風霆只指其充塞發見之氣。其歸則一而其分則差別。恐不可混。

深衣註十二幅皆名爲衽。而曰衽當旁者。以其斜裁曰衽而斜裁者兩相湊合於兩旁也。兩邊不覆縫則不堅。所以曰再覆縫而曰鉤邊。

十二幅皆名爲衽。本非經意。禮經明言衽當旁則衽在裳旁。正得經意。今主彼而疑此。甚失鑑衡。且以覆縫解鉤字。本不相着。豈可復踵楊氏之陋乎。

射義修身以俟死者。不在此位也。位猶科也。當以不在此位爲句。謂不在當去之位也。

此篇恐不純正。若欲因文而解之者。則不在此位也當爲句。似若疑而問之者。其意若曰如此者。其不在此位也。以爲如何。

喪服四制祥之日鼓素琴。古今異宜處。

祥日鼓琴。豈經制也。檀弓誕妄。後儒又往往傅會之。今如此說可乎。

答張舜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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頃諭極荷至意。苟得使綜要一部。可以無垢可洗。則何憚乎十反而十改也。但恐吾輩之所恃而爲是者。自人觀之非眞是。今日之所疑而爲非者。自後觀之非眞非耳。此書之例。與元文言異而意同。異者別項以附之。其或有可疑而不得不辨者。乃圈而別項之。若幷附爲圈則將不免混淆矣。或未察耶。某氏之例。果以傷虎之戒。有改定之議。終思許多礙處有如盛諭者。只得置之。未知如何。禮書曾一經盛勘矣。幸尤着眼酷加讐校。以待後商。千萬企仰。別紙所論。畧以鄙意還貢。幸賜覆敎。

別紙論綜要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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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動靜陰陽之本章。附朱子曰天地之間。只有動靜條按說。

凡看文字。當先看立言本意。謹按此條。先君之以朱子此說。謂猶似與晩定有間者。非以太極之不可謂動靜者爲疑也。朱子之謂太極不可謂動靜者。亦非謂太極無動靜也。朱子甞曰動不是太極。但動者太極之用。靜不是太極。但靜者太極之軆。盖太極雖能動靜。而不可以動靜遽謂太極。如人有出入。而不可以出入爲人。故朱子以動者靜者爲太極。而謂動靜不是太極。今以太極便是動靜爲非者。卽此意也。來諭釋此以爲不可以目前動靜者爲太極。幷將動靜不是太極之說。滾同下語。恐不得朱子本意也。先君之解動不是太極一條。直曰太極固有動靜。而不可以動靜爲太極。與朱子說無異。何甞疑太極之不可謂動靜耶。來諭自下說處。皆精深無罅漏。而竊恐看他人意不着耳。若先君所以疑此段者。恐在乎首數句之直以動靜當陰陽。與末段形上下無分之云。微有太極陰陽滾同是一箇動靜底意。與他處說太極自會動靜及何關於氣者。微有間也。幸乞詳考。

次段理不可以動靜言。

此以太極言。正指本原處。來諭却言現在事物。不幾乎問東而答西乎。或言理動靜。或言氣動靜。固各有當。而今曰理不可言動靜何也。或言本同之性。或言氣質之性固也。而若曰性不可以言本同則可乎。

朱子曰有是理而後有是氣章。攷證後說。

謹按此說氣質之一下。自註曰相因故曰一。理氣之二下。自註曰相待故二。似大煞分明。譬之飮食。氣與質。猶米與飯。言其名則固二而其實則以米爲飯。乃一也。理與氣。猶菽與粟。决是二物。雖合而爲飯。終是二而已。幸更熟思。

第五篇孟子曰人之所以異於禽獸章。朱子曰人物之所同者理也下按說。

此條南黎翁甞疑之。盖心有同底有不同底。謂心不同者。亦確論也。所以有此疑。然細觀朱子此說。不能無疑。夫理之同者。其本軆也。而論本軆則理同而心亦同。心之異者。因氣禀之然者也。因氣而不同者。不惟心之不同。雖理亦不同。今乃連說理同而心不同。是判心與理爲二也。朱子甞曰吾儒以心與理爲一。釋氏以心與理爲二。與此說不啻燕越。豈不可疑哉。且孟子此章。言人之異於禽獸者。正指此理。朱子亦云君子所存。存天理也。今曰理同而心不同則乃存其所同而非存其所異也。尤可疑也。若夫心之兼氣者。何待於通人物也。只論人已可以兼氣言。按說非欲單以理言心而如此。直以此等處。不可將理對心而二之也。幸細入商。

朱子曰氣質之性。亦是從這裡出條下按說。

氣質性一段。承煕與俛宇公亦甞屢疑而屢質焉。今擧世人皆疑之。仁兄亦疑之固也。此所云這裏出。亦不妨如來諭所云。其下未發時氣質性亦皆在之云。宜其爲的據。然愚於此。亦半生思索。乃終以先君說爲定。請畧陳之。大凡看文字。須先討立言者意思始得。此氣質之性四字。歷千聖而始發於橫渠。其言曰形而後有氣質之性。夫此形字。若作有形之義則是將天地之性歸之於禀形以前。禀形以前。命也非性也。爲說不去。不得不作形著之義。旣形著矣則非已發乎。西山眞先生釋此曰善者其先而惡者其後也。先善者本然之性也。後惡者氣質之性也。所謂善者。超然於降衷之初。所謂惡者。雜出於旣形之後。其非相對而幷出也昭昭矣。此一證也。且此旣以有善有惡者得名。則從古聖賢。無未發前有惡之說。未發而有惡則性善之說。將歸虛假矣。程子之言惡亦不可不謂之性也。以水之流而遠未遠證之。而斷之曰人生氣禀。理有善惡。然不是性中元有此兩物相對而生。此二證也。至於朱子手錄。果無分明說此性爲已發未發處。然勉齋黃先生甞答人氣質之性之問曰方其未發也。此心湛然。物欲未生。氣雖偏而理自正。氣雖昏而理自明。氣雖有贏縮而理則無勝負。及其感物而動則或氣動而理隨之。或理動而氣挾之。由是至善之理。聽命於氣。善惡由是而判矣。末云愚甞以是而質之先師。答曰未發之前。氣不用事。所以有善而無惡。至哉言乎。夫勉齋朱門高足也。其親承旨訣。著爲成說。如是其明白。而與此㽦錄一段。不啻氷炭。後人取正者。恐當以勉齋錄爲主。此又非一證乎。如上段出字。設若以來字意看。已是離得本位。從此理來者。乃非從此理發出來之意耶。此下五條所錄。雖言氣質之性。幷不及發未發上。非可以一例看也。又如退陶圖。誠難測其微意。然觀其情圈所言理發氣隨氣發理乘之云。與夫圖說發而流於惡之說。恰用勉齋此意。其答洪耻齋書所言未發之前惟理而已。安有惡乎之說。又直用朱子此答。其謂未發前無善惡之性則已的然矣。今此來諭所云以不雜者曰本然。以不離者曰氣質。雖似方便。然細思之。大是籠罩。試思天下有離氣質底理乎。以其不離而謂之氣質之性。天下只有氣質性而已。何得有本然性乎。况周子以來。言氣質性者。明明說有善有惡之性。今乃白撰一箇不離底氣質之性。直是自家說。非前人所言氣質之性也。所論綜要中未發偏全之說。亦是將此意推去者。然亦恐未察於綜要之旨也。夫理賦於氣。始名爲性。乾健坤順木仁金義。已自各有所主。其有偏全。性之本然也。故孟子論犬牛人之性。直說作本然。何甞曰氣質之性哉。綜要大旨以偏全屬之本然之性。而惟其受變於氣質而有善惡者。乃名爲氣質之性。乃用張朱本說也。夫以偏全言氣質之性。則其意未甞不精。然終是本然之性元有偏全。而性之全偏。未便是善惡。若論氣質之性。不得不依周子剛柔善惡之說。以是分判。當决其未發之有無矣。人之駁此者。常以發則爲情之說斷之。然古人言性緩性急。節其驕淫之性。克去性褊等之性。分明指已發。盖未發者。性之本位也。已發者。性之變名也。只緣氣質如此。發出便如此。是亦猶性然也。豈惟此也。古人以習俗爲性。以癖好爲性。此又進於是者也。願仁兄於此一番大下工夫。究竟此一大案。如承言有謬妄者。不憚覆敎。

第十篇孟子曰可欲之謂善章按說。

此之二字。果似不別白。詳其文勢。只是言有甚之欲惡也。其言發於人心境界者。言發於欲生惡死地頭也。然旣不別白則不妨稍加修改。未知如何爲宜。幸賜指敎。

李子曰人心七情是也章下小註。

道心之說。果難臆斷。今只看退陶此說則或可依來諭通指未發。然詳看人心惟危道心惟微八字對說。已指那發後形狀。心字上着一道字。便見由道義而發底意思。朱子釋此曰虛靈知覺一而已矣。而生於形氣。原於性命。所以爲知覺者不同。夫原於二字。已是自本原出來之意。而爲知覺三字。正指其發處言。又甞曰道心是知覺得道理底。曰知覺得者。非發處耶。如是則聖賢立言本意。只在已發。却硬說通未發。非攙入外來意耶。退陶此說。亦應不與立言本意有異。其謂貫始終通有無者。無乃謂道心之酬酢裁度整頓收斂。兼包志意境界。不比四端之只屬初發地頭耶。先君之曰自初發至已應。乃言自始發之初至應事。已了地頭也。初發固無異於纔發。而已應實指其終條。來諭似混同一板看。無乃未喩其旨耶。但道心旣微。果難驟議。乞更詳考覆敎。

答張舜華別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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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極便是動靜。

看朱子本意。當以朱子之言。朱子旣曰動不是太極。但動者太極之用。靜不是太極。但靜者太極之軆。此非朱子本意乎。今此太極不是動靜者。與此意有異耶。所謂形上下無分。亦以此意看然後恐尤分曉。盖動靜是虛字。言理則理有動靜。言氣則氣有動靜。不可指作一物。不惟不可說太極便是動靜。亦不可道氣便是動靜。今曰太極便是動靜則孔子所以分別說易有太極。爲無當之贅語矣。朱子之凡言動靜處。言理則以理看。言氣則以氣看。於通理氣處以通理氣看。方無牴牾。必將此不說理氣底動靜字。管歸氣邊然後不抵牾耶。幸乞詳思。

氣質之一。理氣之二。

看文字。須精辨。不可汩董。又須看立言本意。不可遷就游移。今此氣質之曰相因。理氣之曰相對。本非疑晦難明。偶緣仁兄一時生別意。遂至枝蔓。殊可恠也。物之一者。有始終本末則爲因襲。物之兩立雙峙者。爲待對正義也。朱子曰氣以成形而理亦賦焉。曰以成則所謂一而因也。曰亦賦則二而待也。此豈難辨哉。盖曰氣曰質。其名亦異。直謂之一。似涉逕庭。仁兄疑之或似之矣。然以理言則天也性也心也。尙可一之矣。以氣言而氣也質也形也。獨不可一之乎。但理與氣决是二物。只可對待而不可相因也。來示中氣因理生之因。似若混作一因字而下一生字。已相對而非相因矣。復曰理因氣存則又逐虎而失泰山矣。理豈因氣而存者耶。若曰因氣而著則庶不差矣。然下著存等字。已作二物矣。所云質待氣氣待質。只是因字意。非相對兩立底意。此所謂不可汩董者也。鄙說菽粟之諭。只指其决是二物。何甞及理生氣乎。况乎形上下乎。如仁兄味與飯之喩誠精矣。然亦豈可曰味生飯乎。又豈可曰味形上而米形下乎。此等處一似迷藏。不謂明坦如仁兄而有此般話也。朱子曰理氣决是二物。仁兄欲一之耶。此等處亦恐非仁兄之本意。偶因一時乍見。遂生許多筆瀾。幸更反思。

氣質之性。

氣質性一段。非惟綜要大論。乃天下一大疑案。承也膚淺。豈能一語而决之耶。但有一鐵定不可易者。氣質之性。有善有惡。而未發之前。有善而無惡。此所以百回思量。畢竟主已發後始有氣質性之說也。來諭反覆。非不浩渺滂沛。而竊恐比前諭更生出許多支節也。前書猶以偏全說則未發之地尙無病。而今卽以善惡說則雖說百般分䟽。終未免未發有惡之證。以愚料之。極是惶恐。不覺汗出。試更平心一思。苟性之未發。已有惡在。何以曰純善。且如尊諭善惡皆在。則程子何以曰不是善與惡在性中相對。堯桀之未發已異則孟子何以曰人性皆善。程子何以曰堯舜之於路人一也。朱子又何以曰不爲堯存不爲桀亡也。其必有惕然而動于懷者矣。竊料盛意初間。只認偏全爲氣質之性。及說到善惡之性。遂復仍循拖帶。欲以偏全當善惡。而又嫌惡字太重。稍欲輕其名義。俾勿遼越。然偏全之於善惡。政似水薪之於氷火。終不可見卵而求時。如一勺一桶之水。縱有大小多寡之不同。何遽以一勺水爲惡也。且一例以偏者爲惡則天之健地之順木之仁金之義。萬物之各得一偏。皆只有惡底性。雖是人不免有薄與寡者。皆只有惡性矣。烏可哉。夫惡之所生。只由於發後之有過不及。未發之地。都無一事。將何指爲惡。縱是桀紂。不做一事。不起一念。安得爲惡人耶。今欲强以名之於未發之中。寧不臲𡰈而不安乎。若夫本性之言偏全。雖若可疑。然性之得名。實在乎禀賦之後。盖自乾健坤順以下多偏而少全。乾偏於健。乾之本然也。坤偏於順。坤之本然也。偏於仁木之本然也。偏於義金之本然也。牛馬之本然。健順之偏也。大黃附子之本然。寒熱之偏也。具得健順五常之全者。人之本然也。皆其受生後本來如此者。非受變於氣質者也。故從上聖賢一例以犬牛人水火之性。指作本然之性。其說具在。本非綜要創立之旨也。若來諭所證先儒說。幷未見十分亭當。程子以生之謂性。謂人生而靜不容說。以善惡謂不是性中元有。何處說未發有氣質性也。張子形而後之說。猶可諉之於不別白。而至於西山分明說雜出於旣形之後。豈可遷就爲說也。勉齋錄與㽦錄。皆承聞於朱子者。而今以勉齋錄只諉之勉齋說。但將㽦錄作朱子說。恐予奪之攙入手分也。退陶只分書性情之圈而不別下說。惟未發惟理無惡之說。出於手筆。曰惟理曰無惡則其無善惡氣質之性者。不其然乎。愚之以不知爲不知知之爲知之。亦何害爲初學之方也。大抵仁兄之以不雜爲本然。不離爲氣質。似巧妙而實籠罩何者。理賦於氣。方名爲性。是則不雜而不離。今欲釐而二之。別其名目。只似一塲博謎。無干實事。况此不離底性。何可以弗性。何可以反之也。又以善惡當未發則雖百般牽遮。畢竟侵破性善宗旨。斷非可行之說也。惟是純善之當本然。偏全之當氣質。考諸名義。若無不可。當初鳴遠公與承煕之屢質於先君在世之日者。亦在乎此。不惟承輩爲然。朱子甞論五行各一之性。亦有認作氣質性處。或者朱子初時亦曾如此立說。而㽦錄出於其時歟。假使前古無人說偏全氣質等性。有一賢者立下自己說曰偏全乃氣質性也。旣於理無大乖。夫誰曰不可。但張子已立下氣質之性四字。卽曰有善有惡。曰弗性曰反之。孟子說犬牛人性及人之異於禽獸者。皆指作本然之性。朱子釋天命之性。卽曰人物各循其性。各有當行。其名義已定。指類已分。有不可汩者。誠思此善惡不齊之性。亦可以存之循之乎。牛順馬健火上水下之性。亦可以不性而反之乎。是其毫釐之間。一南一北。之燕之越。不惟不可相混而已。是又說之而不去者。於是乎此善惡之性。無可着跡於未發地頭。而始知勉齋翁此錄。眞得子朱子口傳心授之旨。足以爲千古氣質性之三尺矣。旣蒙曲垂開導。不敢不畢陳其說。庶賜覆敎。

答張舜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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頃覆感荷。僮指從無何至。詢審尊候萬旺。又可慰。承煕屢泣楸陰。尙未定精向裏。俛公尙無音可訝也。南塘集何處得來。每欲究觀其全部而未能。今可借其餘塵耶。但示中氣質之性之說之合處。竊恐却有可憂者在。此老平生主未發性不同之論。其根祟在此。仁兄苟求其故。當見其同而反其觀。深悟從前立見之偶偏。今乃喜其相合而若有所藉言者。幾何不駸駸與之俱化哉。第俟盡究一通。徐徐溯源尋委。以極其歸然後。更議取舍如何。金溪喪可痛惜。江左更無人鎭定之者。豈非世運所使歟。

與張舜華別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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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性同異之說。係是先輩大論。固難容易劈下。然槩以前聖賢所已說者推之。亦自可見。夫天下之物。同得是理以爲性。其性本無不善。順之而行。皆得其道。此則人物之所同也。其所得之理。或多或寡或全或偏。有萬不齊者。此人物之所異也。其同其異。只是此性。如潤下之同而河海溪澗之異。只是水而已。此綜要所謂有性則同而爲性則異者也。其只執其同而不許其異者。固亦落於一偏。而猶有見於一原之本矣。若南塘則只執其異。硬把本原之同。歸諸人物未生之前。則不惟偏見之爲失。又於此性大本。全失其面目矣。且其所謂異者。畢竟只指出氣質之性善惡之不齊者而當之於未發之地。則是此未發之地着不得純善二字而只有這或善或惡之性矣。然則成湯所謂若有恒性。孟子所謂性善。一一落空。而告子生之謂性。揚雄善惡混。爲至當不易之說矣。如何其可也。大抵仁兄偶於氣質性一欵。尙未十分照破者。乃在乎全偏多寡之認作氣質性。雖似與南塘說一串來。然其實則分同異於一地頭。而以同者爲本然。異者爲氣質。是一物而二名也。南塘則分同異爲二層。以同者爲非性而異者爲性。是一物而二處也。又大相遼越矣。南塘所謂禀形以後有氣質之性者。政以本然之性。爲禀形以前物事也。以此入見則文理或可通。而兄則以本然性亦作禀形以後有者。則所謂禀形以後有氣賢之性者。偏而不圓。文理反臲𡰈矣。又如何相合也。朱子以後大儒更無踰於勉齋,西山。兄不此爲證。而乃以南塘爲證。恐未可以折倒人言。只見得不擇輕重喜同惡異之病。况其所謂合者。又得半失半。小同而大異乎。如使前古聖賢有以偏全多寡。定作氣質之性。又或言未發之地有善有惡者。則盛說始可伸矣。否則竊恐千般說出。畢竟有碍。幸更深思。

答張舜華己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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伻人奉書至。細審辰下康强逢吉。涵泳乎理義之府。有人不及之妙。伯公又騫揚名途。內腴外彪。可謂二難。俱可賀也。未發氣質性之說。頃對幾至唇焦。縱未見印可。有一段可恃者。在於善惡姑勿論之說矣。盖氣質之性。有善有惡。而未發之前。有善無惡。能知善惡之不容於未發。則氣質性之不容於未發。更不待說話矣。意謂仁兄之明。已了然於一轉思之間。今承示諭。尙以鄙見之迷暗爲憂。而又尋却一別證來攻。誠愕然失圖也。夫以退陶圖圈之合着本然氣質爲證則誠或可爲盛見之一援。然今此答奇明彥書。直以性作兼理氣有善惡者。而其答洪應吉書則直曰心之未發。氣不用事。惟理而已。安有惡乎。此其意盖謂通言此性則有本然性之純善者。有氣質性之有善惡者矣。惟是未發之地則不容有氣質性之有善惡。而只是本然性之純善者也。其曰從理在氣中處言者。盖謂此理之在氣中。自不免有善惡。非謂未發而在氣中也。由是而推諸圖意則亦只是普說本然氣質之名目而已。非直謂對立於未發之前也。如今盛見。信以爲未發之地。果兼理氣而有善惡乎。此是千古聖賢所無之說。令人駭惋錯愕。皇恐發汗。此獨不可立地回思乎。仁兄欲以此曉鄙人使之爛漫同歸。則是不過欲相率而入於荀揚之域矣。奈何其可乎。千古更思官啣之疑。南溪說所云受嘉善而無實職。只得合舊啣者。指承宣之階嘉善者也。鄙說所謂判書崇品。實此類也。不必異同。至於四未翁則通政乃壽階也。以壽階則護軍也。非實啣耶。舍此而書都事。亦恐未有的據。世有參奉仕而壽階崇政上護軍者。亦將書之以崇政大夫前行參奉耶。愚陋有疑。故未敢遽諾。幸乞更思回敎也。

與張舜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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頃寄俛公書。其中氣質性一段。旣許圻看。不能不略控愚見也。竊詳盛意。似謂未發之時。本性純善而氣質性有善惡。如此則非兩性交窟耶。又或以爲一性也而單言理則純善。帶氣質並說則有善惡耶。如是則此一性已自有善有惡。烏得爲純善耶。且未發二字出於子思而直謂之中。以狀此性之純善而已。何處更容雜氣之性也。程子曰其未發也五性具焉。而其熾蕩不齊者則在乎神發之後。朱子曰未發之前。氣不用事。所以有善而無惡。退溪曰未發之前。惟理而已。安有惡乎。此千聖相傳宗旨也。今必欲以善惡二字。安之於未發之地可乎。至若下段所云未發不可言已發不可言。已發可言未發可言等說。雖出於極費心力。恐皆揣摸皮膜。和泥帶水。轉成風影不可捕捉也。夫勉齋錄及綜要所辨。皆直言未發之無氣質性而已。何甞只說有之而不可言不可見也。是皆不免推抑之失當者也。夫所謂㽦錄者。謬誤不一。開端下說一似以天命之性。爲不根於心。而直將氣質之性爲此心本根。其下人心道心之喩。又使天命氣質。都根於心。並立爲兩軆。至其所謂未發之時只是渾然。所謂氣質之性亦皆在其中者。又混將理氣爲本軆之渾然者。此皆果合於朱先生定論耶。若夫勉齋所錄則自始至終。脉絡井井。同異俱判。軆用並著。無一可疑。其取捨從違。一按可知。况朱子手作通書解。分明說氣質性之爲中就已發言之。今肆然援引朱子。以爲已發不可言性之證。不亦大誤耶。夫所謂氣質之性。本非以氣質爲性。亦非以此性之在氣質中者。便目爲氣質之性。亦非自爲一性於本性之外也。特以此性之因氣質而有變者名之也。此性未發。固已有偏全多寡之不同。然此其本來已然。而非有變於初者也。故從古聖賢。旣定作本然之性矣。其指證以爲氣質之性。乃在於剛柔善惡中之有變於本性之純善者。此剛柔善惡。亦應有所由之苗脉。然其所謂苗脉者。只在於氣質之剛柔粹駁。而未發之地。理自理氣自氣。氣不用事。惟理渾然。何由覔得善惡苗脉於此理也。其在已發也則氣始用事。此理之乘氣而發者。或管攝他不得。始有或剛或柔或善或惡之分焉。雖以喜怒言之。剛者喜也剛怒也剛哀樂也剛。柔者喜也柔怒也柔哀樂也柔。其喜怒哀樂情也。其剛柔善惡。卽氣質之性也。若只有喜怒哀樂而都無剛柔善惡則何以有萬事之分吉凶之判哉。今於已發則曰只是情。不可言氣質之性。於未發則曰已有剛柔善惡之雜。其奈不合於事物之變而有違於聖賢之旨何哉。且此性字之移用於已發地頭。不啻多矣。孟子以口之於味等五者爲性。是以性之欲爲性也。程子言惡亦不可不謂之性。此又以情之流者爲性也。至於朱子。又直以情之不中節。爲氣質之性。今何苦而不遵守之。硬說已發不可言性。執定不的之一錄。盡棄聖賢之的訣。爲此有百害無一益之說哉。以吾兄之明。一回虛心。便可照徹。幸願仔細入思。且見近世一種學問。務爲籠罩依違之說。以不逆人意。保却完名爲事。未甞不歎息於衰世之意也。今見所云可言不可言之說。一似有此般意思。或者萬一積困世謗。生此方便之道。則其於此學。豈不爲大害耶。每念朱先生壁立萬仞之意。直竦然如有撑起者。聊爲吾兄誦之。倘不呵斥其唐突耶。主臣主臣。

答張舜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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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審讀朱書。有無窮意味。天之餉仁兄亦厚矣。吾先君一生精力在此書。小子無狀。不能萬一於承述。仁兄旣深嗜之。又肆力焉。庶幾大家發揮。受用無疆。不負平日期勉之意耳。毒虫無知。不少饒朱書肚皮耶。使化兒斷獄。亦宜殄滅無遺。然古人有以殺之爲失仁而放之者。此又一種道理耶。抑一時偶然意思耶。雖細事亦當一番經心也。今又以二虫之饕食冒進。難於盡除。反求乎吾人利心之乍退乍進而歎其不能斷除則尤使人悚然也。且念二虫之爲害。雖欲除之。或有勢不行處。吾人一箇心。又緣何不能除去此病也。思之惕惕。願製出一劑。頓服取效。且分餘瀝以滌此草木之胸也。華西集有欲售直者。探鄙家可買。四百里而至。盖年前雅言抄本爲死馬骨也。但日間讀來讀去。多見其可敬可信處。仍念此老所見旣如此端的。何復有偏聽之惑。或者此老所尊信羣公。果皆足以折服此老心乎。思欲更取某公某賢文字。虛心一究。未知此非試水之圖耶。

別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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愚伏集記疑諸條。鑿鑿有據。且與承煕所聞脗然相契。更無容評議也。所辨答曺好益書所云理爲本氣爲用六字。亦似得其本意。然只曰理爲所發之主。氣爲所發之資。則恐見者以爲不着本語而無以遽釋其疑也。愚意則愚翁本意。只是言理爲本軆而氣爲作用。這本軆常乘此作用之氣云爾。未知如何。其論答金子亨書傳重代服之別。亦甚明白矣。代服之禮。在吾東已成大論。果可遵依。然旣無經據。往往多歧貳。頃俛宇公寄書言此禮之不可。欲作一辨寄示。未知據何義而做骨子也。又未知何據而證代服之爲不易之正理也。幸更細思。其癸亥論禮箚子。儘明暢而達於理。足爲千古之正案。仁兄之論。適與相契。亦可見公案之所同矣。但以稱子之故而疑其不行三年者。竊恐有不必執一者。盖稱子。定名也常也。不行三年。壓於尊也變也。如女子適人。父子之名未變也。而服則不得斬。此非稱父而不斬者耶。區區愚妄又有所積疑而不解者。儀禮斬衰章曰爲人後者傳曰爲所後者之祖父母妻若子。不杖朞章曰爲人後者爲其父母報。據此則於所後。只曰爲後曰若子而不書父母。其於所生則直稱父母。與程子以後諸賢之說。似若相戾者何歟。或者古人以爲後之義。重在承重。而天屬之稱亦不可遂絶。故皇考孝子之稱。雖施於大宗。而曰父曰子。不嫌仍之於所生歟。若或如是則如漢宣帝及我仁祖之稱父於所生。尤無所礙。未知如何。此卽歐公濮議之見斥於大賢者。固知爲大謬。而區區有疑。因事一發。亦所以求正於君子。以破蒙蔀者也。

與張舜華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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歲前一書。爲老兵所淹。其達旣迫晦而承覆乃在新年。旣自訟不敏。亦不害爲新年第一消息。其一尊候百福。穩讀朱子書。深有所感發於篔壁靈芝之意。益自奮發淬厲。思所以大拓義理之府。以爲吾道光也。其二承之無狀。德業日退。瘡疣百出而不自知。乃蒙仁兄辱賜箴砭。有以深中其症祟。俾有以慄然自惕。庶幾懲創於餘日也。二者實吾兩人所以藉力以爲畢生之地。豈非新年吉慶耶。但仁兄所自感發于心者。固自解受用。其在承者。兄縱能察其病。然亦或未實其受病之源矣。夫承縱無狀。豈不知虛受之爲美而凌厲之爲病。只緣當初入心。以求是二字爲法門。深以崇飾虛讓。黯黮以欺人爲非。每以朱夫子是曰是非曰非。吐心吐膽以相與者。爲白直心法。纔有小見自得者。輒向人說道是直。到己說窮處。始肯回頭更思。苟見得人言有理處。亦不敢遂非而自是也。惟看此一是字。在我則主我。在人則從人。實不知人我之有異也。旣自信如此。故人有尤之以固執强辨而不能退讓者。亦未甞自訟以爲實病。但其素質偏狹。多爲浮氣所引。往往見於辭色之間者則距心之久矣。而工夫未篤。至老不化。歎息不堪言。平生多小觸忤。積受謗議。每到不相信處。惟以不必盡言。爲藏拙一方。而獨於平生肝膽相照之地。又復不加深戒。期在吐得盡時。其病又隨而發矣。而猶不自知其發也。人或知之而不肯告。非仁兄之愛我深。何由得自知。獨恠吾兄旣見此於相處之日矣。以兄忠厚之氣婉直之辭。一遭面諭。庶幾懣然心服。僕僕負荊。何泯默至此。乃以紙面而詔之也。無乃承積病爲祟。其發甚厲。更有不甘承服之慮耶。是承之病。將至於難醫也。尤庸惶懼戰慄不能自定也。然承自料於仁兄不敢不受責也。願自今痛加繩糾。勤加敎誨。俾有以自鑑。禮輯豈承所自句當。况次第有多少講定去處。仁兄而辭。誰將任之。從近枉臨。抱孫一弄。因開硯幾日可了此。江左行承且陪隨。恐得兩便。未知尊意何似。笄䯻已試古人之儀。可謂敏於行矣。白珊瑚無來者。或者忘漏耶。急欲助成美意而有不可得者可恨。且其作䯻之法。有合更考者。經旣無文。註䟽家皆云以縰韜髮作䯻。橫施於笄髻中。如是則只如今婦人安䯻法。先以髮相纏繞而後橫揷其笄矣。漢史云城中好高䯻。四方高一尺。以此考之則男子髻比婦人環髻稍高矣。且古緇撮用以撮䯻。則是其制略似今東人髻。但不作椎形耳。若如註䟽則何以能稍高也。士喪禮鬠笄用桑長四寸纋中。註纋笄之中央以安髮。䟽兩頭濶中央狹則於髮安。夫纋字未詳其義。然經握手牢中。註牢讀爲樓。謂削約握之中央以安手也。今文樓爲纋。以此考之。纋與牢皆是削約之意。曰纋中者。盖削約笄中。使髮不左右移動也。如是則非作髻後乃從外貫之者也。必先橫笄於髮上。却以髮上繞笄中而還復纏結於下。仍以總結之矣。其下又云鬠用組。乃笄會髮之後。仍加其笄矣。此雖死者之髻。生者亦應推此。頃對只以意說得如此。間因少輩考問。試作喪冠喪服纚笄總等考證。推到髻制而未及成說。今因盛示而及之。未知此說無踈漏否。笄若在彼。卽投付否。承亦欲急試之也。

答張舜華丙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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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於此中受夏侯尙書。顧我無聞道之分。默賀蓮花臺善緣。非地府夜叉手法所到也。何來玉字。辱此板穴。忽覺吾人一箇心。初不以地爲限也。承此來旣有命焉。只得安之。但恨歇后一紙。不關國家絲毫而却爲異類所辱。隨其所引。强作話說。直欲噴出一番口氣。而但念吾輩道理。常從平平地自在。只用得一箇按住法門。覺胸裏無他事。輯要幸得一番看過。然此中喧聒。更似市中看籍。又患書册未備。不能稽考。今且依此寫一本。而鄙里無人檢察。遂托兒子命一人裹走乃里。請弘從傍檢。且邀吾兄從隙臨敎。以畢此役。仍裹入荼田一校。遂付板本。未知此事能如意否。自入此中。惟有此事上心。吾兄想同此懷。幸終始荷一擔也。

與張舜華別紙論儀禮集傳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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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禮䟽威儀之釋恐未穩。中庸曰禮儀三百威儀三千。威儀如曲禮之類。此儀禮之儀。恐當訓作儀節。

士冠禮註童子任職居士位。年二十而冠。三代時童子任職有據否。盖大夫之子自用士禮則有可據耳。

士冠禮筮于廟門䟽。不筮月者。夏小正二月。冠子娶女。時有常月。故不筮月。愚按經曰冬皮屨夏葛屨。何以曰有常月。

筮賓䟽賢恒自吉。故先戒後筮。恐非鄭註本意。愚意鄭氏所言賢者恒吉。盖言賓當取賢而今筮之。若無取於賢而只取其吉。然其理則賢者恒吉。筮所以擇其賢也云爾。何甞說先戒後筮之意耶。若夫先戒賓者。請賢之廣也。後筮賓者。於賢者之中復擇一人而冠之也。

宿賓註進之也。此恐與隔宿戒之之意。不可混也。考字書宿素也。竊意宿有預底意。盖先一宿而戒之也。欲預知其必來也。

緇布冠註六物云者。其一盖指頍項。其以缺項作頍固誤。然古者緇冠臨着乃合武。缺項之自爲一物。與此同篋何恠也。

昏禮問名。自爲大節。曲禮亦曰非有行媒。不相知名。盖昏禮至重。雖婦人亦不可隱其名。此古禮正處。賈氏所謂只問姓氏者。似因誰氏之辭。然其說實恐未然。竊意氏者非但指姓。如稱名而云堯舜氏。稱字而云子張子游氏者或有之。安知此所謂誰氏。直是問名之語例也耶。星湖所謂敬之也者。恐有意義。今直破儀節之說。斷之以不問三月之名。恐未然。註所謂不必其爲主人之女者尤不經。不可據以爲說。

及寢門揖入。升自西階。註䟽家只言導婦以入。然愚意爲人子者。升降不由阼階。自是常禮。盖不敢當主禮也。若孤子則恐當由阼。由阼先升。亦豈非導婦者耶。

媵侍于戶外。䟽不使御侍云云。媵侍于戶外。侍寢之義也。不言男御。豈可疑耶。

婦人送者註隷子弟之妻妾可疑。古禮雖質。主人子弟豈可幷妻妾來送耶。恐當如姆姥之類。

吾子命某以玆初昏。使某將云云。䟽壻自稱父以對擯者可疑。豈有子自名其父以對他人者耶。此必壻從者對擯者之辭。賈說恐不可取。

士喪禮朋友襚退哭不踊。註徒哭不踊。別於君襚云者恐未然。盖襚爲死者。非與己爲禮也。君襚則成踊者以君命之臨也。己自成其哀也。無嫌於與爲禮也。朋友襚則不成踊者。嫌於與賓爲禮也。恐非嫌於逼君命也。此下賵賻之禮可推也。賵則不出。以賵爲死者而非與己爲禮也。賻則出。乃與己爲禮也。

褖衣註鄭氏所引黑衣裳赤褖者。旣是爾雅文。云釋袡衣者。則其引之於此者。已是可疑。而賈氏所謂褖衣則玄端者。又只是臆說。恐不足爲據。愚意褖衣卽六服之一。古者吉凶。男女同服。故通用之。盖此在男子則直是深衣之黑色者而用代玄端者也。

庶襚繼陳不用註。少納之爲貴者恐未穩。盖襲用三稱。自是正禮。豈以少納爲貴而然哉。

設决麗于掔。自飯持之。設握乃連掔。註䟽恐可疑。其以飯爲大擘之本者又何據。竊意飯乃今所稱食指也。决有組繫。下繫于掔而交之。却向上食指。繞而結之。旣設握則又連綴兩腕。如足之連絇。使之齊整而不放散也。經中只言設握乃連掔。何甞言與决帶連决。註說或無的據。句於連掔之下。當依註䟽。未知如何。

商祝襲註訓襲爲布恐未然。愚意此言先以衣三稱相襲於床上。待含畢。遷尸其上而襲之。

乃襲三稱註凡衣死者左衽不紐固。因喪大記而誤矣。沙溪所云家禮至小斂始左衽。喪大記亦至大小斂始爲左衽者。亦未免有衣左衽之意。恐未可引。

旣夕禮書賵於方若九云云。註䟽多未瑩。盖方則曰若九若七若五者。言列書其物也。只擧陽數。數未定也。未定者屬乎陽也。策則不言數者。只書一物也。盖賵遣皆爲死者。而遣以贈死。尤致敬也。

加見䟽引喪大記飾棺註。以華道路及壙中。不欲衆惡其親也者。恐非正意。死者柩車。卽與生者車帷無異。文之也宜有飾而已。豈爲衆之不惡而爲飾耶。生者車帷。又何惡而飾也。且壙中則柩方入土矣。何復嫌於人惡耶。

士喪記內外皆埽註。爲有賓客來問也。愚意恐病者穢惡之。且潔凈以待之。亦所以正終也。非爲人也。

撤褻衣加新衣註。爲來人穢惡之。愚意改服恐亦致潔。無使穢惡觸化者。非爲人穢之。

設握裡親膚云云註手無决者云云可疑。經中只有設握二字。故記言設之之制而已。此何關於决之有無也。鄭註旣可疑。記只設繫絇中指結于掔。鄭註之意。似只說握上下端皆有繫。下端繞掔自貫。與上端之絇中指者。相結而已。後賢許多說話。又似多生枝蔓可疑。

冠六升。外縪纓絛屬厭。註疏可恠。經只曰冠繩纓。記只曰纓絛屬厭而已。何甞言屈繩爲武也。縪之爲縫著於武者又何義。賈氏所謂吉冠從武上向內者。又見於何經。夫冠吉凶皆與武別材。臨事乃合武。惟燕居之冠乃屬武。今喪冠非燕服也。何縫着於武。且武所以固冠也。若冠從武上向內縫則冠反固武矣。又何事理也。喪冠之以厭得名。取諸首絰之壓武已足矣。何必强說武之壓冠乎。今但以經意推之。冠則以布。但外其縫餘而已。纓則以繩一條。屬于武而已。與靑組纓屬于缺者。可同照也。盖吉者見項之缺。凶者見形之壓。皆因所見而得名。實皆武也。今繩武之行已久。卒難變也。然經意則恐不可苟也。

士虞禮主婦洗足爵疏。主婦主人之婦云云。問解說初喪時。以亡者妻爲主婦者。只因家禮之意。然考經中。自小斂爲位憑尸。主婦常與主人對說。只見其爲主人婦也。家禮自是一說。恐不可因此而謂儀禮中主婦。亦指亡者妻也。士虞記哀子某哀顯相註。哀顯相。助祭者也。竊意此不可通者。豈有助祭之賓曰哀曰孝者耶。或者顯相是主婦之稱歟。鄭氏取證。似在於周頌之相惟辟公。然昏禮所云往迎爾相。亦非主婦之稱乎。

將早而祔則薦卒辭曰哀子某云云。此段註疏旣多誤。而敖氏所謂脯醢之屬。告于神者。又恐謾費辭說。竊意此言三月而葬。遂行卒哭之祭。以其明日祔。則薦獻旣畢。告之以辭曰哀子某。來日云云。盖卒哭卽指三虞。非別祭也。鄭氏誤分之。薦卒之薦。卽哀薦成事之薦。非別有薦也。敖氏誤分之。薦卒之卒。只是畢事之義。而鄭氏復誤作卒哭之名。所以致多小眩亂也。

孝子某孝顯相疏。事祖考宜行孝道者。恐非正義。宜只主繼世之義。

喪服杖者何也爵也云云疏。有爵必有德。能爲父母致病者。恐胡說。盖此泛言杖之之義。本由於優尊貴人。然有擔主則杖。輔病則杖。此喪之所以有杖也云爾。豈以有爵之能致病而使杖之乎。信如是矣。支子無爵者何以杖。雜記所言輪人以杖關轂而輠輪者。亦恐謊厖不足信。

絞帶者繩帶也者。疏解作絞麻爲繩作帶。固本於間傳註三重四股。然但間傳註以單股爲一重。非重字之意。通攷兩股交爲一重。三股積爲二重。四股積爲三重。此說似是。鄕飮禮公三重大夫再重。疏三重則四席。再重則三席。此可旁通。

爲人後者疏。或後祖父或後曾高祖。所後不定。按經文不稱父母於所後而只曰爲人後者。誠恐父母之名不變於其父母。而於所後則只後其宗而已。曰父曰祖則未定也。然此賈氏之說則似謂其所後父或早卒而其入後時。祖若曾高尙在也。非謂本無所後父而後祖若曾高也。當更詳之。

傳曰爲妻何以期註。適子父在則爲妻不杖。按此云不杖。以父爲之主也。則非以父之在位也。曰以杖卽位謂庶子。則亦非以父之在位也。只以父不主庶婦之故也。賈疏又申明不杖章之義。以大夫之尊。尙爲適婦主喪。則士以下尤不可不主也。小記之義則以天子士庶皆不爲庶子妻主喪也。今欲立說以反之。宜直說註疏之非。不可反爲援引而遷就之也。且念大夫之適子。非以大夫子之貴而不杖。只以大夫之主適婦喪而不敢杖。則士之子亦何以異哉。賈氏所謂士卑爲此三人喪主可知者。恐亦不可非。

父卒繼母嫁從。傳曰何以朞。貴終也。註貴終其恩。按貴終不特貴其終三年也。以其甞爲母子。旣與同其父三年。又許己從育於其所之。終保其母子之恩也。鄭註恐有義。

大夫之適子爲妻註疏云云。以傳意則其不敢者以父不降也。其不杖亦以父不在也。如是則何以有大夫士之別耶。此言大夫之適子非欲別於士之適子也。乃欲別於大夫之庶子也。盖大夫之庶子則爲妻大功。以大夫之所壓也。惟適子則不以壓降其妻。重適也。如下文言大夫之庶子爲適昆弟者。欲別於大夫之適子之爲兄弟大功也。非欲別士之庶子爲適昆季服朞也。

女子子適人者爲其父母。傳婦人不貳斬。疏丈夫容有二斬。故有爲長子皆斬云云。不貳斬者。猶言不貳主也。上言爲人後之不貳斬。言斬於所後則不斬於本生也。此言女子不貳斬。言斬於夫家則不斬於親家也。若乃爲君爲夫則自是兩項事。如男子爲君爲父。何論貳斬與否也。賈氏所言婦人與諸侯爲兄弟者。服斬之疑於君夫之二斬。乃攙說也。不足據也。若男子之爲長子斬則旣爲第一長子斬。又或爲第二長子斬。是則可謂貳斬。正與婦人之不貳斬者爲對也。皆斬之皆。正所以明貳斬也。不可刪也。

繼父同居者疏。亦有嫁者雖不如不嫁。聖人許之。故此有繼父之文。按賈說非是。聖人何甞許人改嫁。易曰婦人從一而終也。雖不許。苟有之。不得不制服。

爲舊君君之母妻。傳意旣不別白。而註䟽恐甚誤。夫老疾致仕。自是常禮。君臣之義。無少異也。乃不服斬而止於三月則烏在其大倫也。孟子論舊君服。明說去國之臣猶以禮相處者。此所謂舊君也。言今雖不以君事之。舊則其君也。今以一時致仕而曰今不以君也則豈有倫理哉。下言大夫爲舊君。傳義自明。

大夫在外。其妻長子爲舊國君。傳義自明。而註疏義恐甚雜。此先言大夫在外而曰舊君。則大夫之去國在他邦者也。只曰大夫在外則其妻長子尙在本國者也。大夫之妻當服君朞。而今大夫去國。其妻無所從也。只得與平民同。大夫在國。其長子當服君斬。大夫去國而長子隨往則當無服。而今大夫已去而長子未去。亦當與平民同。不可以大夫之妻及長子而有所加也。雜記說之國之大夫者。亦恐無義。

大夫爲宗子舊君註。大夫待放未去。按言未去者。見已去則不服也。竊恐未然。傳曰大夫去國。歸其宗廟。故服齊衰三月。此非已去而猶服乎。設使得罪放逐。其身不去仕他國則當服其君斬。何得止三月而已。且疏言士去國則不服舊君者非也。經旣言舊君。又言大夫爲舊君者。明大夫之服舊君。無以異於士也。雖士以禮去國。又往來宗國。人情如何不服。

喪服記公子爲其妻縓冠麻衣云云。䟽以布縓色爲冠。敖氏曰縓當作練。按豈有以縓色爲冠者耶。爲練字恐無疑。

衽二尺五寸註。燕尾云云。此衽之指爲燕尾固可疑。且以註義則燕尾二尺五寸云者。乃通上正一尺而言也。故曰用布三尺五寸。盖上正一尺而斜裁者爲尺五寸則爲衽二尺五寸矣。衽有二片。上正合二尺。其下相望斜裁者尺五寸則用布爲三尺五寸矣。故朱子大全言廖周二說之異而曰。以丈尺度之。合如廖說。盖以三尺五寸之布。裁出二尺五寸之衽。則只恰成兩袵而已。周說則本於賈䟽。以爲左右各兩衽則乃四衽而用布爲七尺矣。今不用大全定論而反從賈周之說爲可疑。其於鄭註說則以爲燕尾上正爲三尺五寸。又恐有不能察也。

袪尺二寸註。袪袖口也。此乃鄭氏自立說。非古字訓也。古人服制。皆從此一字之誤解而無復影響。可歎。

特牲饋食禮。嗣擧奠盥入云云註。將傳重累之。疏所謂將使爲嗣牽累。崇敬承重祭祀之事者。已似含糊。今又刪節之。作爲後有牽累。承重祭禮云則恐益加疑晦。愚意鄭所謂累之者。猶云積其事。盖以將傳重也。預使之積累其事也。未知如何。

少牢饋食禮。以某妃配某氏。註疏未別白。盖言以皇祖妃配某氏。其意如云配某氏以皇祖妃也。但特牲只言皇祖某子。而此則言配食。豈士不配而大夫獨配耶。盖特牲文畧也。士虞禮記言是月也吉祭。猶未配。非是月則配矣。某子某甫。盖通指字歟。

主婦被錫衣侈袂。註疏恐誤。大夫之長衣中衣侈袂纔一尺。而命婦侈袂何獨一尺一寸。且以袪爲袖口。則袖口之長。亦可謂侈其袂耶。袖口尺八寸。何益於衣也。古者婦人之服。盖皆深衣。只隨其色而異其名。命婦侈袂。卽大夫之長中衣。亦以其玄綺而名綃衣耳。其袖口豈有加減哉。

有司徹。崇酒註。謝尸侑以酒薄充滿。竊恐此謂酒以屢酌而減少薄惡。遂以新酒充滿之。與鄕飮酒註酒惡相充。實義同。今以充滿作充飮。恐說不去。

鄕飮酒禮。主人戒賓。賓拜辱。疏謂大夫尊。又將貢己。宜尊敬也。恐非正義。此賓在家乃主人也。主人見客先拜禮也。豈以貢己而足恭哉。下鄕射亦然。可考也。冠禮主人先拜。拜其許也。其始戒不言拜。鄭氏以爲文不具。似得之。盖此則大夫與賢者始見。重其禮故謹書之。冠禮則僚友相見常也。不特著其始見。只書其戒賓而許。許而拜也。記法有詳畧也。

奠爵于篚下盥洗。按此言奠于篚下。下言奠于篚。註疏不分別。然似各有義。由前則取諸篚而未洗置篚下者。以方洗也。欲其別於在篚者也。由後則已洗矣。不可更汚於地。且已別於在篚者矣。燕禮奠觚篚下亦如此。旣洗則奠于篚而興對矣。當通攷也。

興席末坐啐酒。疏啐酒入於己故在席末者。恐牽强。嚌肺獨不入於己耶。鄕飮義曰啐酒成禮也。於席末。言是席非專爲飮食者。恐得之。

司正立于楹間以相拜。註疏未別白。然大義則通。盖相助也察也。以相拜。言察助賓主之拜也。如下文相旅。爲助擧旅酬之義。非謂司正自以相禮而拜也。時司正方洗觶而升。請安于賓。告于主人。若拜必言奠觶。今只直言實觶。觶仍在手矣。其可拜乎。此下鄕射及他禮。言以相拜多矣。

燕禮主人酌膳。註尊賓也。語意未彰。盖君所賓之。不可不以賓禮禮之。一尊共酌。賓主之禮也。非故尊之也。

請媵爵者公命長註。使選卿大夫之中長幼可使者。恐不成文理。竊意媵爵者二人而公只命其長。使小臣推是而作之。盖尊者不煩細故也。未知如何。

請致者若命長致云云。註疏可疑。竊意此段長字。皆指媵爵者之長。言小臣請致爵者。君若只命媵爵之長者一人。則其一人待于洗南。惟長者致之。下節立于洗南者下當句。言致者降。與立洗南者爲二人而皆拜也。未知如何。

命卿大夫。君曰以我安註。以我故安。竊恐以當訓與。盖與下文公以賓及卿大夫之以。同作與義。此請與我共安也。

聘禮記旣受行出。遂見宰問幾月之資註。不知所之之遠近云云。固不可取。但此問宰以資之多少者。非徒欲知其數也。盖所以量度行期久近。以爲之節歟。

旣受行日。朝同位出朝軷祭云云註。同位賓介同北面也云云。恐未然。竊意此言上使旣受行命之日。在朝之同僚者皆出祖而送之也。且註謂道路之神。有平路山行之異者。亦甚枝蔓。盖在家則只釋幣於行。出都門則軷祭路神。各隨其宜。非以險易而別也。

賄在聘于賄註。主國報享之財。惟在賓之聘幣之多少云云。恐未穩。竊意此言有賄在其間則是乃聘于賄也。非以禮也。盖聘禮雖有賄。束紡而已。亦以禮也。非賄之也。

答張舜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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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書鴻鷰矣。再奉手諭。知尊候尙健旺。而當世之志盖有不能按住者。吾輩老而愈狂亦天耶。旣同此病而不能同其行。非惟兄之拙。抑亦弟之過也。世間大小事。皆坐所謂手力者而不能達焉則所謂命者耶。今行營之盖久而决之太迫。亦有所不能容旋者矣。前頭多未可豫算者。苟可久於彼。當有續報矣。來春氷解。尙可爲圖。或有同志可偕者。預相議及。明道之責。非陋劣所承當。然顧今苟有可以强此抑彼者。不能不盡力焉。如令得吾東宿儒英秀幾輩。彙征而響應。庶有辭于天下萬世。噫誰與語哉。弟固不知量。兄亦浪費口者耶。但此不能已者心也。

答張舜華甲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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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忘兄。兄不忘我。一書申勤。其出已月餘。未惟棣牀文候連旺。膝前視昨。承東行至曲阜。拜夫子林墓。竟不能進步而南。是亦分定也。再轉北京。回抵奉天。謀一區地者有日矣。區區愚志未始不欲與中州士大夫大講吾道宗旨。以爲天下後世地。然所蘊旣淺鮮。加以聾啞單孑。刻時月之期。無以大廣其交際。盡皆虛算也。近中州學派盡出陸王。其宗程朱者僅得數人。民國建立。異敎騰翥。新學制命。首廢孔書孔祀。綱常殆掃地。三載之間。女殺夫子弑父者踵相接也。幸孔敎提倡。稍見維持之力。然頭腦不純。規模未定。試與敎會諸公畧相論辨。作敎科進行等論。刊布一世。約以實施。然其能否未卜也。復妄陳愚算于大總統。以申前說。竟無報。徒被敎會諸公騰播新報。反資仲淹汲汲之責矣。其與士友相講貫者。有雲南李議員文治,廣西龍澤厚,廣東陳煥章,陝西薛正淸最深相得。或發明主理之旨。硏究立敎之本。或謄傳小著文字。倣製鄙著冠衣。畧有爲之兆者。然一時投合。詎能期久遠之孚化哉。我徂東山。我心西悲而已。東還以後。百營皆齟齬。同志會合無路。眼前兒侄已皆非殼中物。孑立殊方。餘景無幾。其何有所歇泊。惟此心尙不灰也。略與朋友。問地段商敎事。其詳在兒書。苟此志有成。或可遂蜜山舊約耶。從當有相報矣。康南海書。今更一看。洵今日之不可少者。承在北京。見中華今日學界。盡其派也。孔敎全會方戴而長之。視爲司命。而且其發言以排今世之新潮者。主張父子夫婦之倫。盖其意以爲今日當務。宜用少康之禮敎。未可躐等而進於大同之化也。吾且因便付數凾。其一略論敎會及時事。其第二書方略詢大同主意而尙未見其答。亦或出於輕外之習耶。呈袁第二書。曾詢諸東田。似不記者。未知何由也。向後可寫一本示之。承當酌宜處之。此有李參奉明奎言。兄入蜜時交好事。疑兄之回路無信報。弟答以爾時狼狽之事。此公始似開惑矣。現住鐵嶺地頗立基云。

答張舜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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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書縷縷。足見座下辨義之有素而愛我之無窮也。謹當拜受而內省。但天下道理。變遷無常。而人之知見。各有仁智之異。其發於事爲。有種種之別。承竊以爲禮而後見。問而後言。固古聖賢出處之大經也。然有言責者有可言則言。亦道之常也。古聖之世。設誹謗之木。置登聞之皷。開衢室明堂之議。天下有懷可言者。皆可言也。東周以降。言路杜絶。天下懷道之士。苟不得其言之地。則雖欲言亦不可得矣。不獨聖賢自重其言。其處勢亦然。苟處可言則有不待問者。如陳恒弑君則孔子以甞爲大夫而處可言也。不敢不請討也。若韓非之干昭王。蘇秦之上秦書。術固非正。言亦非地。聖賢固不爲也。至如漢武策直言而董子陳天人之道。宋仁求言事而程子上王道之書。則亦聖賢所當爲也。且如我韓許儒疏之路。儒而合議則可言也。今天下所謂共和立憲。通許言權自由。苟有欲言。皆可言也。是天下之皆有言責也。吾輩當華夷人獸之判。噤默無一言則非自失言責耶。旣當言則可一可二可三可四。只量其言之所可極而止矣。何二之必可而三之爲非耶。承之始與座下一言者。以民國肇建。爲亂華之始也。其再者疑其未達。或已達而廢言也。及其三言者。喜其知尊孔子而或冀因此而悟綱常之不可不正也。一直無報則無如何矣。今歲在北京。目覩中華時局。岌岌將不朝夕而淪夷狄也。吾輩無所歸。將以中華歸則中華亦吾邦也。痛癢之切而復發狂則固妄而已。然其情則亦戚矣。說者以爲無可言之理則又恐未達乎變也。不審此說亦一道耶。中華孔會之未有實施。誠可慨然。不惟是也。竊究其大旨。又恐非孔子之正也。然以其如世界社會演說而非之則乃拘於吾邦之目。只知讀誦問答之爲講會。而不知中華古聖賢所謂講學講會本自如此。觀於鵝湖玉山講義。自可知也。承在北京。著敎科進行兩論。思欲明孔敎大旨。已刊諸雜誌而布之。中人有悅之者。然一葦何足以抗河也。其欲認支會而設於東省者。只欲藉其聲而張吾力。聯其脉而通吾志。庶幾同歸於大中也。此又有閼於中者。至如着跟遼左。盖亦餘生拙法之不得不然者。然孤植難立。惟須同志之相合。西川翁此來若將有成。忽又破裂。抑天之不假此凉行而故戱之耶。爲之太息。但此老志氣尙毅然。庶來者之有桑楡耶。南彬學術固正。志尙亦高。好禮而不耻問。禮笏之付甚好。綜要輯要因其懇求而不得不然也。庶幾有所講究而發明也。然其付梓則豈可必耶。如春秋,儀禮集傳或可爲印賣之資。然此後相逢未易期也。與袁再書。幸得奉讀。然察其旨意。與鄙再書無甚別義。今正式總統已立。其時又左矣。恐無補於聽受。擬依盛意。付諸南彬。然其出新紙非所能也。惟在記者之自擇。前者尙無謄載。今豈必其追載過去之跡哉。此間卜地事若成則或可爲同榻之計。而今此齟齬。想得之傳者矣。餘生幾何。爲之悲悒。先考本集托俛公一校。與尊校對勘然後。承可易爲力也。或分或合。惟乞深自擔重。

答張舜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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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懷所同也而兄每先施則仁也。兄有鬱鬱之憂而尙能保目下之况。弟欲超然事外者而反爲虛心所誤。往者已矣。至近營寓耕一區。本欲得十餘日耕。爲數家三逕之資。而只爲同志相聚。作合資之計。乃被一箇人失信。轉致橫擔別重。到今事頭。恐將有敗而無成。亦命耶。兒仁有病不能出。兄亦無聞耶。莫非一大厄。前頭事竟未卜其何出也。今姑使兒元自量。苟其有緖則應有聞於兄者矣。先考集已下手更校耶。旣校完。與俛校對照付標。俾承得以折衷。千萬祈仰。康更生禮運集傳曾入眼否。此今中原學界大命也。承妄亦作一傳。正捧土於孟津也。然苟理得矣。亦可自信。今將二本寄去。願將鄙本詳覈而正之。苟可用。又置一語其首而還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