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院統字第1901號解釋

大理院統字第1900號解釋 中國《大理院
統字第1901號解釋》
大理院統字第1902號解釋


1927年,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將大理院改為最高法院。因為作品司法性質及年代久遠,所以中國大理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寺廟住持不告官廳擅自拚伐森林如非供寺廟必需之用途自應受修正管理寺廟條例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