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塨學射錄 编辑

清 蠡縣 李塨 稿

予自幼習射,力既薄脃,學復貪多,遂半廢不克有成。然以射為六藝之一,雖奔走四方,依依不能忘。凡遇能射人無不問;遇射書無不覽也。郭子堅任桐鄉,曾開雕射法一帙。予為序之,而辭意未之盡善。迄今欲教我後進,不能了然於心手間。正在躊躇,無從質問。一日,忽有叟而杖見過,衣冠甚偉,贍視非凡。拜而問道,叩其姓名,不答。但自稱異叟,言曾學道深山,技擊皆精。夜半為我解衣擊劍,因傳射法。聽而觀之,豁然於心。歎昔所見聞者,皆一知半解,蔓語卮言也。無何黎明,飄然而去,不知所之。因錄其射法,約略講授者為注,或天欲明六藝乎,何幸也!


學射錄卷一

射法

身端體直,用力和平;拈弓得法,架箭從容;前推後走,弓滿式成。

此章即孟子言射之力至也。身端體直﹍用力和平者,六句之綱也。

身,躬也。體,手足四肢也。

站法曰:大趾外蹬,小趾裏抓。丁不丁,八不八,兩足相離尺七八。

又曰 :雙膝外分,雙臀內吸,肛門吸緊,腰暗進,胸明出。

又曰 :臍向地,心放下。

又曰 :弓弝在左中指、無名指彎間,小指虛,大指引。掌腕用力,而力全用於肘。肘內下半稍前外轉直,引前半身力注腕,則肘自上翻,而非強扭。前肩自下而不用力。子堅射法云:「前腕直,前腕不宜仰與逼。」即此也。

又曰 :後手之力在肘。須上提肘腕,隨肘用力,往外推引。後半身力向後,後肩自下而不用力。

子堅射法云:練後手,大指得弦,二指扭,三指緊握不可鬆【三指須捲緊,失發而入掌心,握三指不動】,離腕三寸方能走。

又云 :「後腕彎【後腕自內視之彎】,二指靠掌自翻【要少献掌,順其自然之勢,勿太翻】。指「上得弦將肘揩,胸開背夾稱心懷」是也。凡未開弓時,身端立向西,前肩對喉,目南視紅心。左手持弓,抱弦向腋,右手持矢,離鏃二寸許,投鏃於左手大指、食指指蟹鉗之間,虛虛籠定,欲射,以右手摩矢至【《考工記》謂比,今謂之扣】。以中指入括,內靠弓弦,平注扣弦上。所謂「執弓宜橫臥,理扣宜雙開,認扣宜兩就也」。左大指上節宜平起,管箭不宜掜下。次節宜壓,中指不宜竪起。次節竪起,則虎口過鬆,而推弓不穩。`上節掜下,則虎口過緊,而出矢多小。左食指亦宜平起,幫大指管箭,不宜掜下,亦不宜摸鏃。摸鏃則心分,皆拈弓得法,架箭從容也。

又曰 :

    射有五平:前手背平,一也。後手得弦須腕平【後腕自外視之平平正用力也】,二也。前拳與後眼平,三也。後肘與後耳平,四也。後脊自尻直,平注於腦,五也。
     三在:弦靠後手二指,一在也。弓下弰弦斜於腹,二在也。矢在頦頜之間,三在也。若後手低,失在喉,名曰:「鎖喉」。後手高,失在目,名曰「擣眼」。失在顋,名曰「穿顋」,皆非箭道也。
     二曲:兩腿一分,膝後彎,一曲也。腰暗進,胸明出,前腿根入,二曲也。
     三直:小腿直,大腿直,身直也。
     九忌:忌動心力。動心力則有怒目咬牙之患。忌前肩用力,則前有擁肩之患。忌後肘墜,後肩用力,則後有擁肩之患。前腕無力,則有前迎之患【謂弓移入內也】。後肘無力,則有外張之患。腰眼無力,則有擁背心患,且腰眼不暗進,則周身無力矣。兩膝不分,則有蹶臀之患。立忌岔步邪行,目忌看扣,共九忌也。

前推後走,弓滿式成,謂前後力停兩下開。弓滿一分,式成一分。弓滿十分,式成十分。不可先主定前拳,然後開弓。所謂「明成不如暗就」也。


神矢於的,矢命於心,精注氣斂,內動外堅,前固後撒,收弓舒閑。

此章即孟子言射之巧中也。神射於的,矢命於心者,謂後目下直與矢相平,而向前貫於蟹鉗,矢鏃以直貫於鵠。其妙非專看矢,非專看的,共矢與的,而俱籠罩於目。其未開弓也,即寓前手對的之意。已開弓也,即以前手推弓,漸漸對的。弓一滿,前手蟹鉗孔中,矢的直對,一旡二三,然非僅目也。從心所欲,神光正射,微乎微乎。雖仰上射、俯下射、馬射皆然。至此,頂力以及腰眼四肢,一直貫注,皆聚於矢,而又從容自然。氣會神恬,毫無矜張。內精無一不運,外體愈久愈堅。即持至食頃,而式一絲不易。矢注紅心,一絲不易【謂如此,始可言堅;非發矢必須審至食頃也】。法既盡施,力復有餘【非弓矢調良,亦難及此】。堅即固也,然下前固專指前手,此指通身也。夫如是,則前固後撒矣。後手二指起,謂之撒。大指起,謂之放。二者法宜齊速,若撒重則矢飄【箭向左】,放重則矢飄【箭向左】,放重則扶合【箭向右】。扣高則沈,扣低則揚【謂扣矢宜平也】。留滯則無力,紐剔則搖。若夫前後之巧,須不輕不重,無先無後,一齊着力,而不用力。故曰:後手發,前手固。運為內,堅於外。

又曰:前手撇,後手撧,謂前如撇弓,後如斷弦。前後之力俱彀,不差累黍也。其式前拳不動【古法云:後手發矢,前手不知,正言其不動也】,後手下半,臂往後一稱。前後仍然平者,是為得之。若世法,於未開弓時,以目視弝。開時,目隨弓轉,與撒放前手,將弓弝往外一讓,後手向後一摔,皆花法以圖飾觀,不必學也。至矢已發矣,目不宜張,頭不宜探。前手回弓,後手出箭,如前拈架以待。神色不變,氣度安閑。斯為善始而善終乎!


續論

初學,用竹或樹條縳一弓,長等身。將帶結弦中,套於後肘。左手反持弓弝,向上一反而正。弓上半推於面前,下半背於腰後。後肘帶弦挽開,處處氣到力到,如射法式。純固不移。然後此數月,周身皆如式,純周不移。然後挽至軟弓,又數月,周身皆如式,純熟不移。然後可以架矢演習,又數月,周身式皆純不移。於屋中立一的樣,矢矢直注,一無失,然後用之以射,成名藝也易矣。《武經射學正宗》曰:練頭面法,於北牆上畫一圈,內上下畫一斜面【上微斜東,下微斜西】,畫中一圓點,兩旁畫兩耳。每日,身正向東立,以面對圈,使鼻梁正對斜畫。兩耳對圈旁兩耳,頭頂用力聳起。右面拐,用力微微使出,地閣使入。眼睛正視中點`,脖項挺直圓硬,勿歪斜露筋。久習,自然頭容可觀。

又曰:練氣之法,時常於十數步外,或百步外,目視一物,必使氣達於彼。或視天上星辰,或視樹間鳥雀,或靜坐運吾氣,使之達於天,入於地。或攻堅城,或克強敵,無不直到,然後起立開弓四五次。久之,氣力自壯。

 

 

學射錄卷二

射經

《射義》曰:「射者,進退周旋必中禮,內志正,外體直,然後持弓矢審固。持弓矢審固,然後可以言中。此可以觀德行矣。」

此三代射藝之遺文也。射法首章所云,不出體直。次章所云,不出審固。而中則撒放之巧也。然必志正而後體直,體直而後審固,審固而後可中。夫志、氣之師也,氣、體之充也。志不正則馳,何以養氣。氣不養則餒,何以充體。敬以直內,此立其誠也。此聖賢之學,非術士所能知也。至於進退周旋必中禮,則有射體,詳載儀禮內,可考。


孟子曰:「羿之教人射,必志於彀;學者亦必志於彀。」

《虎鈐經》曰:「鏃不上指,必無中理;指不知鏃, 同於無目。」彀之說也。然彀各視其體之長短,以前後臂一直如線,而挽力至盡為度。若臂肩未直,鏃已上指,宜易長矢。臂肩已直。後手已盡,鏃未上指,宜易短矢。

又須力膳於弓,不可弓膳於力,弓膳力則身臂為弓所苦,不得平直而彀矣。古語云:「軟弓長箭,快馬輕刀。」

又云:「莫患弓軟,服將自遠;莫患力羸,服之自伾,皆篤論也。」【伾,音丕,有力也】


《周禮.保氏》:「養國子以道,乃教之六藝」;「三日五射。」

鄭康成注曰:五射,白矢、参連、剡注、襄尺、井儀也。愚意白矢謂正立拈弓,右手持一失樹之,投於左手大指、食指間,見其矢白於土也。参連:古射用四矢,搢三而挾一個,故插於帶右者。三矢相次,参然而連也。剡注,以目從矢鏃,直貫於鵠,剡然而銳注也,所謂審也。襄,平也。尺,曲尺也。肘至手為尺。襄尺,謂弓引滿,前後尺平直,所謂體直而固也。井儀,謂四矢集正鵠如井字。詩曰:「四矢如樹」,此射之中也,巧也。


《考工記》曰:「弓人為弓。取六材必以其時。六材既聚,巧者和之。 幹也者,以為遠也;角也者,以為疾也;筋也者,以為深也;膠也者,以為和也;絲也者,以為固也;漆也者,以為受霜露也 。

此統言六材之用也。弓矢所以射也,則學射者宜知其良楛矣。鄭注曰:「取幹以冬,取角以秋,絲漆以夏。」


凡取幹之道,七柘為上。檍次之,檿次之,橘次之,木瓜次之,荊次之。竹為下。 凡相幹,欲赤黑而陽聲。赤黑則鄉心,陽聲則遠根。凡析幹,射遠者用執,射深者用直。居幹之道,菑栗不迆,則弓不發出【栗,音裂】。

此論幹之美惡,及析幹之所宜也,鄉心則文理正。鄭注曰:「木之類,近根者奴。」鄭司農云:「執,形執也。假令木性自曲,則當反其曲以為弓。」故曰:「審曲面執。」鄭注曰:「曲執則宜薄,薄則力少。直則可厚,厚則為多。」賈公彥疏曰:「居,謂居處。菑,即耕義。栗,破也。」謂以鋸剖析弓幹之時,不邪迆失理,則弓後不發傷也。


凡相角,秋閷者厚,春閷者薄;穉牛之角直而澤,老牛之角紾而昔;疢疾險中,瘠牛之角無澤。 角欲青白而豐末。夫角之本,蹙於腦而休於氣,是故柔;柔故欲其埶也。白也者,埶之徵也。 角之中,恒當弓之畏;畏也者必橈,橈故欲其堅也。青也者,堅之徵也。 夫角之末,遠於腦而不休於氣,是故脃。脃,故欲其柔也。 豐末也者,柔之徵也。角長二尺有五寸,三色不失理,謂之牛戴牛。 【閷,同殺;(上止下止右刀)同腦;昔,同錯;休,音噓;畏,同隈;脃,音翠】

此論角之善惡也,直而澤,謂理直而潤澤也。紾而昔,謂理戾而觕錯也。疢疾險中,謂牛有病則角裏也。蹙,近也。體,氣温之也。畏,弓淵也,曲,隈之處也。言角本色白,則近於腦,而得氣之吹駒。其性柔可曲,反以為埶。角中色青,則質必堅。可以當曲,曲中而不撓。角末豐,則尚有腦氣及之,故雖處末,不脃而柔。有此三者,牛角復直一牛,故曰牛戴牛。


凡相膠,欲朱色而昔;昔也者,深瑕而澤,紾而摶廉;鹿膠青白,馬膠赤白,牛膠火赤,鼠膠黑,魚膠餌,犀膠黃。凡昵之類不能方。

此論膠之善惡也。鄭註曰:「廉瑕,嚴利也。言膠欲深嚴而光澤,紾戾而摶園。廉利,皆交錯之狀也。鹿馬等煮其皮為膠,鹿亦用角餌餌,色如餌也。昵,黏也。」鄭司農云:「膠善戾,不能方。」


凡相筋,欲小簡而長,大結而澤。小簡而長,大結而澤,則其為獸必剽;以為弓,則豈異於其獸?筋欲敝之敝。漆欲測,絲欲沈。得此六材之全,然後可以為良。【剽:音飄,去聲】 此論筋漆絲之善惡也。簡,筋條也。剽,疾也。今有用鸛筋者,以其剽也。筋椎朾嚼齧熟。敝之極,則用之熨貼。測清也。沈謂絲乾燥時,猶如沈水中色也。


弓有六材焉,維幹強之,張如流水。維體防之,引之中參。維角棖之,欲宛而無負弦。引之如環,釋之無失,體如環。【棖:原為】

此言六材,以幹、體、角而成也。五材依幹,故曰強之。張如流水,順也。體者,納六材於檠,定其體也,防深淺所止也。賈公彥疏曰:「如司弓矢,謂王弧之弓,往體寡,來體多,弛之五寸,張之一尺五寸,夾庾之弓,往體多,來體寡。弛之一尺五寸,張之五寸。唐弓、大弓,往來體若一,弛之一尺,張之亦一尺,是防之深淺所止也。引之中參者,唐大弦居一尺,引之又二尺,其餘弛張雖多少不同,及引之亦皆三尺,以矢長三尺,須滿故也。棖,搘拄五材使正也。宛而無負弦者,引之宛曲,而弓與弦無辟戾也。


弓長六尺有六寸,謂之上制,上士服之。弓長六尺有三寸,謂之中制,中士服之。弓長六尺,謂之下制,下士服之。

此論弓稱人之長短以制也。上士,長人也。


凡為弓,各因其君之躬,志盧血氣。豐肉而短,寬緩以荼,若是者為之危弓,危弓為之安矢。 骨直以立,忿勢以奔,若是者為之安弓,安弓為之危矢。其人安,其弓安,其矢安,則莫能以速中,且不深。其人危,其弓危,其矢危,則莫能以愿中。【荼,讀舒】 此論弓及矢,當因人之性情以為調濟也。危弓,如夾庾之類。安弓,如王弧之類 。危矢,如司弓矢所謂恆矢之類。安弓,如殺矢之類。愿,信也。莫能愿中,言人、弓、矢三疾,則矢不能確中也。

往體多,來體寡,謂之夾臾之屬,利射侯與弋。往體寡,來體多,謂之王弓之屬,利射革與質。往來體若一,謂之唐弓之屬,利射深。 此謂弓有各用,夾弓、臾弓利射遠,以其材薄弱而反張也。射近侯,亦用定。王弓、弧弓規司利射堅,以材厚強而勢直也。質,本也。質本椹,即不得也。唐弓、大弓利射深,以其材厚強於夾臾也。


大和無灂,其次筋角皆有灂而深,其次有灂而疏,其次角無灂。合灂若背手文。角環灂,牛筋蕡灂,麋筋斥蠖灂。【蕡,扶文反】

此論漆之所宜也。大和、九和之弓也,筋在背,角在裏,其相合之處若手背文。蕡、麻子也。斥,屈蠖蟲也。皆漆文之象也。

和弓擊摩。【擊,音吉】

擊,拂也。將用弓,先調和之,拂之,而手摩之。


覆之而角至,謂之句弓。覆之而干至,謂之侯弓。覆之而筋至,謂之深弓。【句,音鉤】

北申明角、幹、筋三材以結心,以三材尤重也。覆察之,但角力之見於外者至,則句曲無又之弓也。

角至而幹力又至,則可以射侯矣。角幹至而筋力亦至,則可射深矣。言三者之宜全也。


矢人為矢,鍭矢參分,茀矢參分,【鄭注:據司弓矢,茀當為殺】一在前,二在後。兵矢田矢五分,二在前,三在後,殺矢【據司弓矢,茀當為殺】七分,三在前,四在後。

此論各矢前後輕重之宜也。鏃矢殺矢近射者,前鏃鐵重。兵矢、田矢,鏃鐵稍輕,可以射遠。茀矢射飛鳥,鐵又短小。


參分其長,而閷其一,五分其長,而羽其一。以其笴厚,為之羽深,水之,以辨其陰陽。夾其陰陽,以設其比,夾其比,以設其羽。 參分其羽,以設其刃,則雖有疾風,亦弗之能憚矣,刃長寸圍寸,鋌十之,重三垸。【閷,同殺。笴,古罕切;垸音完】

此論設羽比刃於笴之法也。笴、矢幹也。殺其前之一者,令趣鏃也。以笴厚為羽深者,羽之寬也,如幹之寬,陰沈陽浮。比,括也。參分其羽,以設其刃,如羽六寸,則刃二寸也。而謂刃長二寸者,鏃即長二寸有奇。刃祇一寸也。圍寸者,周得一寸也。矢足入幹,曰鋌。十鋌則三垸重也。風憚者,風不能惊憚矣。


前弱則俛,後弱則翔;中弱則紆,中強則揚。羽豐則遲,羽殺則趮。是故,夾而搖之,以眂其豐殺之節也,橈之以眂其鴻殺之稱也。【趮,音躁】

承上言幹羽之病,以及察之之法也。鄭注曰:翔,回願也。紆,曲也。揚,飛也。趮,旁掉也。夾而搖之,令人以指夾矢儛衛也。儛衛,搖聲也。橈榒其幹,則知幹之或殺而弱也。


凡相笴,欲生而摶,同摶欲重,同重節欲疏,同疏,欲栗(上𠧪下木)。

言相擇幹質之道以洁之。鄭註曰:生,無瑕蠹也。摶,圜也。賈疏曰:栗,如栗之堅實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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