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順日錄
作者:李賢 
〔明〕李賢撰。賢,字原德,鄧州人,宣德癸丑進士。景泰初,由文選郞中超拜兵部右侍郞,轉吏部,英宗復位,兼翰林學士,入直文淵閣,歷官華蓋殿大學士,諡文達,事蹟具《明史》本傳。是錄隨手紀載,於天順時事頗詳,史稱:「自三楊以來,得君無如賢者,然自郞署結知景帝,超擢侍郞,而所著書,顧謂景帝爲荒淫」,今觀此錄,於景帝一則曰荒淫失度,再則曰流於荒淫,毀詆頗爲失實,史之所譏,蓋卽指此。又謂學士王文與太監王誠,謀取襄王子爲東宮;昌平侯楊洪,不急君父之難,當寇薄宣府,驚惶無措,閉門不出,頗與正史不合。至於葉盛、岳正、羅倫諸人之事,諱而不言,其他事亦概未紀及,皆未免愛憎之見,然日久論定,是非亦曷可掩也。

   正統十四年間,上在位未嘗有失德事。當時王振擅權,致有土木之變。上既回鑾,入南城,天下人心向慕不衰。及景泰淫蕩無度,臣民失望,一聞上皇復位,無不歡忭鼓舞。及石亨、張軏輩竊弄威權,人又失望。有御史楊瑄自河間來者,言石亨家人霸占民田,上謂賢與徐有貞曰:「御史敢言如此,實為難得。」亨輩遂謂賢與有貞主使,不然御史安敢如此,遂於上前訴其迎駕奪門之功,且言賢等欲排陷之,悲哭不已。上不得已,依其所言,召言官劾賢與有貞,下之獄。是時,士大夫莫不驚懼,方喜上嘉御史敢言,以為朝廷清政可卜,不料如此。是日,忽雷雹大作,大風拔木,承天門災,京師震恐。翌日,即將賢等降除參政等官,人以為感召天變如此其速。亨輩之家,大木俱折,冰雹尤甚,皆恐懼不安,遂有此處置。不然賢等安得即出。上心亦知此輩之非,但以初復位,亨等又自以為功,日在前後左右,只得徇從。越二日,上曰:「近日主張行事皆是徐有貞一人,李賢在朕前未嘗有妄言,今與有貞同責,於心不堪。」即召吏部尚書王翱曰:「李賢不可放去,還欲用之。」[1]遂轉吏部左侍郎。

  上之復位,天下人心無不歡戴。若無亨輩攪擾左右,前後皆得正人輔導行事,三代可復。不幸而遇亨輩,讒言一人,未能遽解。數年之久,言路猶塞,所謂「開國承家,小人勿用」,可不戒哉!

  上留賢為吏部左侍郎,時石亨聞之,愕然而怒,然無可奈何。及見賢,忸怩有慚色,已而反加親厚,[2]且以杯酒接慇懃之歡。或有宣召同事,喜見於面;若獨召賢,心便生疑,惟恐毀其短。久之,見賢推誠無偽,方不介懷。但數日不蒙宣召,心便不安,必假以事而進。出則張大其言及寵恩所加,使人畏其勢而羡其榮。然所言大抵私情十八九,在朝文武之士,疏者雖正以為邪;其趨媚親附者雖邪以為正。原其所存,不知天理為何物,惟利是尚,欲其不敗難矣!

  天順改元復位之初,學士陳循輩斥去,惟徐有貞等三人。眾諭謂賢宜入閣。石亨聞之,密謂賢曰:「請子入閣。」賢即固辭曰:「不可。」時賢為吏部右侍郎。亨即言於上曰:「吏部尚書王翱老矣,可令致仕。」即報,翱上疏自陳,已許之矣。亨見賢曰:「翱已休致,君代之矣。」賢曰:「朝廷不可無老成人。翱雖老,精力未衰,以賢輔之可也,賢何敢當此重任。」亨曰:「事已成矣,為之奈何?」賢懇求不已。明日,亨言於上,曰:「李某以翱不可釋,左右亦贊其說。」遂留之。眾論復欲賢入閣。翱聞賢留之,不樂曰:「吾計已決,何故是沮!」賢曰:「所以留之者,非為公計,為朝廷慮也。」已而,賢為石亨輩嫉而黜為福建參政,上召翱曰:「李某非其罪,不可釋去。」[3]翱曰:「既不去福建,令往南京可也。」上曰:「南京亦遠,留為吏部左侍郎。」翱不得已,從之。翱之欲賢遠去者,非惡賢也,恐亨輩害之,幸使離此,庶免其害耳。

  天順改元之初,天下人心莫不忻悅。徐有貞以迎立有功,命入閣與議國事。賢亦為眾論所推入閣,與有貞同事。上銳意委任,寵眷極隆。賢自念遭逢之難,助有貞展盡底蘊,知無不言,謂太平可立而待,凡用人行事,一以公道處之,左右遂不能堪。

  初,太監吉祥以有迎立功與國政,不通文墨,恐事歸司禮監,以此極力贊說凡事與二學士商議而行,意欲籠絡附己。及論薦文武士有狥私者,賢等持公道以沮之,祥亦不悅。會有御史楊瑄言太監吉祥、總兵石亨家人占奪民田,乞加禁約,上嘉其敢言。祥在旁見斥其名,初甚慚懼,已而盛怒,欲罪之,上不許,乃已。及石亨出兵回,聽左右言,忿然訴御史不實,意有貞與賢主使,且激祥曰:「今在內惟爾,在外惟吾,彼欲排陷,[4]其意非善。」初,祥見亨濫冒陞賞,意甚不平,每訐其短。及聞亨言,其勢遂合。曰:「內閣專權,欲除我輩。」上初信其說而從之,遂置有貞與賢於獄。是日晚,雷電大作,雨雹如注,大風拔木。祥之門老樹皆折,亨之宅水深尺餘。明日,即赦而出之。

  初,言官欲論亨不能振作兵威,虜復入寇,又歷數不法事情。附勢者潛泄於亨,亦謂有貞主使。其都御史、御史逮之一空,朝野愕然,莫不失望,言路從此不通矣。

  景泰間,山東連歲災傷。天順初,人猶饑窘,已發內帑銀三萬兩賑濟,有司以為不敷,乞增之。上召有貞與賢曰:「可從否?」賢對曰:「可。」有貞怫然曰:「不可。不知其弊者以為可。臣常見發銀賑濟,小民何嘗沾惠?俱為里老書手得之。」賢曰:「雖有此弊,猶勝於無銀。」上曰:「增銀是也。」吉祥亦曰:「朝廷錢財如山,不必吝惜。」有貞不得已從之,遂增銀四萬兩。有貞退而不樂,賢曰:「先生誤矣!朝廷欲出內帑濟饑民,而我輩反沮之,萬一迫而為盗,責將誰歸?」蓋其初不論可否,惟欲事事出於己,古之人惟其事之當而從之,[5]不必出于己也。後上亦覺有貞之非,嘗曰:「如增銀濟民一事,有貞不然先生之言,其謬如此。」

  天順初,副都御史年富被石亨侄彪奏害,自大同逮繫至京。上曰:「此人何如?」賢對曰:「行事公道,在彼能革宿弊。」上曰:「此必石彪被富沮其行事,不得遂其私耳。」賢曰:「陛下明見。真得其情,須早辨之,幸甚!」明日,上召錦衣衞指揮門達曰:「年富事情,務在推問明白。」已而進狀,果多不實。賢曰:「須遣人體勘,庶不枉人。」上曰:「然。」乃遣給事中、郎中二人。上曰:『再遣武職一人同往。不然,縱得其實,彼必以為回護。」賢曰:「陛下所慮極是。」勘回,果無實狀,富遂致仕而歸。 此段下原脫一段文字,今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補於下:「天順初,石亨招權納賂,文武大臣多出其門,奔競成風,士大夫不知廉耻為何物,賢深憂之,思欲息此風。適廷試舉子,以『求賢』、『安民』二事問之,欲得真才,止奔競,以正士習。時都御史缺員,有行賄於權貴之門者,薦其名,上知其不可,問賢可以勝此任者,且曰:『若耿九疇何如?』賢曰:『陛下得人矣,此人廉名素著,士林重之。』未幾,九疇自陝來,遂拜都御史。上召見,戒諭諄切,深愜輿論」。)

  天順初,上以郕王薨,欲令汪妃殉葬。賢因奏曰:「汪妃雖立為后,即遭廢棄幽閉,幸與兩女度日。若令隨去,情所不堪。况幼女無依,尤可矜憫。」上惻然曰:「卿言是。朕以為弟婦且少,不宜存內。初不計其母子之命。」一日,上曰:「汪妃既存,不宜在內。欲移居舊府,何如?」賢曰:「如此誠便。但衣服用度不可缺減。」上曰:「朕更欲加厚,豈可減乎!其原侍宮人悉隨之,復遣老成中官數人以備使令。」由是母子保全,甚得其所。

  天順初,虜酋孛來近邊求食,傳聞寶璽在其處,石亨欲領兵巡邊,乘機取之。上曰:「何如?」賢曰:「景泰以來,連年水旱災傷,府庫空虛,軍民疲困已極。陛下初復位,正宜與之休息。况酋虜雖近邊,不曾侵犯,今無故舉兵伐之,恐不可。若寶璽乃秦皇所造、李斯所篆,亡國之物,不足為貴。」上曰:「卿所見極是,莫若只遣通事賚賞賜以與之。」賢曰:「聖慮如此,庶幾允當。」明日,召亨曰:「且未可舉兵,先遣通事探其逆順,俟其回報處置。」亨意方止。於是遣都督馬政往見孛來,厚與賞賜,深知感恩。但其餘部落為梗,[6]得孛來保送使臣而回。

  賢自再入閣,立意退避,必待宣召方趨侍,不然只在閣內整理文書封進。雖十日不召,亦不往。上久而覺之,且厭石亨輩朝退頻入見,或因小事私情,或無事亦報入見。一日,上召賢曰:「先生有文書整理,每日當來。其餘總兵等官無事亦頻來,甚不宜。令左順門閽者今後非有宣召,不許擅進。」上意謂賢當來,賢亦不自入,必有宣召而後入。然上意漸加向從,凡左右薦人,必召賢問其如何,賢以為可者,即用之;不應者,即不行。但賢惟以正對,上亦漸覺。

  二年郊天後,上一日顧曰:「朕居南宮七年,危疑之際,實賴太后憂勤保護。罔極之恩,欲報無由,可仿前代尊上徽號,何如?」賢頓首曰:「陛下舉此,莫大之幸也。」於是,命擬徽號。賢定四字,曰「聖烈慈壽。」詔示天下,人心大悅。慶賀禮成,太后深慰喜之。復加贈其親以榮,所自太夫人董氏,壽方九十;兄弟五人,長廕會昌侯,次皆高品。子孫數十人,皆爵祿之。左右又有為其次兄求陞者。一日,上謂賢曰:[7]「外戚孫氏一門亦足矣,復希恩澤以為慰太后之心,不知太后正不以此為慰。比者授其子弟官時,請於太后,數次方允,且不樂者累日。曰:『有何功於國家,濫受祿秩如此。然物盛必衰,一旦有干國憲,吾則不能救。』今若聞此,必見怒矣。」賢曰:「此足以見太后盛德。」因問:「祖宗以來,外戚不與政,向為侯者與政,不審太后知乎?」上曰:「太后正不樂此。初為內廷近侍惑以關防之說,至今猶悔。」[8]賢曰:「此尤足以見太后之高。但侯為人惇謹,後不可為例耳。」上曰:「然。」

  禮部請太子出閣讀書,上召賢謂曰:「東宮讀書當在文華殿,朕欲避此往居武英殿。但早晚朝太后不便,姑以左廊居太子。卿可定擬講讀等官,卿宜時常照管。」且曰:「先讀何書?」賢對曰:「四書、經史,次第講讀。宜先大學、尚書。」上曰:「書經有難讀者,朕讀至禹貢及盤庚、周誥諸篇,甚費心力。」賢曰:「讀書經法,先其易者,如二典、三謨、太甲、伊訓、說命諸篇,明白易曉,可先誦讀。」上曰:「然寫字亦須用心。朕初習字,侍書者不曾開指下筆法,任意寫去。及寫畢,令其看視,又不校正。以此寫字不佳。」賢對曰:「寫字亦不必求佳,但點畫不苟,且率易為善。」上曰:「然。」及定擬講讀等官將二十人,上一一品其人物高下,皆當其才,明哲如此。

  四月中,上召賢謂曰:「如今各邊革去文臣巡撫,十分狼狽,軍官縱肆貪暴,士卒疲憊。」且曰:「朕初復位,奉迎之人紛然變更,以此不便,只得依從,今乃知其謬。卿為朕舉進才能者用之。」賢因請曰:「遼東、宣府、大同、延綏、寧夏、甘肅六處要人最急。」上復曰:「卿與王翱、馬昂商議推選,務在得人。」且曰:「多舉數人,擇而用之。」於是議推十二人,明日進呈,遂定浙江布政白圭在遼東,山東布政王宇在宣府,僉都御史李秉在大同,監察御史徐瑄在延綏,山西布政陳翌在寧夏,[9]陝西布政芮釗在甘肅,俱以京官巡撫其地。上曰:「武人所以惡文臣者,只是不得遂其私耳。在任者即日遣使召之。」兵部尚書馬昂以貴州賊情甚急,速得一人往理其事,於是復以白圭往。時圭適以考績至京,即陞右副都御史,贊理貴州軍務。復以太僕卿程信為僉都御史,巡撫遼東。

  會昌侯弟顯宗家人私起店房,專利以病客商。事聞,上召賢曰:「皇親豈可如此!法之不行,自上犯之。」賢對曰:「若陛下以至公斷之,誰不畏服!」乃命毀其房,家人抵法,顯宗姑免其罪而戒之。侯初病,既出見上,為其弟乞恩,終不允。上召賢謂曰:「侯者不知自責,反乞恩澤,朕終不允。又以母老為辭,求之良久,竟從公法。」賢頓首曰:「真可謂王者不私矣!」

  吏部左侍郎孫弘聞喪,上召賢曰:「孫弘豈勝吏部?」賢曰:「誠如聖諭。蓋弘以知縣考滿赴京,為忠國公石亨鄉里,囑留京官。又因奉迎有功,陞工部侍郎,復極力謀求得此,士林鄙之。」上又恐其謀奪情,即令守制。復召賢曰:「吏部侍郎乃天下人物權衡,非他部比,必得其人。先生以為誰可?」賢曰:「以在朝觀之,無如禮部二人,可擇一用之。」上復問其優劣,賢曰:「鄒幹為人端謹,但規模稍狹;姚夔表裏相稱,有大臣之量。」上曰:「然。」遂用之。命下,士類皆悅。

  禮部郎中李和託一釋子囑權近求為侍郎,士論紛然不平。上問賢:「此人何如?」賢對曰:「不知。」上悟其意,復問吏部尚書王翱,亦不甚許。他日,以學士李紹對。上復問賢,賢對曰:「此公論也。」上遂決。奉天門朝畢,召吏部發玉音,除紹為禮部右侍郎,輿論大愜。

  兵部尚書陳汝言坐臟下獄,忠國公石亨因齋宿來予朝房內議當此任者,難其人。賢曰:「以在朝言之,惟都御史兩人中擇一人焉。」又問:「誰可?」賢謂:「馬昂行事平易。」亨尚猶豫,復會尚書王翱議,翱薦工部尚書趙榮。賢以為不可。翱意頃其所厚,又以昂是鄉里,避嫌。賢頗不然,云:「此議對之天地鬼神,務出至公。」翱與亨謝而從之。一日,上召賢問:「此任誰可?」賢以昂對。上以為然。賢請敕廷臣共舉堪任者,若高於昂,當用之;不然,方用昂。洎僉議亦以昂,[10]遂除兵部尚書。

  上躬理政務,凡天下奏章一一親決,有難決者必召賢商議可否。且厭左右干預,察知無非私意。嘗於靜中召賢,[11]嘆曰:「為之奈何?」賢對曰:「惟在獨斷,可以革之。」上曰:「非不自斷,如某事某事,某人某人,皆不從其說。」賢對曰:「若常如此,可矣。」上曰:「但依則悅,不從便拂然見於辭色。」賢曰:「於理果不可行者,宜從容諭之。」上曰:「今後彼欲用人不當者,先生亦當執而沮之。」賢曰:「臣若頻沮其勢,必怨。惟陛下明見,自以為不可,庶幾漸能革之。」上曰:「然。」

  上復位之後,因思建庶人輩無辜淹禁將五、六十年,意欲寬之。一日,謂賢曰:「親親之意,實所不忍。」賢即對曰:「陛下此一念,天地鬼神實臨之,太祖在天之靈實臨之,堯、舜存心不過如此。」上遂決。即日白太后,許之。左右或以為不可,上曰:「有天命者,任自為之。」左右聞之,皆愧服不能止。乃遣中官於鳳陽造房屋。畢日,上召賢曰:「今可送去。」敕軍衞有司供給柴米,一應噐用悉令其完具,以安其生。聽其婚娶,以續其後。自在出入,給與閽者二十人、婢妾十數人。遣太監牛玉入禁諭其意,建庶人聞之,且悲且喜,不意聖恩如此。時庶人年五十六、七矣。吳庶人已歿,尚有庶母姐㚺、老婦五六人,有年八十以上者。庶人入禁時方二歲,出見牛馬亦不識。上召賢,謂:「可發旨意。」賢謂:「此非細事,宜諭文武百官。」上曰:「然。」次日宣畢,人人感嘆,以為真帝王美事。既而,又有淺見者以利害之言沮之,上不聽。

  按:成祖登極初,謂建文自焚,嘗葬以天子之禮,無貶黜之文。天順初,英廟又憫建文子庶人之無辜,釋其囚而聽其婚娶,出入自在。今日推祖宗之心,加以諡號,使得比諸景皇帝,固無不可也。

  景泰間,太監興安崇信釋教,每三年度僧數萬,於是僧徒多濫。天順二年又如期,天下僧徒復來京師,聚集數萬。上召賢曰:「僧徒豈可如此泛濫。」賢對曰:「陛下明見最是,宜禁止之。」 [12]遂出榜曉諭:「今後每十年一度。擅自披剃,二十以上者俱令還俗,違者發邊衞充軍。度者俱照定額考送。」於是僧徒知懼,皆散去。 (此處原脫大段文字,今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補於下:「先是,忠國公石亨來閣內議事,因說山林隱士,聞江西撫州有吳與弼者,乃司業溥之子,累薦不起,實淹貫經書,動遵古禮。亨慨然曰:『吾薦之,煩子代草章奏,即日上之。』數日不報,蓋為左右所沮也。一日,上召賢問曰:『吳與弼果如何?』賢曰:『與弼,儒者之高蹈。自古聖帝明王莫不好賢下士,徵聘隱逸,若陛下行此一事,亦本朝盛舉。』上遂決,乃命行人齎敕書束帛造其廬。與弼接見之際,即謂朝廷厚意如此,當赴闕謝恩,但本意不受官職,就辭幣帛。數月未至,上問數次。一日,行人來報,至通州矣。賢即入言之。上曰:『當授以何職?』賢曰:『今東宮講學,正宜老成儒者輔導之,宜受宮僚。』上曰:『何職?』賢曰:『庶子、諭德皆可。』上曰:『莫若諭德之名。』賢曰:『諭德有左右。』上曰:『與之左。』賢曰:『若見畢,可召至文華殿顧問以重之。』上曰:『然。仍以文幣賜之。』賢曰:『再於館次張具尤當。』上許之。次日,見上,發玉音召吏部命為左春坊左諭德。朝士皆悚然驚異,以為布衣召至,一旦授此。上召賢曰:『明日可引至文華殿。』次日,既見,引至上前,問曰:『久聞高義,特聘爾來,如何不受官職?』初不對,賢促其對。良久,方對云:『微臣草茅賤士,年二十嬰疾,日加虛怯,以此不能出仕。山林之下不敢接見一人,雖聞犬吠亦驚,調治病軀不暇。非有高世之心,不意聲聞過情,為當道論薦,蒙皇上厚意,以天書、幣帛來聘。天使到門,不勝感愧,因而動作,老疾復發,延至數月方能起程。至通州,忽失聲一日,又痰作二日,洎入見皇上之時,幸不痰作。況年六十有八,老疾衰朽之人,實不堪供職。』上曰:『宮僚亦從容優閑,不必辭。』與弼對曰:『朝廷之職,臺諫之次,宮僚為重。』上曰:『宮僚亦眾,不專勞先生。』不允所辭。終不敢應。於是賞文幣四表裏、羊酒、柴米,遣太監牛玉送至館。上顧謂賢曰:『此老非迂闊者,務令就職。』與弼終不就,三辭,後稱病。叩其所以不就之故,以敕書太重,以伊、傅之禮聘之,卻以此職授之,故不受。賢謂:『如此,亦固執矣。且朝廷致敬盡禮,待先生非輕。初不無承權輿之意,今必欲如傅說爰之。作相亦難,既稱衰病,又務當大任,倘勢不能行,人皆失望。不若且就宮僚,若果有建明,則大任以漸而至。不然,三辭不允,亦宜就職,以答朝廷至意。』問日,上謂賢曰:『與弼既來,如何不受職?若受職亦不相拘,聽其自在,候秋凉,欲歸亦不相留,以俸祿養其終身,不亦可乎?』復命賢諭以此意,亦不受。賢初見與弼,待以賓師之禮,於是公卿大夫莫不加敬,以為待布衣之重如此,近世罕見,所以人咸驚訝,中官尤不然之。賢每為之解云:『待此所以勵風俗,使奔競干求乞哀之徒、孜孜于利祿宦達者觀此自覺羞愧,孟子所謂貪夫廉懦夫有立者,此舉庶幾能之!』賢偶因右腳指下為手所傷,復入湯氣,遂至發腫,五月二十九日早不能趨朝。上即問之,左右以疾對。即遣太監裴當齎羊酒來視疾。六月一日,復遣當同太監安寧齎銀五十兩來視。又命太醫劉禮調治。四日,復遣太監牛玉領禮來視。六日,再遣玉來。每來必以政事數十條參定。七日,趨朝入謝,上甚悅,且云:『先生尚宜將息,不可多行動也。』處士吳與弼不肯受職,三辭後,以疾不能動履,留京兩月不敢具本再辭,來賢舍訴衷曲,乞回。賢謂:『若肯就職,或有可行之道。且東宮早晚天凉講學,凡有輔導進學之法,賢必能贊說依行。或因其留,可以開聖學。賢當乘間進言,云與弼於經書義理窮究最精,皇上勵精圖治,日勤政務,凡天下章奏一一親覽自斷,比先於經書雖嘗講讀,彼時春秋尚早,至今歲久,豈無或忘?況此聖心開明,又非前日可比,若於萬幾之暇,令與弼從新講說發明,則陛下於義理愈加精熟,由是剖決政事益得其當,有助於聖治不淺矣。又況賢早晚亦得請教,以治身心,以贊治道。』與弼堅辭,謂衰疾不能供職,決意乞回,又恐上意見譴,乞賢成全。賢次日早見上言:『與弼本意亦願供職,第以老疾不愈,進退狼狽,望陛下寬容。若不見譴,許其具本再辭。』上曰:『果然,亦難留也。」賢曰:『朝廷盛事,若始終成美,尚得賜與為善。』上首肯之,且曰:『既以行人聘來,還以行人送歸,再與敕書,令有司供月糧米以贍終身。」賢即拜賀云:『此舉實帝王盛德之事,曠世稀有。』於是與弼感激無以報稱,條陳十事上之,復上表謝恩而去。」)

  上留心政務,漸覺招權納賄在左右者之非,厭其所為,不能驅遣。嘗於靜中屏其人,告賢曰:「為之奈何?」賢曰:「人君之權不可下移,果能自攬,彼之勢自消,惟此為良法。其私情既不能行,趨附之人漸亦少矣。」上以為然。且曰:「無此相礙,何事不順。吾早晨拜天、拜祖宗畢,視朝既罷,進膳後閱奏章,易決者即批出,有可議送去先生處參決。」賢曰:「臣等所見亦有不到處,更望陛下再加參詳斟酌,穩當施行,如此則庶績其疑矣。」上深以為然。且云:「左右乃曰:『此等奏章,何必一一親覽。』又曰:『亦不必送與閣下看。』又曰:『差便差到底。』[13]奸邪不忠如此。」賢曰:「惟陛下明見。」又曰:「朕負荷天下之重,五鼓二點即起,[14]齋潔具服拜天畢,省奏章剖決訖,復具服謁奉先殿,[15]行禮畢,視朝。循此定規、定時,不敢有誤。退朝至文華殿,或有政事有關大臣者,則召而訪問商榷。復省奏章訖,回宮進膳後,從容遊息至午初,復省奏章。暇則聽內政,至晚而休。若母后處,每日一朝,有命則兩日一朝,隆冬盛暑五日一朝。今左右乃曰:『何乃自勞如此。』」賢曰:「自古賢君修德勤政,莫不皆然。今陛下敬天、敬祖宗,孝母后,親覽政務,則修德勤政之事備矣。臣願陛下持此不衰,堅如金石,可以馴至夫堯、舜之道,而為堯、舜之君矣!」又曰:「如此行之,亦有何勞?不然,則便於安逸而怠荒至矣,雖悔何追?」賢曰:「陛下言及於此,社稷蒼生之福也。」

  駙馬趙輝貪財好色,景泰時在南京,天順改元,乞來朝,上許之。既見厚,有所獻,賜左右求封爵。

  日,上召賢曰:「趙輝求封,如何?」賢對曰:「名爵豈臣下可求?」左右亟欲成之,上復召賢議,賢謂:「求則不可與,若朝廷念其舊戚,自加恩命則可。」遂從之。已而,輝以賄賂事發,特免其罪,封爵竟亦不行。

  先是,兵部尚書陳汝言阿順權宦,[16]   錦衣衞官校差出提人,惟財是圖,動以千萬計,天下之人被其擾害不可勝言,此情不能上達。賢一日從容言於上曰:「今天下百姓頗安,惟有一害。」上曰:「何害?」廣曰:「錦衣衞官校是也。一出於外,如狼如虎,貪財無厭,寧有紀極!」上即悟曰:「此輩出外,誰不畏懼?其害人不言可知。今後非大故重事不遣。」賢頓首曰:「幸甚!」

  鎮守遼東太監范英乞來朝見,即以部下親昵都指揮高飛乞統遼陽兵,然已有參將曹廣,兵部以為不可。上欲允之,召賢曰:「可以飛代廣。」[17]賢不能止。明日,復見上曰:「聞飛非統御才,地方所係。」上曰:「已發,奈何?」賢曰:「雖發未行,猶可止。事未停妥,雖行亦止。」上曰:「然。」即召兵部已之。

  時祭風雷山川之神,而壇壝在城外,上不欲夜出,問賢:「可以勳臣代之否?」賢曰:「果有故,亦須代,但祖訓以為不可。」上曰:「今後當自行。但夜出至彼,無所止宿,欲效天地壇為一齋宮,如何?」賢曰:「可。但宜減殺其制。」上曰:「既有止宿,[18]日未下時至彼,祭畢,拂曙而回,庶免晚間出入。」賢頓首曰:「聖慮極是。」

  上一日言:「宦官蔣冕,雖曾效勞,其實讒亂小人。朕初復位時,即於太后前曰:『皇后無子,亦當換。』朕即斥之,方止。及立東宮,又復曰:『其母如何?』朕曰:『當為皇貴妃。』乃止。一日,命冕選宮人充用,既選,乃曰:『太后處不必知。』朕曰:『不可。』復於太后處曰:『上欲隱之。』及朕白太后,方知其離間,以此遠絕之。」賢曰:「讒說殄行,自古帝王所深惡者,陛下絕之,甚是。」

  二年冬,鷹坊司內臣奏乞出外採獵,上不許,復固請,上曰:「爾輩欲出獵,但不許擾害州縣。朕遣人訪之。」既許其出,意彼一時之言,未必追訪。出至州縣,不能獲一禽,有司懼其威,斂之於民,聚鹿、獐、兔、雉而獻之,內臣以為獵所獲者,遣人領進。上果令人密訪,某州若干,某縣若干,皆得其數,候其至,各杖而黜之。

  冬十一月間,上一日屏去左右,召賢從容言政治得失。賢因極言不情之弊:往往差錦衣衞官校出外提罪人,然此輩嗜利,[19]其勢如狼虎,所過無虛,必飽其欲而後已,動以金銀千百計,有司不勝其擾,略達此情。上初不許,且曰:「今後但不可多差耳。」不意差者多左右貴近所囑,因而譖毀,謂賢多言,彼有犯者自當其罪。上聽之,從而見疏。賢初亦覺之,[20]不知所由,已而,左右傳說如此,賢謂:「此弊九重之邃何由得聞?賢既得親近,豈忍隱蔽而不言乎?言而得罪,亦所甘心!」越旬日,復召時,待之如前,蓋聖鑒孔昭也。

  時小人欲求倖進者,多不能得,謂賢沮之,莫不怨恨,乘隙誹謗。時刑部尚書缺人,已取山東布政陸瑜,即乘此駕說瑜用賄賂求而得之,朝士紛然,以為瑜至必不用。又謂石總兵已達於上,謂賢必然見害。後瑜至,上召賢議之,仍以瑜為尚書,羣小愕然,眾毀方息。

  上初雖聽譖,怒言錦衣之弊,復密察之,皆得其實,尤有過於賢所言者,召其指揮者戒之曰:「自後差人,敢有似前者,必重罪不宥。」由是收斂,不敢縱意求索。人或為賢危之曰:「先生招怨如此,奈何?」賢曰:「若除此一弊,怨亦不辭!」

  先是,安遠侯柳溥在涼州任虜寇搶掠,不敢出兵。監察御史劉濬奏其畏怯,以致折損官軍。上怒其所言,且曰:「與賊對敵,安能不損?使將校聞此二旨,豈不解體!」欲加之罪。賢對曰:「御史是耳目官,所見當言。用其是,舍其非,不宜見譴。」上乃止。終不以為然。後因錦衣之怨,謂賢護向秀才,且曰:「如某御史多言,便以為當說。」濬後代還,竟下獄。尋亦悔悟,輕其罰,降職外補而已。

  太傅、安遠侯柳溥,以禦寇無功取還。既至,上召賢曰:「溥為主將,畏縮如此,若不懲治,何以警眾?且有罪不罰,人誰畏法!」即命言官彈劾,罷太傅閑住。越數日,[21]溥以馬駝進,上怒擲其奏曰:「溥無狀如此。莊、凉之人,既被虜寇搶掠,[22]頭畜殆盡,復為總兵所索,不然從何而得?況無功戴罪,朝廷復受其所獻可乎?」遂卻之,且責其非。溥慚懼而退。

  冬十一月,聖節及冬至例宴羣臣於奉天殿,上顧謂賢曰:「節固當宴,不惜所費,但計牲畜甚眾,尚有正旦、慶成,一歲四宴,朕欲減之,如何?」賢曰:「大禮之行,初不在此,陛下減之亦是。」由是每歲二宴,至正旦亦或不宴,惟慶成一宴歲不缺云。

  景泰不豫,文武羣臣不過俟其不起,請上皇復位耳,時武清侯石亨、都督張軏掌大兵,小人欲圖富貴者以為少保王文、于謙與中官王誠等欲取宗室立之之說以激亨等,借其勢而成之,亨等遂以迎駕為功,殺王文、于謙等,再貶謫陳循等數十人。亨封忠國公,軏封太平侯,乃固寵攬權,冒濫官爵,黷貨無厭。方復位之初,人心大悅,及見亨等所行,人皆失望。干動天象,彗出星變,日暈數重,數月不息,乃羣陰圍蔽太陽之象。而亨恬不知戒,賄賂公行,強預朝政,掠美市恩,易置文武大臣、邊將以張其威,有不出於門下者,便欲中傷。中外見其勢燄,莫不寒心,敢怒而不敢言。亨侄彪,頗驍勇,驟陞都督,性尤貪暴。初立邊功,大肆兇惡,謀鎮大同,邀人奏保。朝廷覺其不實,使人廉察,果得虛詐。置彪於法,人心皆快。已而罪連亨,朝廷初念其功,累宥之。未幾,家人傳說怨謗,有不軌之謀,於是置亨於法,籍其家,受禍甚烈,議者以為天道好還如此。人見其名位、勢力如泰山之安,一旦除之,曾不少阻,蓋幽明冤枉從此伸氣。雖朝廷大法有所不免,亦其罪惡貫盈,人神共憤,助力於其間。當時若以彪鎮大同,誠為可懼。且在京武官多在亨門下,而亨又握兵權,天下精兵無如大同,稍有變動,內外相應,其禍可勝言哉!此時雖欲撲滅,力不能及。今辨之,於早除此大害,非上之剛明果斷,不能如此。而亦祖宗在天之靈有以默相之,社稷綿遠端兆於此。

  天順四年,天下諸司官吏朝覲至京。上召賢謂曰:「朝覲之弊,不可不革。」賢曰:「誠如聖慮。」即出榜禁約,不許與京官交通,餽送土物,亦不許下人挾仇告害。由是肅然不犯。上召賢謂曰:「黜陟之典,亦當舉行。」賢曰:「此祖宗舊制。」即敕吏部、都察院退不職者數百人,旌其才行超卓、政績顯著者布政以下賈銓等十人,賜以衣服、楮幣,禮部筵宴,命太監牛玉、吏部尚書王翱及予三人侍宴,以勵其眾。輿論歡然。隨於其中召布政蕭晅為禮部尚書,[23]賈銓為副都御史。先時,吏部舉銓可大用,以其名重,欲任以戶部尚書。上問賢:「以為何如?」賢對曰:「聞其名則可,未見其人。」及銓至京,命賢觀之,貌不稱名,乃別求之。賢以副都御史年富執法不撓,可居此職。上亦以為然。不意左右不悅富者甚眾,謂賢曰:「上不喜此人,不可再舉。」賢以為實。然一日上召賢謂曰:「戶部之缺,果誰當之?恐非年富不可。」賢曰:「此人不悅者眾,愈見其賢。」上曰:「富之執法正,宜居此。國計所關,豈顧私情不悅者。」遂召為戶部尚書。士林咸以為宜。

  內府庫官奏:[24]「今歲用計之不數年而盡。」於是,敕戶部議,欲以蘇、松、嘉歲折糧銀折金五萬兩。 [25]上召賢謂曰:「國家錢糧出在東南,而金非其所產。今欲折金,價必湧貴。」賢對曰:「誠如聖慮。」因論雲南各處土人有歲辦金銀,遂令以銀折金數千兩,待十年後不足,再議而行。

  會昌侯孫繼宗,因冒報迎駕功陞官者俱有首其子弟冒報者,亦二十餘人,具奏辭免。上召賢謂曰:「此事何以處之?」賢對曰:「以正法論之,盡當革去。但念國戚,於親子弟存之,革其家人冒陞者,庶全恩義。」上曰:「然。但此事若白於太后,必盡革去,雖侯爵未可保也。」賢對曰:「惟陛下裁之。上不失母后之心,幸甚!」上曰:「須如先生之言,然後允當。」卒從之。

  上天資英武,益明習政務,[26]天下奏牘,一一親覽,或有毫末差失,便能察見,凡有發下裁斷,賢等一出至公。上知其無私,委任益隆,凡事不肯輕易即出,必召問其可否。或遣中官來問,務得其當,然後行。是以政事無大差失,法度振舉,人心驚懼,平昔縱放者莫不收斂。其中官惟一二耆舊特加重焉,其餘雖一時寵眷至厚,一旦有失,即置於法,略不假借,用是不敢肆然。

  法司奏石亨等冒報陞官者俱合查究,上召賢問曰:「此事可否?恐驚動人心。」賢對曰:「若查究則不可,但此等冒陞職者,自不能安,欲自首,猶豫不決。若朝廷許令自首免罪,事方妥帖。」上曰:「然。」遂行之。於是冒陞職者四千人盡首改正,人心皆快。或有議欲追其支過俸糧者,賢曰:「不可。」戶部奏請,得旨乃免,人心皆安。石亨既置於法,平日出入門下者無不驚懼。一日,賢言於上曰:「元惡既除,宜戒諭羣臣,且安人心,不究其餘。」遂行之,中外釋然,無不感戴朝廷之恩者。

  初石彪事發,言官密奏。明日,大班劾之,即有漏泄於彪者。上召賢曰:「羣臣黨惡如此,不可不戒!」賢對曰:「誠如旨意。」乃敕諭百官:「今後文武大臣,無故不許往來,近侍官不許造大臣新宅,錦衣衞官亦然。」於是,莫不肅靜。天下聞之,亦皆悚息,交通之弊遂止。

  石亨下獄死,法司請瘞其屍,上召賢曰:「如何?」賢曰:「如此行之,未為盡善。法司宜執法論罪,欲梟首示眾,朝廷從寬,特全其首領,尤見恩義尚存。」上曰:「然。」即從之。

  一日,從容言及迎駕奪門之功,賢曰:「迎駕則可,『奪門』二字豈可示後?況景泰不諱,陛下宜復位,天命人心無有不順,文武羣臣誰不願請,何必奪門?且內府之門,其可奪?『奪』之一字,尤非順。幸賴陛下洪福,得成其事。假使景泰左右先知此事,亨輩何足惜,不審置陛下於何地!」上曰:「然彼時何以自解?」方悟此輩非為社稷計,不過貪圖富貴而已。賢曰:「臣彼時極知此舉之非,亦有邀臣與其謀者,臣不從。以臣之愚見,景泰果不起,率文武羣臣請出陛下復位,安用如此勞擾!雖欲陞賞,以誰為功?老臣耆舊依然在職,豈有殺戮、降出之事致干天象?而羣小之計無所施矣!招權納賂何由而得?忠良之士亦無排擠之患,國家太平氣象豈不由此而盛?易曰:『開國承家,小人勿用。』言其必亂邦也。於此驗之,為尤信。」上曰:「然。」

  按:天順初,以迎駕為功者大開賄賂之門,在朝文武之士靡然從風,奔走其門,惟恐或後。以財寶先投者先得美職,無復論才之賢否,風俗大壞,不可勝言。上亦頗知其非,但復位之初,俯而從之。明年,稍自振作,十從其四五。又數月,十從其二三。又明年,凡百自斷,其賄賂之門徒開而已。初時有美要職事一缺,謀之者如蠅聚腥,爭欲得之,自後缺雖多,而謀之者無一人,蓋用人之柄在上,權貴不與焉。雖欲賄賂,何所投乎?向日奔競之風,一變而為恬退之習,可見士風之振否,顧上之人力行何如耳!

  天下氣候關於朝廷,驗之果然。景泰時不孝於親,不敬其兄,不睦其室,至而朝廷之上怨恨,憂鬱之氣充滿,是以六、七年間水旱災傷遍天下。天變於上,氣乖於下,一年甚一年。自天順初上復位之後,敬天尊祖,孝親睦族,宮室之中,有恩以相愛,有禮以相接。歲時調和,年穀屢豐,海內之民無饑寒流離之苦。由是觀之,朝廷之氣和,天下亦和;朝廷之氣乖,天下亦乖。中庸所謂「致中和,天地位焉,萬物育焉。」聖賢之言,信不誣也。

  耿九疇、軒輗皆廉介之士,操履素定,天下信之。天順初,首用耿為都御史,軒為刑部尚書,但二人之才不異於眾,特取其行之高於人。洎供職,未有建明。耿欲糾石亨之罪,[27]反為所排,出為江西布政,尋轉四川。上知其為人清正,但為亨輩所嫉。一日,泛論人才,念及九疇非其罪,賢因曰:「此人操行誠不易得。」遂有召用意。賢竊慮彼時臺憲本無罪,被石亨所擇而黜之人皆惜朝政之失,幸而召用,以見朝廷悟亨之非,所係不小。未幾,因禮部缺人,召至京師。上憐其衰,命為南京刑部尚書,且曰:「遂其優閑可也。」初,軒輗在刑部數月,因疾作懇乞致仕還家,後每念輗之為人,亦不易得。賢曰:「二人素行,海內共知。」一日,南京總督糧儲缺人理之,論及往日能理此事者莫如輗,遂為左都御史委任之。未幾,九疇卒,上嗟悼良久,曰:「可惜此老,欲其優閑而遽亡邪!」尋以左都御史蕭維禎為南京刑部尚書。

  上因說校尉行事者亦多枉人,且如行臨川王與四尼姑通,[28]及鎮撫司指揮門達問之,實無此情。又聞行事者法司依其所行不敢辨,雖知其枉,付之嘆息,惟門達能辨之。賢因言往時行事者挾仇害人,涉虛者治以重罪。上曰:「若如此,又慮其不肯用心訪察。今後但令鎮撫辨其枉者可也。」

  天順四年秋,天下大水,江南北尤甚,田盡淹没。時上意明察,凡事臣下莫敢發端。一日,因召問畢,從容言曰:「臣聞今年水災甚大,數十年來未嘗見此,百姓不能存活。」上曰:「為之奈何?」賢曰:「若非大施恩典,安得蘇息!」上曰:「何如行則可?」賢曰:「宜下詔免徵糧草。」上曰:「固可,但詔非一二條可行,莫若以旨意與戶部,行於天下。」賢曰:「如此尤善。」於是,令被災州縣申報巡撫、巡按官,災重者全免,稍重者免半,又輕者免三分。已而,天下奏水災者無虛日,通政司奏對無日不有。上初以賢言或過,至是見其實。然人或以賢多言取愆,賢嘆曰:「居此尚不敢言,更誰言邪?」

  景泰間,陳循、王文之子會試不中,二人以私情怒考官取人不公,皆具奏考之不精,欲殺考官,朝廷不從乃已。天順四年,會試舉子不中者俱怒考官,有鼓其說者,謂賢有弟讓不中,亦怒考官。一舉子遂奏考官校文顛倒,宜正其罪。上見其所言,疑而未定,召賢問曰:「此舉子奏考官弊,何以處之?」賢對曰:「此乃私忿,考官實無此弊。如臣弟讓亦不中,可見其公。」上意方回,乃命禮部會翰林院考此舉子,驗其學,多不能答題意,具奏其狂妄,遂枷於部前以示眾,羣議方息。不然,欲訴考官者尤眾。賢謂此舉子曰:[29]「若爾所作文字有疵不中,是爾學力未至,非命也;若爾文字可取而不中,乃命也。不知安命,可為士乎!」初,亦有朝臣子弟不中者,皆助此舉子,及見此事發,赧然而愧矣。

  四年,秋八月,虜酋孛來大舉入寇,自大同、威遠西擁眾南行。邊將高陽伯李文按兵不敢當其鋒。已而,虜眾直抵雁門關、代、朔、忻州一帶,四散搶掠,炮火徹於京師。人民驚疑,棄家走避, [30]擁入京城莫能止。上初謂此虜窮乏,不過在邊搶牛羊而去。賢見人民驚走如此,乃言於上曰:「京師宜出軍於紫荊、倒馬二關駐劄,非欲與之對敵,一則安撫人民,一則使彼知懼,不致深入久停。」上方欲命總兵者議,會兵部奏,欲遣將統京師軍赴大同殺賊。[31]上曰:「緩不及事,徒勞人馬。駐關之說可行。」於是,遣都督顏彪領兵赴紫荊關,馮宗領兵赴倒馬關。然此虜既有所獲,見我兵不動,去而復來,遂復敕二關之軍赴雁門。人民恃此以不恐。上意初不欲,雖勉強而從,終不悅。後見此虜復來,始以為然。人亦謂賢多言,賢曰:「古之大臣知無不言,今雖不能如此,於此等利害,國家安危係焉,不言可乎?縱得罪疏遠,不可顧也。」

  四年秋,上召賢與王翱於武英殿,曰:「今兵部、工部缺侍郎,卿等擇人用之。」賢謂:「副都御史白圭可為兵部侍郎,[32]其湖廣巡撫亦暫設耳。」上以為然。翱曰:「南京戶部侍郎馬諒服制將終,可轉工部。」上亦以為然。諒至,適戶部亦缺人,因上召言及諒,賢以為捨正缺而他轉,班序反出其下,莫若就命以戶部。上以為然。命下,輿論亦愜。翱亦曰:「如此處置,甚安。」諒自南京府尹陞此職,錢穀之事久經心矣,賢非一時自定,[33]蓋亦素聞眾論耳。

  四年冬,閏十一月十六日早,見月食。欽天監失於推算,不行救護。上召賢曰:「月食人所共見,欽天監失於推算如此。」因言:「湯序以禮部侍郎掌監事, [34]凡有災異必隱弊不言,或見天文有變,必曲為解說,甚至書中所載不祥字語多自改削而進,惟遇天文喜事卻詳書以進。且朝廷正欲知災異以見上天垂戒, [35]庶知修省,而序乃隱蔽如此,豈臣下盡忠之道!」賢曰:「自古聖帝明王皆畏天變,實同聖意。序若如此,罪可誅也。」上曰:「今有此失,法不可容。」於是收下獄,降為太常少卿,仍掌監事。

  四年十二月六日。[36]上於奉天門朝罷召賢曰:「吏部右侍郎不可久缺,況尚書王翱年老,早得一人習練其事。」命與翱訪其人,得巡撫南直隸副都御史崔恭。明日早於文華殿具奏,上喜,以為得人,以山東布政劉孜代巡撫。因論人才高下,上曰:「若徐有貞,才學亦難得,當時有何大罪?只是石亨、張軏輩害之。寧免後世議論,可令原籍為民。」賢與翱曰:「聖恩所施最當。」即傳旨下之戶部。

  天順五年正月,大理卿李茂卒。上召賢曰:「大理寺是審錄官法司,囚徒皆從此,平允至為緊要。今雖有寺丞二人,名分猶輕,恐不敢與法司持辨,須得職稍重者一人,卿可擇之。」賢請與吏部尚書王翱議,上曰:「然。」於是議以舊卿李賓最宜,但憂制未終。明日,見於文華殿,上曰:「得其人矣乎?」賢與翱以賓對,遂用之。

  五年二月,因錦衣衞指揮所行江西弋陽王敗倫事涉虛,上召賢曰:「宗室中豈願有此醜事?彼初既以為實,[37]今卻云無此事,以此觀之,其餘所行,枉人多矣。」賢曰:「誠如聖諭。」因言法司明知其枉,畏避此輩,不敢辨理。賢曰:「須旨意付法司,[38]但有枉者與之辨理,不許畏勢避嫌。」上曰:「然。」於是召法司戒飭之,人人皆悅。一日,上言及此事,賢曰:「清平之世,若刑獄枉人,實傷和氣,惟陛下明見如此,斯民幸甚至!」

  天順五年四月,上召賢謂曰:「今府庫錢糧所入者少,所出者多,奈何?且軍官俸一季關銀十四萬餘兩。」賢曰:「自古國家惟怕冗食,今一衛官有二千餘員者。」上曰:「一年四季或以一二季支與布錢,如何?」賢曰:「須與戶部議。」一日,上召賢,曰:「同吏、戶、兵尚書議此事。」上曰:「爾戶部奏來,朝廷復命會議。不然,不惟歸怨朝廷,亦歸怨爾類人矣。慎密之。」賢因言:「在京軍官老弱殘疾者,令兵部漸調出在外,卻以軍補其缺,以省冗費。」上曰:「此事特恐難行。」賢曰:「宜安靜行之,如無事,然使其不覺可也。」上頷之。賢又言:「軍官有增無減,且天地間萬物有長必有消,如人只生不死,無處着矣。自古有軍功者,雖以金書鐵券,誓以永存,然其子孫不一,再而犯法即除其國,或能立功,又與其爵,豈有累犯罪惡而不革其爵者?今若因循久遠,天下官多軍少,民供其俸,必致困窮,而邦本虧矣,不可不深慮也。」上曰:「此事誠可慮,當徐為之。」

  自天順四年水災以來,天下米穀皆貴,人民艱難。至五年尤甚,賢深憂之。六月中,因陝西、涼州、莊浪一帶虜寇侵犯,圍困城堡,日久不退,及遣將官仇廉領兵自蘭州過河與莊浪合兵,又被虜賊截路殺退,賊益猖獗,過河搶掠羊馬財物,官軍莫敢與敵,關中震恐,乞大軍剿殺。於是,以兵部尚書馬昂總督軍務,懷寧伯孫鏜為總兵官,京師出軍一萬五千,河南、山東調軍二萬。賢因此事與會昌侯孫繼宗、吏部尚書王翱及馬昂四人言於上曰:「今天下人民艱難,況又起兵,宜寬恤以蘇民困。」上有難色,不得已而允之。太監牛玉亦聞下情如此,力贊行之。於是,開寫十數條最苦於民者,悉皆停止。

  內官吉祥居禁庭最久,為人惟喜私恩小惠,招權納賄,擅作威福。嘗往雲南、福建殺賊,帶去達官軍能騎射取功,因而收於部下,加以恩澤,為腹心。天順初,呼召此輩迎駕,俱陞大職。此輩亦感吉祥之恩。後石亨事發,冒官者俱革去,此輩又為吉祥所庇不動。吉祥初以迎駕功,貪圖富貴,以榮一家,弟侄俱各得大官。又賣官鬻獄,瀆貸無厭。[39]上初不得已而從其所欲,後不能堪,稍疏抑之。吉祥輒壞異志,令其侄昭武伯欽糾集所恩之人謀為不軌。會兵部尚書馬昂、懷寧伯孫鏜統官軍往陝西殺賊,於五年七月二日早辭,欽等乘機欲殺馬昂、孫鏜等,就擁兵入內為變。幸而孫鏜等先覺,二鼓時即報於內,禁門不開。欽兄弟與同惡者先詣錦衣衛指揮逯杲宅前,遇杲方出,斬其首,碎其屍。蓋杲亦吉祥所恩之人,後朝廷委任行事,[40]且言欽非理之事,所最恨者,先害之。然後分布於各禁門,待其開擁入。三鼓至門,欽兄弟四五人俱在東長安門。

  予四鼓到朝房,[41]聞搶馬驚亂,以為出征之軍。及入房,聞呼:「錦衣衛指揮焦壽、郭英等拿住」,予亦不知何如。俄,人呼予官名,曰:「尋李學士。」予方恐,即出房至門前,見披甲持刀者數人,一人砍予一刀,又打一刀背。曹欽適至,見予不忍殺,連呼尊長,執予手曰:「毋恐。」叱退持刀者,且告曰:「我父子兄弟盡忠迎駕復位,今被逯杲譖毀,反欲相害。」提杲頭示予曰:「誠為此人激變,不得已也。」予曰:「此人生事害人,誰不怨恨。既除此害,即可請命。」欽曰:「就與我寫本進入。」即令人防予,至吏部朝房尚書王翱處借紙筆寫成,予拉翱同行,於門縫投進。欽見門不開,乃舉火焚,且復欲害予,令持刀者同予尋尚書馬昂,得翱等解之。及天明,上馬呼眾,馳往東安門,又令披甲持刃者一人馳馬尋予,翱等復解之。忽有孫鏜領官軍襲而圍之,予乃得脫。時恭順侯吳瑾、左都御史寇深俱被殺死,予被傷。

  在吏部,至晚大雨不止,聞官軍圍欽等於其宅,[42]盡誅之。予慮其脅從者不寧,即投本進入,請急宣聖旨,[43]脅從者罔治,以安反側之心,然後詔之天下,布寬恤之恩。一切不急之務,悉皆停罷,與民休息。吉祥已正典刑,蓋此亂臣賊子肆行反逆,天地鬼神所不容。當時若不早覺,各門既開,此賊擁入縱橫,[44] 一時不能禦之,其禍不可勝言,畢竟就戮,被其傷害多矣。幸而早撲滅之,此實宗社之福也。

  自天順元年石亨竊弄威權,恨御史楊瑄攻其家人侵占民田,謂賢與徐有貞主使,被其誣害,言官方欲劾其不法,亨先知之,即言御史聽有貞主使,排陷大臣,遂將都御史耿九疇等置於獄,十三道掌道御史盡置於法,從此言路閉塞,近侍、風憲無一人敢言者。由是權奸得志,肆行無忌,相繼反逆。賢因言於上曰:「自古治朝未有不開言路者,慮臣下不肯進言,有設敢諫之鼓、誹謗之木者,或導之使言,或設不言之刑以懼之。有直言者,或旌異之、褒獎之、賞勞之,陞用以勸其言,[45]然後臣下始肯進言。且進言者不過言君德之虧欠、刑政之闕失、天下生民之利害、文武百官之貪暴奸邪,皆是有益於國家之事,於己無益也。不但無益於己,又恐觸上之怒而得罪焉。聖帝明王有見於此,故惓惓求言,惟恐不得聞其失也。惟奸邪之臣,惡其攻己,務欲塞之以肆其非為,莫敢誰何,由是覆宗絕嗣而不悟也。」上曰:「此事吉祥、石亨、張軏、楊善實塞之,今宜速開,可於詔書內列之。」賢曰:「此宗社之福,蒼生之幸也。」於是,言路方開。

  都御史寇深被賊害之,上顧賢曰:「此職非輕,[46]須得其人。」賢曰:「宜命六部共舉。」既而舉三人,以南京刑部尚書蕭維禎居首。上命賢用一人,賢以居首者對。上曰:「此人曾在吉祥處通情,吉祥力薦之,非端士也。」復詢六部,皆曰:「但以其曾居此職,遂謂老成,不知其所為如此,[47]誠不可。」上復問,賢曰:「大理卿李賓年雖少,容止老成,久典刑名,可當此任。臣所見如此,須從眾論。」上召王翱等詢之,皆曰:「可。」[48]遂陞右都御史。

  八月十六日,上敕吏部曰:「學士李賢為賊所傷,乃能力疾供事,忠勤可嘉,特加太子少保,如敕奉行。」賢即具本辭免。上曰:「官以酬勞,朝廷自有公論。卿宜承命,所辭不允。」明日,上召問曰:「先生何故懇辭?」賢曰:「臣實不敢受此加秩,乞容臣辭免。今再進本。」上曰:「先生勞心國事,非他人比,雖進本十次亦不允。」賢不得已,受之。客來必曰:「僉謂先生受此職視前任者士望尤未滿也。」[49]予曰:「朝廷名器不可多用,徒多兼美秩,不思所幹之事稱否。若能盡職務,雖不兼官亦有光,不然,雖兼十官亦非美,祇取士林之譏誚也。且景泰間,任其自擇好官兼之,累至五官,太子太保一陞十員,名爵之濫至於此,不三數年,革之一空,能免誅謫以禮去官者兩三人耳。韓子所謂『必有天殃者也。』士大夫宜以此為戒,不可貪一時之榮,而忘遠慮也。」

  五年十一月二十日早,上召賢至文華殿,因說吉祥事曰:「此輩放縱,前日見吉祥敗,稍收斂,近來又放縱。朕每戒曰:『汝等不可如此,且如吉祥,非無功勞,一旦犯法,不可留矣。且朕在南城時,汝輩如何過來?今日不可忘了。朕今在位五年矣,未嘗一日忘在南城時。』此等言語,常時告戒,先生豈知?」賢曰:「古昔聖賢之君,正是如此。安樂不忘患難之時,又以此戒左右之人,最善。」

  上言:「朕一日之間,五鼓初起拜天,雖或足疾不能起,亦跪拜之。拜畢,司禮監奏本,一一自看。朝廟行拜禮,入廟皆然。出則視朝,退去,朝母后畢,復親政務。既罷,進膳,飲食隨分,未嘗揀擇去取。衣服亦隨宜,雖著布衣,不以為非天子也。」賢曰:「 如此節儉,益見盛德。若朝廷節儉,天下自然富庶。前代如漢文帝、唐太宗、宋仁宗皆能節儉,當時海內富庶。惟耳目玩好不必留意,自然節儉。」

  上曰:「然。如鐘鼓司承應無事,亦不觀聽,惟時節奉母后方用此輩承應一日。閑則觀書,或觀射。」賢曰:「前聖經書惟書經是帝王治天下大經大法,最宜熟看。」上曰:「書經、四書,朕皆讀遍。」賢曰:「此時正好玩味。況聖質聰悟,一見便曉,最有益。」上曰:「二典、三謨真是嘉言。」賢曰:「誠如聖諭。帝王修身齊家、敬天勤民、用人為政之事,皆在其中,貴乎體而行之。」上曰:「然。朕在正統年間,留心讀書,惟不好寫字。」賢曰:「帝王之學不在寫字,惟講明經書義理最是緊要。」因說景泰全然不理政務,或用人陞官,明日謝恩,不知所以,文武大臣未嘗接言,上下之情何如得通。賢曰:「自古明君,未嘗一日不與大臣相接,商榷治天下之道。所謂接賢士大夫之時多,親宦官宮妾之時少也。」上曰:「如此,天下豈不治安!」

  賢曰:「近聞外議,有二事不便。」上曰:「何事?」賢曰:「松潘羌民叛亂,已敕四川三司調兵剿殺。然三司官統兵鴶頏,難以成功,須得朝廷命一將官統之,庶得成功。易曰:『長子帥師,弟子輿尸』,不可不慮。」上曰:「此慮極是。」聞都督許貴可用,遂取而用之。又湖廣總兵兼統貴州,凡百軍務,貴州將官不得專擅,行必遣人往湖廣計議,山路險遠,往來遲滯,以致事多耽誤,未便。上曰:「然,此等事情誠非穩便。即日召兵部易之,令各鎮守地方。」

  賢曰:「臣聞陛下夏不揮扇,冬不近爐,果然否?」上曰:「實然。暑雖極熱,曾不揮扇,在宮內亦不令左右揮扇;冬雖極冷,曾不近火,亦不披煖耳。稍用之,雙目即熱。」賢曰:「陛下聖質,所稟堅厚如此,蓋由體被中和之氣。聞宋仁宗亦然。若臣等受氣薄者,不用扇、不近爐,不能過也。」

  上顧謂賢曰:「今六部尚書庶皆得人,但慮吏部王翱老矣。」時翱年七十八歲。賢曰:「臣聞祿命之說,翱壽最高,尚有十年。」上喜曰:「如此,無慮矣。如戶部年富,不易得。」賢曰:「若繼翱,吏部非此人不可。」上曰:「然,朕意亦如此。惟禮部石瑁稍弱。」[50]賢曰:「此人居是位不滿人望,早晚宜致仕。」上曰:「且留之,恐後來者未必過之。刑部陸瑜甚佳,都御史李賓亦可。如工部趙榮亦能辦事。」賢曰:「此人可取。且如曹賊反時,文職皆畏縮逃避,況兵非己任,誰肯出前?惟榮自奮,披甲躍馬呼於市,曰:『好漢皆來從我!曹家是亂臣賊子,當共剿殺。我輩是忠臣義士,不可退避!』於是,從者數十百人。能於陣前鼓舞獎勵士卒滅賊成功,如此存心行事,人莫能及。」上曰:「是亦忠臣。若吏部侍郎姚夔、崔恭亦佳。」[51]賢曰:「二人才器異日皆尚書之選。」上曰:「然。」

  天順六年三月,陝西管糧通政司參議尹旻奏:「賊退,河開,[52]軍馬眾多,人民供輸困極。」予謂:「出兵在外,可暫不可久,暫則為壯,久則為老。且達賊在邊,安能保其不來侵犯?若慮其復來,不可退兵,更無休息之時。今陝西人民疲困已極,若不趁河開之時暫退軍馬,寬其供給,人民愈加逃竄,糧草極缺,大軍亦難駐劄。況今年不得耕種,明年益乏糧草。寧可暫去暫來,不可久留在彼,庶使民得乘間耕種,日後或再用兵,不致誤事。此時莫若令彼處官軍且耕且守,調去軍馬俱令回還,只留文武官各一員,提督彼處城堡軍馬,庶為允當。」上以為疑,意謂虜寇復來,又用調兵,乃命總兵、兵部尚書來閣下會議,卒從予言。

  天順六年夏四月一日,奉天門奏事畢,靜鞭罷,上起身召禮部尚書石瑁等。疾出班趨走,欲上右階,鴻臚寺呼止,方轉回御道,跪承旨,[53]與敕書選妃事。上下金臺,即召賢曰:「石瑁動止粗疏,失措如此,如何為禮部尚書?不自求退,朝廷難於遣逐。」賢曰:「誠如聖諭,令其自退,庶全大臣之體。」上曰:「若戶部侍郎張睿可以代之。」賢曰:「張睿老成人,此職亦宜。」賢即報瑁疏乞致仕,瑁速上陳。上見瑁疏,[54]意卻不忍,曰:「瑁為人篤實,其可因此小失而退。」命太監牛玉敕吏部尚書王翱與賢議,賢等言:「石瑁一淳誠人,但動作遲鈍耳。既留之,張睿可不動也。」上復令玉傳旨:「睿歷任三年,又辦事勤勞,陞戶部尚書,仍管糧儲。」已而命下,士論重瑁之求退,美睿之當陞。若非先報,瑁亦不知上意不悅,必不求退,上怒未可測。及上疏求退,而上意遂解。士林且以瑁能見幾而作,無貪位慕祿之心,聲價倍增於前日,蓋亦不虞之譽也。

  學者於聖賢之道貴乎知而能行,今之士誰不讀書?講明之功或有之,身體力行百無一二。要之,講明者亦粗通大義,未能真知其理,望其能行難矣!宋朝理學最優於前代者,蓋自濂、洛、關、閩諸大儒倡起,於是天下士大夫皆知為務。觀其於諸先正書問往來,論辯不已,若渠不留心,寧有此?今則借為出身之階,一得仕後,置之度外,更不相關,但任其天資而行之,於聖賢立身行己法度茫不在意,視理學不知為何物也,可勝嘆哉![55]

  嘗怪前元博雅之士,朝野甚多,以為時運如此。及觀取士之法用賦,乃知所謂博雅者,上之使然也。今則革之,蓋抑詞章之習,專欲明經致用,意固善矣。竊謂作賦非博雅不能,而經義、策論拘於正意,雖不博雅可也。誠於二塲中仍添一賦,不十數年,士不博雅者吾未之信也。

  吳草廬得弟子如虞伯生而不能傳其道,其究安在?非草廬不悉其傳也。意伯生初遊其門,已無求道之志,不過欲正其文詞而已。不然,以伯生之賢,果能刮去詞章之習,一力從事道學,豈不得哉!顧乃躭於詞章,觀其作詩不下萬餘首,宜不及於道學也。

  本朝仕途中能以理學為務者,纔見薛大理一人,蓋其天資美質。某嘗欲從遊,以官鞅弗果。斯人疏於處世,直道自見黜,[56]已就閑矣,[57]未知造詣何如也。

  吏部尚書郭璡出身早,不遑問學。然天資甚美,[58]受氣完厚,臨事從容,喜怒不形於色。精於吏事,簡切不泛。為戶曹屬,文廟已知其名。正統初,侍臣因蝗旱言大臣不能盡職,久妨賢路,有旨回奏,[59]眾欲罷歸田里,以謝天譴,璡獨以為不可,云:「非是貪位,但主上幼冲,吾輩皆先帝簡任,受付托,若皆罷去,誰與共理職?宜戴罪修省改過,以回天意。」眾從其言,識者韙之。

  初見今之士大夫聞喪且求討輓詩,[60]數月延緩,哀戚之情甚略。

  當道者宜用人之長。今有人以謀薦者,見其人以勢位臨之,略而不接曰:「予既知之矣。」則訑訑之聲音顏色拒人於千里之外。予謂如此為國家計固疏矣,其自為計亦未為得也。何則?古之宰相惟不自用,而各盡人之所長,已而,事就成功,宰相獨收其名向也,所長之人不與焉。唐之房、杜是矣。今慮不及此,必謂天下之人無踰於己者,嗚呼!何見之晚也!昔者周公之聖,天下之士豈復有過之及之者?觀其吐哺、握髮之心,蓋周公未嘗自以為能,必謂天下之士高於己者多矣。今無周公之聖,而謂天下之士無踰於己,可發一嘆!

  今之士大夫不求做好人,只求做好官,風俗如此,蓋以當道者使然也。[61]何則?有一人焉,平日位未顯時,士林鄙之,一旦乞求得好官,人皆以為榮,向之鄙之者今則敬之愛之矣,欲人之不求做好官難矣!有一人焉,位未顯時,士林重之,介然自守,耻於干人,好官未必得也。若所鄙之人一旦得好官,人反重之,而向之重者,今反輕之,欲人之求做好人難矣!今欲回此風俗,在當道者留意。若不由公論而得好官者不變前日之所鄙,不得好官而為好人者不變前日之所重,庶乎其可也。

  同年鄒來學由戶部郎中改通政司參議,不以此為美,謂:「此官何足榮?」予謂:「誤矣!」且曰:「無才何敢當此?若才有餘而位不足,公論以為虧,此是好消息。或才不足而得高位,公論以為非,此非好消息也。」遂悔謝。自後歷顯職而愈覺斯言有驗也。惜乎今之士慮不及此,惟恐位之不高於才也。

  士在學時坐誦書史,有志聖賢之道者甚眾,且曰:「窮經將以致用。異日臨政當如此設施,做事業當如此立身行己。」一旦出身而授之以職,惑亂於利害,隨時上下,任其天資而行之,無復留心,於向日所窮之經不知為何物也。

  戶部尚書夏原吉有德量。冬,出使至舘。晨發,命舘人烘襪,誤燒一隻。舘人懼,不敢告。索襪甚急,左右請罪,笑曰:「何不早白?」欲以餘廩易之,弗及,并存者棄之而行。舘人感泣曰:「他則無故加捶,若此,平生纔一遇也。」在部時,吏捧精微文書押之,因風為墨所污,更驚懼,即肉袒以候,公曰:「汝何與焉?」[62]叱起,乃自袖其所污。吏猶懼莫測。明日,朝畢,至便殿請罪曰:「臣昨日不謹,因風起,筆污精微文書。」懷中出之。上命易之。既罷朝,吏猶莫測,尋出其所易,吏大感,免冠謝。

  大抵正統數年,天下休息,皆張太后之力,人謂女中堯、舜,信然。且政在臺閣,委用三楊,非太后不能。正統初,有詔:「凡事白於太后然後行。」太后命付閣下議決,太監王振雖欲專而不敢也。每數日,太后必遣中官入閣,問連日曾有何事來商榷。[63]即以帖開某日中官某以幾事來議,如此施行。太后乃以所白驗之,或王振自斷不付閣下議者,必召振責之。由是,終太后之世,振不敢專政。初,宣廟崩,[64]太后即命將宮中一切玩好之物、不急之務悉皆罷去, [65]革中官不差。然蝗虫水旱訖無虛歲,或者天使民多難而不欲其安樂也。

  宣德初,許臣僚宴樂,以奢相尚,歌妓滿前,紀綱為之不振。朝廷以通政使顧佐為都御史,罷劉觀,遂黜貪淫。御史彈劾不廉者,禁用歌妓,糾正百僚,朝綱大振。天下想聞其丰采,藩臬郡邑莫不起敬。當時惟佐正色立朝,元勳貴戚俱憚之。陝西布政周景貪污無度,佐切齒欲除之,累置之法,為上累釋之,不能伸其激濁之意。後又沮之者數次。正統初,以風疾乞歸,賜敕褒嘉,優禮而去。其實用事者忌而陰排之也。後疾愈亦不復起,居家十餘年而終。繼居其位者莫及也。

  都御史陳智,性褊急躁,暴撻左右之人無虛日。洗面時用七人:二人攬衣、二人揭衣領、一人捧盤、一人捧漱水碗、一人執牙梳,稍不如意,便打一掌。至洗畢,必有三四人被其掌者。一日堂上靜坐,因岸帽取簪剔指甲,失墜於地,怒其簪,不得已而起至自拾簪,觸地磚數次,若懲其簪者。方靜坐,若左右行過,履有聲者即撻之。或諫以暴怒為誡,曰:「諾。」乃作木方,刻「戒暴怒」三字,掛之目前以示警。已而,怒其人欲撻之,輒忘其戒,取木方以擊之。怒性既消,觀其所戒,悔之弗及也。

  禮部尚書胡濙量亦寬,若有觸其怒者,則不可免也。

  石首楊先生在獄中十數年,家人供食,歲久,數絕糧不能繼。又上命叵測,日與死為隣,愈勵志讀書不輟。同難者止之曰:「勢已如此,讀書何用?」答曰:「朝聞道,夕死可矣。」五經、諸子讀之數回,已而得釋。晚年遭遇為閣老大儒,朝廷大制作多出其手,實有賴於獄中之功。蓋天將降大任於是人,必先苦其心志,至玉成之如此。為人謙恭小心,接吏卒亦不敢慢。初,入鄉試為首選,胡儼典文衡,批其所刻文曰:「初學小子,當退避三舍,老夫亦讓一頭地。」又曰:「他日立玉階方寸地,必能為董子之正言,而不效孫弘之阿曲。」人以胡儼為知人。後胡儼歷官祭酒,先生已在禁垣。既而,儼以病免。仁宣以來,先生位望益高,終身執門生禮,儼亦自任而不辭,士論兩高之。儼為祭酒,以師道自重,文廟亦寵之,公卿莫不加敬,士由太學出至顯位者執弟子禮益恭,儼遂名重天下。先後居是職者,皆莫能及。

  高廟看書議論英發,且排朱文公集註。每儒臣進講論語等書,必有辯說。呼朱熹曰:「宋家迂濶老儒。」因講「夷狄之有君,不如諸夏之亡也。」辯曰:「夷狄,禽獸也,無仁義禮智之道。孔子之意,蓋謂中國之無君長,人亦知禮義,勝似夷狄之有君長者。宋儒乃謂中國之人不如夷狄,豈不謬哉!」又講「攻乎異端,斯害也已。」辯曰:「攻是攻城之攻,已,止也,孔子之意,蓋謂攻去異端,則邪說之害止,而正道可行也。宋儒乃以攻為專治,而欲精之,為害也甚,其不謬哉!」又講「聽訟,吾猶人也,必也使無訟乎。」辯曰:「自古聖君莫如堯、舜,天下向化莫如唐、虞之世,尚有臯陶為士師,明五刑。若當時無訟,何用設此官?且天下之廣,居民相參,安得無訟?孔子之意,蓋謂聽人之訟,我無異於人,但能得人是非曲直之情,不至枉道,既斷之後,便無冤者。宋儒乃謂正其本、清其源,則無訟也,豈不謬哉!」如此辯者甚多。漢唐以來,人君能事詩書如此留意者亦不多見。由其天資高邁,所以不襲故常,能將許多見識來說。 [66]

  文廟初甚寵愛解縉之才,置之翰林。縉豪傑敢直言,文廟欲征交趾,縉謂:「自古羈縻之國通正朔,時賓貢而已,若得其地,不可以為郡縣。」不聽,卒平之為郡邑。仁廟居東宮時,文廟甚不喜,而寵漢府,漢府遂恃寵而有覬覦之心。縉謂:「不宜過寵,致有異志。」文廟遂怒,謂離間骨肉。縉由此二諫得罪。於宣廟初,漢府果事發,交趾叛,悉如縉言。

  正統間,考功李茂弘先生嘗言可憂者,謂君臣之情不通,經筵進講文具而已,不過粉飾太平氣象,未必無意外之禍。官滿,年六十五,[67]即抗章致仕而去。今果驗。蓋智者嘗見於未然,茂弘有焉。為人恬淡少許可,與人不苟合,疾惡之心勝,故未至卿佐。區區尤加敬焉,為序以贈其去,至今不忘也。

  福建參政宋彰,交趾人,與中官多親舊,[68]侵漁所得以萬計,餽送王振,遂陞左布政。抵任計營所費,驗戶斂之,貧乏不堪者甚為所逼。於是,鄧茂七聚眾為盜,因勢而起,遂不可遏。不兩月間,天下震動,聞風而作,若火燎原不可撲滅,人心易搖如此。

  自王振專權,上干天象,災異疊見。振略不驚畏,兇狠愈甚,且諱言災異。初,浙江紹興山移於平田,民告於官,不敢聞。又地動,白毛徧生,奏之如常。又陝西二處山崩,壓折人家數十戶,一處山移有聲,叫三日,移數里,不敢詳奏。又黃河改往東流於海,淹没人家千餘戶。又振宅新起於內府,訖方未踰時,[69]一火而盡。又南京殿宇一火而盡,是夜大雨,明日殿基上生荊棘二尺高,始下詔敕。盗不可遏,蝗不可滅,天意不可回矣!胡寇乘機大舉犯邊,聲息甚急,日報數十次。

  按:宣廟以前,天子無日不御文華晉接羣臣,商榷政務,幽隱必達,天下號稱太平。正統初,英廟幼冲,深居大內,不議朝政,王振肆志擅權,天變於上而不知,地震於下而不懼,水火為災而略不警,飛蝗蔽天而且諱言,胡寇乘機,遂基土木之變。權奸誤國,罪安道哉!

  己巳秋七月,振不與大臣議,挾天子率師親征。明日朝罷,使上宣諭出師,又明日即行。大臣倉卒不及言,各退以待。予與驗封郎中趙敏謂:「虜勢猖獗,駕不可出。」白於冢宰,乃約大臣上章留之,不從。明日駕出,總兵官以下亦弗預知,軍士俱無備,文武大臣皆匆匆失措而隨之。天時、人事極不順。至龍虎臺紥營,方一鼓,即虛驚,眾以為不祥。明日,過居庸關,又明日,過懷來,又二日,至宣府。連日非風則雨,人情洶洶,聲息愈急。隨駕文武連上章留之,振益怒,俱令略陣。明日,當過鷄鳴山,眾皆懼,無不嘆息怨恨者。予不勝其怒,與三五御史約,謂:「今天子蒙塵,六軍喪氣,無不切齒於振,若用一武士之力,捽而碎其首於駕前,數其奸雄誤國之罪,即遣將領兵詣大同,而駕可回也。」欲謀於英國公,不得間,竟行,人人自危。未十日,兵士已乏糧矣。方秋,禾稼徧野,所過一空。將至大同,僵屍滿野,寇亦開避待我深入。至大同,又欲北行,因鎮大同中官郭敬密言其勢決不可行,[70]振始有回意。明日班師,大風,至晚雷雨,滿營人畜驚懼益甚。又連日雷雨滿營,過宣府,寇追至。明日於土木駐營。宣府報至,遣成國公率五萬兵迎之。勇而無謀,冒入鷂兒嶺,胡寇於山兩翼邀阻夾攻,殺之殆盡,遂乘勝至土木。明日巳時,合圍大營,不敢行。八月十五日也,將午,人馬一二日不飲水,渴極,掘井至二丈,深無泉。寇見不行,退圍。速傳令臺營南行就水,行未三四里,寇復圍,四面擊之,竟無一人與鬦,俱解甲去衣以待死,或奔營中,積疊如山。幸而胡人貪得利,不事於殺,二十餘萬人中傷居半,死者三之一,騾馬亦二十餘萬,衣甲兵器盡為胡人所得,滿載而還。自古胡人得中國之利未有盛於此舉者,胡人亦自謂出於望外,況乘輿為其所獲,其偶然哉?

  英國公張輔為文廟功臣,平交趾回,進爵為公,位羣臣上。宣廟時,漢府密遣人與謀,公即縛其人,白於宣廟,得此早覺,而易撲滅。宣廟得此愈重之。洎顧佐拜都御史,謂宜保全功臣,去輔兵權,而寵賚無虛日。正統時亦不衰,安享福祿榮名二十餘年,天下倚以為重,四夷莫不知名。自餘勳戚、文武貴臣莫敢與並而抗禮者。洎王振專權,視勳戚大臣如屬吏, [71]獨加禮於輔而不敢慢,仍戒子侄致敬於輔之昆弟。輔既衰老,亦屈節於振以避禍,竟與土木之難,以衣衾葬焉。輔為人寡言笑,膂力過人,重章縫之士,為本朝武臣之冠。

  老泉論漢高祖命平、勃斬噲一事,謂帝不以女子斬天下功臣,但欲除呂氏之黨,亦未必然。戚夫人寵冠後宮,又生子如意,豈尋常比邪?雖以呂氏結髮之妻,亦由此見疏,以太子正名東宮,尚欲易之,夫帝之寵愛戚氏,如意如虎之乳子,犯之者立見齏粉。[72]今乃聞噲黨於呂氏,欲俟其宴駕盡誅戚氏、如意之屬,宜乎發怒而立欲斬噲。當時若聞呂氏、太子有此謀,恐亦不能保也,況樊噲乎?帝崩,戚氏母子竟遭呂氏之毒,吾知高帝之目不能瞑於地下矣。

  正統十四年春,北虜遣使二千餘人進馬,報作三千人。權臣怒其詐,減去馬價,虜使回報,遂失和好。秋七月,虜將也先等大舉入寇,其鋒不可犯,大同失利,邊將有棄城走者。權臣挾天子親出師,百官上章懇留不從,迫促而行。至大同,見虜勢猖獗,始懼,旋師至土木。會兵將無鬦志,人馬饑困,虜眾來襲,前鋒莫當。追而圍之,我師大潰,遂獲乘輿,羈於虜庭,八月十五日也。

  天下聞之,驚懼不寧。賴今上皇帝以大弟即位,尊兄為太上皇,人心始安。然上皇在虜,音問不通者一載餘,有自虜營脫回者,方知無恙。虜亦遣使來通,俱譎詐不可信為真,未可以使往報。左都御史楊善慨然欲往,上從之。人皆危懼,善曰:「上皇在虜庭,食君之祿者於心安乎?此為臣者效命之秋也。」遂行。

  至其境,虜將也先密遣人黠慧者由是來迎,且探其意,相見云:「我亦中國人,被虜於此。」因問:「向日土木之圍,南朝兵何故脫衣甲而走?」答曰:「太平日久,將卒相安,況此行只是扈從隨駕,初無號令對敵。因四方無虞,只修營寺宇而已,何曾操習?被爾虜兵陡然衝突,如何不走?雖然,汝虜幸而得勝,未見為福。今皇帝即位,聰明英武,納諫如流,有一人獻策云:『虜人敢入中國者,只憑好馬,扒山過嶺,越關而來,若令一帶守邊者俱做鐵頂橛子,[73]上留一空安尖頭錐子,但係人馬過的山嶺,遍下錐橛,來者無不中傷。』即從其計。又一人獻策云:『如今大銅銃止用一個石砲,所以打的人少。若裝鷄子大石頭,一斗打去,迸開數丈濶,着人馬即死,打中最多也。』從其計。又一人獻策云:『廣西、四川等處射虎弩弓毒藥最快,若箭頭搽此毒藥,一着皮肉,人馬即死。』亦從其計。已取的藥來,天下選了三十萬有力能射者演習,曾將有罪人試驗,箭去着皮就死。又一人獻策云:『如今放火鎗者,雖有三四層,他見放了又裝藥,便放馬來衝躧。若做大樣兩頭銃,裝鐵彈子數個,擦上毒藥,排放四層,候馬來齊發,俱打穿肚。』曾試驗,三百步之外者皆然。獻計者皆賞官、加賞,天下有智謀者聞知,莫不皆來,操練的軍馬又精銳,[74] 可惜無用了。」虜人曰:「如何無用?」答曰:「若兩家講和了,何用?」虜人聞此言,潛去報知。

  次日至營,見也先,問曰:「你是何官?」答曰:「都御史。」曰:「兩家和好許多年,今番如何拘留我使臣,減了我馬價?與我緞疋,一疋剪為兩疋,將我使臣閉在舘中不放出,這等計較關防如何?」答曰:「此先汝父差使臣,則我太宗、宣宗皇帝前進馬不過三十餘人,所討物件十與二三也,無計較,一向和好。如今差來使臣多至三千餘人,一見皇帝,每人便賞織金衣服一套,十數歲孩兒也一般賞賜。殿上筵宴為何?只是要官人面上好看。臨回時又加賞宴,差人送去,何曾拘留?或是帶來的小廝到中國為奸為盗,懼怕使臣知道,從小路逃去,或遇虎狼,或投別處,中國留他何用?若減了馬價一節,亦有緣故。先次官人寄書一封着使臣王喜送與中國某人,會喜不在,誤着吳良收了,進與朝廷,後某人怕朝廷疑怪,乃結權臣,因說曰:『這番進馬不係正經頭目,如何一般賞他?』以此減了馬價、緞疋。及某人送使臣去,反說是吳良詭計減了,意欲官人殺害吳良,不想果中其計。」也先答曰:「者,者。」胡語云「者」,「然」辭也。又說買鍋一節,「此鐵鍋出在廣東,到京師萬餘里,一鍋賣絹二疋。使臣去買,止與一疋,以此爭鬦。而賣鍋者閉門不賣,皇帝如何得知?譬如南朝人問使臣買馬,價少便不肯賣,豈是官人分付他來?」也先笑曰:「者。」又說:「剪開緞疋是回回人所為,他將一疋剪做兩疋,送與官人充做課程,若不信去搜他行李,好的都在。」也先曰:「者,都御史說的皆實。如今事,已往都是小人說壞。」[75]因見說的意思和了,又曰:「官人為北方大將帥,掌領軍馬,卻聽小人言語,忘了大明皇帝厚恩,便來殺擄人民。上天好生,官人好殺,將無罪人擄去,有想父母妻子脫逃者,拿住便剜心摘膽,高聲叫苦,[76]上天豈不聞知?」答曰:「我不曾着他殺,是下頭人自殺。」又說:「今日兩家和好如初,可早出號令,收回軍馬,免得上天發怒降災。」也先笑曰:「者,者。」問:「皇帝回去還做否?」答曰:「天位已定,難再更換。」也先曰:「堯、舜當初如何來?」答曰:「堯讓位於舜,今日兄讓位於弟,正與堯、舜一般。」有知院伯顏帖木兒說:「將這使臣留下,再差人去問來,還着這皇帝做,然後放去。不然,不要放去。」也先曰:「當初問他要大臣來迎,既差來,又去問,是我失信也。着他迎皇帝去罷。」有平章昂克說:「汝來取皇帝,將何物來?」答曰:「若將物來,後人說官人愛錢了。若空手迎去,見得官人有仁義,能順天道,自古無這等好男子。我監修史書,備細寫上,使萬代人稱贊。」也先笑曰:「者,者,都御史寫的好者。」

  次日,方見太上皇帝。明日,也先設筵宴與上皇送行,也先自彈琵琶,妻妾奉酒。也先曰:「都御史坐。」上皇曰:「太師著坐便坐。」對曰:「雖居草野,不敢失君臣禮。」也先顧羡曰:「好禮數。」宴畢,也先送上皇去。

  明日,又設筵宴與使臣送行,至午而罷。又明日,伯顏與上皇送行。又明日,與使臣送行。次日,駕啟行,也先率眾頭目羅拜而別。伯顏帖木兒領大軍護送至野狐嶺,痛哭回去,仍命大頭目率五百騎送至京師。行未數里,忽有五十餘騎追來,上皇失色大驚。及至,乃是平章昂克,因獵射獲一獐來獻,受而去。駕入關,送的頭目緊隨上皇不離左右,至東華門,住乘輿,揭簾,視見候入大內,然後就舘。

  此事雖是也先輩累受朝廷恩惠,一念之善不可遏,向非使臣負忠義之氣,發於言詞,[77]應對不窮,有以竦動觀聽,因折兇惡而開其向善之心,則彼未必不猶豫遲留,以索利於再四,安得一旦慨然首肯無疑,以回乘輿於不可出之境。前代若晉,若宋,數帝陷入者迎之不得,祇見其辱耳。嗟夫!使臣若此,千載一人而已!

  古今人所見亦有略同者。予嘗疑天以為有極,不知極外又是如何?以為無極,凡物豈有無盡之理?曾質疑於薛瑄先生,以為不必疑也,但曰:「聖賢云其大無外,其小無內。」又予謂彼以理之無形者言,此以氣之有形者言,薛仍以為不必疑。及見朱子語略,云其六七歲已憂此事,至今未見如何,可見其疑終不釋也。且天一日運轉一遭,豈有無邊際俱轉之理?必有限也。既曰有限,不知限外又是何物?雖再有千萬億個天,也無了期,誠不可知而可疑也。予嘗又疑穆姜言「隨之四德」,時孔子未生,而孔子又言為「乾之四德」,可疑。又嘗見漢儒上疏每引易語曰:「正其本,萬事理,差之毫釐,謬以千里。」易經中無此語,可疑。又嘗見左氏言:「絳縣老人歷甲子有『亥』字之義,」 [78]不能解。及看劉元城語錄,乃見前輩亦嘗致疑留意,於此「四德」,知非孔子語;於「正其本」數句,知為古太傅之言;於「亥」字之義,推之甚明白。由此觀之,學者讀書不可草草。

  李時勉在翰林,直言進諫,仁廟怒,命力士打數瓜,不死。洎宣廟即位,察其忠,復召入翰林,拜學士,自後不聞直言矣。

  按:仁廟自臨御以來,孜孜以求言納諫為務,以諱言拒諫為戒,而將終乃有此舉,何耶?昔者帝諭士奇曰:「朕有過不難於改,雖一時不能容,然終知悔。」時勉之得罪,使帝非彌留不遠,其翻然而改必矣。抑愚猶致恨於當時諸臣,何嫌何疑而不為時勉一申救也?如西楊,號得君,稱能言,而當此亦默默,虛受圖書之賜,於是益懷慚矣。有君無臣,不能不動千載志士之一慨云。

  正統時為國子祭酒,倣胡季安定教條,[79]隨其器而造就之,諸生勃然興起,人材遂盛於一時。待諸生恩義兼盡,有病者委醫調治,死者助其棺衾,為文以祭之。後王振怒其持儒禮,搆以罪,枷於監門,諸生不忍,願代者眾。獲免未幾,乞歸,士林高之,亦可謂明哲保身矣。

  錦衣指揮馬順,正統初欲作威,被御史訟之。洎王振擅權,順乃媚附之,以為爪牙。翰林侍講劉球進言:「權不可下移。」振怒,欲置之法,順阿之。適有翰林官董璘亦進言,願為太常卿以事神。順即阿振意苦拷,令招球畫此謀,當朝捽去,支解其體。由是,人益憚順,自府部臺憲而下,莫敢誰何,聽其指揮。奔競之徒請託者滿門,賄賂苞苴,殆無虛日。振益寵愛之。洎振土木之敗,眾情切齒,劾其擅權誤國狀,順猶回護,當闕揚言。眾怒不可忍,直前捽之,亂毆至死,人情始舒。順體肥,暴其尸於長安門外,恨者猶毆之不釋。眾欲没其產,屬中官沮之。可為附權者之戒。

  刑部尚書魏源,為人倜儻,豪邁不羣。嘗為河南布政,臨事直前當之,民感其惠。凡出巡者亦讓之。在刑部不刻,其時僚屬有所見或不合,即盛怒若不可解,既過,或別事相合,即嬉笑與語,若未嘗怒者。僚屬以此敬之。但為御史時,被同出巡者搜得私物,收擊於京。後數十年,其人以別罪謫配,人以罪解部,猶報怨,決而辱之,清議以此少之。然亦名材大夫之流也。

  植物亦有知覺,試觀有蔓者必附物而纏繞之,物有遠近,則捨遠而就近物,或遠者必斜長而附之,若有見焉。然則人豈有無知覺邪?人物各有所能,而不能相通。但人為最靈,其所能者非物之能比,然物之所能者,人亦不能為。如蜘蛛吐絲結網,人豈能為?其為網也,布置不紊,今日拂去,明日又成,其速如此。且以兩樹並列,枝幹參差,亦能高牽於兩樹梢端,結網於中間,甚可怪也。以此推之,物皆有能,山川之生俱有理。予嘗遍歷蜀川,登高而望,萬山雜亂,誠不可辨。若沿川而行,亦如樹之枝幹然,各有條理,以此溪澗之水未嘗有壅阻而不流者。且岷江自岷而出,以至於海,數千里之遠,若非山川自有條理,豈能通達? [80]大禹疏鑿,不過因其自然之勢,而去其兩旁石之阻者。予嘗經三峽,見兩山壁立萬仞,而中則通焉,此造化之玅有非人力所能也。且眾水之流俱來附合,初無障蔽而不附者,此見得有理存焉。 [81]

  讀書有三到:「眼到,口到,心到。」大抵以「心到」為要。心苟到矣,眼、口未有不到者。若眼、口到而心不到,所謂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者也。予每嘗讀書,心忽思念他事,眼雖看書,口雖念書,只茫然過去,卻收心復看,如未嘗見者。孟子謂:「學問之道無他,求其放心而已。」 [82]即此可驗。

  過則相規,善則相勉,惟朋友能然。[83]今之交友盡此道者絕少,士習所以卑陋也。且人之不幸,莫大乎不聞過,若如子路聞過而喜,人猶肯告,若惡聞者,如諱病忌醫,誰肯告?而況在高位者乎!

  都御史洪恩,福建人,原中會元,為文選主事。辭藻新奇,遷考功郎中,士林重之。尋陞山東左布政,歷轉都臺,未曾至,京中官不識其人。洎往浙江考察官員,被黜者妄訴之,且加謗毀,朝廷不及察而罷之,令致仕。二三大臣雖知其故,莫能扶持,朝士皆後進,不知其為人。既去,方惜之。真儒雅君子,動履似迂而處世若泛然者,以此見笑於譎智云。

  刑部尚書王質,始由教官薦授御史,歷陞參政、布政、侍郎,俱纔一考,或未及者。在蜀以廉稱,出巡惟蔬食而已,蜀人呼為「王青菜」。在山東有惠及民,召拜地官,輿論歡然。及遷刑部,僚屬不樂,言行或少變於前,未幾,以失囚左遷。其學甚博,為文或滯,論者謂如蜂採花,不能釀成蜜也。

  吏部尚書魏驥,浙人,初為松江教官,汲汲成就人材。諸生在學居者,候一更盡,必携茶往視之,見書聲者,供茶一甌而反。至三更將盡,必携粥以隨,尚有誦書者,供粥一碗,且嘉其勤。如此者亦不頻數,間旬一行,士子咸感激。後出其門者顯宦甚盛。為考功員外郎,有聲,遷太常少卿,拜吏部侍郎,尋至太宰。篤尚斯文,惟好吟詠,臞然若不勝衣。中官王振亦重之,呼為「先生」。贄見,惟帕一方,振亦不較。以引年致仕,士林嘉之。[84]

  陳鑑為人忠厚端謹,為都御史鎮陝西,民賴以安者十餘年。見其美髭髯,呼為「鬍子爺爺。」每還朝,[85]必遮道送之,不能捨。及赴鎮,必歡忻鼓舞,迎之數程。或久旱必得雨,饑必賑濟,民益戴之。但其心仁恕,流為私恩,同列少之,亦不與較。居臺端而激揚之志緩,不失為長者。而以疾致仕,識者羡之。

  學者先要去一「矜」字,能去者百無二三。大抵天質美者自然謙下,不自誇大,不然鮮有不矜者。[86]靜觀接談者必言己所行事如何,往往言其所行之美事,而過惡之事則不肯言,與古之君子善則稱人,過則稱己者異矣。

  物我無間之心學者,誠不能存。亦嘗體驗自己,每有家人買物之多者則喜,或有虧者則怒,是知有己而不知有人也。雖欲勉強平心,云不要虧人,未嘗嫌其多也。此等克己功夫誠欠,若更不勇力行之,望入聖賢之域難矣。嘗於靜時體驗自己,所思偏要思在富貴、利達上去,情意樂然。有時覺得所思是人,欲轉思向道德上去,終是勉強,以此覺得遏人欲存天理之功甚難。且所思不正,便能知之,即奮然欲止之,只在心上驅遣不去,急引正道思之,亦不能奪,以此覺得素無存養之功,大抵中人以下之資皆如是也。

  古之豪傑之士所見未嘗不同,諸葛武侯曰:「臣鞠躬盡瘁,死而後已,至於成敗利鈍,非臣之明所能逆覩也。」范文正公曰:「為之自我者當如是,其成與否有不在我者,雖聖賢不能必。」韓魏公曰:「人臣當盡力事君,死生以之。至於成敗,天也,豈可預憂其不濟, [87]遂輟不為哉!」李忠定公曰:「吾知事君之道,不可則全進退之節,禍患非所恤也。」由是觀之,則四公之心合而為一者也。奈何今之事君者惟顧利害,事有當為者稍涉於害,即止而不為,自以為得計;或有不宜為者,有利存焉,則勇於必為,由無四公之見故也。嗟夫!若四公者,真所為豪傑之士,雖無文王,猶興者也。

  霸州守張需,長於治民。先佐鄭州,有聲。渠有淤者,廢水田數十年,[88]守相繼者莫能疏。需甫至,守言及此,憚於動眾。需往相之,曰:「若得人若干,三日可畢。」守怪以為妄。需乃聚人得其數,各帶器物,分量尺數,爭效其力,三日遂畢。守往視之,大驚,以為有神助。洎守霸,見其民遊食者多,每里置一簿,列其戶,每戶各報男女大小數口,派其合種粟、麥、桑、棗,紡績之具、鷄豚之數,徧曉示之。暇則下鄉,至其戶簿驗之,缺者罰之。於是民皆勤力,無遊惰者,不二年,俱有恒產,生理日滋。蓋以生道使人,其易如此。後以覲禮至京,遂受旌異之典。尋畿內蝗作,捕之有法,吏部侍郎魏公巡至其郡,[89]異之,下其法於諸郡,人皆便之。有牧馬者擾其民,需笞之,領牧者譖於宦官王振,捕之下獄,捶〈竹+楚〉幾至於死,竟謫戍邊城,人咸惜之而莫能救也。 [90]

  兵部尚書鄺埜,初任陝西臬司副使,有聲。其父家教至嚴,嘗以俸易一紅褐寄之,父大怒曰:「此子不才如此!汝掌一方刑名,不能洗冤澤物以安其民,乃索此不義之物污我!」即封還,以書責之。埜欲見其父不可得,以父為教職居閑,[91]因秋闈聘典文衡者謀於僚友,往請其父。[92]父大怒,曰:「此子無知,汝居憲司,吾為考官,何以防範?且將遺誚於人。」又以書罵之。埜一念之孝為此舉,不恤其他,迎書跪誦,泣受其教而已。後為府尹,益勵其操,聲價愈高。召為兵部侍郎,端謹小心,行事縝密。没於土木,士林惜之,清議無所貶云。 (此段後原脫一段文字,今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錄於下:「予榜狀元曹鼐,為人疏通俊爽。初為教官,不樂,願得繁劇一職。改泰和典史,益進學不倦,復修舉子業,遂登進士第。西楊先生嘉其志,薦入經筵。復入閣與政,士林榮之。自東楊没後,議大事多決於鼐,明敏之才多相類焉。雖王振恣橫,亦曲加禮敬。没於土木之難。」)

  劉子欽,江西人,為舉子業最工。由省元至會元,將殿試,解縉在翰林會間稱之曰:「狀元屬子矣。」子欽自負,略不遜避。縉少之,密以題意示曾棨。明日廷對,棨策最詳,殆及萬言,遂為狀元。列十人之後,方及子欽,壓其負也。後子欽終於教職,名位淹不顯云。

  曹端為教職,留心窮理之學,在霍庠造就士子,務躬行實踐。弟子出門者,亦循循雅飭,遵其教不忍違。後調蒲庠,霍庠士子爭之不釋,竟終於霍。一郡人罷市巷哭,童子亦悲泣。座下足著兩磚處皆穿,靜專之功多。方岳重職不敢以屬禮待,至其郡必敬謁之。凡考校諸庠生,必請端主其去取,事畢而還。父好善信佛,洎聞端言聖賢之道,即從之,於是作夜行燭一書,與父誦之。所著四書詳說、太極圖解、詩文數十卷,傳於世。

  襄城伯李隆,豐資凝重,器宇宏遠。守南京數十年,[93]鎮之以靜。最識大體,富貴尊嚴擬於王者。雅重斯文,接儒者之禮尤恭,以此上下官僚無不敬畏。若祭酒陳敬宗先生造宅,務欵留之,無醉無休,士林嘉之,仰慕丰采。三楊學士極愛重之。正統中,以得人心見疑,召來京師,始近聲妓為自安計,數年終於第。自後代者數易其人,終莫能繼。

  都御史軒輗,天性廉介。初為進士,往淮上催糧,時冬寒,舟行忽落水,即救出,衣盡濕,得一綿被裹之不能出。有司急為製衣一雙,卻之,只待舊衣乾。後為御史,獨振冰蘗之聲,用當道者薦,為浙江按察使。前使林實在任,富貴擬於王者,服食器用極其精巧。洎輗在任,一切供給皆罷之,俸資之外,一毫不取。自著青布一袍,無間於四時,破則補之。蔬食不厭,午則燒餅一枚而已。與僚屬約,三日各以廩米特置買肉一斤,口數多者亦如此,[94]皆不能堪。有減回故鄉者,[95]或故舊經遊會晤者,留供一飯,至厚者殺一鷄,僚屬見之驚異,此舉不易得也。自餘盤肉一味而已。忽聞喪,明日就行,雖僚屬尚有未知者。及奪情復任,頗以廉自負,又嗜酒,或公筵,或僚友相燕樂,必至醉,弄酒詈人,士林以此少之。及居臺憲,[96]總理南京糧儲,清操愈堅,張都憲設席會諸僚,獨不赴,既以桌食饋之,亦不納,人皆以為僻。蓋古者狷介之流,雖或過中,有激貪風,嗟夫,今之仕途中,若此真鳥中之孤鳳也。 (此段後原脫一大段文字,今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錄於下:「處士吳夢,字與弼,撫州人。司業溥之子。讀書窮理,累辟不就。不教人舉業,弟子從遊者講道而已。父在京師,命還鄉畢姻而來。及至親迎後,不行合卺之禮,另舟赴京,拜父母畢始入室。禁酒胡儼,父執也,自京還家,夢往謁之。至大門,四拜而退。明日又造其宅,方請見。曰:『昨日已行拜禮,今惟長揖。』問其故,曰:『先生,父執也,若面拜,恐勞尊。』凡行類此。有來從學者,不納贄見之禮。或極其誠敬,姑收之,不動,後或有過,即以所收者還之,辭而不教。非其力不食,一介不以取於人。或親農事,弟子亦隨而助之,多不能堪。躬行書踐,鄉人化之。往時閩中盗起,四方搖動,聞撫之貧者亦欲乘機劫富家,夢早覺之,即曉其富家曰:『宜散積糧。』於是皆從之,一方遂安。能自重,不妄交人,師道尊嚴。好書,字奇古,自成一家。不立文字,暇則詠物運興,胸襟高邁,凡經史子集、天文兵法、陰陽醫卜,無不曉悉。楊溥先生深重之,兩薦不起。嘗曰:『宦官、釋民不除而欲天下治,難矣。必除之,吾可出。』人皆笑其迂。曾見詠桃一詩云:『靈臺清曉玉無瑕,獨立東風玩物華。春氣夜來深幾許,小桃又放兩三花。』有吾與點也,氣象方嶽。名公皆重其為人,分巡至,多造其宅。」)

  運使韓偉,溫州人,魁梧端重,為御史有聲。獲妖盗有功,酬以男婦數口。出巡河南,鎮靜有體,一方傾賴,闔省上下咸謂前出巡者十數輩,或過於刻,或猛而嚴,或貪而懦,或矜而眩,或佻而輕,或奸而譎,或愚而暗,未有如偉者。自後繼者十數輩,亦莫能及。後遷運使於河東,清操甚著,多所建明。創立學官,得師儒,擇其屬戶子弟之秀者教之,繼登科第,人材遂興。天性至孝,以母垂白在堂,屢乞致仕,兼以輭疾,兩足不能行,朝廷亦不釋,終於任所。士林惜其位不滿德。

  予往蜀中考官,恒以此心對天地鬼神,平心應物,鑑自此而物形莫遯,[97]妍醜自分。亦必詢訪於前,方能如此自謂黜退者庶幾不枉。或其過惡未甚,但量輕重,決責懲戒,俾之改過自新。中間或有黜未盡者,自分寧失於寬,況世無全才,有取其所長而棄其所短者。奈何小人猶有不足者,妄加是非,大抵去人之爵,不能無怨故也。[98]以此觀之,當權無謗者甚難,雖曰:「所行無愧於心」,而情不能無慍也。[99]第以於彼秋毫無犯,不但蜀中士民知之,其山川鬼神莫不鑒臨。向使稍涉於私,何以自改?及觀冥行妄作之人飽載而還者,反無是非之惱,又不知其何如也?

  定西侯蔣貴,起自行伍,一卒之微,以功歷陞至此。其為將也,能與士卒同甘苦。凡出境搗賊巢穴,衣糧器械不役一人,親帶而行,與兵士無異。及臨戰陣,必當先直衝,敵皆披靡,子弟及士卒如蟻追隨,以死向敵,用是往往取勝。其勝也,未嘗不親手殺數十人。所恨者不識字耳,以此短於謀略,必得軍師而後成功。然天性樸實,能忘己之勢,聽人指揮,略不較也,不止於為勇將而已。威鎮邊夷,西羌、北虜莫不畏仰,而麓川之績亦偉,參之名將,抑其次也!

  戶部主事王良,機謀過人,有御眾之才。文廟知名,委督口外糧餉,以威聲大振,凡軍衞有司無不畏服。一出境,邊衛自指揮以下數百里來迎,為前驅負弩,邊將亦敬憚之。[100]英國公莫有抗禮者,出師在邊亦屈勢相接。後雖有尚書、侍郎繼理其事者,名位徒高,人不如此畏服也。後與主事劉良遘怨相訟,卒白其枉。惜乎,位止於斯,以老疾致仕。蓋奇特之豪士云。

  昌平侯楊洪,起行伍,生長在邊,有機變,用詭道累立邊功,歷陞將帥。能用奇兵,如遇胡虜兵,必擣其虛,或出其不意,善於劫營。胡人畏之,稱為「楊王。」然自宣德以來,胡人與中國和好,每歲進馬貨賣,薄來厚往,未嘗大舉入寇,或有擾邊者,不過朵顏之類,或獵或掠,多不過百餘騎,少或十數騎而已。洪以此得立邊功,大抵用譎道取之。洎正統十四年,虜酋也先大舉入寇,洪在宣府,驚惶無措,閉門不出。若土木之圍,洪能以後衝之,必無是敗。及胡人得上皇至城下呼之,亦不出救,視君父之難略不為急,所存可知矣。後至京師,適虜勢猖獗之際,人心驚疑,念以邊之舊將,遂進侯爵用之,終不能挫賊鋒,尋以疾卒。然在邊,校之諸將紀律頗嚴,士卒用命,為一時之巨擘焉。

  戶部尚書王佐,山東人,儀表凝重,器宇深厚。初為給事中,奏對洪亮,擢戶部侍郎。得大臣體,立心忠恕,有愛民之心,士林重之。與人相接,開心見誠,坦然無疑,光明正大。雖政務叢集,未嘗廢學,恒以不若人為耻。書義不通者,必請教於閣下先生。後卒土木之難,蓋有篤實君子之風,人咸惜之。

  戶部侍郎焦宏,初父為萍鄉縣丞,嘗以出身不由科目為恨。一日,與僚友宴樂,邑之宦遊歸老者亦在,論其出身高下,其父大慚而歸,謂其子宏輩曰:「汝兄弟當努力務學,求科目出身,為汝父爭氣。」宏以此奮發,遂登進士,鄉人榮之。宏為御史出色,見重於閣老,薦副臬司,尋遷方伯,[101]任江西,人畏而愛之。及任戶部,聲名益著。為人爽愷變通,和氣溢於接談之際,尤篤厚於鄉人。寬亦繼為御史。宏子鈍又中進士,任兵部主事。論吾郡今世門第閥閱,無出其右也。 [102]

  先儒謂心有主則實,外患不能入;心有主則虛,外邪不能入。又謂有主於中謂實,外邪不能入謂虛。若以愚見,有主則實,外邪不能入;有主則虛,不可言外邪不能入。且凡物安有虛而不能入者?如人之身體虛弱者,邪氣便能侵入。蓋有主則虛,以虛明而言,於物無不照耳,若伊川之意,謂心體虛明主敬而言,方可說外邪不能入也。

  吏部郎中常中孚出身甚微,初為巡檢,得異術,能煮白金,凡寶玉之器有損者,能補之如舊。宣廟知之,召見試其術,果然,乃授是職。每用其術,必引入宮內為之,雖中官至狎者亦不可得造其處,賞賚頗多。已而罷之。

  宣廟初,思用舊人,召蹇義等數人寵待之,[103]皆依違承順之不暇,[104]惟戶部尚書黃福持正不阿。命觀戲,曰:「臣性不知戲。」命圍棋,曰:「臣不會着棋。」 [105]問「何以不會?」曰:「臣幼時父師嚴,只教讀書,[106]不學無益之事,所以不會。」上意不樂。居數日,敕:「黃福年老,不煩以政,[107]轉任南京戶部優閑之。」實疏之也。向使蹇、夏諸公皆如此持正,其勢未必盡疏之,則君德可修,天下可肥矣。初文廟命學士解縉評大臣十人如何,[108]縉每用八字斷之,首許黃福,自餘互有得失,人以為確論,具載縉傳。 (此段後原脫一段文字,今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錄於下:「楊文貞,於本朝大臣屬巨擘,側於宋之公卿,終有愧焉,試以一二較之。王文正以張師德兩造其門,惡其奔競,終身不用;文貞必以造門者舉之,甚至人舉所知,自以為不知而沮之,宜恬退自守者不出其門也。文彥博以唐介攻己被謫,再三申救,後卒舉用;文貞以攻己者為輕薄生事,必欲黜之,禁錮終身也。與二公所行何相遠哉!」)

  胡頤庵急流中勇退,非有高尚志,實不欲居等輩下耳。觀其居鄉,猶倚當道,反聲勢自尊, 「[109] 宦其地者避之不較。其於詩文有作即刊,又未至好處,以此傳世,果何益哉?適自暴其淺深而已。 [110]

  文廟過江時,湖廣、金幼孔、黃淮、胡儼、解縉、楊士奇、周是修輩俱在朝。惟是修具衣冠詣應天府學拜宣聖遺像畢,自為贊繫於衣冠,自縊於東廡下,可謂從容就死者矣。諸公初亦有約同死,已而,俱負約,真有愧於死者。後縉為誌,士奇為傳,且謂其子曰:「當時吾亦同死,誰與爾父作傳?」識者笑之。諸公不死建文之難,與唐之王珪、魏徵無異,後雖有功,何足贖哉!縉才獨高,使遇唐太宗,其所論諫豈下於魏徵,若留於仁宣時,事業必有可觀者。[111]士奇輩遠不及也。

  士奇晚年溺愛其子,莫知其惡,最為敗德事。若藩臬郡邑、或出巡者,見其暴橫,以實來告,士奇反疑之,必與子書曰:「某人說汝如此,果然,即改之。」子稷於是得書反毀其人,曰:「某人在此如此行事,男以鄉里故撓其所行,以此誣之。」士奇自後不信言子之惡者,有阿附譽子之善者,即以為實然而喜之,由是子之惡不復聞矣。及被害者連奏其不善狀,朝廷猶不忍加之罪,付其狀於士奇,乃曰:「左右之人非良,助之為不善也。」已而,有奏其人命數十,惡不可言,朝廷不得已付之法司。時士奇老病不能起,朝廷猶慰安之,恐致憂。後歲餘,士奇終,始論其子於法,[112] 斬之。鄉人預為祭文數其惡,天下傳誦。

  高廟亦難受諫,翰林編修張姓者能直言,至不能容,黜為山西蒲州學正。例撰慶表,高廟閱之,識其名,見其表詞有曰:「天下有道。」又曰:「萬壽無疆。」發怒曰:「此老還謗我以『疆道』二字。」[113]疑之,即差人逮來,引見,曰:「送法司問,汝更何說?」張曰:「臣有一言,說畢就死。陛下有旨,表文不許杜撰,務出經典。臣謂『天下有道』,乃先聖孔子之格言;臣謂『萬壽無疆』,乃詩經臣子祝君之至情。今謂臣誹謗,不過如此。」聞其說,良久曰:「此老還嘴強。」放去竟不問。左右相謂曰:「數年以來,纔見容此一人而已。」

  文廟過江之日,初即位,欲詔示天下,問姚廣孝舉代草者,曰:「必須方孝孺。」召之數次,不來。以勢逼之,不得已,孝孺持斬衰而行見。文廟即命草韶,乃舉哀大哭曰:「將何為辭?」敕左右禁其哭,授以筆,既投之地,曰:「有死而已,詔不可草。」文廟大怒,以凌遲之刑刑之,遂夷其族。

  謹按:方正學之忠至矣,然獨恨其不死於金川不守之初,宮中自焚之際,與周是修輩為伍,斯忠成而不累其族也。考閱至此,令人有餘悲焉。嘗暨即建文諸臣論之,周氏之死,從容就義者也;方氏之死,殆昔人所謂屈死之忠,忠而過者也。一時行遯諸臣亦各行其志,其在忠與智之間乎?下此無論矣。孝孺受業於宋景濂,其文章滂沛,議論波瀾,類東坡之才,而忠義之氣凜然不可犯,景濂不及也。

  麓川初叛時。沐晟尚在,若彼時只遣人宣布朝廷恩威,[114]赦其罪,撫安之,未必不從。遂輕動舉兵,又不委晟而另遣將,以致王師失利。適王振操柄之初,乃逞其忿。閣下議,謂遠夷不足較,且為耕守計。振不從,且與兵部尚書王驥謀,驥阿其意。舉兵,以驥督軍,起東南兵十五萬,給餉者倍之,窮其巢穴,而寇首惡人終不可得,焚寨而還,殺無辜十數萬。且以為功,驥封靖遠伯,以次陞者萬餘。未幾,寇勢復盛,驥再往,起兵如前,來東南騷擾。軍民疲憊殆不可言,復窮其所寇首,亦不可得而還,又有功陞秩半前。然麓川不如中國一大縣,縱得其地與人,又何利益?而連歲興兵,[115]軍需所費萬萬不可計,而陞秩之俸又萬萬不可計,皆出於民,以所得較所失,誠不忍言,兵連禍結,致有今日。人以驥為功之首,不知為罪之魁也。

  予在驗封日,南陽郡守陳正倫考績來見西老,道及予名。西老欲一見,陳公約予偕造,予終不從。自思此一見無他,即是求知。既而以事相關入閣,問知其名,因話良久。未幾,孔目以祭人之文呈,[116]見予名,笑曰:「我不識此人,冀予一見。」竟不往,與王文正惡人造門者不同也。

  予在學讀聖賢書,知佛為異端,同類有掛其像者,即斥其非,以為名公鉅儒決不如此。後居驗封, [117]造冢宰宅,見正寢東嚴整一室,疑必家廟,問之,則曰:「佛堂也。」不覺駭嘆。又以為文章名世者必不爾。既而,見石首先生庭中高懸一幅,視之乃觀音像也,不覺失意。嗚呼!人其人,火其書,果誰望耶?

  平江伯陳豫,以白金綵幣之類求西楊為其父作墓誌,西楊卻之不許。固請,辭益堅。不得,乃減金幣三分之一求於東楊,即納而為之,稱許過實。或見西楊曰:「以平江之父,先生不為誌,何也?」曰:「彼安得知彼曾祖?吾為墓碑,雖未識其人,以子封爵非積德之厚不能致,吾按狀而發揚之,必有實也。彼祖,吾復為之,以委都漕運而有行實功績可紀,所以發揚之。若佐無可述者,苛稱之過實,非所以取信於後世也,吾何以金帛為哉!」予因思唐之張說愛姚崇之玩物而得之,盛為稱許之辭於碑,蓋有愧於西楊者也。

  東楊天資明敏,有果斷之才。中官有事來閣下議,必問曰:「東楊先生在否?」知不在,即回。凡議事未嘗不遜。西楊或執古以斷不可行也,已而卒斷於東楊,灼然可行而無礙也。每秋敕文武大臣赴憲臺審錄重囚,自英國公而下俱遜避,候二楊先生決之。西楊訊之未嘗決,至不可了,東楊一問即決,庶幾子路片言折獄之才,眾皆嘆服。文廟英武,羣臣奏對少能稱旨,惟愛東楊先生之才。自編修同解縉、胡廣等入閣議國政,未嘗一日離左右,凡大事密計必參與焉。或大臣謀事未決,文廟不樂至發怒,東楊一至輒霽威,事亦隨決。有濟人利物之仁,而不忍卻人之餽,人以為愛錢。文廟亦知之,每遂其所欲,蓋用人之仁,去其貪也。[118]或鄉人來餽者,必訪詢貧富何如,若知其貧,亦不卻其餽,但以別物與所餽相稱酬之;若富者以十分為率,亦答其一二。或坐法乞救,或在卑求薦,[119]必留意焉,報者相繼而不厭也。自五府、六部、都察院,無不畏其威,聽其說,使百職不能持正,亦由於此。大抵居仕途者安能一向遂意?蓋天有乘除之數,默行乎其間,早年得意,晚必坎坷;少年蹇滯,老必通顯;或首尾多難,而中則安樂。若東楊由入仕即得君,無日不在寵榮之中者四十餘年,歷事四朝,曾無數日之恙,生榮死哀,始終全美,不可以常數論也,或者間氣所生而稟得完厚如此。其輔理之功在文、仁、宣時亦尋常,在正統數年,天下休息頗有力焉。至於格君心之非,引之當道,則概乎未有聞也。

  按:以凍楊之才敏,於決事間遇難處事,上不懌,怒見於色,東楊至輒為霽威,事亦隨決,得君可謂專矣。獨是多慾,不卻人餽,使王振得以捃摭內閣之失,而操弄威福,益肆無忌,不滿人意為多。後以受宗室之餽,為振發覺,東楊聞報,兼程入都,觸冒瘴癘而中道病死,卒亦為慾所累,而受振之窘害也,可勝慨哉!

  宣廟時三楊用事,思天下之士不由己進退,敕方面、風憲、郡守令,在京三品堂上官舉保。且薄吏部尚書郭璡不學無術,但以老成至此,尋敕今後御史、知縣,許在京五品以上官保舉。由是,天下要職吏部不得除。已而,奔競之風大作,以贜露者甚眾。尋有以弊言者,遂罷御史、知縣舉保之例,郡守以上仍舊出於三楊之門,皆由其操去取之權也。西楊雖偏而無私,尤持公論,當時天下方面頗亦得人。正統六、七年以後,張太后崩,三楊相繼而亡,進退天下人才之權遂移於中官王振,邪正倒置矣。

  按:祖宗朝用人,皆吏部具缺,上親簡除,非內閣與中官所敢專也。至宣德末,權歸內閣,三陽尤持公道,頗亦得人。迨正統中,三楊相繼亡矣,王振用事,進退人才之柄遂移中官,而邪正其倒置乎!景泰而後,始令吏部會推,而實司禮監陰主其柄,用人之得失隨監官之賢否矣。

  陳敬宗由翰林拜南京祭酒,美鬚髯,容儀端正,步履有定則,望之者起敬。嘗會食諸生,[120]稍有失儀者,即待罪不輕容也。或有事稟,嚴於對君之禮。然待諸生少告病者,必以為詐,務出而驗之,因而亡者亦不恤也。以故諸生一登仕途必遠之,遇諸途者不識也,徒悵恨而莫能自省。對客善飲,襄城伯重斯文,或盛設延賓,既罷,必留敬宗再飲。主至酩酊,猶儼然若未嘗飲者,人皆服其量。

  何文淵守溫州時,廉靜寡慾,一郡大治,當時浙守稱為第一。既而,召為刑部侍郎,民有餽金者,卻之。好事者為之立「卻金館。」在刑部雖有深刻意,以尚書主之,弗克,遂人亦未之知也。後以故乞病歸。正統十四年,朝廷多事,士大夫乞起之,召為吏部侍郎,遂進尚書、太子太保。其於擢用人材之際,[121]詭譎之迹已露,而居言路者不能容矣。[122]雖百計固位,[123]奈何攻之者眾,目為奸邪而暴其情狀,終於斥去,不能留矣。向使病去不出,作郡清名必然傳後,不失為廉謹之人。今也雖得高爵,而喪其美,何足羡哉!予在銓司時,或所見不當者,必面執之不行,以此見忌。洎予選兵部,若屬任其所行,莫敢誰何,竟至顛踣而後已。

  按:何文淵後擢居冢宰,爵位崇高,詭譎畢露,攻之者僉以奸邪目之。而初為郡守,聲名冠於一時,召為刑部,而卻金譽於眾口,所以然者,由當時君相持鼓舞明作之權,得激昂勸沮之道,所以雖中材之士而皆爭自濯磨,奮勵相觀,而善深刻者變為仁煦,舞文者變於循良也。大抵天下惟中人最多,上智與下愚不常有,中人可與為善,可與為不善,顧在上之人所以駕馭之者何如耳。

  工部尚書吳中,奏對聲音宏亮,豐姿篤厚,望之者知是享爵祿之器。貪財鉅萬,嬖妾數十人。厥妻嚴正,中憚之,不敢犯。宣廟知之,嘗宴臣僚,命伶人作懼內戲以笑之,雖中愧而不能免也。一日關誥,迎於家,其妻拜畢,呼子曰:「將吳中一軸誥來,宣之我聽。」問左右曰:「此誥詞是主上自言歟?是翰林代草歟?」曰:「亦翰林代草也。」嘆曰:「翰林先生果不虛妄,且吳中一篇誥文正說他平生為人,何嘗有『清廉』二字。」中聞之,雖恚,強笑容而已。

  吏部侍郎洪璵接人疏慢,好褒貶人,以才學自負,大言不慚,自矜其高。初為主事,督陝西邊稅,而回見西楊學士,大言其設施之法,西楊不考其實,異之,薦為侍講經筵。洎吏部侍郎缺,力薦璵。眾知不可,莫敢抗。既入吏部,驕矜愈甚,士林咸惡之,以西楊在,不敢攻。及西楊没,遂鬱鬱得病而卒。士之行己當自卓立,不可倚恃他人之勢,一旦失其所倚,遂至如此,可為戒也。

  戶部尚書金濂,初為御史有聲。自永樂以來,巡接廣東者滿載而歸,自濂去,一毫不取,廣人至今德之。在陝西臬司亦出色,用是累陞副都御史,邊儲賴以充足。後歸京師,奏對宏壯,上偉之,拜刑部尚書,頗號深刻。福建盗起,遂參軍務,往平之,[124]加太子太保,遷戶部。然喜結權貴,士林少之,人以為奸則過矣。 [125]但性猜忌求利,欲充國課,商貨微矣。[126]民或困弊,[127]亦不暇恤焉。所學亦正,語論風采動人。接下多暴怒,僚屬不能堪。大抵亦豪傑之士也。

  工部尚書周忱,江西人。初蘇、松一帶稅糧有五、六年未完者,朝廷遣官催促相繼,終未能完,遂舉忱為侍郎往。忱為人謙恭,言若不出諸口,謀慮深長。一切破崖岸,[128]為之虛心訪問,[129]兼採眾論,不一二年累欠數皆完,羨餘之貯,日見充溢,[130]小民賴以周恤,歲兇無慮,歲輸京師之米,甲於諸省,朝廷每勞其能。亦善於附勢中官,王振極重之。宦遊其地者無虛日,人得其所欲,釋子見造者必往求之,所獲必過望。然自出粟千石旌其門,又令子納馬得官,士林以此少之。

  山東參政鐵鉉,初為五軍斷事,奏對詳明,高廟喜之,字之曰:「鼎石。」凡法司有疑獄未決者,必屬鉉而成。文廟潛邸時,[131]有訴違法狀者,召至,屬法司問之。[132]數日獄未成,高廟怒,屬鉉鞫之,片時而成,以此益愛之。未幾,擢山東參政。文廟兵至城下,圍之月餘不得下。時城有攻破者隨完之,以計詐開門,降用板,候其入下之,幾中其計。後復出戰,文廟被其窘甚,知不能克,乃棄去。及過江登位,用計擒至,正言不屈,令其一顧,終不可得。去其耳鼻亦不顧,碎分其體,至死詈聲方已。後思忠烈不可撓者,惟鉉一人而已,[133]平氏有愧焉!

  張太后崩,王振始弄權。正統某年,雷擊奉天門殿鴟吻,敕羣臣言得失,翰林侍講劉球上言十事。一言主上宜親政務,權不可移於下。振覽之,[134]怒,以錦衣衛指揮馬順為爪牙,令以他事牽之陛前捽去。球不知所謂,見刑但曰:「死訴太祖、太宗。」遂支解其體。自是人緘口不能言。球魂附頂子,數順之罪,順頗不安,[135]命緇流誦經度之。

  按:此時生殺予奪,盡出於王振,以太□□□斷而不能制,且支解劉球以成其兇惡,卒釀土木之難,國祚幾危,識者以為胚胎於此日矣。

  時王振得權,喜人趨附,廷臣初不知,數以微譴見謫,始懼。兵部尚書徐唏、工部侍郎王祐,憸邪小人,首開趨附之路,百計效勤,極盡諂媚之態,遂宣言於眾曰:「吾輩以某物送振。振大喜,以為敬己,待之甚厚。」且言:「振意不進見致禮者為慢己,必得禍。」眾聞知益懼,皆具禮進見,從此以為常。初惟府部院等大臣,[136] 以後百執事俱行,在外方面俱見之。當朝覲日,大開其門,郡邑庶職能具禮者無不進見,以百金為尋常,重千兩者始得一醉一飽而出。由是以廉者為拙,以貪者為能,被其容接者若登龍門,上下交征利,如水去隄防,勢不可止,君子付之太息而已。

  太廟鑒前代宦官之失,嘗置鉄牌高三尺許,上鑄「內臣不得干預政事」八字在宮門內,宣德中尚存。英宗時,王振專恣,因失所在。

  按:祖宗時,每有重大關節,必置牌示警。今午門所竪紅牌,上亦書八字:「官員人等說謊者斬。」戒內臣牌即此類也。然內臣預政之戒,視官員說謊所係尤重,故不以木刻,而以鐵鑄,不置外朝,而置宮門。聖祖之意深矣,而不知權璫適犯所忌也。聖明在上,此牌宜復置,宦官專恣之禍須救得一半。

  宣德間,吏部官屬多因請託而得,蓋以承平之世,官於此者享富貴尊榮,人所羡慕故也。正統初,予以進士選驗封主事,人以為異。初不知者,疑其必有為之先容者,已而,察知出於公道。方審選時,尚書郭璉、侍郎鄭誠命予作詩,以「嘉禾」為題,予作七言八句一詩,亦不知其何如也。既又查在戶部觀政,訪予平日為人如何,予不知也。命下之日,予方悟其作詩之意有在。但以孤寒之士與富貴氣象之人並處,雖不相類,予惟敬慎自持,彼亦不敢慢焉。文選郎中吳敬,自重自高,闔部官僚莫敢與之抗禮,而效勤諂事者皆然。予惟以正道接之,[137]不諂不慢,久之,反重予為人而見許焉。予同司員外李源,凡百專取利,予見勢不可與較,惟閉門看書而已,源恣氣乘之,[138]予處之安然。已而勢去,卻相親厚,予亦處之如常。予每自謂未必於己無益也,蓋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自可有動心忍性之意。且因此以予為好學,而有手不釋卷之稱,正孟子所謂「不虞之譽」也。[139]

  宣德初,學士楊士奇輩以方面大職一任吏部自舉,未盡得人,乃令在京三品以上官各舉所知,當時以為美事。行之既久,公道者少,時人有「拜官公朝,受恩私室」之譏。景泰初,遂罷此例,乃從吏部自具。時予在銓司,乃將六部郎署年深者第其才之高下為一帖,御史為一帖,給事中為一帖,南京者附之,方面有缺,持此帖於尚書王直前斟酌用之。將盡,復增之。其推用之時,人皆不知,命下,令人傳報,彼方驚喜。正謂各官舉時,有九年將滿者,以其自守,不求知於人,耻為奔競,至此不得已而亦造人之門,況其素行奔競者會舉方退,[140]其所舉之人已預知之,不俟命下而職位地方無不曉悉。且又不知所舉之人才能高下,但以舉主官大列名在前者,其所舉之人官亦大,以此輿論不平。及吏部自擢,較量長短,多愜輿論。然各舉所知,本是良法,若皆存薦賢為國之心,豈有不善,但各出於私情,反不若吏郎自具,雖不能盡知其人,卻出於公道故也。

  景泰時,少保于謙在兵部,侍郎項文曜附之。內議患其黨比,欲因事以開別用,[141]持正者佐之。會予被薦,遂轉兵部,遷文曜於吏部,復附何文淵。言官劾其憸邪,賴于謙力保存之。已而,謙敗,文曜卒見斥謫。當時以文曜為于謙妾,士林非笑之。每朝待漏時,文曜必附謙耳言,不顧左右相視,及退朝亦然,行坐不離,既在吏部亦如是。王直先生一儒者,于謙初甚尊敬之,[142]已而被文曜譖毀,以為無用腐儒,謙遂慢之。謙初嘗謂予曰:「東王先生,君子儒也,可敬可愛。」每經筵之宴得連坐,必與之相勸多飲數杯。及文曜轉吏部之後,忽謂予曰:「吏部老者何如不告歸?」予曰:「告幾次矣,朝廷不允。」謙曰:「第無實意耳。」予曰:「觀其意亦實。」謙曰:「果有實意,病臥不起一兩月,必放歸矣。」予謂:「老先生至誠,使之假臥,必不肯為。」後漸聞其所譖之言,方知謙之不敬王先生乃由此耳。[143]當時文曜亦有代為之意,謙知之,未遂其謀也。

  天順初,眾論薦予入內閣,翰林黃諫即來見予,曰:「恭喜先生入閣。」予曰:「此何喜也?」諫曰:「何謂不喜乎?」予曰:「昔寇準問王嘉佑『外議何如?』對曰:『丈人早晚入相,以我觀之,不如不相之愈也。』準曰:『何如?』曰:『丈人負天下之望,即入相,天下以太平責之,丈人自料君臣寧若魚之有水乎?』準深服之,以為高見遠識。今雖無相,猶以入閣為內相,時事如此,入閣何為?未見其可喜也。」

  翰林實儒紳所居,非雜流可與。景泰間,陳循輩各舉所私非進士出身者十將四五,[144]率皆委靡、昏鈍、浮薄之流,無由而退。因上欲將通誌重修頒行,惟擇進士出身者,此輩自知不可居此,[145]托閣院達其意,願補外職。賢乃言於上,命吏部除之,因其才而高下其秩,無不自遂,翰林為之一清。

  初景泰不豫,圖富貴者因起異謀。學士王文與太監王誠謀,欲取襄王之子立為東宮,其事漸泄。既而,景泰病亟,太監興安諷羣臣請復立東宮,命謂上皇子固宜復之,惟王文意不在此,閣下陳循輩亦知之。賢因會議,問學士蕭鎡,[146]乃曰:「既退,不可再。」賢始覺其有異謀也。文又對眾曰:「今只請立東宮,安知朝廷之意在誰?」賢益知其必然。明日早,觀奏詞曰:「早選元良。」人皆曰:「此非復位之意。」遂駕其說於石亨輩曰:「王文、于謙已遣人齎金牌敕符取襄王世子去也。」[147]既於十七日早,帶兵入朝,詣南城,請上皇復位。是時景泰不朝已四日矣。先一二日,又駕其說於石亨輩,云:「景泰命太監張永等行拿數人,掌兵者某謀立上皇。」中官吉祥、蔣冕輩白於太后,寫敕旨與亨輩成此事,[148]遂以王文輩為大逆奸惡。然王文初謀,于謙輩未必知,亨輩不過因于謙平日為總督軍務,一切兵政專而行之,亨不得遂其所私,而乘此機而圖之。其餘皆因平日不足者而中傷之,未必皆知王文之初謀也。況王文之謀,其實未發,所以誅戮者多非其罪。[149]乃曰:「臣等捨命舉此大事。」以為有社稷之功,上益信之,極其報典之隆。而亨等遂招權納賄,擅作威福,冒濫官爵,恣情妄為,勢燄赫然,天下寒心矣。

  按:正統己巳之變,于謙以社稷為重,力排羣議,選將練兵,坐擁強虜,光輔中興,厥功非細。當時天下之人皆知以身佩安危,功在社稷,而豈虞其有殺身亡家之禍於後哉!何于公效用之日,正小人側目之秋,而石亨擅威福之權,操生殺之柄,故事機一變,于公於是乎難免矣,可寒心哉!

  又按:于肅愍此舉有功社稷甚大,真所謂曲突徙薪,不然難保無西晉陸沉之禍矣。

  初,徐有貞亦與迎駕之謀,特命入閣。有貞以陳循輩在前,不得自尊,乃助亨除去循輩。未幾,有貞亦為亨所嫉而出之,人以為天道好還。不意亨復遭烈禍,益見天道之好還矣。

  景泰欲易太子,恐文武大臣不從,先啖其左右,於閣下諸學士各賜金五十兩,銀倍之,陳循輩惟知感惠,遂以太子為可易。於是假以外僚陳奏,謀易太子,乃會文武羣臣議其可否。有執以為不可者,即以利害怵之,無一人敢異辭,於是,擇日立之。即以宮僚美秩付之閣下,任其所取,文武大臣與者十七八,自公孤而下數十人,為太保者十人,名爵之濫,一至於此。惟賢等侍郎四、五人不與。一易之後,人情悵然不平,貪其利者揚揚,自以為榮幸,不知識者已知其非善後之計。已而,天道一還,盡革無遺,因而譴謫者亦多,回視不與者,反有愧焉。榮辱相尋如此,士之立身不可不審也。

  景泰初,予進正本十策,且乞留中朝夕省覽,少助身心之學。不省,竟發出。越數日,戶科給事中李侃因災異上言:「近日李某所言有關聖躬,略不省覽,無恐懼修省之實。災異迭見,殆由於此」覽此奏,卻將予奏疏取入,謄寫一本觀看。禮部尚書楊寧見之嘆息,一日見予曰:「吾讀崇節儉一事,殆欲下泪,乃逐條為前鑑,以為當留意行之。」本部尚書何文淵求稿一看,曰:「忠鯁之言也。」少保于謙見之曰:「人所難言者。」南京祭酒陳敬宗曰:「聞其題目,知為至論矣。」後頒君鑑於羣臣,予復採二十二君善行,[150]每君不過三四事最切要者,乞體而行之。景泰覽之亦不省,曰「此奏欲何為?」中官王誠曰:「欲上學此數君耳。」[151]乃頷之。但流於荒淫,不復介意。

  士大夫行己交人不可不慎,若徐有貞,素行持公者少,而所交者亦然。及其當道,予輩持公以助之,有貞遂改前轍,不復徇私。其所交者,猶以平昔素情望之,多拂其意,遂以有貞為改常,從而媒孽其短者甚眾。向使素持公道,豈有此乎?

  十二月,大學士李賢卒,贈太師,諡文達。

  按:國朝自三楊後,相業無如李賢,其得君最久,亦能展布才猷,然在當時亦以賄聞。岳正自內閣出貶後召還,與賢不協,都給事張寧有時名,因言事失賢意,吏部擬二人京堂,皆補之於外,二人自是不振。葉盛巡撫廣東,或讒之曰:「盛自負,其文常訾公文為不善。」賢因以韓雍易之。敕曰:「無若韓雍之殺降也。」羅倫疏賢奪情,賢怒甚,貶之於外,王翱勸其依文彥博故事疏留之,賢謝曰:「吾不能。」矯情如此。

校勘記 编辑

  1. 「李賢不可放去還欲用之」,「欲」原作「與」,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2. 「已而反加親厚」,「已」字原缺,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3. 「李某非其罪不可釋去」「不」字原缺,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4. 「彼欲排陷」,「欲」原作「與」,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5. 「古之人惟其事之當而從之」,「古之」原作「故耳」,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6. 「但其餘部落為梗」,「但」字原缺,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7. 「一日上謂賢曰」,「日」字原本空缺,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8. 「初為內廷近侍惑以關防之說至今猶悔」,原無,據明朱氏國朗典故本、明紀錄彙編本補。
  9. 「山西布政陳翌在寧夏」,「翌」原作「翼」,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10. 「洎僉議亦以昂」「洎」字原本空缺,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11. 「嘗於靜中召賢」,「賢」原作「對」,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12. 「陛下明見最是宜禁止之」,「之」字原缺,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13. 「差便差到底」,「便」原作「使」,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14. 「五鼓二點即起」,「二點」原無,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15. 「復具服謁奉先殿」,「復」字原缺,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16. 「兵部尚書陳汝言阿順權宦」,「宦」原作「官」,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17. 「可以飛代廣」,「飛」原作「賢」,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18. 「既有止宿」,「宿」原作「齋」,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19. 「然此輩嗜利」,「嗜利」二字原無,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20. 「賢初亦覺之」,「亦」原作「不」,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21. 「越數日」,「越」字原缺,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22. 「莊凉之人既被虜寇搶掠」,「莊凉」原作「在京」,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23. 「隨于其中召布政蕭晅為禮部尚書」,「蕭晅」原作「蕭暄」,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及明史卷一三七桂彥良傳附傳改。
  24. 「內府庫官奏」,「府」字原缺,據明古穰文集本、明紀錄彙編本補。
  25. 「欲以蘇松嘉歲折糧銀折金五萬兩」,「嘉」原作「加」,「五萬兩」原作「四五萬兩」,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26. 「益明習政務」,「政務」原作「政治」,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27. 「耿欲糾石亨之罪」,「罪」原作「非」,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28. 「且如行臨川王與四尼姑通」,「行」字原缺,「四」原作「兩」,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改。
  29. 「賢謂此舉子曰」,「謂」原作「為」,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30. 「棄家走避」,「走避」原作「北走」,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31. 「會兵部奏欲遣將統京師軍赴大同殺賊」,「欲」字原缺,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32. 「副都御史白圭可為兵部侍郎」,「白圭」,原作「白珪」,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及明史卷一七二白圭傳改。
  33. 「賢非一時自定」,「自」原作「所」,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34. 「因言湯序以禮部侍郎掌監事」,「以」字原缺,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35. 「且朝廷正欲知災異以見上天垂戒」,「上」字原缺,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36. 「四年十二月六日」,「六日」原作「十六日」,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37. 「彼初既以為實」,「彼」字原缺,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38. 「須旨意付法司」,「須」原作「若」,據明古穰文集本、明紀錄彙編本改。
  39. 「俱各得大官又賣官鬻獄瀆貨無厭」,原無,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40. 「後朝廷委任行事」,「委」原作「奏」,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41. 「予四鼓到朝房」,「到」原作「列」,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42. 「聞官軍圍欽等於其宅」,「聞」原作「又」,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43. 「請急宣聖旨」,「請」字原缺,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44. 「此賊擁入縱橫」,「此賊」二字原無,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45. 「陞用以勸其言」,「言」原作「一二」,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46. 「此職非輕」,「職」原作「地」,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47. 「不知其所為如此」,「為」原作「謂」,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48. 「上召王翱等詢之皆曰可」,「曰」字原缺,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49. 「僉謂先生受此職視前任者士望尤未滿也」,「滿」原作「允」,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50. 「惟禮部石瑁稍弱」,「瑁」原作「■〈土冒〉」,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及本卷下文改。
  51. 「若吏部侍郎姚夔崔恭亦佳」,「姚夔」原作「魏夔」,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及明史一七七姚夔傳改。
  52. 「賊退河開」,「河開」二字原誤倒,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53. 「方轉回御道跪承旨」,「跪」原作「跑」,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54. 「上見瑁疏」,「見」原作「曰」,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55. 「視理學不知為何物也可勝嘆哉」,「嘆」原作「惜」,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56. 「直道自見黜」,「黜」原作「處」,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57. 「已就閑矣」,「就」原作「熟」,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58. 「然天資甚美」,「然」字原缺,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59. 「有旨回奏」,「回」字原缺,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60. 「初見今之士大夫聞喪且求討輓詩」,「初」原作「切」,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改。
  61. 「蓋以當道者使然也」,「也」原作「巳」,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改。
  62. 「汝何與焉」,「與」原作「如」,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63. 「太后必遣中官入閣問運日曾有何事來商榷」,「必」字原缺,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64. 「初宣廟崩」,「初」字原缺,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65. 「太后即命將宮中一切玩好之物不急之務悉皆罷去」,「將」字原缺,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66. 「所以不襲故常能將許多見識來說」,「常能」二字原無,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67. 「官滿年六十五」,「官」字原缺,「滿年」二字誤倒,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改。
  68. 「與中官多親舊」,「親舊」原作「侵漁」,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69. 「訖方未踰時」,「方未踰時」原作「未幾時」,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70. 「因鎮大同中官郭敬密言其勢不可行」,「因」原作「同」,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71. 「自餘勳戚文武貴臣莫敢與並而抗禮者洎王振專權視勳戚大臣如屬吏」,原無「自餘勳戚文武貴臣莫敢與並而抗禮者洎」,「專權視」原作「自餘」,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改。
  72. 「犯之者立見虀粉」,「立見」原作「竟」,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73. 「若令一帶守邊者俱做鐵頂橛子」,「令」原作「今」,「守」原作「過」,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74. 「操練的軍馬又精銳」,「的」字原缺,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75. 「已往都是小人說壞」,「壞」原作「原」,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76. 「高聲叫苦」,「苦」字原缺,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77. 「向非使臣負忠義之氣發於言詞」,「於」字原缺,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78. 「又嘗見左氏言絳縣老人歷甲子」,「人歷」二字原缺,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79. 「倣胡季安定教條」,「胡季安」原作「胡安」,據明太祖實錄卷二三0,弇山堂別集卷六三國子監祭酒年表改。
  80. 「豈能通達」,「達」字原缺,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81. 「此見得有理存焉」,「存」字原缺,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82. 「學問之道無他求其放心而已」,「無他」二字原無,「求」原作「收」,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改。
  83. 「惟朋友能然」,「然」原作「言」,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84. 「士林嘉之」,「嘉」原作「喜」,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85. 「每還朝則遮道送之」,「每」字原缺,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86. 「不然鮮有不矜者」,「有不」二字原本誤倒,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87. 「豈可預憂其不濟」,「其不」二字原本誤倒,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88. 「廢水田數十年」,「十」字原缺,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89. 「吏部侍郎魏公巡至其郡」,「魏公」原作「伍公」,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90. 「人咸惜之而莫能救也」,「能」字原本空缺,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91. 「以父為教職居閑」,「居」原作「不」,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92. 「謀於僚友往請其父」,「請」原作「謂」,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93. 「守南京數十年」,「十」字原缺,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94. 「口數多者亦如此」,「亦」字原缺,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95. 「有減回故鄉者」,「減」字原本空缺,據明古穰文集本補。
  96. 「及居臺憲總理南京糧儲」,「臺憲」二字原無,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97. 「鑑自此而物形莫遯」,「遯」原作「遷」,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98. 「大抵去人之爵不能無怨故也」,「怨」原作「怒」,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99. 「而情不能無慍也」,「情」原作「行」,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100. 「邊將亦敬憚之」,「敬」原作「畏」,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101. 「薦副臬司尋遷方伯」,「尋」字原缺,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102. 「論吾郡今世門第閥閱無出其右也」,「論」原作「語」,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103. 「召蹇義等數人寵待之」,「待」原作「試」,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104. 「皆依違承順之不暇」,「承」字原缺,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105. 「臣不會着棋」,「着」原作「看」,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106. 「只教讀書」,「教」原作「知」,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107. 「敕黃福年老不煩以政」,「以」原作「於」,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108. 「初文廟命學士解縉評大臣十人如何」,「初」字原缺,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109. 猶倚當道反聲勢自尊」,「反」原作「友」,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110. 「適其暴自淺深而已」,「自」原作「其」,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111. 「事業必有可觀者」,「必」字原本不清,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112. 「士奇終始論其子於法」,「終始」二字原本誤倒,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113. 「此老還謗我以疆道二字」,「我」原作「乃」,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114. 「若彼時只遣人宣布朝廷恩威」,「若」字和「布」字原無,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115. 「而連歲興兵」,「連歲」原作「遂」,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116. 「未幾孔目以祭人之文呈」,「孔」原作「此」,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117. 「後居驗封造冢宰宅」,「居驗封」三字原無,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118. 「蓋用人之仁去其貪也」,「仁」原作「人」,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119. 「或在卑求薦」,「卑」原作「必」,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120. 「嘗會食諸生」,「會」原作「飲」,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121. 「其於擢用人材之際」,「於」原作「餘」,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122. 「而居言路者不能容矣」,「路」字原缺,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123. 「雖百計固位」,「計」原作「位」,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124. 「遂參軍務往平之」,「往」字原本不清,據明古穰文集本補。
  125. 「人以為奸則過矣」,「人以為」三字原本不清,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126. 「商貨微矣」,「貨微」二字原本不清,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127. 「民或困弊」,「民」原作「臣」,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128. 「一切破崖岸」,「切」原作「■〈王刀〉」,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129. 「為之虛心訪問」,「為之虛」三字原本不清,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130. 「羡餘之貯日見充溢」,「羡餘之貯」四字原本不清,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131. 「文廟潛邸時」,「潛」字原本不清,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132. 「召至屬法司問之」,「屬法」二字原本不清,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133. 「惟鉉一人而已」,「惟鉉」二字原本不清,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134. 「振覽之怒」,「覽」原作「覺」,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135. 「數順之罪順頗不安」,「頗」原作「順」,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136. 「初惟府部院等大臣」,「初」原作「物」,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137. 「惟以正道接之」,「以」原作「一」,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138. 「源恣氣乘之」,「恣」原作「怒」,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139. 「正孟子所謂不虞之譽也」,「不」字原本不清,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140. 「會舉方退」,「會」字原本空缺,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141. 「欲因事以開別用」,「開」原作「聞」,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142. 「于謙初甚尊敬之」,「初甚尊」三字原本不清,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143. 「方知謙之不敬王先生乃由此耳」,「知謙之不」四字原本不清,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144. 「景泰間陳循輩各舉所私非進土出身者十將四五」,「私非進」三字原本不清,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145. 「此輩自知不可居此」,「此」原作「所」,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146. 「賢因會議問學士蕭鎡」,「問」原作「間」,「蕭鎡」原作「蕭鈂」,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及明史卷一六八蕭鎡傳改。
  147. 「王文于謙已遣人齎金牌敕符取襄王世子去也」,「已」字原缺,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148. 「寫敕旨與亨輩成此事」,「敕旨」二字原本不清,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149. 「所以誅戳者多非其罪」,「罪」原作「福」,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150. 「予復採二十二君善行」,「君」字原本不清,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151. 「欲上學此數君耳」,「此數」二字原本不清,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