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部七十三 太平御覽
卷三百四十三.兵部七十四
兵部七十五 

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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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越春秋》曰:越王允常聘歐冶子作名劍五枚,三大二小,一曰純鈎,二曰湛盧,三曰豪曹,或曰盤郢,四曰魚腸,五曰钜闕。秦客薛燭善相劍,王取豪曹示之,薛燭曰:「非寶劍也,夫寶劍五色幷見,今豪曹五色黯然無華,殞其光,亡其神矣。」王復取钜闕示之,燭曰:「非寶劍也。夫寶劍金錫和同,氣如烟,今其光已離矣。」王復取魚腸示之,薛燭曰:「夫寶劍者,金精從理,至本不逆。今魚腸倒本從末,逆理之劍也。服此者臣弑其君,子弑其父。」王取純鈎示之,薛燭矍然而望之曰:「光乎如屈陽之華,沈沈如芙蓉始生于湘,觀其文如列星之芒,觀其光如水之溢塘,觀其色渙如冰將釋,見日之光,此純鈎者也。」王曰:「是也。客有買此劍者,市之,鄉三十、駿馬千匹、千戶之都二,其可與乎?」薛燭曰:「不可。臣聞王初造此劍,赤堇之山破而出錫,若耶之溪涸而出銅,雨師灑道,雷公發鼓,蛟龍捧爐,天帝壯炭,太乙下觀。于是,歐冶子曰:天地之精,悉其伎巧,造爲此劍。吉者宜王,凶者可以遺人。凶者尚直萬金,况純鈎者耶。」取湛盧,薛燭曰:「善哉!銜金鐵之英,吐銀錫之精,奇氣托靈,有游出之神。服此劍者,可以折衝伐敵。人君有逆謀則去之他國。」允常乃以湛盧獻吳。吳公子光殺吳王僚,湛盧去如楚。昭王寤而得之,召風鬍子問之。「此劍值幾何?」對曰:「赤堇之山已合,若耶之溪深而不測,群神上天,歐冶已死,雖有傾城量金珠玉不可與,况駿馬萬戶之都乎!」

又曰:越王問范蠡用兵行陣。對曰:「越有處女出于南林之中,願君王問以手戰之道,立可見也。」處女將見,道逢老人自稱袁公,袁公曰:「聞子善爲劍,願一觀之。」女曰:「妾不敢有隱。」袁公即跪拔林之竹,處女即捷其末,公操其本而刺處女,處女因舉杖擊之,袁公即飛上樹變爲白猿。女別去,見越王。越王大悅,乃命五校之隊長高才習之以教軍人。當此之時,皆稱「越女劍。」

又曰:幹將者,吳人。與歐冶同師,俱作劍。前獻劍一枚,闔閭得而寶之。以故使幹將造劍二枚,一曰幹將,二曰莫邪。莫邪者,幹將之妻名也。幹將作劍采五山之精,合六合之英,候天伺地,陰陽同光,百神臨觀,天氣下降,而金鐵之精未流。莫邪曰:「子以忄喜爲劍聞于王,王使子作劍三年不成者,其有意乎?」幹將曰:「吾不知其理。」莫邪曰:「夫神物之化,須人而成,今夫子作劍得無當得人而後成?」幹將曰:「昔吾師之作冶也,金鐵之穎不消,夫妻俱入冶爐之中。」莫邪曰:「先師親爍身以成物,妾何難也。」于是幹將夫妻乃斷谷剪指投之爐中,使僮女一作「子」。三百鼓橐裝炭,金鐵乃濡,遂以成劍。陽曰幹將,而作龜文;陰曰莫邪,而作漫理。幹將匿其陽出其陰而獻之闔閭,闔閭甚惜之。

又曰:伍子胥過江,解劍與漁父曰:「此劍中有七星北斗文,其直千金。」

《越絕書》曰:楚王召風鬍子而問之曰:「寡人聞吳有幹將,越有歐冶子,此二人寡人願賫邦之重寶,皆以奉。子因吳王請此二人爲鐵劍,可乎?」風鬍子曰:「善。」于是,乃令風鬍子之吳見歐冶子、幹將,使之爲鐵劍。歐冶子、幹將鑿茨山,泄其溪,取其鐵英爲劍三枚:一曰龍淵,二曰太阿,三曰工市。劍成,風鬍子奏之楚王。楚王見之,精神太悅。見風鬍子問之曰:「此三劍其名爲何?」風鬍子曰:「一曰龍淵,二曰太阿,三曰工市。」楚王曰:「何爲龍淵、太阿、工市?」風鬍子曰:「欲知龍淵,觀其狀如登高山,臨深淵。欲知太阿,觀其鍔巍巍翼翼如流水之波。欲知工市,觀其鍔從文間起至脊而止,如珠而不可枉,文若流而不絕。」晋鄭聞此三劍而求之不得,興師圍楚之城,三年不解。倉盡,庫無兵革,于是引太阿之劍,登城而麾之,三軍破敗,士卒迷惑,流血千里,晋鄭之頭畢白。楚王于是大悅,曰:「此劍威耶?寡人力也。」風鬍子對曰:「劍之威也,因大王之神。」楚王曰:「夫劍,鐵耳。固能有精神如此乎?」風鬍子曰:「神農以石爲兵,黃帝以玉爲兵,禹以銅鐵爲兵,天下皆服,此亦鐵之神也,王之德也。」

又曰:闔閭冢吳縣昌門外,名曰白虎丘。磐郢、魚腸之劍在焉。十萬人治之,葬三日,白虎居上,號曰虎丘。

又曰:伍子胥走吳,至江上,見漁者曰:「來渡我。」漁者知其非恒人,即載入船。子胥即解其劍以與漁者曰:「吾人之劍,直百金,請以與子也。」漁者曰:「吾聞荊王有令曰:能得伍子胥者,購之千金。吾欲得荊王之千金,何以子百金之劍爲?」漁者渡子胥之津,曰:「亟餐而去,無令遣追者及子也。」子胥行,即覆船,伏匕首自刎而死。

《琴操》曰:聶政父爲韓王冶劍,過期不成,王殺之。時政未生,壯問母,知之。乃上太山,遇仙人學鼓琴。漆身爲厲,吞炭變音,七年琴成。入韓逢其妻,從置櫛對妻而笑。妻泣曰:「君何似政齒?」政曰:「天下人齒相似。」反入山,援石擊落其齒。以刀內琴中,刺韓王。

《列士傳》曰:幹將、莫耶爲晋君作劍,三年而成。劍有雌雄,天下名器也。乃以雌劍獻君,留其雄者。謂其妻曰:「吾藏劍在南山之陰,北山之陽,松生石上,劍在其中矣。君若覺,殺我,爾生男以告之。」及至,君覺,殺幹將。妻後生男,名赤鼻,具以告之。赤鼻斫南山之松,不得劍,思于屋柱中得之。晋君夢一人眉廣三寸,辭欲報仇。購求甚急。乃逃朱興山中,遇客欲爲之報,乃刎首。將以奉晋君,客令鑊煮之頭三日三日跳不爛。君往觀之,客以雄劍倚擬君,君頭墮鑊中,客又自刎。三頭悉爛,不可分別分葬之,名曰:「三王冢。」《列异傳》曰:莫耶爲楚王作劍,藏其雄者。《搜神記》亦曰:爲楚王作劍。餘悉同也。

《孝子傳》曰:眉間赤名赤鼻,父幹將,母莫耶。父爲晋王作劍,藏雄送雌。母孕尺,父曰:「男,當告之曰:出戶望南山,松生石上,劍在其巔。及産,果男。母以告之,尺破柱得劍,欲報晋君。客有爲報者,將尺首及劍見晋君。君怒,烹之,首不爛。王臨之,客以擬王,王首墮湯中,客因自擬之。三首盡糜不分,乃爲三冢,曰「三王冢」也。

《文士傳》曰:魏文帝愛楊修才,脩誅後追憶修。修曾以寶劍與文帝,文帝後佩之,告左右曰:「此楊修劍也。」

周斐《先賢傳》曰:許嘉給縣功曹儀小吏,常持劍侍臣功曹,月朔晨朝幷持炬火。嘉于是忿然嘆曰:「男兒爲吏,不免賤役。」即投火于地,以劍帶槐樹趨謁府門。

《南記》曰:魏應字尹伯,任城人。明魯詩,章帝重之。數進見論難于前,特受賞賜劍衣服。

《先賢行狀》曰:王烈字彥考,通識達道。時國中有盜牛者,牛主得之,盜者曰:「我邂逅迷惑,從今以後將改過。子旣已赦宥,幸無使王烈聞之。」人有以告烈者,烈以布一端遺之。或問:「此人旣有盜畏君聞之,反與布,何也?」烈曰:「昔秦穆公人盜其駿馬,食之,已而賜之酒。盜者不愛其死以救穆公之難。今此盜人能悔其過,懼聞之,知是耻惡則善心將生,故與布勸爲善也。」一年之中,行路老父擔重,人代擔行數十里,欲至家,置而去。問姓字不以告。頃之,老父復行,失劍于路,有人行而遇之,欲置而去,懼後人得之,劍主永失所取,而購募或能差錯,遂守之。至暮,劍主還,見之,前者代擔人也。老父攬其袂曰:「子前者代吾擔,不得姓名,今子復守吾劍于路,未有若子之仁,子請告吾姓名,將以告王烈。」乃語之而去。老父以告烈,烈曰:「世有仁人,吾未見之。」使人見之,乃昔時盜牛人也。

《雷煥別傳》曰:煥字孔章,鄱陽人。善星曆卜占。晋司空張華夜見异氣起牛鬥,華問煥「見之乎?」煥曰:「此謂寶劍氣。」華曰:「時有相吾者云:君當貴繞身佩寶劍。此言欲效矣。」乃以煥爲豐城令。煥至縣,移獄掘入三十餘尺,得青石函一枚,中有雙劍,文采未甚明。煥取南昌西山黃白土用拭劍,光艶照曜。乃送一劍幷少黃土與華,自留一劍。華得劍幷土曰:「此幹將也,莫耶已復不至,而天生神物,終當合耳。」乃更以華陰赤土一斤送與煥。煥得磨劍,鮮光愈亮。及華誅,劍亡,玉匣莫知所在。後煥亡,煥子爽帶劍經延平津,劍無故墮水。令人沒水逐覺,見二龍長數丈盤交,須臾,光彩微發,曜日映川。

《說苑》曰:經侯往過魏太子,左帶玉具劍,右帶環珮,左光照右,右光照左。

又曰:西閭過渡河而溺焉。能說諸侯,過曰:「幹將莫耶拂鍾不錚,以之攝履,曾不如兩錢之錐。」錚,楚庚切。

又曰:齊遣淳于髡到楚。髡爲人頭小,楚王甚薄之。謂曰:「齊無人耶?而使子來,子何長也?」髡對曰:「臣無所長,腰中七尺之劍,欲斬無狀王。」王曰:「止。吾但戲子耳。」即與髡共飲酒。

《鹽鐵論》曰:所謂利兵者,非謂吳楚之鋌、幹將之劍也。以道德爲城,以仁義爲郭,莫之敢攻,莫之敢入,文王是也。以道德爲胄,仁義爲劍,莫之敢當,莫之敢禦,湯武是也。今不建不攻之城、不可當之兵,而任匹夫之役,而行三尺之刃,亦細矣。

魏文帝《典論》曰:餘好擊劍,善以短乘長。選茲良金,命彼國工,精而煉之,至于百辟。其始成也,五色駭爐,巨橐自鼓。

又曰:建安二十四年二月丙午,魏太子丕造百辟寶劍,長四尺二寸,重一斤十有五兩,淬以清漳,厲以音監諸,音諸。飭以文玉,表以通犀,光似流星,名曰「飛景」。諸,青礪石也。

《世說》曰:王子喬墓在金陵。戰國時,人有盜發之者,睹無所見,惟有一劍停在空中。欲進取之,劍作龍鳴虎吼,遂不敢近,俄而,徑飛上天。

又曰:鍾會是荀濟北從舅,二人情好不協。荀有好寶劍,可直百萬,常在母鍾太夫人許。會善書,學荀手迹作書與母取劍,仍竊去不還。荀深知是鍾,無求得,求思所以報之。鍾會兄弟共以千萬起新宅,始成,甚精麗,未得移住。荀善畫,于是潜往畫鍾門堂幷作太傅形像,衣冠狀貌如平生。二鍾來入門,便大感慟。於是,宅遂空廢。

陶弘景《刀劍錄》曰:夏禹字高密,在位十年。以庚戌八年鑄一劍,長三尺九寸,後藏于會稽秦望山。腹上刻二十八宿文,有背面,面記星辰,背記山水日月。

又曰:啓子少康在位二十九年。歲次辛卯二年春,鑄一銅劍,上有八方面,長三尺一寸,頭方。

又曰:孔甲在位四十年。以九年歲次甲辰,采牛頭山鐵鑄一劍,銘之曰:「夾」,古文篆,長四尺一寸。

又曰:太田在位三十二年。以四年歲次甲子鑄一劍,長二尺九寸,文曰:「定光」,古文篆書。

又曰:武丁在位五十九年。歲次戊午鑄一劍,長三尺,銘曰:「照膽」,大篆書。

又曰:周昭王瑕在位五十一年。二年歲次壬午,鑄五劍,各投五岳鎮方岳。大篆書,長五尺。

又曰:簡王夷在位十四年。歲次癸酉鑄一劍,銘曰「日駿」,長三尺,大篆書。

又曰:秦昭王在位五年。元年丙午鑄一劍,長三尺。銘曰「誡」,大篆書。

又曰:始皇在位三十七年。三年丁巳采北祗銅鑄二劍,銘曰:「定秦」。李斯小篆書,李斯刻。一口埋在阿房闕下,一口埋在日觀台。長六尺。

又曰:前漢劉季在位十二年,季以始皇三十四年于南山得一鐵劍,長三尺,小篆書銘曰:「赤霄」。及貴,常服之。此即斬白蛇之劍也。

又曰:文帝恒在位二十三年,以初元十九年庚午鑄三劍,各長三尺三寸,銘曰:「神龜」,形以應大橫之兆。帝崩,命入玄宮。

又曰:武帝徹在位五十四年,以元光五年乙已鑄八劍,各長三尺六寸,銘曰:「八服」,小篆書。嵩翟衡華玄山皆埋之。

又曰:宣帝詢在位二十五年。太始四年鑄兩劍,各長三尺。一曰毛,二曰貴,以應足下毛之祥。背小篆書。

又曰:平帝衍在位五年。元始元年辛酉掘得一劍,上有帝名,因服之,大篆書。

又曰:新室王莽在位十八年,建國五年庚午造威鬥及神劍,皆練五石爲之。銘曰:「神勝萬國伏」。小篆書。長三尺六寸。

又曰:劉更始聖公在位二年。自選一劍,銘曰「更國」,小篆書,

又曰:後漢光武帝秀在位三十三年。未貴時,在南陽鄂水中得一劍,文曰:「秀霸」,小篆書。帝服之。

又曰:漢明帝在位十八年,元和元年戊午鑄一劍,上作龍形,沉之于洛水。洛水清,往往有人見。

又曰:章帝ピ在位十三年。建初八年鑄一金劍,投之伊水中以厭來人之怪。弘景按:《水經》伊水有一物如人來頭,有人浴輒引之投水。

又曰:安帝祐在位十九年。永初七年鑄一劍,藏峨嵋山,擬山王也。

又曰:順帝寶在位十九年。永建元年鑄一劍,長三尺四寸,小篆書,銘曰:「安漢」。後遂爲年號。

又曰:靈帝宏在位二十二年。以建和三年鑄四劍,名曰:「中興」。一劍無故而失。

又曰:魏武帝曹操以建安二十年于穀中得一劍,三尺六寸,上有金字銘曰:「孟德正常服之。」

又曰:齊王芳正始六年造一劍,常服之。無故失其刃,但有空匣。

又曰:吳主孫權黃武五年采武昌山銅鐵作十口劍,萬口刀,各長三尺九寸。刀頭方皆是南鋼越炭作之,上有「大吳」篆字。

又曰:吳孫權赤鳥中有人得淮陰侯韓信劍,帝賜周瑜。

又曰:孫亮建興二年鑄一劍,銘曰:「流光」,小篆書。

又曰:孫皓建初元年鑄一劍,銘曰:「皇帝吳主」,小篆書。

又曰:蜀後主劉禪延熙二年造大金劍,長一丈二尺,鎮劍口山。往往人見輝光,後人處處求覓不得。

又曰:宋劉昱元徽二年于蔣山預造一劍,銘曰:「永蜀」,小篆書。

又曰:蜀王劉備章武元年辛丑采金牛山鐵鑄八劍,各長三尺六寸。一劍自佩,一與太子,一與梁王理,一與魯王永,一與諸葛亮。二與張飛關羽,一與趙云。幷是亮書作風角處所。

又曰:晋懷帝名熾,永嘉元年造一劍,長五尺,銘曰:「步光」,篆字。

又曰:東晋司馬衍咸和元年造劍十三口,銘曰:「興國」。

又曰:東晋司馬昌明太元十年于金華山頂埋一劍,銘曰:「神劍」。

又曰:後魏道武帝登國元年于阿理鑄二劍,一銘曰「鎮山」。一銘曰:「沉水」,幷隸書。

又曰:明元帝以太常元年造一劍,長四尺,銘背曰:「太常」。

又曰:太武帝至眞君元年,有道士繼天師自爲帝造劍,因改元爲眞君。劍長三尺六寸,隸書。

又曰:梁武帝蕭衍天監元年即位,至普通中歲在庚申,命弘景造神劍十三口。用金、銀、銅、鐵、錫五色合爲此劍。長短各依劍洞術法,一曰凝霜,道家三洞九眞,劍上刻眞人玉女名字。二曰宮儀,備齋六宮,有劍神名,無刃,刻宮宿星,皇后服之。三曰ゼ光,備非常禦斬刺,長三尺六寸,上刻風伯雨師形名。四曰九天,出軍行師,君執授將,長五尺,金鏤作蚩尤神形。五曰伐形,刻符道家登眞圖口訣,六甲神,長五尺。六曰四目,突宮闈茵被臥止小室帳帳中,長三尺五寸,七曰五威靈光,長二尺許,半身有刃,上刻星辰北斗天市天魁二十八宿,服此除百邪魑魅,去厭帥伏用之。八曰風鳥,有惡鳥鳴,起鎮之;上有黃帝咒法,禹步形勢用之。九曰司命,行刑煞罰者執之,賜萬姓自裁者。十曰禮劍,生畜男子弧矢劍則用之。十二曰永昌,鎮國安社用之,長七尺。十三曰閏劍,長六尺。所以作十三口象閏月故也。取上元甲子時加鬥魁,加歲正月旦合,合之取風雷雨震,日止環偏,長八寸,文曰「服之者永治四方」,小篆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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