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親部八 太平御覽
卷五百一十九.宗親部九
宗親部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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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爾雅》曰:子之子爲孫,孫之子爲曾孫,曾孫之子爲玄孫,玄孫之子爲來孫,言有往來之親。來孫之子爲昆孫,昆,後也。昆孫之子爲仍孫,仍,重也。仍孫之子爲適孫。言輕遠若浮雲。

《毛詩·文王有聲》曰:貽厥孫謀,以燕翼子。

《禮記·曲禮》曰:君子抱孫不抱子,此言孫可以爲王父尸,以孫與祖昭穆同。子不可以爲王父尸。

又《雜記》曰:祭稱孝子孝孫,喪稱哀子哀孫。

史記》曰:張蒼父不滿五尺,蒼長八尺,蒼子復長八尺,餘孫類長六尺。

《後漢書》曰:龐參字仲連,緱氏人。拜漢陽太守。郡民任棠有奇節隱教。參到,先候之。棠不與言,但拔薤一大本,水一盆,致于屏前,自抱孫兒伏于戶下。見《逸民部》。

又曰:虞詡字升卿,陳國人。孝養祖母,縣舉爲順孫。

又曰:馮氏兄弟形皆偉壯,惟馮勤祖父偃長不滿七尺,常耻短陋,恐子孫似之,乃爲子伉娶長妻。生勤,勤長八尺三寸。

《魏志》曰:王粲字仲宣,山陽人。蔡邕見而奇之。時邕顯貴,車馬填門。粲在門,邕倒屣迎之。粲年幼,貌弱短小,一座皆驚。邕曰:「此王公之孫,有异才,吾不如也。吾家所有書籍,當悉與之。」

《晋書》曰:張憑字長宗。祖鎮,蒼梧太守。憑年數歲,鎮謂其父曰:「我不如汝,汝有佳兒。」憑曰:「阿翁詎宜以子戲父乎?」

又曰:李密字令伯。父早亡,母改醮。祖母劉氏躬撫養,密奉事,以孝謹聞。有暇即講學,忘疲。師事譙周,周門人方之游夏。太始初,征爲洗馬,密以祖母年老,上表自陳曰:「母孫二人,更相爲命。」已具祖門中。

又曰:李胤字宣伯,祖敏爲公孫度所迫,浮海莫知所終。子信娶妻生胤,遂絕房室,以憂卒。胤以祖不知所亡,設木主以事之,由是顯名。

《宋齊語錄》曰:虞願字士恭,會稽人,祖爲給事中。中庭有橘樹,冬熟,子孫爭取,願獨不取,祖及家人幷异之。

又曰:張元字孝始。祖喪明三年,元每憂涕,讀佛書以求福祐。後見藥師經雲盲者得視,遂請七僧燃燈,七日七夜,轉藥師經行道,每自責曰:「爲孫不孝,使祖喪明。今以燈施普照法界,願祖目見明,元求代暗。」其夜,夢一老人以金治其祖目,謂之曰:「勿悲,三日之後必差。」元于夢中喜躍驚覺,乃遍告家人。居三日,祖目果漸見明,從此遂差。

《後周書》曰:薛登字景猷,汾陰人。早喪父,家貧,以養祖母,暇則覽文籍,躬耕,以孝見稱。

《列子》曰:北山愚公者,年且九十,面山而居。懲山北之塞,出入之迂也,遂率子孫荷擔,叩石墾壤,箕畚運于北海之尾。河曲智叟笑而止之。愚公長息曰:「雖我之死,有子在焉,子又生孫,孫又生子,子又生孫,孫孫子子,無窮匱也。而山不加增,何苦而不平?」河曲智叟無以應之。

又曰:舜問乎丞曰:「道可得而有乎?」曰:「汝身非有也,汝何得有夫道?性命非汝有也,是天地之委順也;子孫非汝有也,是天地之委蛻也。」

《陳留志》曰:范喬字伯孫。年二歲,祖父馨臨終執其手曰:「恨不見汝成人。」因以所用硯留與之。後家人告喬,喬執其硯涕泣。

《孝子傳》曰:原者,不知何許人。祖年老,父母厭患之,意欲弃之。年十五,涕泣苦諫。父母不從,乃作輿舁弃之。乃隨收輿歸。父謂之曰:「爾焉用此凶具?」穀云︰「後父老不能更作得,是以取之耳。」父感悟愧懼,乃載祖歸侍養,克己自責,更成純孝,爲純孫。

又曰:吳郡陸元者,晋太尉玩曾孫。自玩至仲,四世爲侍郎,時人方之全張二族。

《幽明錄》曰:許遜少孤,不識祖墓,傾心所感,忽見祖語曰:「我死三十餘年,于今得正葬,是汝孝悌之至。」因舉標榜曰:「可以此下求我。」于是迎喪。葬者曰:「此墓中當出一侯及小縣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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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記·內則》曰:女子出門,必擁蔽其面,夜行以燭,無燭則止。

又曰:女子十年不出,恒居內也。姆教婉娩聽從,婉謂言語也。言語婉之,言媚也。媚謂容貌也。執麻,治絲繭,織組糸川,學女事,以共衣服。觀于祭祀,納酒漿、籩豆、菹醢,醴相助奠。當乃女時而知。十有五年而笄,二十而嫁。凡女拜,上右手。右,陰也。

《左傳·襄五》曰:初,宋芮司徒生女子,赤而毛,弃諸堤下。恭姬之妾取以入,長而美,名之曰弃。

《豰梁傳》曰:禮,送女,父不下堂,母不出門。父戒之曰:「謹慎從汝舅之言。」母誡之曰:「謹慎從汝姑之言。」諸母鞶紳誡之曰:「謹慎從汝父母之言,無違宮事。」

史記》曰:齊太倉令淳于公有罪,當刑,詔徙系長安獄。公無男,有女五人,將行,駡曰:「生子不生男,緩急非有益。」小女緹縈隨父至長安,上書曰:「妾父爲吏,齊中皆稱其廉平。今坐法當刑,妾願入官沒爲婢,贖父之罪。」書奏,天子悲憐其意,遂爲除肉刑。

漢書》曰:王章爲京兆尹,爲大將軍王鳳所陷,下廷尉獄,妻子皆收。章小女年十二,夜起號哭,曰:「每旦獄上呼囚,常至九。今八而止,我家君素剛烈,先死者必我君也。」及明問之,果章死矣。

《東觀漢記》曰:孝女郁字叔异,五歲,母不能食,鬱亦不肯食,故字曰异也。

《後漢書》曰:孔融被誅,女年七歲,男年九歲,幼弱,遂得全。寄住他舍,主人有遺肉汁,男飲之,女曰:「今日之禍,豈得久活,何賴知肉味乎?」或有言于曹操,收之將殺。女謂兄曰:「若死而有知,得見父母,豈非志願?」乃延頸就刑。

《晋書》曰:周顗母李氏字絡秀,汝南人。少時在室,顗父浚爲安東將軍,時嘗出獵,遇雨,過至絡秀之家。會秀父兄不在,絡秀見周浚至,與一婢于內宰猪羊,具數十人饌甚精,辦而不聞人聲。浚怪使覘之,獨見一女甚美,因求爲妾。其父兄不許。絡秀曰:「門戶殄瘁,何惜一女?若連姻貴族,將來庶有大益。」父兄許之。遂生顗、嵩、謨。而顗等旣長,絡秀謂之曰:「我屈節爲汝家作妾,門戶計耳。汝不與我家爲親親者,吾亦何惜餘年!」顗等從命。由此李氏遂得爲方雅之族。

又曰:胡奮字玄威,安定人,爲護軍。太始末,武帝怠于政事而耽于顔色,大采公卿女以充六宮,奮女選爲貴人。奮惟有一男爲南陽王友,早亡。及聞女爲貴人,哭曰:「老奴不死,惟有二子,男入九地之下,女升九天之上。」嘗謂後父楊駿曰:「卿恃女更益豪耶?見前代與帝家婚,未有不滅門者。見君舉措,益速禍耳。」駿曰:「卿女不在天子家乎?」奮曰:「我女與卿女作婢耳。」

又曰:羊耽妻辛氏字憲英,魏侍中辛毗之女也,聰明有才鑒。初,文帝爲太子,抱毗項曰:「知我喜否?」毗以告憲英,英曰:「太子代君主社稷者也。代君不可以不戚,主國不可以不懼。今宜而反喜,何以能久?魏其不昌乎?」

又曰:憫懷太子妃,太尉王衍之女,字惠風。太子廢,衍請絕婚,惠風號泣而歸,行路爲之流涕。後劉曜陷洛陽,以惠風賜其下,將妻之。惠風拔劍拒曰:「吾太尉之女,太子之妃,誓不爲逆胡所辱。」遂害之。

又曰:韋逞母宗氏,家世儒學。母早喪,父躬養之。及長,授以《周官音義》,謂曰:「世傳儒業,無男可傳,汝宜授之,勿令絕世。」

又曰:吳隱之字處默,濮陽人。謝石請爲將軍主簿。隱之將嫁女,石知其儉素,令移厨帳就其家經營。使者至,方見賣犬,此外蕭然無辦。

又曰:靳康女者不知何許人也。美姿容,有志操。劉曜誅靳氏訖,將納其女爲妾。女曰:「陛下旣誅其父母,焉用妾爲?妾聞逆人之誅也,尚污宮伐樹,况其子女乎?」號泣請死。曜慚,乃固免之。

《晏子春秋》曰:齊景公有所愛槐樹,令吏守之,犯槐者刑,傷槐者死。有不聞令而犯之者,吏收之。將加罪,犯者之女說晏子曰:「妾聞明君不爲禽獸以殺人。今吾君以樹木之故殺妾父,孤妾身,恐害明君之政,損明君之義。」晏子早朝而復其言于君,公乃令吏罷守槐之役,出犯槐之囚。

《華陽國志》曰:荀崧小女灌,幼有奇節。崧爲襄城太守,爲杜曾所圍,力弱食盡,欲投于故吏平南將軍石覽,計無所出。灌時年十三,乃率勇士數十人逾城突圍。夜出,賊追甚急,灌督厲將士,且戰且前,後得入曾陽山獲免,得向覽乞師。又爲崧書,與南中郎將周訪仍結弟兄。訪即遣子撫率三千人會石覽,俱救崧。賊聞兵至,散走,灌之力也。

又曰:王廣女美姿容,性慷慨,有丈夫之節。廣仕劉聰,爲西揚州刺史。蠻梅芳攻陷揚州,廣被殺。王年十五,芳納之,于暗室中擊芳,不中。芳曰:「何故反?」王曰:「蠻畜!我誅父賊。吾聞之,父仇不同天,母仇不同地。汝逆害人父母,復以無禮陵人,吾所以不死者,欲誅汝爾。所恨不得梟汝首于通達,以塞大耻。」乃自殺。

又曰:楊姬生自寒素,父坐獄,楊渙爲尚書郎,告歸。姬乃邀道扣渙馬,訟父罪,言詞慷慨,涕泣推感。渙憫之,語郡縣,令爲出其父。因奇其才,爲子文方以禮聘之。

《汝南先賢傳》曰:戴良字叔鸞。嫁五女,皆布裙無緣。

《蔡琰別傳》曰:琰,邕之女,年六歲。邕夜中鼓琴,弦絕,琰曰:「第二弦。」邕乃故絕一弦。琰曰:「第四弦。」邕曰:「汝偶得中之。」琰曰:「昔吳季札觀樂,知國之興亡;師曠吹律,識南風之不競。由此言之,何得不知?」邕奇之。

《异苑》曰:順陽南鄉楊豐爲虎所噬,女香年十四,手無寸刃,直扌益虎頭,父遂得免。

子婿 编辑

《爾雅》曰:子之夫爲婿,胥之父爲姻,兩婿相謂爲亞。

《儀禮》曰:婿,女子之夫。

《傳》曰:何以服緦?布之也。

《左傳·桓公》曰:祭仲專,鄭伯患之,使其婿雍糾殺之。雍姬知之,謂其母曰:「父與夫孰親?」其母曰:「人盡夫也,父一而已,胡可比焉?」遂告祭仲曰:「雍氏舍其室,而將享子于郊。吾惑之,以告。」祭仲殺雍糾,尸諸周氏之汪。公載以出,曰:「謀及婦人,宜其死也。」

又《文下》曰:趙穿,晋君之婿也。

《論語》曰:子謂公冶長可妻也,雖在縲紲之中,非其罪也。以其子妻之。南容三復白圭,孔子以其兄之子妻之。

史記》曰:陳餘者,大梁人。好儒術,數游趙。富人公乘氏以其女妻之,知餘非庸人。

漢書》曰:京房字君明,東郡人。習《易》,淮陽憲王舅張博從京房受學,以女妻房,房與相親。

《後漢書》曰:馬融,扶風人。爲人美辭貌,有俊才。初,京兆摯恂以儒術教授,隱于南山,不應徵聘。融從其游學,通經籍。恂遂奇融才,以女妻之。

《晋書》曰:韓謐字長深。母賈氏,賈充少女也。父壽字德真,南陽人,美貌,充辟爲司空掾。充宴賓僚,女從青瑣中窺見壽,悅焉,感想發于寤寐。有婢往壽家,說其光彩艶逸。壽聞動心,令通殷勤。壽勁捷過人,至夕逾垣而入,家人莫知,惟充覺。女悅暢异于常日。時西域有貢香,每著人衣,一月不歇,帝甚貴之,唯以賜充。女密盜以遺壽。僚佐與充宴,聞香芬馥。自此充意女與壽通,乃夜半佯有盜,驚起行之,惟東北角有狐狸行處。充考問女左右,知之。充遂因妻焉。

又曰:郤鑒使門生求女婿于王導,導令自東厢遍觀諸子門生。歸,謂鑒曰:「王氏諸少年幷佳,然聞信至,咸自矜持。惟一人在東床,坦腹食,獨若不聞。」鑒曰:「此正佳婿也。」訪之,乃羲之也。

《宋書》曰:劉秀十餘歲時,與諸兄戲。忽有一大蛇,來勢甚猛,莫不驚怖。秀知獨不動,衆共异焉。東海何承天雅相知器,以女妻之。

《齊書》曰:謝朓爲王敬則婿,曾告敬則,其女常懷刀,欲報不敢相見。及當拜吏部,謙挹尤甚。尚書郎范縝嘲曰:「卿人才無慚小選,但恨不可『刑于寡妻』。」有愧色。及臨誅,嘆曰:「天道其不可昧乎?我不殺王公,王公因我而死。」

《三十國春秋》曰:前趙殷州刺史杜廣,初爲劉景厩卒,以馬肥良,引爲直士。侍立通夜,未曾休倦。景因問之,廣流涕申曲,有章條。景執其手曰:「吾罪人也,久負賢者。」謂妻曰:「爲女求夫三年,不覺厩中有麒麟。」於是妻之。

《搜神記》曰:陽公罪窈伯,洛陽人,至情篤孝。父母終歿,葬無終山。陽公常爲人補履,終不取價。無終山上無水,陽公乃行車汲水,作義漿。居三年,有一人就陽公飲,出一升石子與之,使向有平好地有石處種之,玉當生其中,幷得好婦。陽公後種其石,數年,時往看,玉子生焉。北平徐氏有女,甚有名行,人多求,不許。陽公有佚氣,試求焉。徐氏以爲狂,乃戲媒人曰:「雍伯能得白璧一雙來,當聽爲婚。」致命,雍伯于種石中,索得五雙白璧以至。徐氏大驚,遂以女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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