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院統字第1300號解釋

大理院統字第1299號解釋 中國《大理院
統字第1300號解釋》
大理院統字第1301號解釋


1927年,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將大理院改為最高法院。因為作品司法性質及年代久遠,所以中國大理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前清督撫所出之告示係顯指民教直接關涉案件向與仇教事件無涉之公所借磚自不包括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