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部十八 太平御覽
卷六百三.文部十九
文部二十 

史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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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心雕龍》曰:史者,使也,執筆左右,使之謂也。古者,左史記言,右史書事;言經《尚書》,事經《春秋》也。

《說文》曰:史,記事者也。

《釋名》曰:傳,傳也;以傳示後人也。

《博物志》曰:賢者著述曰傳。

《禮記》曰:五帝憲養氣體而不乞,言有善則記之,爲惇史。

《詩·序》曰:國史,明乎得失之迹。

《韓詩外傳》曰:周舍對趙簡子曰:「臣操牘秉筆從君之後,司君過而書之。」

《周禮》曰:外史掌四方之志。鄭玄注曰:志,記也。謂若魯之《春秋》,晋之《乘》,楚之《檮杌》。

《左傳·昭十五年》曰:荀躒如周,藉談爲介。王謂藉談曰:「昔而高祖孫伯司晋之典籍,以爲大政,曰籍氏及辛有之二子董之晋,于是乎有董史。汝,司典之後也,何故忘之?」籍談不能對。

又《宣二年》傳曰:晋趙穿弑靈公,宣子未出境而復,太史書曰:「趙盾弑其君。」以示于朝。宣子曰:「不然。」對曰:「子爲正卿,亡不越境,反不討賊,非子而誰?」宣子曰:「嗚呼,『我之懷矣,自詒伊戚』,其我之謂矣。」孔子曰:「董狐,古之良史也,書法不隱;趙宣子,古之良大夫也,爲法受惡。惜也,越境乃免。」

又《襄二十五年》傳曰:齊崔杼弑莊公。太史書曰:「崔杼弑其君。」崔子殺之。其弟嗣書,而死者二人。其弟又書,乃舍之。南史聞太史盡死,執簡以往。聞旣書矣,乃還。

又昭十二年傳曰:楚王與右尹子革語,左史倚相趨而過。王曰:「此良史也,能讀《三墳》《五典》《八索》《九丘》。」

史記》曰:秦、趙澠池之會,其君相爲鼓瑟扣缶,皆命御史書之。

漢書》曰:司馬喜生談,爲太史公;談生遷,遷爲太史令,掌糸由史記。糸由,綴集也。

又曰:武帝始置太史,天下計書先上太史,副上丞相,故司馬談父子世居此職,得撰《史記》。

又曰:劉向、揚雄皆稱遷有良史之才,服其善序事理,辨而不華,質而不俚,其文直,其事該,不虛美,不隱惡,故謂之「實錄」。

《後漢書》曰:班彪續司馬遷,後傳數十篇,未成而卒。明帝命其子固續之。固以史遷所記,乃以漢氏繼百王之末,非其義也,大漢當可獨立一史,故上自高祖,下終王莽,爲紀、表、傳、志九十九篇。

又曰:明德馬後能誦《易》,好讀《春秋》、《楚辭》,尤善《周官》、董仲舒書。《周官》,《周禮》也。仲舒有《王杯》《繁露》《清明》《竹林》之屬。自撰《顯宗起居注》,削去兄防參醫藥事,章帝請曰:「黃門舅旦夕供養,且一年,旣無褒異,又不錄勤勞事,無乃過乎?」太后曰:「吾不欲後代聞先帝數親後宮之家,故不錄也。」

《東觀漢記》曰:時人有上言班固私改作史記,詔下京兆,收系固。弟超詣闕上書,具陳固不敢妄作,但續父所記述漢事。

《晋書》曰:王沉仕魏,正元中遷散騎常侍、侍中,與荀顗、阮籍共撰《魏書》,多爲時諱,未若陳壽之實錄也。

又曰:華嶠常沉醉,所撰書《十典》,未成而終。秘書監何劭奏嶠中子徹爲佐著作郎,使踵成之,未竟而卒。後監繆徽又奏嶠少子暢爲佐著作郎,克成《十典》,幷草《魏晋紀傳》。與著作郎張載等俱在史官。

又曰:陳壽撰魏、吳、蜀《三國志》,凡六十五篇,時人稱其善叙事,有良史之才。夏侯湛時著《魏書》,見壽所作,便壞己書而罷。張華善之,謂壽曰:「當以《晋書》相付耳。」其爲時重如此。

《宋書》曰:王韶之,琅琊臨沂人也。私撰《晋陽秋》,成,時人謂之宜居史職。即除著作郎,使續後事,訖義熙九年。善叙事,辭論可觀,爲後世佳史。

又曰:裴松之字世期,注陳壽《三國志》。松之鳩集傳記,廣增異聞,旣成,奏之。上覽之曰:「裴世期爲不朽矣。」

又曰:范曄《獄中與諸生侄書》曰:「旣造後漢,轉得統緒。詳觀古今著述及評論,殆少可意者。班氏最有高名,旣任情無例,惟志可推耳。博贍不可及之,整理未必愧也。吾雖傳論,皆有精意深旨。至于循吏以下及六夷諸序論,筆勢縱放,實天下之奇作,中合者往往不减《過秦》篇,嘗共比方班氏所作,俱不愧之而已。欲遍作諸志,前漢所有者悉令備。雖事不必多,且使見文得盡,此書行,故應有嘗意者。自古體大而思精,未有此也。」

《梁書》曰:吳均欲撰《齊書》,求借《齊起居注》及《群臣行狀》,武帝不許。遂私撰,奏之,稱帝爲「齊明帝佐命」。帝惡其書不實錄,以其書不實,使中書舍人劉之遴詰問數十條,竟支離無對。敕付省焚之,坐免職。

又曰:裴子野曾祖松之,宋元嘉中受詔續修何承天《宋史》,未及成而卒。子野常欲繼成先業。及齊永明末,沈約所撰《宋書》,稱松之已後無聞焉。子野更撰爲《宋略》二十卷。其叙事評論多善,而雲戮淮南太守沈璞,以其不從義師故也。約懼,徒跣謝之,請兩釋焉。嘆其述作曰:「吾弗逮也。」蘭陵蕭琛言其評論可與《過秦》、《王命》分路楊鑣。

《後魏書》曰:毛脩之位次崔浩之下。浩以其中國舊門,雖學不博洽,而猶涉獵書傳,每期重之。與論說,言次遂及陳壽《三國志》,有古良史之風,其所著述,文義典正,皆揚于王庭之言,微而顯,婉而成章,班史以來無及壽者。脩之曰:「昔在蜀中聞長老言,壽曾爲諸葛門下書佐,得撻百下,故其論武侯曰『應變將略,非其所長』。」浩乃與論曰:「夫亮之相劉備,當九州鼎沸之會,英雄奮發之時,君臣相得,魚水爲喻,而不能與曹氏爭天下,委弃荊州,退入巴蜀,誘奪劉璋,僞連孫氏,守窮崎嶇之地,僭號邊夷之間,此策之下者。可與趙它爲偶,而以爲管、肅之亞匹,不亦過乎?」謂壽之貶亮,非爲失實。

《三國典略》曰:齊王以魏收之卒也,命中書監陽休之裁正其所撰《魏書》。休之以收叙其家事稍美,且寡才學,淹延歲時,竟不措手,惟削去「嫡庶」一百餘字。

又曰:周蕭大圜爲滕王逌友,逌問于大圜曰:「吾聞湘東王作《梁史》,有之乎?餘傳乃可抑揚,帝紀奚若?隱則非實,記則攘羊。」對曰:「言之者妄也。如使有,亦不足怪。昔漢明爲《世祖紀》,章帝爲《顯宗紀》,殷鑒不遠,足爲成例。且君子之過,如日月之蝕,彰于四海,安得隱之?如有,亦安得而不隱?蓋子爲父隱,直在其中,諱國之惡,繹裰禮也。」逌乃大笑。

又曰:齊主命魏收撰《魏史》,至是未成。常令群臣各言其志,收曰:「臣願得直筆東觀,早出《魏書》。」齊主乃令魏收專在史閣,不知郡事,謂收曰:「當直筆,我終不學魏大武誅史官。」于是廣徵百官傳,總斟酌之。旣成,上之,凡十二𧙍,一百三十卷。尚書陸操謂楊愔曰:「魏收可謂博物宏才,有大功於魏室。」愔曰:「此不刊之書,傳之萬古。但恨論及諸家,枝葉過爲繁碎。」時論收爲爾朱榮作傳,以榮比韓彭尹霍者,蓋由得其子文賂黃金故也。邢邵父兄書事皆優,邵惟笑曰:「《列女傳》悉是史官祖母。」尚書左丞盧斐、臨漳令李庶、度支郎中王松年、中書舍人盧潜等言曰:「魏收誣罔一代,其罪合誅。」盧思道曰:「東觀筆殊不直。」斐、庶等與收面相毀辱,無所不至。齊主大怒,乃親自詰問。斐曰:「臣父位至儀同,收附于族祖中書郎玄傳之下;收之外親博陵崔綽位止功曹,乃爲傳首。」齊主問收曰:「崔綽有何事迹,卿爲之立傳?」收曰:「雖無爵位,而道義可嘉。魏司空高允曾爲其贊,稱有道德。臣所以知之。」齊王曰:「司空才士,爲人作贊,理合稱揚,亦如卿爲人作文章,道其好者,豈能皆實?」收不能對。以其才名,不欲加罪。高德正其家傳甚美,乃言于齊主曰:「國史一定,當流天下,人情何由悉稱?謗者當加重罪,不然不止。」齊王于是禁止諸人,各杖二百。斐、庶死于臨漳獄中。又《北史》:收所引史官,恐其陵逼,惟取學流先相依附者。房延祐、辛元植、眭仲讓雖夙涉朝位,幷非史才;刁柔、裴昂之以儒業見知,全不堪編緝;高孝幹以左道求進;修史諸人父祖姻戚多被書錄,飾以美言。收性頗急,不甚能平,夙有怨者,多沒其善,每言「何物小子,敢共魏收作色?舉之則使上天,按之當使入地!」收在神武時爲太常少卿,修國史,得陽休之助,因謂休之曰:「無以謝德,當爲卿作佳傳。」休之父固,魏世爲北平太守,以貪虐爲中尉李平所彈,獲罪。收書云︰「固爲北平,甚有惠政,坐公事免官。」又云︰「李平深相敬重。」群口沸騰,敕《魏史》且勿施行,號爲「穢史」。

《唐書》曰:杜正倫知起居注,太宗嘗謂侍臣曰:「朕每日坐朝,欲出一言,即思此言于百姓有所益不,所以不敢多言。」正倫進曰:「君舉必書,言存在史。臣職當修《起居注》,不敢不盡愚直。陛下若一言乖于道理,則千載累于聖德。非直當今有損于百姓,願陛下慎之。」太宗大悅。

又曰:許敬宗。初,虞世基與敬宗父同爲宇文化及所害,封德彝時爲內史舍人,備見其事,因謂人曰:「世基被戮,世南匍匐而請代;善心之死,敬宗舞蹈以求生。」敬宗聞而銜之。及爲德彝立傳,盛加其罪惡左監門大將軍錢九隴,皇家之隸也。敬宗與之結婚,乃爲九隴曲叙門閥,妄加功績。又蠻首龐孝泰率兵從征高麗,賊知其怯懦,先擊破之。敬宗納其家寶貨,妄稱其頻破賊徒,斬獲數萬。漢將驍健者惟蘇定方、龐孝泰耳,曹繼叔、劉伯英皆出其下。虛美如此。

又曰:太宗謂諫議大夫褚遂良曰:「卿猶知起居皆書何等事?大抵人君得見否?」遂良曰:「今之起居,古之左右史,書人君言事,且記善惡以爲鑒誡,庶幾人主不爲非法。不聞帝王躬自觀史。」太宗曰:「朕有不善,卿必記之耶?」遂良曰:「守道不如守官,臣職當載筆,君舉必記。」黃門侍郎劉洎曰:「設令遂良不記,天下之人皆記之矣。」帝曰:「然」。

又曰:貞觀十年,尚書左僕射房玄齡,侍中魏徵,散騎常侍姚思廉,太子右庶子李百藥、孔穎達,守禮部侍郎令狐德棻,守中書侍郎岑文本,中書舍人許敬宗等撰成周、隋、梁、陳、齊等五代史,詣闕上之。太宗勞之曰:「朕睹前代史書,彰善癉惡,足爲將來之誡。秦始皇奢淫無度,焚書坑儒,用緘談者之口。隋煬帝雖好文儒,尤疾學者,前世史籍竟無所成。數代之事,殆將泯絕。朕意則不然,將欲覽前王之得失,爲在身之龜鏡。公輩以數年之間,勒成五代之史,副朕深懷,極可嘉尚。」又詔司空房玄齡等修《晋書》,以臧榮緒書爲本,采摭諸家傳記而益附之,爰及晋代文集,罔不畢舉,爲十本紀、二十志、七十列傳、十三載記。其太宗所著宣、武二帝及陸機、王羲之四論皆稱制焉,房玄齡以下爲論皆稱史臣。後數載而書就,藏之秘府,頒賜加級各有差。以其書賜皇太子及新羅使者各一部焉。

又曰:顯慶中,高宗以許敬宗所撰《太宗實錄》所記多非實,乃謂劉仁軌曰:「朕昨觀國史所書,多不周悉。卿等必須窮微索隱,原始要終,盛業鴻勛,咸使詳備。至如先聖作《威鳳賦》,意屬阿舅及士廉,敬宗乃移向尉遲敬德傳內。又嘗溫湯教習,長圍四合,萬隊俱前,忽然雲霧晝昏,部伍亂錯,先聖旣睹斯事,恐其挂法者多,遂潜隱不出;待其整理,然後臨觀。顧謂朕曰:『振旅訓兵,國之大典,此之錯失,于法不輕。我若見之,必須行法。今我不出,良爲于此。』今乃移向《魏徵傳》曰,稱是徵之諫語。此旣乖于實,何以垂之後昆?朕嘗從幸木央宮,辟仗已過,忽于草中見一人身帶橫刀,其人云聞辟,伏,至怕不敢出。仗家搜索不覺,遂伏不敢動。先聖斂轡即還,顧謂朕曰:『此事若發,數人合死,汝可後伺看,早放出之。』史家惟此一事差似不失其真。」郝處俊曰:「先聖仁恩,觸類皆是。臣弟傑往年宿衛之日,被羌腰轝供奉,見有三衛誤拂御衣,此人怕懼,五情無主。先聖謂之曰:『此間無御史,我不爲汝作罪過,不須怕懼。』上謂處俊曰:『此亦須入史。』于是處俊等引左史李仁實專掌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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