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院統字第1297號解釋

大理院統字第1296號解釋 中國《大理院
統字第1297號解釋》
大理院統字第1298號解釋


1927年,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將大理院改為最高法院。因為作品司法性質及年代久遠,所以中國大理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選舉訴訟被告人迭傳不到自可準用民訴程序為闕席或新闕席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