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量解僱勞工時禁止事業單位董事長及實際負責人出國處理辦法

大量解僱勞工時禁止事業單位董事長及實際負責人出國處理辦法
沿革
制定机关: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大量解僱勞工時禁止事業單位代表人及實際負責人出國處理辦法

  1. 中華民國92年7月30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資三字第0920042323號令訂定發布全文14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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