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院統字第693號解釋

大理院統字第692號解釋 中國《大理院
統字第693號解釋》
大理院統字第694號解釋


1927年,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將大理院改為最高法院。因為作品司法性質及年代久遠,所以中國大理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預審免訴部分檢察官如有不服應為合法之聲明不能於他部分公判中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