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儀部二十七 太平御覽
卷五百四十九 .禮儀部二十八
禮儀部二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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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記·曲禮下》曰:在床曰尸。

《左傳·哀下》曰:陳候使公孫貞子吊焉,及良而卒,將以尸入。吳子使太宰營勞,且辭上介。芋尹蓋對曰:「寡君聞楚爲不道,薦伐吳國,滅厥民人。寡君使蓋備使,吊君之下吏。無祿,使人逢天之,大命殞墜。今君命逆使人曰:『無以尸造于門。』是我寡君之命委於草莽也。且臣聞之:『事死如事生,禮也。』於是乎有朝聘而終、以尸將事之禮,語襇朝聘而遭喪之禮。若不以尸將命,是遭喪而還也,無乃不可乎?以禮防民,猶或逾之。今大夫曰:『死而弃之』,是弃禮也。苟我寡君之命達于君所,雖隕于深淵,則天命也。」吳人內之。

《禮統》曰:尸之言矢也,陳也。

《家語》曰:史魚將卒,命其子曰:「吾在朝,不能進蘧伯玉,退彌子瑕,是吾爲臣不能正君。生而不能正君,死不可以成禮。我死,汝其陳尸牖下。」靈公吊焉,怪而問之。其子以父言告公。公曰:「寡人過也。」命殯于客位,進蘧伯玉,退彌子瑕。孔子曰:「史魚死而尸諫,可謂直乎?」

史記》曰:崔杼殺莊公。晏嬰立崔杼門外,曰:「君爲社稷死,死之;爲社稷亡,亡。若爲己死,非其私昵,誰敢任之。」門開而入,枕公尸而哭,三踴而出。人謂崔杼殺之。杼曰:「民之望也,舍之得民。」

又曰:吳兵入郢,伍子胥求昭王,旣不得,乃掘楚平王墓,出尸,鞭之三百。

又曰:吳王取子胥尸,盛以鴟夷,應劭曰:取馬皮以爲鴟夷蓋形也。浮之江。吳人憐之,爲立祠于江上,因命曰胥山。

《魏志》曰:宣王討王陵,乃窮治其事。發氵及令狐愚冢,剖棺暴尸于所近市三日。

王隱《晋書》曰:王浚在幽州,謠曰:「幽州城門似藏戶,中有伏尸王彭祖。」

又曰:趙王倫害張華之時,洛中震悚。惟閻纘敢獨詣東市號哭,吊尸而撫之,曰:「早語君遜位而不肯去,今果不免禍。」

車頻《秦書》曰:初,幕容在鄴,居石虎宮,夢虎嚙其臂,募人求虎殯所在。女子李{草勉}告,在東明觀下。掘得之,尸僵不毀。裸而駡之曰:「死胡,敢夢生天子!」鞭撻毀辱,投之漳河。河流迅疾,終不移轉。後爲臣虎所執,乃悟而悔焉。符堅以李{草勉}無狀,無少長,悉坑之。

《李固別傳》:梁冀誅固而露尸于四衢,命有敢臨者加其罪。固弟子汝南郭况,年始成童,游學洛陽,乃左提章鋮,右秉鈇鑕,詣闕上書,乞收固尸。不許。往臨哭,陳辭于前,遂守喪不去。

《白虎通》曰:尸者何謂也?尸之爲言陳也。失氣亡神,形體獨陳。

《釋名》曰:死曰尸。尸,舒也。骨節解舒,不能復自勝斂。

《搜神記》曰:初,鈎弋夫人有罪,以譴死。殯,尸不臭而香。及昭帝即位,改葬之,棺空無尸,獨絲履存焉。

《異苑》曰:河內荀儒字君林,乘冰省舅氏,陷河死。兄倫求尸,積日不得。設祭水側,又箋與河伯。投箋一,宿岸側。冰開,尸手執箋浮出。倫又箋謝。

又曰:潯陽周字孟威。寧康中,鎮于巴西,爲苻堅所摧,守節不屈。堅使使者請通。躬治逵陌,謂使者云︰「煩君語賊苻堅何至耳!煩國士如此。」又潜圖襲。堅聞之,曰:「小人正欲覓死,殺之適足成名耳。」乃苦考楚,不食而卒。斂已經旬,堅怒猶未歇,剖棺臨視,回眸,鬢髭張烈,精瞳明亮,回盼矚。堅睹而嘉稱,乃厚加贈賻。

又曰:元嘉中,豫章胡家奴開昌邑王冢,青州人開齊襄公冢,幷得金鈎,而尸骸露在岩中儼然。茲亦未必有憑而然也。京房尸至義熙中猶完具。僵尸人肉堪爲藥,軍士分割之。

《列女傳》曰:齊人杞梁襲莒,戰而死。其妻無所歸,乃就夫尸,于城下而哭之,七日而城崩。妻遂投於淄水而死。

《博物志》曰:靈帝光和元年,元遼西太守黃翻言:海邊有流靈冠絳衣,尸體完,令感夢曰:「我伯夷弟孤竹君也。海水壞吾棺,求見掩藏。」

《吳會稽分地》曰:重山者,大夫種所葬也。在西鄉郭外。後潮水穴山,漂去其尸。俗云︰伍子胥乘漸水取以去。今山脅有缺處。

《臨邑國記》曰:有靈鷲能知人吉凶。覘人將死,食尸肉盡乃去。

《晏子春秋》曰:景公操玉加于晏子尸上,涕下沾衿,盡哀而去。

又曰:景公伏晏子尸而號曰:「今天降禍,不加寡人而加夫子,社稷危矣。

《論衡》曰:孟賁之尸,人不刃者,氣絕也死;炭百斛,人不沃者,光滅也。

又曰:淮陽都尉尹齊爲吏,酷虐。及死,怨家欲取其尸,尸亡歸。

復魂 编辑

《周禮·天官·夏采》曰:掌大喪,以冕服復于太祖,以乘車建綏,復於四郊。復,招魂也。建綏者,去其旒。

又《春官·司服》曰:大喪共復衣服。衣服,今座上魂衣也。

《禮記·檀弓》曰:復,盡愛之道也。有禱祠之心焉,復謂招魂,且分禱五祀,庶幾其精氣之反。望反諸幽,求諸鬼神之道也。鬼神處幽暗,望其從鬼神所來。北面,求諸幽之義也。向其所來也。禮,復者升屋北面。

又《檀弓》曰:邾婁復之以矢也。蓋自戰于升陘始也。時師雖勝,死傷亦甚,無衣可以招魂。

又曰《曾子問》曰:「爲君使而卒于舍,禮曰:『公館復,私館不復。』凡所使之國,有司所授舍,則公館已,何謂私館?」子曰:「善乎問也。自卿大夫家曰私館,公與公所爲曰公館。『公館復』,此之謂也。」

又《禮運》曰:及其死也。升屋而號,告曰:皋某復。招之於天。

又《雜記》曰:復,諸侯以衣、冕服、爵弁服;復,招魂復魄也。冕服者,上公五,侯伯四,子男三。褒衣亦始命爲諸侯及朝覲加賜之衣也。褒猶進也。夫人稅衣榆狄、狄稅素沙。言其招魂用稅衣上至プ狄也。狄稅素沙,言皆以白紗縠爲褒。復西上。北面而西上,賜長左也。復者多少,各如其命之數。

又《雜記上》曰:大夫、士死于道,則升其乘車之左轂,以其綏復。如于館死,則其復如于其家。

又《喪大記》曰:復,有林麓則虞人設階,無林麓則狄人設階。復,招魂復魄也。階,所乘以升屋者。虞人,主林麓之官也。狄人,樂吏之賤者。階,弟也。и虞之類。小臣復。復者,朝服。君以卷,夫人以屈狄,大夫以玄珪,世婦以衤亶衣,士以爵弁,士妻以稅衣。皆升自東榮。中屋履危,北面三號。卷衣投于前,司服受之。降自西北榮。其爲賓,則公館復,私館不復。其在野,則升其乘車之左轂而復。私館,卿大夫之家也。不于之復,爲主人之惡也。復衣,不以衣尸,不以斂。不以衣尸,謂不襲也。復者,庶其生也。若以其衣襲斂,是用生施死,于義相反。《喪禮》云︰以衣衣尸,俗而去之。婦人復,不以衤冉。衤冉,嫁時上服,而非事鬼神之衣。凡復,男子稱名,婦人稱字。婦人不以名行。惟哭先復,復而後行死事。氣絕則哭,哭而復,復而不蘇,可以爲死事。諸侯行而死于館,則其復如于其國。如于道,則升其乘車之左轂,以其綏復。館主所致舍綏旌旗。

又《喪服小記》曰:復與書銘,自天子達于士,其辭一也。男子稱名,婦人書姓與伯仲。如不知姓,則書氏。此謂殷禮也。殷質,不重名,復則臣得名君。周之禮,天子崩,則同復曰:皋天子復。諸侯薨,復曰:皋某甫復。其餘及書銘。

《禮記外傳》曰:人之精氣曰魂,魂,陽也。云云而動。形體謂之魄,魄,陰也。漠然不動。合陰陽二氣而生也。精氣聚而爲一物。形勞則神逝,謂死而魂游散。死則難復生也。孝子之心不能忍也,故升屋而招其魂神也。神智無涯也。鬼者,復于土也。人皆食土之物,養成形體也。氣絕而收其魂,使反復于體也。

《齊書》曰:張融,建武四年病卒,遺令白旐無旒,不設祭,令人捉麈尾登屋復魂。曰:「吾生平所善,自當陵一笑。三千買棺,無制新衾。左手執《孝經》、《老子》,右手執小品《法華經》。妾二人,事哀畢,各遣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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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禮·天官·冢宰》曰:太宰之職,大喪贊贈玉、含玉。助王爲之也。贈玉旣窆,所以送先王。含玉,死者實也。天子以玉。《雜記》曰:「含者執璧將命曰:『寡君使某含。』」則諸侯含以璧。小宰喪荒,受其唅、襚、幣玉之事。《春秋傳》曰:口實曰含,衣服曰襚,凶荒有璧玉者,賓客所委之禮。

又《天官·玉府》曰:大喪,共含玉。

又《春官·典瑞》曰:大喪,共飯玉、含玉、贈玉。飯玉,碎玉以雜米也。

《禮記·檀弓下》曰:邾婁考公之喪,考公,益之曾孫也。考公或爲定公也。徐君使容居來吊含,吊且含,非之也。曰:「寡君使容居坐含進侯玉,其使容居以含。」欲親含,非禮也。含不使賤者,君行則親含耳。侯玉者,徐僭稱王,自比天子。有司曰:「諸侯之來辱敝邑者,易則易,于則于。易于雜者,未之有也。」易謂臣禮,于謂君禮也。容居以臣欲行君禮于徐,自比天子,使大夫敵諸侯,有司固拒之,是也。容居對曰:「容居聞之,事君不敢忘其君,亦不敢遺其祖。昔我先君駒王西討,濟于河,無所不用斯言也。容居魯人也,不敢忘其祖。」言我祖與今君,于諸侯初如是,不聞義則服也。駒王,徐先君,謂僭號者,容居,其孫也。濟,渡也。言西討渡于河,廣大其國也。魯,魯鈍也。言魯鈍者,欲自明不妄。

又《檀弓下》曰:飯用米、貝,弗忍虛也。不以食道,用美焉爾。尊之也。食道米、貝,美也。

又《雜記上》曰:含者執璧將命曰:「寡君使某含。」相者入告,出曰:「孤某須矣。含玉爲璧制,其分寸大小未聞。唅者入,升堂致命,再拜稽顙。唅者坐委于殯東南。

又曰:天子飯九貝,諸侯七,大夫五,士三。此蓋夏時也。《周禮》天子飯唅用玉。

《左傳》曰:叔孫豹會晋士丐于柯,盟于督陽。荀偃癉疽,生瘍于頭,癉疽,惡瘡。二月卒,而視,不可含。目開口禁。宣子與撫之曰:「事吳敢不如事主!」猶視。欒懷子曰:「其爲未卒事于齊故也。」懷子,欒盈。乃復撫之曰:「主苟終,所不嗣事于齊,有如河。」乃瞑,受唅也。

又曰:公會吳子伐齊。將戰,公孫夏命其徒歌虞殯。虞殯,送終歌典,示必死也。陳子行命其徒具唅玉。亦示必死。

《春秋說題辭》曰:口實曰含,緣生象食,孝子不忍虛其欲。不忍虛,故欲實其口。天子以珠,諸侯以玉,大夫以璧,士以貝。唅之爲言含也。生常食,故死亦有所含。

《說文》曰:唅,送終口中玉也。

《釋名》曰:唅以米、貝,含其口中也。

《莊子》曰:青青之麥,生于陵阪。生不布施,死何唅珠爲?

《呂氏春秋》曰:含珠鱗施,今葬皆用之。注云︰含珠口實。鱗施,施玉匣于死者之體如魚鱗。

絞糸今衾冒 编辑

《儀禮·士喪禮》曰:死于適室,撫用斂衾;無,覆也。斂衾,大斂所用之衾也。衾,被也。奉尸于室,撫用夷衾。夷衾,覆尸柩之衾也。

又曰:冒,緇質,長與手齊。榝,掩足。冒,韜尸者也。制如直囊,上曰質,下曰殺。殺韜足而上,質韜首而下。齊手上衣尤下,赤象地也。

又曰:厥明,陳衣于房,南頭。西上糸青糸今,橫三縮一,廣終幅,拆其末。糸青,屈也。糸今,所以束衣服爲堅急也,以布爲之。縮從,橫者三幅,從者一幅,折其末令可結之也。

《禮記·雜記》曰:惟絞糸今衾冒,死而後制。

又《喪大記》曰:君錦冒黼殺,綴旁七;大夫玄冒黼殺,綴旁五;士緇冒榝,綴旁三。

又《喪大記》曰:小斂:布絞,縮者一,橫者三;大斂:布絞,縮者三,橫者五;布糸今,二衾。君、大夫、士,一也。

《禮記外傳》曰:絞糸今衾帽,死而後制。絞者,交束之名也;糸今者,堅急之稱也;衾者,單被也;帽者,小斂衣,故設帽以掩形也。小斂用一衾。大用二衾:一以覆之;一者將斂之時,先鋪衾于糸今之下,用以舉尸入棺者也。

《釋名》曰:絞,交也。交結之也。糸今,禁也。禁系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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