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津县人民委员会关于恢复饲养业、自留地的布告
宁津县人民委员会布告 1959年6月20日 |
为了发展猪、羊、鸡、鸭、鹅的生产,为了把零星土地充分利用起来,为了保护房前屋后的零星树木,鼓励私人植树,以满足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特将有关政策布告如下:
第一,允许社员私人喂养家禽家畜,包括猪、羊、鸡、鸭、鹅、兔等在内。这些家禽家畜养大了,卖得的价款和平时的粪肥收入,私有私养的完全归社员个人所得;公有公养的,也要给社员以合理的报酬。为了使社员有时间经营自留地和喂养家禽家畜,除家有老幼辅助劳力者外,要给全劳力每月放假三天至五天。家庭自办伙食者,还要给妇女劳动力每天二至三小时的时间。但是,私养家禽家畜的社员,要保证不耽误对集体生产应担负的出工数。
第二,恢复自留地制度。不管社员喂猪,在食堂吃饭或在家吃饭,只要愿意要,都应分给自留地。自留地数量,以不超过每人平均耕地数的5%,也不少于5%的原则;个别的土地过多的生产队,也可以稍多于5%。自留地质量应尽可能将各社员原领的自留地发还;如土地已经过平整不能发还原地的,也应该给予相等于原来的土地,不应随便将远地坏地抵充。社员在自留地里可以种蔬菜、饲料,也可种瓜果或小杂粮。自留地所生产的产品,均由社员自己支配。这种自留地今后长期归社员自由使用,不征公粮,不派统购任务。但是不准社员出卖、出租或私自转让。
第三,允许并鼓励社员利用空闲时间,把屋旁、村旁、水旁、路旁的零星土地充分利用起来。这些土地上长的庄稼,谁种谁收,不征公粮,不派统购任务,愿吃、愿存、愿卖,完全由社员个人自由支配。
第四,屋前屋后的零星树木(包括果树),由社员负责经营培护,其收益也完全归社员自己处理,并且奖励社员利用屋前屋后和其他废弃土地种植树木、水果,谁种谁有。
以上四点,自本告之日起,立即执行。这对于农业、林业和畜牧业生产的发展,对于人民生活的改善将大有好处。
社员家庭副业搞起来以后,需自觉遵守公社的集体劳动纪律和国家市场管理办法。
县长 宋兰阁
一九五九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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