浚六塔二股河 宋史紀事本末卷三十四
英宗之立
刺義勇 

仁宗景祐二年春二月,育宗室子宗實於宮中。宗實,太宗之曾孫,商王元份之孫,江寧節度使允讓之子也。帝未有儲嗣,取入宮,命皇后撫鞠之,生四年矣。

嘉祐元年五月,罷知諫院范鎭。先是,帝暴疾,宰相文彥博因請帝建儲,帝許之,會疾瘳而止。至是,鎭奮然曰:「天下事尚有大於此者乎?」卽上疏曰:「置諫官者,爲宗廟、社稷計也。諫官而不以宗廟、社稷計事陛下,是愛死嗜利之人,臣不爲也。方陛下不豫,海內皇皇,莫知所爲,陛下獨以祖宗後裔爲念,是爲宗社之慮至深且明也。昔太祖舍其子而立太宗,天下之大公也。眞宗以周王薨,養宗子於宮中,天下之大慮也。願以太祖之心,行眞宗故事,拔近屬之尤賢者,優其禮秩,置之左右,而試以政事,以繫億兆人心。俟有聖嗣,復遣還邸。」章累上,不報。文彥博乃曰:「奈何效希名干進之人!」鎭貽書曰:「比天象見變,當有急兵,鎭義當死職,不可死亂兵之下。此乃鎭擇死之時,尚何顧希名干進之嫌哉!」又言:「陛下得臣疏,不以留中而付中書,是欲使大臣奉行也。臣兩至中書,大臣皆設辭拒臣,是陛下欲爲宗廟、社稷計,而大臣不欲也。臣竊原大臣畏避之意,恐行之而陛下中變耳。中變之禍,不過一死,國本不立,萬一有如天象所告,急兵之變,死且有罪,其爲計亦已疎矣。願以臣章示大臣,使其自擇死所。」聞者股栗。除兼侍御史知雜事,鎭以言不從,固辭。彥博諭之曰:「今間言已入,爲之甚難。」鎭曰:「事當論其是非,不當問其難易。諸公謂今日難於前日,安知異日不難於今日乎?」凡見帝面陳者三,因泣下。帝亦泣,謂曰:「朕知卿忠,卿言是也。當更俟二三年。」鎭前後章凡十九上,待命百餘日,鬚髮皆白,朝廷知不可奪,乃罷知諫院,改糾察在京刑獄。

時幷州通判司馬光亦言建儲事,且勸鎭以死爭之。翰林學士歐陽修上言:「陛下臨御三十餘年,而儲宮未建,此久闕之典也。漢文帝卽位,羣臣請立太子,羣臣不自疑而敢請,文帝亦不疑臣有二心。後唐明宗尤惡人言太子事。然文帝立太子之後,享國長久,爲漢太宗。明宗儲嗣不早定,而秦王以窺覬陷於大禍,後唐遂亂。陛下何疑而久不定乎?」殿中侍御史包拯、呂景初、趙抃,知制誥吳奎、劉敞等皆上疏力請,於是宰輔文彥博、富弼、王堯臣等相繼勸帝早定大計,皆不聽。

三年六月,以韓琦同平章事。時羣臣皆以建儲爲言,帝依違不決,琦旣相,乘間進曰:「皇嗣者,天下安危之所繫,自昔禍亂之起,皆由策不早定。陛下何不擇宗室之賢,以爲宗廟、社稷計?」帝曰:「後宮將有就館者,姑待之。」已而又生女。琦懷《漢書‧孔光傳》以進,曰:「成帝無嗣,立弟之子。彼中材之主,猶能如是,況陛下乎?願以太祖之心爲心,則無不可者。」帝不答。

以包拯爲御史中丞,拯言:「東宮虛位日久,天下以爲憂。夫萬物皆有根本,而太子者,天下之根本也,根本不立,禍孰大焉!」帝曰:「卿欲誰立?」拯曰:「臣非才備位,所以乞豫建太子者,爲宗廟萬世計爾。陛下問臣欲誰立,是疑臣也。臣年七十,且無子,非邀後福者。」帝喜曰:「徐當議之。」

四年十一月,汝南王允讓卒,追封濮王。允讓天資渾厚,內寬外莊,喜怒不見於色,知大宗正寺二十年。宗子有好學者,勉進之以善;若不率敎,則勸戒之,至不變,始正其罪,故皆畏服。及卒,諡安懿。以其子宗實育宮中,故卹典有加。

六年六月,以司馬光知諫院。光入對,首言:「臣昔通判幷州,所言三章,願陛下果斷力行。」帝沈思久之,曰:「得非欲選宗室爲繼嗣乎?此忠臣之言,但人不敢及耳。」光對曰:「臣言此,自謂必死,不意陛下開納。」帝曰:「此何害?自古皆有之。」

十月壬辰,起復宗實知宗正寺。初,帝旣連失三王,自至和中得疾,不能御殿,中外惴恐,臣下爭以立嗣固根本爲言,包拯、范鎭尤激切。積五六歲,依違未之行,言者亦稍怠。先年,韓琦初入相,嘗乘間言之,及懷《孔光傳》以進,帝不答。又與曾公亮、張(昇)[昪]、據《續綱目》改。參看第二十一卷校記。歐陽修極言之。至是,司馬光上疏曰:「向者臣進豫建太子之說,意謂卽行,今寂無所聞,此必有小人言:『陛下春秋鼎盛,何遽爲此不祥之事?』小人無遠慮,特欲倉卒之際,援立其所厚善者耳。『定策國老』、『門生天子』之禍,可勝言哉!」帝大感動,曰:「送中書。」光見韓琦等曰:「諸公不及今定議,異日禁中夜半出寸紙,以某人爲嗣,則天下莫敢違。」琦等拱手曰:「敢不盡力!」時知江州呂誨亦上疏言之。及琦入對,以光、誨二疏進讀,帝遂曰:「朕有意久矣,誰可者?」琦皇恐對曰:「此非臣輩所可議,當出自聖裁。」帝曰:「宮中嘗養二子,小者甚純,近不慧;大者可也。」琦請其名,帝曰:「宗實。」琦等遂力贊之,議乃定。宗實天性篤孝,好讀書,不爲燕嬉褻慢,服御儉素如儒者,時居濮王喪,乃起復知宗正寺。琦曰:「事若行,不可中止,陛下斷自不疑,乞內中批出。」帝意不欲宮人知,曰:「只中書行足矣。」命下,宗實固辭,乞終喪。帝復以問琦,琦對曰:「陛下旣知其賢而選之,今不敢遽當,蓋器識遠大,所以爲賢也。願固起之。」帝曰:「然。」凡十八章而後許之。

七年八月己卯,立宗實爲皇子,賜名曙。

九月乙巳朔,進封皇子曙鉅鹿郡公。宗實旣終喪,韓琦言:「宗正之命初出,外人皆知必爲皇子,不若遂正其名。」帝從之。琦至中書,召翰林學士王珪草詔,珪曰:「此大事也,非面受旨不可。」明日請對,曰:「海內望此舉久矣,果出自聖意乎?」帝曰:「朕意決矣。」珪再拜賀,始退而草詔。歐陽修聞之,歎曰︰「王珪眞學士也!」詔下,宗實復稱疾固辭,章十餘上。記室周孟陽請其故,宗實曰:「非敢徼福,以避禍也。」孟陽曰:「今已有此迹,設固辭不受,中人別有所奉,遂得燕安無患乎?」宗實始悟。司馬光言於帝曰:「皇子辭不貲之富,至於旬月,其賢於人遠矣。然父召無諾,君命召不俟駕,願以臣子大義責之,宜必入。」帝從之,宗實始受命。將入宮,戒其舍人曰:「謹守吾舍,上有適嗣,吾歸矣。」因肩輿赴召,良賤不滿三十人,行李蕭然,唯書數廚而已。中外相賀。

八年春二月癸未,帝不豫。丙戌,中書、樞密奏事於福寧殿之西閣。

三月辛未,帝崩於福寧殿,年五十四。遺制皇子卽皇帝位,山陵制度務從儉約。於是皇后悉斂諸門鑰,寘於前,黎明,召皇子入嗣位。皇子驚,再言曰:「曙不敢爲。」因反走,韓琦等共掖留之。

夏四月壬申朔,皇子卽位。欲亮陰三年,命韓琦攝冢宰,宰臣不可,乃止。

乙亥,帝有疾。丙子,尊皇后曰皇太后。己卯,詔請皇太后權同處分軍國事。後乃御內東門小殿垂簾,宰臣日奏事。后性慈儉,頗涉經史,多援以決事。中外章奏日數十上,一一能記綱要,有疑未決者則曰:「公輩更議之。」未嘗出己意。曹氏及左右臣僕毫分不[以]據《宋史》二四二《后妃傳》、《續綱目》、薛《鑑》補。假借,宮省肅然。

庚子,立高氏爲皇后。后,侍中瓊之曾孫,母曹氏,太后姊也,故少育於宮中,與帝同年生,又俱撫鞠於太后。仁宗嘗曰:「異日必以爲配。」旣長,出宮,婚於濮邸,封京兆郡君,生三子。至是,册爲皇后。

秋七月,帝疾瘳。初,帝疾甚,舉措或改常度,遇宦者尤少恩,左右多不悅,乃共爲讒間,兩宮遂成隙,內外洶懼。知諫院呂誨上書兩宮,開陳大義,詞旨深切,多人所難言者,然兩宮猶未釋然。一日,韓琦、歐陽修奏事簾前,太后嗚咽流涕,(且)[具]據《宋史》三一二《韓琦傳》、《續綱目》、薛《鑑》改。道所以。琦曰:「此病故爾,疾已必不然。子疾,母可不容之乎?」后意不解。修進曰:「太后事先帝數十年,仁德著於天下,昔溫成之寵,太后處之裕如,今母子間反不能容耶?」后意稍和。修復曰:「先帝在位久,德澤在人,故一日晏駕,天下奉戴嗣君,無敢異同者。今太后一婦人,臣等五六書生耳,非先帝遺意,天下誰肯聽從?」后默然久之。琦進曰:「臣等在外,聖躬若失調護,太后不得辭其責。」后驚曰:「是何言?我心更切也!」同列聞者莫不流汗。後數日,琦獨見帝。帝曰:「太后待我少恩。」琦對曰:「自古聖帝明王不爲少矣,獨稱舜爲大孝,豈其餘盡不孝哉?父母慈而子孝,此常事不足道,惟父母不慈而子不失孝,乃爲可稱。但恐陛下事之未至耳,父母豈有不慈者哉?」帝大感悟。

帝自六月不御殿,至是月壬子,初御紫宸殿,見百官。琦因請乘輿禱雨,具素服以出,人情大安。

冬十月甲午,葬仁宗於永昭陵。

十二月己巳,開經筵。翰林學士劉敞進讀《史記》,至堯授舜以天下,拱而言曰:「舜至側微,堯禪之以位,天地享之,百姓戴之,非有他道,惟孝友之德光於上下耳。」帝悚然改容,太后聞之,亦大喜,兩宮之疑漸釋。

英宗治平元年春正月,帝疾大瘳。韓琦欲太后撤簾還政,乃取十餘事稟帝,帝裁決悉當。琦卽詣太后覆奏,后每事稱善,琦因白后求去,后曰:「相公不可去,我當居深宮耳,卻每日在此,甚非得已。」琦曰:「前代之后,賢如馬、鄧,不免顧戀權勢,今太后便能復辟,誠馬、鄧之所不及。未審決取何日撤簾?」太后遂起,琦卽命撤簾,簾旣落,猶於御屛後見太后衣也。帝親政,加琦尚書右僕射。

呂中曰:當國家危疑之日,大臣以能任事者,一曰德望,二曰才智。有才智而無德望以鎭之,則未足以服天下之心。有德望而無才智以充之,則未足以辦天下之事。故曰:「可以託六尺之孤,可以寄百里之命,臨大節而不可奪。」韓魏公蓋自慶歷、嘉祐之時,可屬大事,重厚如勃,其德望服人心久矣。至於處事應變,胸中才智又足以運用天下,此其所以正英宗之始歟!在眞宗之初則有呂端,在仁宗之初則有王曾,此皆安國家定社稷之名臣也。

丙辰,上皇太后宮名曰慈壽。

秋八月,內侍都知任守忠竄蘄州。初,章獻太后臨朝,守忠與都知江德明等交通請謁,權寵過盛,累遷宣政使入內都知。仁宗以未有儲嗣,屬意於帝,守忠建議,欲援立昏弱以邀大利。及帝卽位,又乘帝疾,交構兩宮。知諫院司馬光論守忠離間之罪,國之大賊,乞斬於都市,呂誨亦上疏論之,帝納其言。明日,韓琦出空頭敕一道,歐陽修已簽,趙槩難之,修曰:「第書之,韓公必自有說。」旣而琦坐政事堂,召守忠立庭下,曰:「汝罪當死。」遂責蘄州安置,取空頭敕塡與之,卽日押行,琦意以爲少緩則中變也。其黨史昭錫等悉竄南方,中外快之。

二年春二月,罷三司使蔡襄。帝自濮邸立爲皇子,聞近臣中有異議,人疑爲襄。及卽位,數問襄何如人,韓琦等爲救解,帝意不釋。襄請罷,出知杭州。

秋七月,富弼罷。嘉祐中,韓琦與弼同相,或中書有疑事,往往與樞密謀之。自弼爲樞密使,非得旨合議者,琦未嘗詢弼,弼頗不懌。及太后還政,弼大驚曰:「弼備位輔佐,他事固不可預聞,此事韓公獨不能共之邪?」或以咎琦,琦曰:「此事當時出太后意,安可顯言於衆?」弼愈不懌。帝親政,加弼戶部尚書,弼辭曰:「制詞取嘉祐中嘗議建儲推恩,此特絲髮之勞,何足加賞?仁宗、太后於陛下有天地之恩,尚未聞所以爲報,可謂倒置。」再奏,不聽,乃受。至是,以足疾力求解政,章二十餘上,遂以使相鄭國公判揚州。未幾,徙判汝州。

以文彥博爲樞密使。彥博自河南入覲,帝曰:「朕之立,卿之功也。」彥博悚然對曰:「陛下入繼大統,乃先帝意,皇太后協贊之力,臣何功之有!且其時臣方在外,皆韓琦等承聖志,受顧命,臣無預焉。」因避謝不敢當。帝曰:「暫煩卿西行,卽召還矣。」乃改判永興軍,尋有是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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