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書刑部郎中充天章閣待制兼侍讀贈右諫議大夫孫公墓誌銘

尚書刑部郎中充天章閣待制兼侍讀贈右諫議大夫孫公墓誌銘
作者:歐陽修 北宋
本作品收錄於《廬陵文鈔/26》和《歐陽修集/卷033

公諱甫,字之翰,許州陽翟人也。初舉進士,天聖五年得同學究出身,為蔡州汝陽縣主簿。八年,再舉進士及第,為華州觀察推官。轉運使李紘薦其材,遷大理寺丞、知絳州翼城縣。故丞相杜祁公與紘皆以清節自高,尤難於取士,聞公紘所薦也,數招致之,一見大喜。已而祁公自御史中丞拜樞密直學士、知永興軍,辟公司錄,凡事之繁猥者一以委之。公歎曰:「待我以此,可以為去矣。」祁公為謝,顧事非他吏不能者,不敢煩公。公乃從容為陳當世之務,所以緩急先後施設之宜,又多薦士之賢而在下者,於是祁公自以為得益友。歲滿,知彭州永昌縣,監益州交子務,再遷太常博士。祁公為樞密副使,薦於朝,得秘閣校理。

是時,諸將兵討靈夏,久無功。天下騷動,盜賊數入州縣,殺吏卒,吏多失職而民弊矣。天子方銳意更用二三大臣,乃極選一時知名士,增置諫員,使補闕失,公以右正言居諫院。上好納諫諍,未嘗罪言者,而至言宮禁事,他人猶須委曲開諷,而公獨曰:「所謂後者,正嫡也,其餘皆偏婢爾。貴賤有等,用物不宜過僭。自古寵女色,初不制而後不能制者,其禍不可悔。」上曰:「用物在有司,吾恨不知爾。」公曰:「世謂諫臣耳目官,所以達不知也。若所謂前世女禍者,載在書史,陛下可自知也。」上深嘉納之。保州兵變前,有告者,大臣不時發之。公因力言樞密使、副當得罪,使,乃杜祁公也。邊將劉滬城水洛於渭州,部署尹洙以滬違節度,將誅之。大臣稍主洙議,公以渭水洛通秦、渭,於國家利,滬不可罪。由是罷洙而釋滬。洙,公平生所善者也。公在諫院,所言補益尤多,是三者,其一人所難言,其二人所難處者。其後言宰相以某事當去者,上急為罷之,因以陳執中為參知政事,公又言執中不可用。由是上難之,公遂求解職。於是小人不便大臣執政,而朋黨之論起,二三公相繼去位。公亦在論中,而辨諍愈切,不自疑。由是罷諫職,以右司諫知鄧州,徙知安州,歷江南、兩浙轉運使,再遷兵部員外郎,改直史館、知陝府,又徙晉州、河東轉運使。

公素羸,性淡然寡所好欲,恂恂似不能言,而內勁果,遇事精明。議者謂公道德文學,宜在朝廷備顧問,而錢穀刀筆非其職,然公處之益辦,至臨疑獄滯訟,常立得其情。大賊張海、郭貌山攻劫商、鄧,新破南陽、順陽。公安輯有方,常曰:「教民知戰,古法也。」乃親閱縣弓手,教之擊射坐作,皆為精兵,盜賊為息。

陝當東西衝,吏苦廚傳,而前為太守者顧毀譽,不能有所損。至公,痛裁節之,過客畏其清,初無所望,而亦莫之毀也。陝人賴以紓,後遂以為法。

其為轉運使,所至州縣,視其職事修廢,視其民樂否,以此升黜官吏,而不納毀譽。遇下嚴而不害。

其在兩浙,范文正公守杭州,以大臣或便宜行事。公曰:「范公,貴臣也。吾屈於此,則不得伸於彼矣。」由是一切繩以法,而常以監司自處。范公遇公無倦色,及退而不能無恨;公遇范公不少下,然退而未嘗不稱其賢也。

自河東召為度支副使,勤其職,不能為勞,已而得疾。嘉祐元年,遷刑部郎中、天章閣待制、河北都轉運使,不行。疾少間,乃留侍讀。

公博學強記,尤喜言唐事,能詳其君臣行事本末,以推見當時治亂,每為人說,如其身履其間,而聽者曉然如目見。故學者以謂終歲讀史,不如一日聞公論也。所著《唐史記》七十五卷,論議宏贍。書未及成,以嘉祐二年正月戊戌卒於家,享年六十。公既卒,詔取其書,藏於秘府。贈右諫議大夫。又有文集七卷。

公喜接士,務揚人善。所得俸廩,多所施與。撫諸孤兒,教育如己子。

曾祖諱恕,博州堂邑主簿。祖諱賁,尚書庫部員外郎。考諱從革,不仕,以公貴,累贈都官郎中。母曰長安縣太君李氏。娶程氏,壽昌縣君。子三人:長曰宜,滑州節度推官;次曰寔、曰寘,皆將作監主簿。女三人,一適將作監主簿程著,餘皆早亡。以五年七月丁酉,葬公於陽翟縣舊學鄉塢頭村之北原。銘曰:

惟學而知方,以行其義;惟簡而無欲,以遂其剛。力雖弱兮志則強,積之厚兮發也光。宜壽兮奄以藏。有深其泉兮有崇其岡,永安其固兮百世無傷。

  ↑返回頂部

本北宋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