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院統字第1281號解釋

大理院統字第1280號解釋 中國《大理院
統字第1281號解釋》
大理院統字第1282號解釋


1927年,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將大理院改為最高法院。因為作品司法性質及年代久遠,所以中國大理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父母因懲戒其子請求法院施行監禁處分係懲戒作用無刑罰性質不能委任辯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