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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院統字第1347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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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理院
統字第1347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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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7年,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將大理院改為最高法院。因為作品司法性質及年代久遠,所以中國大理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山東省販運制錢出境章程第三條內之或字合上下文語氣解釋似不可通應另查復核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