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評事墓銘
作者:韓愈 
本作品收錄於《昌黎先生集

君諱翰,字叔清,博陵安平人。[1]曾大父知道,仕至大理司直;大父玄同,為刑部侍郎,出刺徐、相州;[2]父倚,舉進士,天寶之亂,隱居而終。

君既喪厥父,攜扶孤老,托於大江之南。卒喪。通儒書,作五字句詩,敦行孝悌,詼諧縱謔,卓詭不羈。[3]又善飲酒,江南人士,多從之遊。

貞元八年,君生四十七年矣,[4]自江南應節度使王棲曜命於鄜州。既至,表授右衛胄曹參軍,實參幕府事。直道正言,補益弘多。[5]既去職,遂家於汝州,汝州刺史吳郡陸長源,引為防禦判官,表授試大理評事。十二年,相國隴西公作藩汴州,而吳郡為軍司馬。[6]隴西公以為吳郡之從則賢也,[7]署為觀察巡官,實掌軍田,鑿澮溝,斬茭茅,[8]為陸田千二百頃,水田五百頃,[9]連歲大穰,軍食以饒。幕府以其功狀聞,[10]使者未復命。以十五年正月五日,寢疾終於家,年五十有六矣。隴西公賻贈有加。自始有疾,吳郡率幕府寮屬,日一至其廬問焉;其既甚也,日再往問焉。其終也,往哭焉;比小斂大斂,三哭焉。[11]於斂之二十日,其妻與其子,以君之喪,旋葬於汝州。[12]其二月某日,遂葬於某縣、某鄉、某原。

君內仁九族,外盡賓客,於其所止,其來如歸。茍親矣,雖不肖收之如賢;茍賢矣,雖貧賤待之如貴人。是故其歿也,其吊者與其哭者,其聲也必哀盡焉。[13],鄭氏也,有子二人,女一人。吾聞位不稱德者有後,[14]嗚呼!君其終有後乎?銘曰:

朝之言嘻嘻,夕之言怡怡。偕入而出乘馬馳,[15]一日不見而死。籲其悲![16]

註釋 编辑

  1. 安平或作平安。今深州有安平縣。
  2. 同或作童,非是。或無相字。
  3. 卓詭,或無此二字,或作處世,皆非是。
  4. 以卒日考之。七當作六。
  5. 弘或作尤。
  6. 貞元十二年七月,以董晉為宣武軍節度使。八月,長源自汝州授檢校禮部尚書,充宣武軍行軍司馬。隴西公,即晉也。
  7. 之從或作從事,或並出之字,皆非是。
  8. 或作茆。茆,鳧葵也。此兼水陸言之,作茅自當。
  9. 或無為字。五百或作二千。
  10. 或無其字。
  11. 方無“大斂”字。今按:上文並大斂計之,乃得三哭。方本非是。
  12. 與或作以,或無於字。
  13. 德者下或有“其終”字。
  14. 馬下或有而字。
  15. 其下或有可字。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