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南志畧/卷十四

 安南志畧/卷十三 安南志畧
卷十四
安南志畧/卷十五 

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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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佗王南越,稍以詩禮化其民。西漢末,錫光治交趾,任延治九真,建立學校,遵仁依義。漢唐時,嘗貢進士明經者,李琴、張重、姜公輔是也。至宋,安南立國,李氏設科舉法,三歲一選,狀元、榜眼、探花郎,為典故,給章服、騶從,以榮其歸。

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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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氏以來,始受宋封王爵,其國則竊稱名號,仿趙佗故事,自封其國。有王侯,設官有正有接者,類品從也。

王。嗣王。上侯。侯。接侯。內明字(近侍官加內字)。明字。接明字。

內大僚班。大僚班。大僚。親王班(國親爵名)。內寄班。寄班。內諸衛。諸衛(已上文武相參)。文內員外郎。員外郎。武內郎將。郎將。文內令書家。

令書家。武內上班。上班。武內上製。上製。武內供奉。供奉。武內侍禁。侍禁。文校書郎權冕恭候書舍(捨一作家)。武內直殿。值殿。文恭候舍人。書舍。

文舍人。師翁。武借職。借職官。文都曹。兵曹。僭宰執:

太師。太尉平章事。太傅。太保。輔國。少師。少保。少傅。左右僕。參知政事。武帥:

都元帥。節度使。大將軍。副元帥。副節度。副將軍(以上族宗為之)。內殿前。指揮使。招討使。偏將。裨將。文職:

御史台官。翰林院官。檢法官。安撫使。

尚書。東上閣門使。安撫副使。三司院官人(一宣清,二肅憲,三刑政,乃問訟之所)。安撫司官人。近侍官:

入內判首侯(管近侍官)。上品侯。上品明字。上品大僚官班。上品奉御。中品奉御。下品奉御。侍衛人化頭。侍衛人勇者。侍衛人。分權官。太師太尉衙都官(乃其輔也,明宇為之)。王侯衙行遣(決衛內侍)。王侯衙管甲(行遣類也,一文一武,各有所管)。

方鎮:

上路寨主(侯,明字為之)。副寨主(俗呼行遣,又呼尚書。明字、大僚為之)。知州。觀察。察海。押獄官。鎮遏。世襲鄉邑官:

管甲(上中下三等。大僚諸衛郎將為之)。大撮。小撮。主都。泮宮(學官。用下第學子主之,教養生員)。 僧官:國師。僧統。僧錄。僧正。大賢官。

道官:道錄。威儀。都官。

章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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黼黻大粉華蟲組綬垂佩方心曲領冕旒稍類中州

國主之冠,曰天平冠、卷雲冠、芙蓉冠。服袞衣,金龍帶。領掛白羅蹙綿巾,綴金珠。方心曲領。手執圭。凡節禮受臣拜賀,王冠三級,侯冠二級,明字冠一級。名拱宸冠,上綴金蜂蝶,大小疏密有差。親衛著銷金紫服。侯、明字著鳳魚繡服。大僚班而下,袞冕各有級等(文班加金魚)。員外郎、郎將,戴金銀間道冕。令書舍至文校書郎(上製侍禁),皆帶銀冕。冕,大禮則用之。常禮止襆頭紫服,如恭候書舍翁類也。帶,或犀或金,各依品等。象牙笏同。職官借職等,襆頭紫服,角帶,無笏。叉手拜國主,平居戴唐巾。常服貴白。國人著白者,為之僭制,惟婦女不禁。其裝飾,王侯及庶民,常著圓領玄裳,白羅紈絝。鞋尚革。王侯私謁國主不巾,示其親貴。庶民並不得侍近。內官上品戴揚裳冠,綴金峰蝶,疏密不同著服。中品冠服制色稍減。下品紫揚裳冠、紫服。皆叉手拜,無笏。上品常戴之巾,以紫絨間碧為六{須巾},綴巾後,橫帶,示其貴也。中品紫{須巾},下品皂{須巾}。環,以紫磨金玳瑁為之,異矣。

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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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謀反者戮親族;殺人者償命;捕姦者得自專殺。近代,始令姦夫以錢三百貫贖死罪,淫婦斷歸其夫為婢,許自典賣。殺有官者,驗高卑,償錢贖罪仍杖,皆八十;重者杖六十,殺,與姦同例。詈有官者,量輕重,令犯人出錢並牛酒為謝,杖之如前。同類鬥傷,罪先毆者。偽造非法者,以罪名黥其面,杖而遠徙。強盜者斬。竊盜者,初盜者杖八十,黥“犯盜”二字,元盜之物一償九分。不能償者,沒其妻孥。再犯者刖其手足。三犯者殺之。誣告者,反罪。公田則以歲入。民歲例納身役錢,及賀正月、七月節料,魚米參用。

農商不徵糧稅(地狹人眾,前世建此法,以寬民賦)。官吏廉明能決訟者,考功遷官。

度量權衡,與中國同。惟金銀、緞匹、絲枲、藥物諸貨,自計而已。交易用唐宋時錢,七十文為一錢,七百文為一貫。逋負者得自禁錮,盡歸本息始釋。窮民不能自給者,許典贖於人。

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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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無定籍,選民丁壯者為之。五人為伍,十伍為都。又權捷俊者二,掌習武藝。調則出,暇則歸農。親軍:聖翊都。神翊都。龍翊都。虎翊都。

奉衙官職郎(職主捕錄同罪以上,皆有左右)。遊軍:鐵林都。鐵艦都。雄虎都。武安都。王侯家亻產:

全侯都。躍童都。山獠都(馀不載)。

歷代遣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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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氏遣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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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高帝時,南越趙佗使其內史藩、中尉高、御史平三輩,上書謝罪,皆不返。佗乃僭號。子孫仍之。

元鼎中,南越為內地署官府任,歷朝弗變(五代變亂,交趾丁部領即據其地)。

丁氏遣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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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初,丁部領遣貢。太祖封部領為交趾郡王。宋開寶年,丁璉襲父位,遣鄭誘、王紹祚、江巨皇貢金帛、犀象。

△黎氏遣使

太平興國五年,黎桓篡丁氏,遣趙子愛、張紹憑貢方物。太宗封桓為交趾郡王。

景德元年,黎桓遣子黎明提入貢,召至便殿,勞問之,授明提爵。三年三月,桓卒,子龍廷立,遣弟黎明昶與掌書記黃成雅來貢,召升殿,撫問久之。封龍廷以王爵,賜名至忠,授明昶等職名。

李氏遣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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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祥符三年,李公蘊篡黎氏,真宗封為交趾郡王。公蘊遣陪臣梁任文、黎再嚴來貢,授任文等爵命。五年,遣李仁美、陶慶文、陶碩、吳懷嗣來貢,俱授以官。天禧三年,公蘊遣弟李鶴入貢。乾興元年,又遣李寬泰、阮守強來貢,賀仁宗即位。天聖二年,優詔回賜公蘊錢物,示懷遠也。

陳氏遣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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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元丁巳冬,大帥兀良合<角┦>兵至安南。陳太王遣使陪臣院學士表貢方物。中統二年辛酉,陳太王遣大夫阮深、阮演來貢。四年癸亥,遣殿前範巨地、陳喬來貢象。優詔令安南三歲一貢。

至元三年丙寅,遣大夫楊安養、武桓貢。至元戊辰歲,遣大夫範崖、週覽貢。至元庚午,遣大夫黎佗、丁拱垣貢。至元辛未,遣大夫馮莊、阮元貢。

至元壬申,遣大夫童子野、杜木貢。

至元乙亥,遣大夫黎克復、黎文粹貢。會大兵平宋。明年,克復等由湖廣還國。

至元十四年丁丑,陳太王薨。子立。遣大夫周仲彥、吳德劭來貢。明年,世祖皇帝命禮部尚書柴椿召世子入見,以疾不行;遣其大夫鄭廷瓚、杜國計入貢。留廷瓚於京師。

至元庚辰,再命柴尚書引杜國計還,諭旨。世子懼,遣其從叔陳遺愛代入覲,黎仲佗副之。至元十九年壬午,世子遣大夫黎努、鄧右點來貢。至元癸未,遣大夫阮道學來貢。

至元壬午間,右丞唆都征占城。甲申冬,朝廷遣使諭世子,假道進兵,俾助兵輸糧。世子懼,遣大夫陳謙甫、陳鈞赴荊湖占城行省,求緩師,不允。復遣段晏、黎貴入貢。大兵既發,留晏等於京師。繼遣阮文翰乞止師。是冬,鎮南王大兵臨境,以文翰導前,破內傍關,喜,釋文翰,還諭其主早附。弗聽。文翰乃誘宗子文義侯陳秀爰挈家歸順。明年,朝廷授文翰中順大夫,遙授歸化江路宣撫使。至元乙酉正月,官兵下羅城。世子遣宗人忠憲侯陳湯,大夫阮銳副之,來請和,即留軍中。五月,鎮南王以暑潦班師,將銳北歸。銳逃,伏草澤。卒伍獲斬之。

至元丙戌,遣大夫阮義全、阮德榮貢。朝廷以世子不朝,留義全於京師。

至元丁亥,遣大夫阮文彥、白舍來貢。會王師再舉,留文彥等數年,放還國。

至元戊子春,鎮南王班師。世子遣近侍官朱修、段可容貢方物謝罪。至元己丑,遣大夫譚眾來貢。明年,世子歿。至元辛卯,世子遣大夫嚴仲維、陳子長貢。

至元壬辰,世子遣令公阮代乏、中散何維嚴來貢。

至元癸巳,遣其相陶子奇、大夫梁文藻來貢。朝廷以被召不朝,留子奇於江陵,立安南行省討之。明年,成宗皇帝即位,赦世子罪,釋子奇等還國。

元貞元年乙未,遣大夫阮孟憲、陳克用貢。大德元年丁酉,遣大夫阮文籍、範葛貢。大德戊戌,遣大夫鄧不文、武不軌貢。大德庚子,遣大夫鄧霖、阮必來貢。

大德壬寅,遣其相黎克復、大夫陶永貢。大德甲辰,遣大夫阮若拙、蘇欣貢。大德丙午,遣大夫費木鐸、黎元宗貢。

至大元年戊申,遣大夫阮克遵、範<奇攴>資貢,賀武宗即位。後薨,子立。至大己酉,世子遣大夫童應韶、謝大薰來貢。至大辛亥,遣大夫黎仁傑、武子班貢。

皇慶二年,遣大夫阮文琰、黎時髦貢,賀仁宗皇帝即位。延祐元年甲寅,遣大夫鄧國用、吳元老貢。延祐丁巳,遣大夫尹世村、丁觀貢。延祐庚申,薨。世子遣陪臣鄧恭儉、杜士遜來貢。

至治元年辛酉,遣大夫莫節夫、賴惟舊貢。泰定二年乙丑,遣大夫黎老吾、阮維翰貢。天曆元年戊辰,遣大夫阮處樂、譚吾少貢。至順元年庚午,遣大夫段子來、黎克遜貢。

至順壬申,遣大夫鄧世延貢,賀文宗皇帝即位。

元統三年乙亥,改至元元年,遣大夫童和卿、阮固夫貢,賀今上皇帝即位。至元丁丑,遣大夫潘公直、阮必照貢。

至元己卯,遣大夫陳國實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