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官部五十 太平御覽
卷二百五十三.職官部五十一
職官部五十二 

內史 编辑

史記》曰︰汲黯,字長孺。公孫弘爲相,乃上言曰︰「右內史界部中,多貴人宗室,難治,非素重臣不能任,請徙黯爲內史。」數歲官事不廢。

漢書》曰︰倪寬遷右內史。寬既治民,勸農業,表奏開六輔渠,六輔謂京兆、馮翊、扶風、河東、河南、河內也。定水令以廣溉田。收租稅,時裁闊狹,與民相假貸,以故租多不入。後有軍發,右內史以負租課殿,當免。民聞,皆恐失之,大家車牛,小家擔負,輸租繈屬不絕,課更最。上由此愈奇寬。

《晋書》曰︰孔季恭爲吳興內史。吳興頻喪太守,言項羽神爲祟。君居郡事,竟無害也。

又曰︰王薈,字敬文。恬虛守靖,不競榮利,少曆清官,除吏部郎、侍中、建威將軍、吳國內史。時年饑粟貴,人多饑死,薈以私米作饣亶粥以飴餓者,所濟活甚衆。

《梁書》曰︰顧憲之爲衡陽內史。先是,郡境連歲疾疫,死者大半,棺木尤貴,悉裹以生席,弃之路傍。憲之下車,分告屬縣,求其親黨,悉令殯葬。其家人絕滅者,憲之爲出公祿,使綱紀營護之。又土俗,山民有病,輒云先祖爲禍,皆開冢剖棺,水洗枯骨,名爲除祟。憲之曉諭,爲陳生死之別,事不相由,風俗遂改。時刺史王奐新至,惟衡陽獨無訟者,乃嘆曰︰「顧衡陽之化至矣。」

又曰︰傅昭爲安成內史。郡自宋以來,兵亂相接。郡府舍稱凶,每昏旦聞人鬼相觸,在任者鮮以吉終。及昭至,有人夜見甲兵出,曰︰「傅公善人,不可侵犯。」乃騰虛而去。有頃,風雨忽至,飄郡廳事入隍中。自是郡遂無患,咸以昭貞正所致。

又曰︰傅昭爲安成內史。郡多猛獸爲害,昭乃命去檻阱,猛獸竟不爲害。

又曰︰殷鈞,字季和,陳郡長平人也。爲臨川內史。鈞體多疾,閉閣臥理,而百姓化其德,劫盜皆奔出境。

又曰︰伏恒爲永陽內史。在郡清潔,政務安靜。郡人何貞秀等一百五十四人詣州言狀,湘州刺史以聞。詔勘有十五事爲吏人所,帝善之。

《隋書》曰︰樊子蓋爲河南內史,屢有治績,文帝謂曰︰「今爲公別造玉麟符,以代銅獸也。」

《唐書》曰︰王及善。契丹作亂,山東不安,起授滑州刺史。則天謂曰︰「邊賊反叛,卿雖疾闔,可將妻子日行三十里,緩步至彼,與朕臥理此州,以斷河路也。」因問朝廷得失及善備,陳理亂之宜十餘道,則天曰︰「彼末事也,此爲本也,卿不可行。」乃留拜內史。

郡丞 编辑

漢書》曰︰黃霸爲穎川郡守。有郡丞老,病聾,督郵欲逐之,霸曰︰「許丞廉吏,雖老,尚能拜起送迎,止頗重聽,何傷其善?助之,無失賢者意。」

又曰︰黃霸爲河南太守丞。霸爲人明察內敏,又習文法,爲丞處職,當于法令,太守甚任之,吏民愛敬焉。

《東觀漢記》曰︰光武議靈台所處,上謂桓譚曰︰「吾欲讖决之,何如?」譚默然,曰︰「臣不讀讖。」上問其政,譚復言讖非經。上大怒,曰︰「桓譚非聖無法,將下斬之!」譚叩頭流血,良久乃得解,出爲六安郡丞。意忽忽不樂,病卒。時年七十餘。

又曰︰趙典兄子溫,初爲京兆郡丞,嘆曰︰「大丈夫生當雄飛,安能雌伏?」遂弃官而去,後官至三公。

謝承《後漢書》曰︰劉平爲濟陽郡丞,太守劉育甚重之,任以郡職。

《漢名臣奏》曰︰張禹奏曰︰「案令丞相奏事,司直持案,長史將簿;中二千石奏事,皆與其丞合緣。是以臣下各得心竭誠,而事公明。」

王隱《晋書》曰︰範晷,字彥長,南陽人。僑居清河,仕爲郡五官,後爲河內郡丞。時裴叔則爲河內郡,知之,爲裴所伏,後爲侍御史。

《隋書》曰︰張須陁,爲齊郡丞。屬歲饑,米踴貴,須陁將開倉賑給,官屬咸曰︰「待詔敕,不可擅與。」須陁曰︰「今帝在遠,遣使往來,必掩歲序。百姓有倒懸之急,如待報至,當委溝壑矣。吾若以此獲罪,死無所恨。」先開倉而後上狀,帝知之而不責也。

又曰︰王文同爲恒山郡丞。有一人豪猾,每持長吏短,前後守令咸憚之。同下車,聞其名,召而數之。因令左右剡木爲大撅,埋于庭,出尺餘,四角各埋小橛。令其露心于木撅上,縛四支于小撅,以棒毆其背,應時潰爛。郡中大駭,吏人相視懾氣。

《唐書·官品志》曰︰丹陽、會稽、吳郡、吳興及萬戶郡丞,幷六百石。

《汝南先賢傳》曰︰周防,字偉公。年十六,任郡小吏。世祖巡狩汝南,召掾史試經,防尤能誦讀,拜爲守丞。防以未冠,請去,師事徐州刺史蓋豫,明經,舉孝廉,拜郎中。

《陸機集上表》曰︰伏見司徒下諫議大夫張暢,除當爲豫章內史丞。暢才思清敏,志節貞厲,秉心立操,早有名譽。其年時舊比,多曆郡守,惟暢陵遲白首,末齒而佐下藩,遂蹈碎濁,于暢名實損,居之爲劇,前後未始有此。愚以爲宜解舉,試以近縣。」詔暢既爲是人所稱,便差代。

郡參軍 编辑

《晋書》曰︰阮孚避亂渡江,元帝以爲安東參軍。蓬飲酒,不以王務縈心。

《北史》曰︰盧文偉,少孤,有志尚,頗涉經史,年三十八始舉秀才,除本州平北府長流參軍,說刺史斐隽案舊迹修督冗陂,溉田萬頃,人賴其利。

晋·劉弘教曰︰太康以來,天下無虞,遂共尚無爲,貴談莊老,少有說事。外托論公務,內但共談笑,今既同舟而載,安可不人人致力耶?

督郵 编辑

韋昭《辯釋名》曰︰釋云︰督郵主諸縣罰,以負郵,殷糾攝之也。

漢書》曰︰田延年爲河東太守,行縣在平陽,召故吏五六十人,延年皆臨見,令有文者東,有武者西。閱數十人,次到尹翁歸,獨伏不肯起,對曰︰「翁歸文武兼備,惟所施設。」延年召上辭問,甚奇其對,使歸府,案事發奸,窮竟事情。延年大重之,徙署督郵。河東二十縣分爲兩部,閎孺部汾北,翁歸部汾南。

又曰︰孫寶爲京兆尹,以立秋日署故吏侯文爲東部督郵。入見,敕曰︰「鷹隼始擊,常順天氣取奸惡,以成嚴霜之誅,掾部詎有其人乎?」文曰︰「無其人不敢空受職。」寶曰︰「誰?」文曰︰「霸陵杜稚季。」寶曰︰「更言其次。」文曰︰「豺狼方橫道,不宜復問狐狸。」稚季聞之,杜門不通水火,穿後墻爲小戶,不敢犯法。

《東觀漢記》曰︰趙勤,字孟卿,南陽棘人。明達好學,介然特立。太守駱珍召署曹吏至掾、督郵,太守桓虞下車,葉令雍霸及新野令皆不遵法,乃復勤督郵。到葉,見霸,不問縣事,但高談清論以激厲之,霸即陳責解印綬去。勤還,入新野界,令聞霸已去,遣吏奏記陳罪,復還印綬去。虞乃嘆曰︰「善吏如良鷹矣!下即中。」

又曰︰虞延,陳留人。光武東巡過小黃,高帝母昭靈後園陵在焉。延爲部督郵,詔呼引見,問園陵之事。延占拜可觀,其園陵樹蘖皆諳其數,俎豆犧牲頗曉其禮。帝善之,敕延從駕到魯。還,經封丘城門,大小不容羽蓋,上怒,使撻侍御史。延因陛見,引咎,以爲罪在督郵。上詔曰︰「以陳留督郵虞延故,貸御史罪。」

《後漢書》曰︰馬援爲郡督郵,送囚至司命府。王莽置司命官,上公已下皆列糾察。囚有重罪,援哀而縱之,遂亡命北地。遇赦,因留牧畜。

又曰︰陳球爲繁陽令。時魏郡守諷縣求賄,球不與,太守怒撾督郵,令逐球。督郵不肯,曰︰「魏郡十五城,獨繁陽有異政,今逐之,將致議于天下。」太守乃止。

司馬彪《續漢書》曰︰鍾離意仕郡,爲督郵。縣亭長受民鶏酒,府下記考之。意封還記,詣閣白「見以《春秋》責重,先內後外;政化之本,由近及遠;宜先清府內,且闊細微。」太守賢之。

謝承《後漢書》曰︰會稽謝夷吾,字堯卿,爲西部督郵。烏程長有罪,太守第五倫使夷吾往收之。到縣,入閣便大哭,以三百錢爲禮,便歸。倫問其故,對曰︰「三十日中當死,故不收之。」至時,果如其言。

謝承《後漢書》曰︰許慶,字子伯。家貧,爲郡督郵。乘牛車,鄉里號曰「輅車郵」。慶嘗與友人談論漢無統嗣,幸臣專勢,世俗衰薄,賢者放退,慨然據地悲哭。時人稱許子伯哭世。

又曰︰聞人襲爲郡督郵,行則負擔,臥則無被,連麕皮以自覆,不受人食之費。

《魏志》曰︰蒲寵,字伯寧,山陽昌邑人。年十八,爲郡督郵,時郡內李朔等擁部曲害于平民,太守使寵糾焉。朔等請罪,不復侵掠。

又曰︰高堂隆,字叔平,平陽人,魯高堂生後也。少爲諸生,太守薛悌命爲督郵。督軍與悌爭,名悌面呵之,隆按劍叱督軍曰︰「昔魯定見侮,仲尼曆階;趙彈秦箏,相如進缶。臨臣名君,義之所討也。」督軍失色,悌起止之。

《列異傳》曰︰汝南北部督郵西平劉伯夷,有大才略,案行到懼武亭,夜宿,或曰︰「此亭不可宿。」伯夷乃獨住宿,去火,誦《詩》、《書》五經訖。臥有頃,轉東,首以絮巾結,兩足以幘冠之,撥劍解帶。夜時有異物稍稍轉近,忽來覆伯夷,伯夷屈起以袂掩之,以帶系魅。呼火照之,視得一老狸,色赤無毛。持火燒殺之。明日發視樓屋間,得魅所殺人結數百枚。于是亭遂清靜。舊說狸髡千人,得爲神也。

《漢魏先賢行狀》曰︰故宗正南陽劉伯,字奉先。少履清節,忠亮正直,研精文學,無不綜覽。嘗爲督郵,時豫章太守虞績以饕餮穢污,征至郡界,當就法車,不肯就坐。伯乃撥刀毆績,績恐就車。乃徑上尚書,以肅王道。

《廣州先賢狀》曰︰徐征,字君求,蒼梧荔浦人。少有方直之行、不撓之節,頗覽書傳,尤明律令。延熹五年,征爲中部督郵。時唐衡恃豪貴,京師號爲唐獨語。遣賓客至蒼梧,頗不拘法度,征便收客郡市髡笞。乃白太守,太守大怒,收徵送獄,主簿寧閣曰︰「此人無故賣買,既侵百姓,污辱婦女。徐征上念明政,據刑申耻,今便治,郡無復爪牙之吏,後督郵當徒跣行,奉諸貴戚賓客耳。」太守答知征爲是,迫不得已。

《會稽先賢傳》曰︰茅開,字季闔,餘姚人。爲督郵,平决厭衆心,嘗之部,曆其家,不入門,當路向堂朝拜。府君益善之。

《鍾離意別傳》曰︰汝南黃讜拜會稽太守,召意署北部督郵。時郡中大疫,黃君轉署意中部督郵。意乃露車不冠,身循行病者門,入家賜與醫藥,詣神廟爲民禱祭。其所臨戶四千餘人。後日府君出行灾眚,百姓攀車言曰︰「明府不須出也。但得鍾離督郵,民皆活也。」

馬融《長笛賦序》曰︰融既博覽,又好音樂,能鼓琴吹笛。爲督郵,獨臥平陽鄔中,有洛客舍逆旅吹笛,融聞甚悲,遂作《長笛賦》云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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