鱗介部五 太平御覽
卷九百三十四.鱗介部六
鱗介部七 

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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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俗通》曰:車騎將軍巴兢馮緄,字鴻卿。為議郎,發綬笥,有二赤蛇,可長三尺,分南北謅,大用憂怖。許季山孫憲得先人秘要,緄請使卜,云:「君後三歲當為邊將,東地四五千里,官以東為名。」後五年,為大將軍南徵。此吉祥也。

《蜀王本紀》曰:秦王知蜀王好色,乃獻美女五人。蜀王遣五丁迎女還梓潼,見一大蛇入山穴中,一丁引其尾不能出,五丁共引蛇,山崩,壓五丁。

《玄中記》曰:東海有蛇丘之地,眾蛇居之,無人民。多神蛇,或人頭而蛇身。

又曰:崐崘西北有山,周回三萬里。巨蛇長萬里。蛇常居此山,飲食滄海。

《陳留風俗傳》曰:小黃縣者,宋地,故陽武東黃鄉也,因黃水以名縣。沛公起兵野戰,喪皇妣於黃鄉。天下平定,乃遣使者以梓宮招魂幽野。於是丹蛇在水自洗濯,入於梓宮。其浴有遺髪,故謚曰「昭靈夫人」。

雷次宗《豫章記》曰:永嘉末,有大蛇長十餘丈斷道,經過者輒以氣吸引取之。吞噬已百數,行旅斷道。道士吳猛與弟子數人往欲殺蛇,蛇藏深穴不肯出。猛符南昌社公,蛇乃出穴,頭高數丈。猛於尾緣背,而以足案蛇頭著地,弟子於後以斧殺之。

裴淵《廣州記》曰:晉興郡蚺蛇嶺,去路側五十里,忽有一物,大百圍,長數十丈,行者過視,則往而不返。積年如此,失人甚多。董奉從交州出,由此嶠,見之大驚,云:「杆蛇也。」住行旅,施符敕。經宿往看,蛇已死矣。左右白骨積聚成丘。

鄧明德《南康記》曰:南野巘山有漢袒緣陳蕃冢墓,西岸有廟,今曰宮渚。昔值軍亂,聞墓有三寶,軍人爭掘,指麾必啟。忽大蛇圍繞墳前,崩雷晦雨,當時竟不得發。

《宋永初山川記》曰:興古郡有大蛇名青蔥,有大蛇名赤頸。

又曰:柴垟縣有飛蛇。

《外國圖》曰:圓丘有不世樹,食之乃壽;有赤泉,飲之不老。有大蛇,多為人害,不可得居。帝游圓丘,以雄黃精厭大蛇。

郭子橫《洞冥記》曰:蛇璣出途云國。有青靈蛇產珠,色光白,如瓊琰之類。

《博物志》曰:蝮蛇秋月毒盛,無所螫,齧草木以泄其氣,草木即死。樵彩,設為此草木所傷刺者,亦殺人。

又曰:地三年種蜀黍,其後七年有蛇。

《廣志》曰:永昌郡有歧尾蔬。

又曰:蝮蛇與土色相亂,長三四尺,其中人以牙曆之,裁斷皮出血,則身盡痛,九竅血出而死。

《列異傳》曰:壽光侯者,漢章帝時人,劾百鬼眾魅。有婦為魅所病,侯劾得大蛇。又有大樹,人止之者死,鳥過亦死。侯劾樹,樹夏枯,有蛇長七八丈,懸而死。

《搜神記》曰:魯定公玄年,有九蛇繞柱。占,以為九世廟不祠,乃立煬宮。

又曰:隋侯行,見大蛇傷,救而治之。其後蛇銜珠以報之。

又曰:竇武母代武而并蛇,蛇送之林中。後母卒,及葬未定,有大蛇自榛草而出,赴喪所,以頭擊柩,涕血,頃而去。時人知為竇氏之祥。

又曰:宋玄嘉中,廣州有三人共入山中伐木,忽見石巢中有三卵,大如升,便取煮之。湯始熱,便聞林中如風雨聲。須臾,有一蛇大十圍,長四五丈,徑來,於湯中銜卵而去。三人無几皆死。

又曰:秦瞻居曲阿彭皇野,忽有物如蛇,突入其腦中。蛇來,先聞臭死氣,便於鼻中入,槃其頭中,覺泓泓冷,聞其腦間食聲咂咂,數日而出。去尋復來,取手巾急縛口鼻,亦被入。積年無他病,惟患頭重。

《異苑》曰:太玄中,汝南人伐竹,見一竹中央蛇形已成,上枝葉如故。吳郡桐廬民嘗伐余遺竹,見一宿竿成雉,頭頸盡就,身猶未成。此亦竹為蛇,蛇為雉也。

又曰:薪野蘇卷,常與奴婢居野舍。每至飯時,輒有一物來,其狀似蛇,長七八尺,五色光鮮,卷異而飴之。遂經數載,產業加焉。奴後密打殺,即得能食病,日進三斛飯,猶不為飽,少時而死。

又曰:丹陽锺忠,以玄嘉冬月晨行。見有一蛇,長二尺許,文色似青琉璃,頭有雙角,白如玉。忠感而畜之,於是資業日登。經年,蛇自亡去,忠及二子相繼殞斃。此蛇來吉去凶,其惟龍乎?

又曰:魯國中牟縣像山上有寺廟,今民欲架室者,輒見大蛇數十丈,出來驚人,故莫得安焉。

周景式《廬山記》曰:安侯世高者,安息國太子,與友人共出家學道。友人好恚怒,死受蟒報,為此宮亭廟神。世高於廣州為人所殺,還生安息國,復為王子。年二十,又棄國入吳之宮亭,泊舡過呼友人,與語。友人身長數十丈,見世高,向之胡語,竟各分去。暮有一少年上世高舡,跪受咒願,因忽不見。世高語同舡人曰:「向少年即此廟神也,得離惡形矣。」蟒既見世高,從山南過,死山北,今柴桑民所居蛇里是也。

《幽冥錄》曰:會稽謝祖之婦初育一男,又生一蛇,長二尺許,便徑出門去。後數十年,婦以老終,祖忽聞西北有風雨之聲。頃之,見一蛇長十數丈,腹可十餘圍,入戶,繞靈坐,因至暄所。繞數匝,以頭打柩,目血淚俱出,良久而去。

又曰:會稽郡吏貿阝音懋。縣薛重得假還家,夜戶閉,聞妻床氏有丈夫眠聲。喚妻久,妻從床氏出,未及開戶,重持刀便逆問妻曰:「醉人是誰?」妻大驚愕,因苦自申明實無人意。重家惟有一戶,搜索了無所見,見一大蛇,隱在床腳,酒臭。重便斬蛇寸斷,擲於後溝。經數日而婦死;又數日而重卒死,經三日復生。說始死,有人梏將重到一官府,檻遒寮,問:「何以殺人?」重曰:「實不曾行凶。」曰:「哥斷擲在後溝,此是何物?」重曰:「杆是蛇,非人。」府君愕然而悟曰:「我當用為神,而敢淫人婦,又妄訟人!」敕左右召來,吏卒乃領一人來,著平巾幘,具詰其淫妻之過,交遠獄。重乃令人送還。

《廣五行記》曰:晉吳興太守袁玄瑛常之官,請郭璞筮吉凶,璞曰:「至官當有赤蛇為妖,不可殺之。」後到府,果有赤蛇在銅虎符函上翊,玄瑛家人撾殺之。其後玄瑛為徐馥所害。

又曰:晉安帝義熙末年,殷仲文年十三,父亡。家有大怪,有大蛇長丈,或戴其堂屋,或拔其炊釜置地,家人棄舍奔散,惟仲文居喪如故。然仲文後竟為宋高祖所戮。

又曰:陳時,吳興顧楷在田,上樹取桑葉,見五尺大蛇入一小穴,其從蛇相次,或三尺、或五尺,次第相隨,略有數百。楷急下樹,看所入之處,了不見有一孔。日暮還家,楷病,口啞不復得語。

又曰:東光人東方飛龍病甚,夢化為大黑蛇,以告其妻。既死,有大黑蛇入室上棟間,飛龍諸子將殺之,其母曰:「杆是爾父。」諸子不用母言,遂殺之。既日暴雨,諸子皆震而死柩前。

唐景龍《文館記》曰:興慶池者,長安城東隅形勢之地也,中多王侯第宅。天后初,有居人王純掘地,獲黃金百斤,致富。官司聞之,密加搜獲。純懼,投於糾晷。縣官窺之,見雙赤蛇仰首張吻,遂不敢入。純以此金當為已,復入井取之,還見赤蛇赫然蟠屈,純懼而出。其夜井水涌溢,漸成此池,可廣百餘頃。

《嶺表錄異》曰:南土有金蛇,亦名錫蛇,又名地鱔,州土出,黔中桂州亦有,即不及黔南者。其蛇粗如大指,長一尺許,鱗甲上有金銀,解毒之功不下吉利也。

又曰:蚺蛇,大者五六丈,圍四五尺;以次者亦不下三四丈,圍亦稱是。身有班文,如故錦纈。俚人云:「負夏多於山林中,等鹿過則銜之,自尾而吞,惟頭角礙於口。即深入林樹間閣其首,伺鹿壞頭角墜地,鹿身方咽入腹。如此後,蛇極羸弱,及其鹿消,壯雋悅懌,勇健於未食鹿者。」或云:「一年則食一鹿。」

又曰:兩頭蛇,嶺外多此類。時有如小指大者,長尺餘,腹下鱗紅,背錦文,一頭有口、眼,一頭似頭而無口、眼。云兩頭俱能進退,亦繆也。昔孫叔敖見之不祥,乃殺而瘞之,恐他人見復受其禍。南人見之為常,其禍安在?

《吳氏本草經》曰:蛇脫,一名龍子單衣,一明瀛皮,一名蛇附,一名蛇筋,一名龍皮,一名龍單衣。

《楚辭》曰:蝮蛇蓁蓁,封孤千里。

傅玄《神蛇銘》曰:嘉玆蛇靈,斷而能續。飛不須翼,行不假足。

楊雄《客難》曰:獨不見翠蛇絳縭之將登天乎?必聳身於蒼梧之淵,階浮雲翼疾風而上。

《毛詩·鴻雁·斯干》曰:惟虺惟蛇,女子之祥。

《國語》曰:吳伐越,越王請盟,吳王將許之。申胥曰:「不可許。大夫種勇以善謀,將還玩吳國於股掌之上;以婉辭順志,虺而弗銼為蛇,將若之何?」吳王不聽,乃許盟。

《搜神記》曰:陳留阮士禹傷於虺,不忍其痛,數嗅其瘡,已而虺藏於鼻中。

任昉《述異記》曰:虺五百年化為蛟,蛟千年化為龍,龍五百年而為角龍,又千年為應龍。

《楚辭》曰:雄虺九首,倏忽焉在?

孔融《答路粹書》曰:朱彭寇賈之徒,當世壯士,惡相攻,能為國患,輕薄劣弱者如兩虺相齧,適足還災其身,誠無所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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