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定公主不得合葬王同皎墓駮議

安定公主不得合葬王同皎墓駮議
作者:夏侯銛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396

公主初昔降婚,梧桐半死;逮乎再醮,琴瑟兩亡。則生存之時,已與前夫義絕;殂謝之日,合從後夫禮葬。今若依繇所請,卻祔舊姻,但恐魂而有知,王同皎不納於幽壤;死而可作,崔詵必訴於元天。國有典章,事難逾越。原繇此意,雖申罔極之情;求禮而行,或致不稽之請。謬膺駮正,敢曠司存,請傍移禮官,並求指定。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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