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定公主不得合葬王同皎墓駮议

安定公主不得合葬王同皎墓駮议
作者:夏侯铦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396

公主初昔降婚,梧桐半死;逮乎再醮,琴瑟两亡。则生存之时,已与前夫义绝;殂谢之日,合从后夫礼葬。今若依繇所请,却祔旧姻,但恐魂而有知,王同皎不纳于幽壤;死而可作,崔诜必诉于元天。国有典章,事难逾越。原繇此意,虽申罔极之情;求礼而行,或致不稽之请。谬膺駮正,敢旷司存,请傍移礼官,并求指定。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