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紀事本末
宋史紀事本末 作者:陳邦瞻 明朝 1658年 |
《宋史紀事本末》二十六卷,〈兩淮鹽政採進本。〉[1]明陳邦瞻撰。邦瞻字德遠,高安人,萬歷戊戌進士,官至兵部左侍郎,事具《明史》本傳。初,禮部侍郎臨朐馮琦,欲仿《通鑑紀事本末》例,論次宋事,分類相比,以續袁樞之書,未就而沒。御史南昌劉曰梧得其遺稿,因屬邦瞻增訂成編。大抵本於琦者十之三,出於邦瞻者十之七。自《太祖代周》,迄《文謝之死》,凡分一百九目,於一代興廢治亂之迹,梗槪略具。袁樞義例,最為賅博,其鎔鑄貫串,亦極精密。邦瞻能墨守不變,故銓敍頗有條理。諸史之中,《宋史》最為蕪穢,不似《資治通鑑》本有脈絡可尋。此書部列區分,使一一就緒。其書雖亞於樞,其尋繹之功,乃視樞為倍矣。惟是書中紀事旣兼及遼、金兩朝,當時南北分疆,未能統一,自當稱「宋遼金三史紀事」,方於體例無乖。乃專用《宋史》標名,殊涉偏見。至《元史紀事本末》,邦瞻已別有成書。此內如《蒙古諸帝之立》、《蒙古立國之制》諸篇,皆專紀元初事實,即應析歸《元紀》之中,使其首尾相接。乃以臨安未破,一槪列在《宋》編,尤失於限斷,此外因仍《宋史》之舊,舛訛疏漏,未及訂正者,亦所不免。然於記載宂雜之內,實有披榛得路之功。讀《通鑑》者不可無袁樞之書,讀《宋史》者亦不可無此一編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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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宋史紀事本末》二十六卷」,文津閣和文溯閣本《四庫全書》與《提要》均作「二十八卷」,《總目提要》之「六」字應為「八」字之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