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委员会批转省计委关于进一步调整工业企业的报告

安徽省计划委员会关于工业企业调整方案的报告 安徽省人民委员会批转
省计委关于进一步调整工业企业的报告

议计帆字691号
1963年6月8日

各厅、局、委员会,各专员公署,各市、县人民委员会:

省人委同意省计划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调整工业企业的报告”和“一九六三年进一步调整工业企业方案”。现将省计委的这个报告批转给你们,具体调整方案由省计委另行下达,请按照办理。

在调整企业时,要认真地对干部、职工进行思想教育,做好关闭、合并、停产企业的财产处理工作和精减人员的处理安置工作。在关闭、合并、停产企业的财产、人员未妥善处理之前,有关的领导、财会、人事干部不得调离;同时对所有财产要妥加保管,防止盗窃和破坏。

今年的工业企业调整工作,全省要在六月底以前结束,各地区、各单位应抓紧进行。在执行中如有个别需要变动企业调整性质和隶属关系以及其他问题,望随时与省计委联系

抄送:国家计委、国家经委,华东局经委,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工交部、农工部、监委。

安徽省人民委员会

一九六三年五月八日


附:

关于进一步调整工业企业的报告
计工字618号

省人民委员会:

根据一九六二年八月三日省人委批准的工业企业调整方案的规定,全省计划保留企业一千一百十二个,职工三十一万三千人,关、停、并、转、改的企业一千一百三十个,职工二十七万一千人。去年实际执行结果,关、停、并、转、改掉的企业九百十二个,精减职工二十六万五千人,其中动员回乡达二十万人,充实了农业第一线的劳动力。到六二年底,全省还有企业一千三百八十个,职工三十一万九千人,其中包括六一年漏报的企业五十个。

通过这次调整,工业布局有很大的改进,缩短了长线,充实了短线,工业内部不平衡状况正在逐步的得到改善,供产销工作比以前主动,精干了工业队伍,改进了企业管理,产品质量上升,成本下降,亏损减少,精简职工,节约开支,更好地支援了农业生产。

但是,彻底解决企业布局和工业生产方面的问题,还要有一个过程,还要继续做很多的调整工作。去年省人委批示决定调整的企业还有二百一十八个没有按原决定处理,有的未经批准擅自变动了调整性质,这部分企业主要是专、市、县的小厂,该关的未关,当并的未并,应停的未停,能转能改的未转未改。已经处理的企业,有的厂还搞得不彻底,也有个别企业关、并、转的不合适,需要重新考虑。保留的企业还没有全面归口,有些产品的厂还留多了,能力大、任务小、吃不饱、亏损多的矛盾仍然存在,需要继续调整归并。所有这些问题,都要在今年进一步调整解决。

进一步调整的原则,主要是根据更多更好地支援农业生产,改善市场供应,加强交通车船修配的要求,考虑当前供产销情况,结合今后布局的需要,保留骨干企业,保留“五好企业,恢复调整中个别关、并、转得不适当的企业,继续撤、并一些生产任务少、企业重复的专县小厂。并且,按照归口要求,适当调整企业隶属关系,固定企业生产方向,把工业的布局进一步调整到趋向合理,使工业与农业、重工业与轻工业、加工工业与原料工业相互之间大体能够协调的发展。现在,供销有困难,或者严重亏损的企业,短期能改进的进行整顿。布局重复的企业,没有任务和任务不足、长期亏损,一般的不留不转,进行关并。生产任务不固定的适合手工业生产同时又有季节性的小厂,当地有需要的能转的一般转集体经营,没有需要的坚决关掉。加工过程简单,宜于工商结合的企业,一般划归商业。改为“前店后坊”。食品行业暂时维持原状,各县非工商系统的食品厂一律划归商业部门领导生产带附属性的企业,归主管单位能够统一核算的改为附属企业。

根据这些原则,我们拟订了今年进一步调整工业企业的方案,经过全省精简会议和省级各主管部门的反复讨论,确定全省保留企业一千一百二十六个,继续关闭企业一百三十七个,合并企业三十一个,停产企业七个,转集体企业六十六个,改为亦工亦商和附属单位的企业十三个,共计在去年实际调整的基础上再调整减少企业二百五十四个。其中属今年新决定调整处理的只有八十一个,其余一百七十三个都是属于去年决定调整未处理的厂矿。调整保留企业的职工定员指标,由各部门、各地区根据全省精简会议上规定的精简任务,请各专市统一安排,但必须保证骨干厂的必要人员,对中央企业和省属企业的职工人数,如与中央或省主管部门的规定有出入时,必需经有关主管厅局同意双方协商解决,专市以下企业各厂保留的职工人数由各地市委决定。

今年进一步调整工业企业的方案,是按照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和考虑今后发展的布局需要制订的。(各行业的企业调整情况见附表)为了把这项工作进行得快一些,好一些,请各部门、各地区立即帮助被调整的企业充分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抓紧处理,五月底基本上结束,六月份扫尾,不请示批准不得无故拖延。

在调整处理过程中,企业的具体调整性质,必须严格根据这次调整方案办事,各部门各地区有不同意见,要按照去年规定的程序上报批准,在未经批准之前不能自行决定变更企业调整性质和隶属关系。企业名单如有遗漏,要在五月底以前查明报省计委审批。确定保留的企业,要根据这次调整方案的规定进行归口管理,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及时做好交接工作。属于关、并、停产的企业,仍由原属单位进行处理,该转该改的企业,要先减人再转再改,防止一推了事,或者把转、改当作“防空洞”。对于关、并、停产企业的财产、物资要做好清理、登记、保管工作,其材料、设备、厂房、居宅能利用的,要根据过去中央和省里的有关规定,经过一定的审批程序充分利用起来,避免造成不应有的损失,请各级财政、银行、物资、商业部门协同企业的主管单位妥善清理,处理好这方面的工作,珍惜国家财产严禁私分挪用和偷盗,违者要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现将一九六三年进一步调整工业企业方案随文报请审核。以上如无不当,请批转各厅局、各地区执行。

省计划委员会

一九六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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