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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祖文皇帝義隆

太祖文皇帝 编辑

太祖文皇帝諱義隆,小字車兒,武帝第三子也。晉義熙三年,生于京口。十一年,封彭城縣公。永初元年,封宜都郡王,鎮西將軍、[1]荊州刺史,加都督,時年十四。長七尺五寸,博涉經史,善隸書。是歲來朝,會武帝當聽訟,乃遣上訊獄囚,辨斷稱旨,武帝甚悅。

景平初,有黑龍見西方,上蔭五色雲隨之。二年,江陵城上有紫雲,望氣者以為帝王之符,當在西方。其年,少帝廢,百官議所立,徐羨之、傅亮等以禎符所集,備法駕奉迎,入承皇統,立行臺于江陵。尚書令傅亮奉表進璽紱,州府佐吏並稱臣,請題榜諸門,一依宮省,上皆不許。教州、府、國綱紀宥所統内見刑。是時,司空徐羨之等新有弑害,及鑾駕西迎,人懷疑懼,唯長史王曇首、司馬王華、南蠻校尉到彥之共明朝臣,豈有異志。帝曰︰「諸公受遺,不容背貳。且勞臣舊將,内外充滿,今兵力足以制物,夫何所疑!」甲戌,乃發江陵,[2]命王華知州府留後事,令到彥之監襄陽。車駕在道,有黑龍負上所乘之舟,左右失色。上謂王曇首曰︰「此乃夏禹所以受天命,我何德以堪之!」及至都,羣臣迎拜于新亭。先謁初寧陵,次入中堂,百官奉璽紱,沖讓未受,勸請數四,乃從之。

景平二年秋八月丁酉,皇帝即位於太極殿。詔曰︰「朕閔凶在疚,遭家不造,崇基景業,將墜于地。永樂太后深鑒安危,股肱忠臣,協謀同力。用集大命于予一人,兢兢憂懼,罔識攸處。思與萬國,享兹惟新。其大赦天下。」改元為元嘉元年。文武各進位二等。逋租宿調,一切放免。戊戌,追復廬陵王國。庚子,詔撫軍將軍、領護南蠻校尉、武陵公謝晦為荊州刺史,京師精甲,多割賜之。將行,色自矜,過辭叔父澹。澹問以年,晦曰:「三十有五。」澹曰:「昔荀中郎二十七為北府都督,[3]卿方之老矣!」晦有慚色。癸卯,[4]以徐羨之為侍中、司徒、南平公;王宏司空、建安公;檀道濟征北將軍、武陵公;傅亮散騎常侍、左光祿大夫、開府儀同三司、始興公:食邑各四千戶。甲辰,封皇第五弟義恭為江夏王,第六弟義宣為竟陵王,第七弟義季為衡陽王,各食邑五千戶。丙午,徐羨之遜位,不許。

九月辛酉,給彭城王義康、謝晦、檀道濟鼓吹各一部。丙寅,追尊所生胡婕妤曰章皇太后,[5]陵曰熙寧。丙子,立皇后袁氏。

冬十一月己丑,[6]以王華為侍中。壬戌,追贈后父袁湛為侍中、左光祿大夫、開府儀同三司。

是歲,大旱。置竹林寺。案,《寺記》:元嘉元年,外國僧毗舍闍造。又置下定林寺,東去縣城一十五里,僧監造,在蔣山陵里也。

二年春正月丁酉朔,[7]范泰上疏曰︰「元正改律,品物惟始。頃旱魃為虐,亢陽愆度,[8]通川澁流,異井同竭。故孔子《春秋》貶不雨之旨,《傳》曰︰『歷時而天下不雨,文公不憂雨也。』尋《春秋》之義,察《洪範》之言,王澤不流于四方。伏願推忠恕之仁,矜不逮之獄,游心民瘼,歷意幽冥。如此,則包桑可係,危哉無兆,而灾害自消也。故夏桀引百姓之罪,[9]殷湯甘萬方之過,天高聽卑,吉凶在人。修弊俗者難為風,改正音者易為雅。」書奏,乃棄官如東陽。

丙寅,徐羨之、傅亮上疏歸政,言「自大禮告終,鑽鐩三改,大明佇耀,遠近傾屬」。帝不許。書三上,帝又辭。羨之、亮重請曰︰「伏願以宗廟為重,百姓為心,弘大業以嗣先軌,隆聖慈以增徽烈。愚瞽所獻,情盡於斯。」帝乃許之。于是徐羨之避位歸第,侍中王韶之因說,趨復攝職。羨之與高祖有舊,見識無他學術,而局力堅正,沉密少言,憂喜不形于色。及居宰輔,雅允朝望。

裴子野曰︰昔王鳳待罪,杜欽說而起之,終于漢室中興,王氏覆族。王休泰說徐公,竟速三家之禍。人之多言,鮮有不敗。甚哉!夫君子之為人謀也,外審治亂,内定枉直,主于忠信,加以篤誠,故其詞寡而利溥,道大而義明,患難靜于一朝,風流振乎百世,豈惟喋喋矜耳悅色而已哉!以韶之交謟于亂,惜矣!

辛未,拜郊,大赦天下。

二月乙巳,策秀才于中堂。庚子,[10]徵戴顒為國子博士,不就。

顒父逵,高尚不仕。顒兄勃又隱桐廬山,嘗久病,顒慨然曰:「本謂隨兄得閑,非有心語默,至于窮困,顒之罪也。請行干祿之事,以為藥石之資,可乎?」求為海虞令,事未行而勃卒,顒亦止。衡陽王義季鎮京口,常與顒會竹林寺,野服鼓琴,談宴終日。帝聞其好樂,贈正聲一部。

昔韋玄隱于關中,高祖初平姚秦,召之不起。及赫連勃勃陷關中,召玄父華為太常,徵玄為太子中庶子。玄出就職。勃勃怒曰:「昔劉公辟之而不至,吾召玄而玄來,豈謂吾曹不識出處!」遂殺之。

丁亥,[11]加左衞將軍殷景仁為侍中。時同居門下者王華、王曇首、劉湛、殷景仁,皆以為風力楨幹,一時冠冕,内侍之美,近世莫及。是春,有江鷗百許頭集太極殿堦。

六月丙午,吳郡大風,山水湧出五丈,殺居人。

秋八月甲申,以三輔流人出漢中者,置扶風、馮翊二郡。

冬十月乙卯,[12]中散大夫徐廣卒。

廣世篤學,為時儒所宗。年過八十,猶歲讀《五經》一遍。俗世禮法,皆取決焉。

十二月戊申,蔡廓卒,贈太常。

初,劉穆之當朝,士畢集,惟謝混、郗僧施、謝方明、蔡廓等數人不至,穆之為憾。謝混等既誅,蔡廓、方明始就穆之,穆之並稱於高祖,[13]曰:「鼎才也。」廓嘗器其小子,謂有己風,與親故書曰︰「小兒四歲,器似不可入非類之室,不共小人之遊。」故以興宗為名,興宗為之字也。

置清園寺,東北去縣二里。案,《塔寺記》:駙馬王景琛為母范氏,宋元嘉二年,以王坦之祠堂地與比丘尼業首為精舍。十五年,潘淑儀施西營地以足之,起殿。又有七佛殿二間,泥素精絕,後代希有及者。置嚴林寺,西北去縣四十五里,元嘉二年,僧招賢二法師造。[14]

三年春正月丙寅,[15]詔罪徐羡之、傅亮、謝晦等三人以廢立殺戮事,曰︰「廬陵王英秀明遠,徽風播發,魯衞之寄,朝野屬情。羡之等暴蔑專求,忌賢畏逼,構造貝錦,成此無端,罔主蒙上,橫加流貶,矯誣先旨,致滋祻害。寄以國命,而翦若仇讎,旬月之間,再肆凶毒,痛感二靈,怨結人鬼。自書契以來,棄常安忍,反易天命,未有如斯之甚者也!命司寇肅明刑典。晦據有上流,或不即罪,朕親御六師,為其防遏。氛霧既祛,庶幾正道,思與億兆勵精圖理。」大赦天下。帝去秋便命修舟艦,以備北征。傅亮書與謝晦曰:「薄伐河朔,事猶未已,朝野之慮,所懼者多。」謝晦不悟。帝召檀道濟使西討,王華以為不可。帝曰:「道濟從人者也,曩非創謀,撫而使之,必將無慮。」遣召羡之、亮等入省。亮將至,謝晦弟㬭為給事黃門侍郎,直門下,使人送亮書曰:「殿中有異處分。」亮辭嫂疾,暫還,遣報羡之。羡之乘内人問訊,車出南郭,步走新林,縊於陶竈,舁屍付獄。亮至兄迪墓,拜辭告罪,追擒廷尉,上亦使以詔謂曰:「以公江陵之誠,當使諸子無恙。」羡之子喬、[16]晦子世休並賜死,囚謝㬭於東宮,流亮妻子於建安郡。

初,亮父瑗與郗超善,常見二子焉。亮年五歲,超使人解衣持去,曾無吝色。超曰︰「季乃才流,位望逾遠於兄,然保卿家業,其在迪也。」亮早知名,才學强贍。為晉給事黃門侍郎,直西省。高祖欲以為東陽郡,告其兄迪,迪還語亮,通夜不寐。既旦,入見高祖,曰:「昨承賜教東陽,以徇私計。然亮本願附鳳翼、攀龍鱗,以成宿昔,至於飢寒,未敢蹙蹙。」高祖悅之,用為從事中郎,委任文議。及貴幸,兄迪每誡之,而不即從也。

裴子野曰︰夫萬邦思治,故言歸君長,豈一夫行其辛螫!彼蒼有情爰,惡治而好亂,就其無情,故用羣心。所事以奪天下為家,非常安之道,顛覆厥德,何世無之!道遭聖,可為高陽之遇,賢歸於伊尹,蓋前王已然之,規矩後世,立事之憲章。伊尹之廢太甲,廢之也;霍光之廢昌邑,去之也。事同主異,是以殊途。自斯已後,抑有百慮。晉景則除己之害,桓溫即藉己之威,提挈自我,無辯逆順。如徐、傅之徒,非覬覦者也,求其忠順,非忘身者也。身既未忘,不能脫屣權柄,誠二君矣,何以取信嚴君?惡不足信,權由震主,危亡之機,疾于激箭,高位厚味,何以久乎!昔景平既終,奉身夙退,滅身之禍,庶幾可逃。夫賢人君子,受六尺之孤,任尺寸之命,推權變,臨大節,繋乎存存,難乎存亡矣。

追贈廬陵王侍中、大將軍,謚曰孝獻王。丁卯,徙驃騎將軍義康為荊州刺史。壬申,内外戒嚴。

閏月乙卯,[17]遣中領軍到彥之、北征檀道濟為前驅,西伐。帝問策於道濟,道濟對曰:「臣昔與謝晦同從北征,入關十策,晦有其九,謀略明練,殆難與敵。然未嘗孤軍決勝,恐非所長。臣悉晦智,晦悉臣勇。今奉王命以討,不戰而可擒也。」江夏太守程道惠遣報謝晦,晦以徐、傅誅,憂恐,與南蠻校尉何承天計發兵決戰,以南蠻司馬周超為行軍,以司馬庾登為長史。[18]先舉徐、傅哀,次發子弟問。既而發軍旅,二三日間,得精兵三萬。戊申,大風折木。會稽太守謝方明卒。曾為南郡,至歲暮,囚無輕重,皆縱歸家,與期三日,如期無不至者。丙寅,以豫章太守鄭鮮之為尚書左僕射,[19]以范泰為侍中。泰時脚疾,賜轝以升殿。庚申,帝御舟。丙戌,[20]以彭城王義康及王弘、殷景仁居守。癸亥,謝晦發荊州,軍容甚偉,自江陵至於破冢,旌旗相亞。晦撫巡軍,憑流歎曰:「恨不以為勤王之師!」造夏口,到彥之次彭城。丁卯,竹林監蕭欽及謝晦中兵參軍孔延秀戰,[21]欽敗績於彭城洲,彥之退保隱磯。謝晦至彭城,上疏罪王弘弄威權,而責帝忘義負德。蕭欽敗,而劉道濟次於薄磯,謝晦令其黨曰:「檀公已誅死。」及聞道濟來,師人皆恐懼。戊辰,檀、到等軍併艦泝江,俄而便風揚帆俱濟,謝晦軍莫能戰,皆登岸走。晦單舸歸江陵。初,到彥之退,劉道濟軍至沙橋,[22]為周超所破,死者過半。及晦還,超棄衆歸降。[23]謝晦與弟姪北走,至延頭戍,戍主晦故吏也,乃檻晦送京師。丙子,[24]帝自蕪湖班師,車駕西至。

丙戌,[25]太白晝見。癸未,斬謝晦於建康市,及弟㬭、兄子世基、周超等。

晦有風姿,鬚鬢如畫。兄瞻,五歲能屬文,十歲善言玄理,風華黼藻,獨步當時。為給事黃門侍郎,見晦勢傾朝廷,乃堅籬隔其庭,曰:「吾不忍見禍之至也。」先晦而卒。

夏五月,下劉道濟於獄,以沙橋之敗也。[26]乙未,徙檀道濟為征南將軍、開府儀同三司、江州刺史,到彥之右將軍、豫州刺史。乙巳,[27]使使兼散騎常侍巡行天下,將命方國,同行封畿。親使刺史二千石等觀長吏,「申述至誡,廉詢治體,觀察吏政,切求民瘼,旌舉操行,存問所疾,禮俗得失,一依周典。每事各為書其條件奏,俾朕昭然,有如親覽。大夫君子,其各悉心敬事,無墮乃力。其有深謀遠圖、讜言忠誠之士,使者以聞。」丙午,聽訟於延賢堂,自是每歲三訊。

八月,左光祿大夫阮韶之卒。韶之嘗為司馬道子太傅主簿,蓬首散帶,不綜其職。自永初已後,不復朝請,閉門養志,以終其身。

是歲,秋旱,且蝗,詔使捕之。范泰上疏曰:「陛下昧旦丕顯,求民之瘼,明斷庶獄,無倦政事,理出羣心,澤布萬里。小小災變,何以致之!宗宰之臣,所不能究,上天之譴,民所不敢誣。有蝗去處,而縣官訊問捕之,無益於枯苖,有傷於殺害。臣聞桑榖時成,無假斤斧。」因請宥謝晦婦女囚尚方者,皆從之。

冬十二月丁卯,[28]前吳郡太守徐佩之,羡之兄子,以不自安,將圖來年春正月謀反,伏誅。白雀見於京師太清里。

四年春正月丁亥,[29]曲赦京師百里内。辛巳,郊。

二月乙卯,幸丹徒。車府令請易輦𥭗,欲用紫皮緣輦席。上以竹𥭗未至於壞,紫色貴,並不聽。

三月丙子,宴丹徒宮,帝鄉父老咸與焉。蠲今年租布,原五歲已下刑。丁亥,車駕至自丹徒。戊子,尚書左僕射鄭鮮之卒。[30]鮮之自大司馬錄事參軍遷御史中丞,為人亮直,時號「格侯」。壬寅,採富陽令諸葛聞議,[31]禁斷夏至日五絲命縷之屬。詔曰︰[32]「夫歲時有利害之收,而農桑有經常之告;機杼有不輟之勤,而用度有奢儉之異。是以愛民者節其費用,務本者躬其女工。一月得四十五日,明其以夜繼晝,匪勤則遺者,飾章奢侈,有自來矣,然不出奉生送死之誠。今者民人夏至有五色雲命縷之服,以為無用之費博矣。謹率愚管,謂宜禁革。」從之。

河南秦綿性至孝,母塟,至墓留不忍歸,鄉人於墓所為築室。三年,吳逵家疫,父母兄嫂並亡,逵夫妻行賃,力負土成七墳,十二棺,[33]皆儉而合禮云。至是,孔邈等並表薦之,帝各表其門閭。

戊辰,[34]甘露降於京師。

五月癸酉,散騎常侍袁瑜薦會稽郭世道,[35]詔改所居曰孝行里,蠲復三世。世道事繼母至孝。貧,產子不舉,謂妻曰:「傷茲以終孝,吾無恨也。」母亡,負土成墳。親近來助,初皆不許,墓畢,傭力報焉。

是月,京師疾疫,使使巡問,給醫藥,死無家者,賜以棺殮。

六月癸卯朔,日有蝕之。丙辰,青黑虹見,東西經天。

劉懷敬、劉懷肅、懷慎,皆高祖姨兄也。高祖生夕,穆后殂,從母乃斷懷敬乳而養高祖,因以寄奴為小字也。

王弘之曾為桓謙衞將軍屬,殷仲文往南州,傾都餞送。謙邀弘之,弘之曰︰「凡登高送遠,貴在有情,下官與殷風馬不接,未敢扈從。」謙敬其方直也。

魯國孔淳之隱於上虞,謝方明為會稽,固延不致,謂曰:「茍不入吾郡,何為入吾山?」淳之笑曰:「潛遊者未謝其水,巢棲者非辯其林,飛沉所至,何問其主!」

八月,詔曰:「乃者權臣肇亂,吉陽令張約之抗疏至誠,事屈羣醜,隕命遐荒。參述前蹤,贈以一郡,賜錢十萬,布百疋。」散騎常侍殷道鸞薦梓桐張楚,母年一百四歲,危疾,楚祈禱懇惻,燒二指誓神,母蒙愈。

十一月辛未,甘露降初寜陵。散騎常侍陸子真薦豫章雷次宗、尋陽陶潛、南郡劉凝之,並隱者也。

潛苦貧,求仕為彭澤令,不屈督郵,棄官而去。及其亡也,顏延之傷而誄之,其序曰:「夫璿玉至美,不為池隍之寳;椒桂信芳,且非園林之飾。豈其深而致遠哉?蓋云殊性而已矣。若乃巢、由之雅行,夷、皓之峻節,故以父老堯、禹,錙銖周、漢,綿世遐遠,光靈不屬,菁華隱沒,流芳歇絕,不其惜乎?雖今之作者,人自為量,道路同塵,輟塗殊軌者多矣,豈所以照末景、泛餘波!有晉徵士弱不好弄,長實素心,學匪稱師,文取指達。處言逾見其嘿,在衆不失其直。後為彭澤令,道不偶物,棄官從好,遂乃解體世紛,結志區外。諡曰靜節徵士。」

又有劉凝之,率已自任,以老萊、嚴遵為師友。妻富於財,散之親故。丘園而居,非績不衣,非耕不食。吏有租布,一歲三輸。荊州刺史衡陽王餉錢十萬,[36]凝之甚悅,負出市門,付與餓人,一旦俱盡,其年飢也。

吳興沈道虔,好《老》、《易》,居縣北。與人捃拾,推己所有,以釋爭者。

尋陽翟法賜,四代隱居,皆有高德。法賜親亡後,不食五榖,結草為衣,不衣布帛。

置永豐寺,[37]去縣七十里。案,《塔寺記》:元嘉四年謝方明造。本名長樂寺,為同郡延陵有之,改焉。畢,置南林寺,建康城南三里,[38]元嘉四年,司馬梁王妃捨宅為晉陵公主造,在中興里,陳亡,廢。

五年正月庚午朔,大風。司徒王弘遜位,不許。乙亥,詔曰:「恭承洪業,臨饗四海,風化未弘,治道多昧,求人之事,鑒寐惟憂。加頃陰陽違序,旱疫成患,仰惟灾戒,責深在予。思所以側身克,審詳刑獄,上答天譴,下䘏民責。羣后百司,其各獻讜言,指陳得失,勿有所諱。」甲申,閱武於北郊。戊子,京師大火,使使賑賜。

夏四月,河南上白麞。

五月己巳,太白經天。[39]

以張邵為征虜將軍、雍州刺史。邵為太祖西中郎司馬,王華為錄事參軍,二人共府不睦。及華在朝,多為之懼。邵謂所知曰:「子陵方以至公允天下,必不以私隙害正義。」邵是任也,華先舉焉。

六月庚戌,都下大水。乙卯,遣使檢行賑贍。

秋七月己丑,大風。

八月壬戌,侍中、特進、左光祿大夫、陽遂鄉侯范泰卒,贈車騎將軍,諡曰宣侯。初,議贈開府,殷景仁曰:「范伯倫素望非重,不可擬議台鼎。」竟不行。既塟,王弘撫棺哭曰:「君平生重殷鐡,今以此為報!」

九月癸酉,夜有黑氣如流星,出奎婁,沒羽林。壬戌,[40]散騎常侍荀伯子上言曰︰「伏見百官位次,陳留王在零陵王上,臣愚以為疑。昔武王克殷,封神農後於焦,黃帝後於祝,帝堯後於薊,帝舜後於陳,夏之後於杞,殷之後於宋,宋、杞、陳並為列國,薊、焦蔑爾無聞。斯則褒異所承,優於遠代之顯驗也。逮以《春秋》次序,宋居杞、陳之上。臣請零陵王宜升,陳留王宜降爵。」

十二月,天竺毘黎國遣使貢獻。[41]平原令河南成粲貽書於王弘曰:[42]「僕聞軌物設教,隨時制宜;世代盈虛,與時消息。夫勢之所處,非親不居。是以周之宗盟,異姓為後;權軸之重,任歸二南。斯前代之良謀,今世之顯轍。[43]明公位極台鼎,四海具瞻,劬勞夙夜,義同吐握。名實重盛,莫之與儔。天道福謙,宜存損挹。驃騎彭城王道德昭備,上之懿弟,宜入秉朝政,翊贊皇猷。竟陵、衡陽春秋已長,又宜出授列藩,齊光魯、衞。明公高枕道德,爕理陰陽,則天地和平,灾害不生矣。」初,范泰將死,亦謂王弘曰:「天下務廣,權要難居。卿弟兄太盛,而彭城王久居南楚,安身之道,其未足乎!」弘累求退。及是又上疏曰:「臣聞異姓為後,宗周之明義;親不在外,有國之所同。故魯長滕君,《春秋》所美;[44]楚出棄疾,前史垂誡。驃騎臣義康徽猷淵邈,明德彌劭,宜入總朝務,以允民望。昔叔孫未進,楚人所哂;展季在下,臧文貽譏。臣於古人,無能為役,負乘竊位,物將謂何?」乞解揚州錄事,優詔答不聽。

是歲,索虜拓跋燾滅西夏赫連氏,盡有關中地。

六年春正月辛丑,祀南郊。[45]癸丑,[46]徵彭城王義康為侍中、司徒、錄尚書事、平北將軍、南徐州刺史,入知朝政。以江夏王義恭為撫軍將軍、荊州刺史。以侍中劉湛剛正用法,為南蠻校尉、撫軍長史,行荊州事。勅書誡義恭曰:「禮賢下士,聖人垂訓;驕奢矜尚,先哲所去。豁達大度,漢主之德;猜忌褊急,魏武之累。西楚殷廣,宜勤接對,府舍池堂,無求改作。訊罪決獄,擇善從之,不可專意自決。凡左右所白,不可泄漏,或相讒謗,勿輕信受,每有此事,宜善察之。官爵賜予,尤宜裁量。供奉一身,皆令有度,奇服異器,慎不可興。宜與寮吏相見為數,不數則不親,不親則視聽不博。於言事者,又得自盡。皆急務也,爾其慎諸!」劉湛既西,意甚怏怏。

永初末,諸王居憂,多曠士禮。湛為廬陵王從事,禁膳魚肉。嘗在王座,厨人進車螯及酒,湛怒曰:「既不以禮自處,又不以禮處人!」趨出。

三月丁巳,立皇子劭為皇太子。大赦天下,文武賜位一等。

五月壬辰朔,日有蝕之。

七月壬寅,會稽、晉陵、吳郡大風折木。庚寅,[47]裴松之上書言曰:「智周則萬里自賓,鑒遠則物無遺炤,雖盡性窮微,深不可覩,至於餘緒所寄,則接乎塵跡。臣前被詔,使將三國異同註陳壽《國志》。壽書銓簡可觀,事多審正,誠遊覽之苑囿,迺後世之嘉史,然失在於略,時有所漏。臣案三國雖歷年不遠,而事關漢、晉,首尾所涉,出入百齡,注記分錯,年月舛互。其壽所不載,事宜存錄者,罔不畢取,以補其闕。或同說一事,而詞有乖雜;或出事本異,疑不能制,抄内以備聞。謹寫封上呈。」帝覽之,曰:「裴世期為不朽矣。」

九月,青州獻白兔。

十二月己丑朔,日有蝕之,[48]不盡如鎌,星晝見。隴西諸國使使貢獻。

七年春正月乙未,康樂侯謝靈運謀反,帝不之罪,遷為臨川内史。

二月壬戌,雪且雷。

三月戊子,遣右將軍到彥之安、北將軍王仲德、兖州刺史竺秀靈等率師北伐索虜,剋復河北。以長沙王義欣監征討諸軍事。去年冬,殷景仁母憂去職,至是起景仁為鎮軍將軍。凡在喪曰起,在外曰徵,遷曰徙。

裴子野曰︰三年之喪,有生之鉅痛;既貫天道,實惟民極。中世汙隆,或行或否;末世企勉,還尚典刑。而國之重臣,多從權制,因習漸染,遂以成俗。棄衰麻而服冕弁,匪金革而徇寇戎,君子辱乎上,小人通乎下,名教倒置,將安用之?茍非有為,已之可也。

夏四月己丑,[49]有司奏西陵縣民董陽五世同居,内無異㸑。百濟、林邑國使使貢獻。

六月己卯,[50]爵楊難當為武都王。

七月丁未,侍中王曇首卒,贈散騎常侍、左光祿大夫,諡文侯。

初,曇首為西中郎長史,高祖誡文帝曰:「王曇首沉毅有器度,宰相才也。」曇首與兄弘俱有盛名,家世久為揚州。彭城王心欲其所,嘗謂客曰:「神州詎可卧理?[51]而王公久病居之!」弘恐,辭疾,終不許。及曇首求為吳郡,上曰:「豈有欲建大厦而棄其梁棟?若賢兄謝病,此卿之席也。」

到彥之自淮入泗,次東平須昌。虜濟州刺史庫悉告燒碻磝,兖州刺史羅秩燒滑臺,彥之留司徒從事中郎朱脩之守滑臺。虜將大赤歇末及荊州刺史魯軌守虎牢,彥之遣揚武將軍王玄謨進逼虎牢,大破虜軍,斬大赤歇末等,洛州刺史達奚蟬燒城走。彥之使建武將軍杜冀守金墉,[52]諸軍進屯靈昌津。司、兖既收,軍有喜色,王仲德獨憂曰:「索虜雖仁義不足,兇狡有餘。今歛戈北歸,并力完聚,若河冰冬合,方為三軍之憂。」

九月,河冰可涉,靈昌衆軍還固。

冬十月乙卯,并二豫復為一州,鎮壽陽。戊午,初置錢署,鑄四銖錢。戊寅,虜逼金墉,虎牢諸軍相繼奔走。到彥之焚舟棄甲而歸,詔免彥之官。

壬辰,[53]以征虜大將軍檀道濟都督征討諸軍事,率衆四萬,北趨成皋。甲午,西北有赤氣,中黑,如旌旗。[54]

十二月丙戌,太白晝見。甲午,斬兖州刺史竺靈秀於彭城。[55]靈秀之歸也,虜進湘陸,秀謂其衆曰:「湘陸民為抄,吾先為收其榖,軍徐後來,與麾下前走。」師皆沒,是以誅之。乙亥夜,京師火,延太社北垣。[56]

八年春正月庚寅,置朱崖郡,以屬交州。丁酉,道濟軍次壽陽,與虜將庫悉吉戰高梁山,[57]斬之。

二月,滑臺糧盡,城内燻鼠為食。辛酉,城陷,虜執朱脩之以歸。自是河南復亡。且道濟高梁之捷也,虜來萬數,道濟三十餘戰,輒克敵,滑臺既陷,糧且盡,退軍。軍士有叛者以飢告虜師,人恐懼。道濟夜頓,命軍中高唱量沙,散布餘米,明旦去之。虜夜聞量籌,曉見棄粟,謂降者欺己,斬之。道濟遂全軍而返,大為虜所懼服,河畔老小常以檀公相怖。二城既陷,汝陰太守王玄謨上疏言︰「王途始開,隨復淪塞,非唯天時,抑亦人事。虎牢、滑臺,豈惟將之不良,抑亦本之不固。本之不固,亦由民憚遠役。臣謂以西陽之魯陽、襄陽之南鄉,發甲卒,分為兩道,直趨崤、澠,征夫無遠役之思,吏民有屢休之歌。若以東國之衆,經營牢、落,道途既遠,獨克實難。」是月,大雩。

夏四月甲子,檀道濟請罪,不許。辛亥,太白晝見。[58]獲白雀於左衞府。

六月乙丑,大赦天下。己卯,[59]割江南為南徐州,江北為南兖州。以左將軍、竟陵王義宣為兖州刺史,鎮山陽。是日,大雩。

閏月庚子,詔曰:「頃農桑惰業,遊食者衆,荒萊不闢督課。[60]一時水旱,便有罄匱,不深存務本,豐給靡期。郡守賦止千里,縣宰職主親民,宜乃勸勵農桑。」

秋七月壬戌夜,白虹見於東方。

十二月庚辰,雷。癸亥,[61]罷湘州復并荊州。

九年春二月辛卯,詔以先朝功臣王鎮惡、劉穆之等皆銘功天府,配祭廟庭。辛亥,華容公王弘薨,[62]贈太保,給節、羽葆、鼓吹,增班劍六十人,諡文昭公。

六月甲戌,以樂陵、清河、平原、廣川四郡為州。以司徒、彭城王義康為揚州刺史,解平北將軍、開府儀同三司,以兖州刺史臨川王義恭為平西將軍、荊州刺史。[63]

壬子,[64]江州獻白麞。

戊辰,御史中丞荀伯子奏曰:「臣聞烏以反哺託體,羔羊生而跪乳,禮為嘉䞇,雖在微禽,猶識學道,矧與人倫,而忘愁疾!齊侯復九世之怨,丁蘭報木母之恥,取褒於《春秋》,見列於國傳,況乃分天之痛,枕戈之慼者哉?案給事黃門侍郎郗敬叔父兄為晉故荊州刺史殷仲堪所害,仲堪息緬之,永初三年除員外散騎常侍,敬叔元嘉元年除中書侍郎,密跡鄰省,經涉三載。每到公庭,必相瞻覿,散騎在前,中書在後,相去之間,不盈咫尺,縉紳視而含哂,義士聞而增歎。夫復讎,禮之所許,法之不禁。若畏王憲僶俛茍且者,宜退藏於家,與之遐阻,豈可接跡躡影,靦然無怍,以叨榮祿,笑傲卒歲!且中書、散騎,職為同寮,若使緬之不幸,敬叔當素服弔祭於殷氏之庭乎?自古悖禮,無若斯之甚者也。不有嚴革,風教將頽。案,敬叔率其庸鄙,乏闕典墳,行與道違,心與義塞。息天性之屬,遺顧復之恩,傷仁敗俗,情禮都盡。雖事經曠蕩,非肆眚所及,請免敬叔所居官,禁錮終身。情義之敗,付之鄉論。」有詔理焉。

詔有司表盱眙王彭所居曰通靈里,[65]蠲復二世。[66]彭幼喪母,後父亡,將營塟,值天旱,遠汲以泥塼,泣號勤悴。一旦大霧,霧歇,於磚竈前有水如池,得以周用。窆訖歸,助者或亡其斧,返求之,至向水所,則積旱揚塵,塵有雉浴,鄉人異焉。

裴子野曰︰天地之大德曰生,生民之至德曰孝,所以報本返始,盡性窮神,行莫重焉,教莫先焉。夫茹藿羮藜,父子和悅,易衣并食,兄弟怡怡,所以利不寘於有餘,則慈愛隆於不足,承顏禀色,庸淺易敦。若乃貴高九五,富有萬國,前聆鄭、衞,傍侍綺羅。其始也,以宴褻成疎;其漸也,以勢利嫌隙。由是乎恩乏天然,思輕膝下。今之人互為魚肉,聖人知其若是,惡其流蔓,故禮以節之,樂以和之。朝夕安否,嘗藥侍膳,父子之禮也。陳詩齒族,糾合宴私,兄弟之樂也。夫然,後禮樂交暢,無相奪倫,孝悌興於國門,德教加於百姓,上和三光,旁穆四海,先王化成天下也,禍亂不作,用此道也。昔漢高有宇内,五日一朝,櫟陽之禮也。魏文有天下,同氣建封,若狴牢四體,若仇讎,當塗之制也。迄於宋,有不可言者焉。嗚呼!流弊可陳於前,鑒戒無悛於後。

夏四月乙亥,宥到彥之為護軍將軍。己丑,太白晝見。乙未,雨雹,傷牛馬鳥獸。[67]

八月癸未,封江夏王義恭子朗為南豐王,奉滎陽王祀;第五皇子紹為廬陵王,奉孝獻王祀。[68]

是歲,司馬飛龍自仇池入寇綿竹,破陰平,[69]益州刺史劉道濟遣軍擊之。道濟欲以五城人帛氐奴為參軍督護,[70]長史費謙固執不可,氐奴怒去,詐其黨曰:「司馬殿下在湯泉山中五日,[71]奉之則大勳可建。」蜀人趙廣聚衆數千與會,因費謙等貪害百姓,百姓咸思亂,遂入湯泉山,脅沙門程道養使為司馬飛龍推行益州牧事、車騎大將軍,僭號蜀王,稱太始元年。圍益州刺史劉道濟於成都。帛氐奴號征虜將軍,[72]趙廣號鎮軍將軍,衆至十萬。四面圍城,使告道濟曰:「使君若速送費謙、張熙出,即解。」

臨川内史謝靈運於廣州棄市。[73]

靈運之居也,雅不治職。前臨川内史司馬協少子來投義,故靈運舍諸正寢為居,始如酣笑,久而不止,非隱其事,諷主者以黷貨劾焉。江州部從事收靈運,乃徙廣州,敕於南海行刑。靈運名公孫,少而文章秀逸,聲譽流聞,冠耀天下。然輕肆躁擾,不可大任。世以為文與顏延之為江左第一,縱橫俊發過之。

是月,劉道濟大破蜀賊,因而病。

十二月,蜀賊又圍益州,破外軍。道濟既久病,城内以為死也,人情不安。振威將軍梁俊說道濟曰:[74]「將軍久病,氣力微怯,外有異論。今軍人外敗,强寇内逼,一旦不虞,憂禍立至。宜稱小損,聽侍者出外,不然敗矣。」道濟然之,呼給使四十人,謂曰:「吾不幸久卧,爾等扶侍有勞,今微差矣。可以休息,須召復歸。」給事者皆出。衆問曰:「使君已死幾日?」咸曰︰「無之。」傳以相告,城内乃定。

是歲,朱脩之歸自黃龍。初,脩之見獲,遇毛脩之於桑乾。毛脩之三年不敢問其家室,語及國事,問︰「當軸者誰?」曰︰「「殷鐵。」毛脩之嘆曰︰「吾昔在朝,殷時尚少,今日歸罪,則巾襟詣門乎!」遂問其子。朱答以甚能自處,脩之悲甚,直視不能復言。朱脩之後從魏太武伐燕,因奔馮弘,弘以為天子邊人,遣之。泛海未至東萊,舫柂折,舟人大懼。海師因上有飛鳥,知去岸不遠,垂長索船後乃將正,俄而達東萊郡。帝拜為給事黃門侍郎。毛脩之竟死於索虜。

十年春正月,侍中、左衞率謝弘微卒。弘微為從父混所知,混嘗論諸子:「靈運博而無檢,宣明納善不周,雖復功濟三才,終必以此為疾。至如微子,吾無間然。」後咸如所言。己未,大赦天下,孤老久病不能自存者,賜穀五斛。

是月,益州刺史劉道濟卒,梁俊秘之不發喪,[75]埋之於齋,使書以會之,遣前後軍大破賊。賊乃散走,益州平。

六月,闍婆、[76]訶羅單國遣使貢獻。乙亥,丹楊尹王准之卒。准之自曾祖彪之已來,稱為多識,朝廷舊事,問無不對。彭城王每稱之曰:「如得王准之兩三人,天下便足。」[77]准之有遺抄一篋,謂之青箱學。

秋八月,置太原郡以屬青州。

冬十月,氐賊次漢中,梁州刺史甄法護棄州奔江陵,下獄死。

十一年三月丙申,禊飲於樂遊園,且為江夏、衡陽二王來朝。帝有詔會者賦詩,命太子中庶子顏延之為序,其大略曰︰「有宋函夏,帝圖弘遠。高祖以神武定鼎,規同造物;皇上以觀文承曆,景屬宸居。隆周之卜既永,宗漢之兆在焉,正體流德於少陽,王宰宣哲於元輔。左關巖磴,右瞰湖源,情深景遽,歡洽日斜。」

夏四月,秦梁二州刺史、橫野將軍蕭思話破氐賊於漢中,漢中平。思話遷郡於南鄭。

五月,青州獻白雀。

六月,省魏郡。

冬十二月,扶南、訶羅單國遣使貢獻。[78]

置竹園寺,西北去縣一里,在今建康東尉蔣陵里檀橋。案,《寺記》:宋元嘉十一年,縣城東一里,宋臨川公主造。

十二年春正月辛酉,大赦天下。辛未,郊。癸酉,封黃龍馮弘為燕王。

夏四月乙巳,以殷景仁為中書令、護軍,以家為府。丙辰,詔曰:「宗周以寧,實由多士,漢室之盛,亦在得人。朕寤寐求賢,為日久矣。遺才在野,管庫虛朝,永懷前載,慚德深矣。」是夜,京師地震。

六月,禁酒。

秋八月壬申,[79]置南晉壽、北巴郡以屬益州。[80]

冬十月壬子,太白晝見。江州刺史檀道濟來朝。

十三年春正月癸丑朔,不朝會,帝疾故也。

三月己未,[81]散騎常侍、司空、江州刺史、永修公檀道濟下獄死。道濟威名甚重,見忌於彭城王。時帝久疾,欲先為之所,言於帝,諷入朝,留之累月。會帝有間,將遣歸鎮。是日,帝疾動,召入省止焉。道濟憤怒氣盛,目光如炬,俄爾之間,引酒一斛,王遂矯詔賜死。道濟投幘而語曰:「何故毀汝萬里長城!」收其妻子,皆從坐。義興獻白兔。

夏六月,高麗國遣使貢獻。武昌得古鼎。[82]

秋七月己未,零陵王太妃禇氏殂,追崇為晉皇后。

九月癸丑,封皇子濬為始興王,第三子駿為武陵王。辛未,附葬晉思恭皇后於沖平陵,備物一如晉典。有司求晉除身,以兼葬職。時前永嘉太守顏延之廢處於家,札取延之兼侍中。延之投札於地,曰︰「顏延之未能事人,焉能事鬼!」遂不行。 十四年正月辛卯,郊,大赦天下,文武各賜位一等。戊戌,鳳凰二見於京師,有鳥隨之,改其地為鳳凰里。

冬十二月辛酉,初停賀雪之禮。河南、河西、訶羅單國使使貢獻。[83]

十五年春二月,京師木連理。

夏四月,黃龍國使使貢獻。

五月,征北大將軍王仲德卒。仲德曾在北為慕容垂所逐,潦水暴至,不知所如。有白狼來對仲德號訖,厲水渡,仲德隨之獲免。又曾夜行澤中大道,每有炬火照路,後每圖白狼祀之。

秋七月,南兖州獻白兔。新作東宮,賜將作大匠布帛有差。

八月,詔徵南郡宗炳為太子中庶子。[84]

裴子野曰︰夫動與靜,天地之法也;剛與柔,陰陽之道也。得之以生曰人,禀之為靈曰性,備之者謂聖,偏之者謂賢。慘舒動靜有所麗,此性分之略也。戴顒奏遍,舞於山楹,沈處移大賚於子姪,羊秋足不踐閶闔,而終身佩青緺,白圭之操,斯為玷矣。雷次宗斜遙近賢,又似避諱,肖夫隱者,其劉凝之乎!若乃黨世位以邀名,事流俗以買譽,交於貨賄,冒於酒食,州高縣簿,無不必走,榮徵重辟,擇而後起,是謂路數洿惡,史人所耻論也。

冬十一月壬子,流星出太白,入紫微,有聲如雷。

是月,立儒學於北郊,延雷次宗居之,辭入宮掖,乃自華林東閤入講於延賢堂。明年,丹楊尹何尚之立玄學,[85]著作郎何承天立史學,[86]司徒參軍謝元立文學,各集門徒,多就業者。時上好儒雅,朝臣家儉素之風,鄉閭耻輕薄之行,江左風俗,於斯為美。帝躬親檢行,寬恕被物,庶政弘而不弭,禁綱理而不峻,邦甸穆然。言理政者,以元嘉為稱首焉。

十六年春正月戊寅,閱武於北郊。癸巳,復置湘州。

二月癸亥,[87]割長沙、江陵、江夏四縣為巴陵郡。

五月丁卯,太白經天。

六月己酉,改封吐谷渾慕容延為河南王。[88]

八月戊午,太白晝見。

閏月戊戌,[89]復分豫州置南豫州。

冬十二月乙亥,皇太子劭冠,天下大赦。劭之初生也,帝往視之,帽無故墜地,名刟,訓字以為召刀,帝甚惡之,改刀為力焉。

武都、河内、林邑並遣使貢獻。[90]

置上定林寺,西南去縣十八里。案,《寺記》︰元嘉十六年,禪師竺法秀造,在下定林之後,法秀初止其祗洹寺,移居於此也。

十七年春二月己巳夜,黑氣經天德。

夏四月戊午,朔日有蝕之。

六月己酉,[91]太白晝見。

秋七月壬子,皇后袁氏崩於顯陽殿。

八月,徐、兖、青、冀大水,使使巡行賑賜。辛亥,葬元皇后於長寧陵。[92]詔史臣顏延之作策文,文成奏帝,帝傷之,自下筆加其二句,「追存悼亡,感今懷昔」,以致深意焉。

冬十一月戊午,[93]前丹楊尹劉湛有罪伏誅,親眷並死,殷景仁之毀也。湛不好浮華,慕崔琰之為人,有經國才志。善論理道,言之喋喋,使聽者忘疲。初,上為江夏王荊州西歸,日夕引見。及與殷景仁嫌隙,上私謂左右曰:「劉班初歸,吾與言,常候日早晏,慮其將出。比入對之,亦察日早晚,慮其不出。」時帝疾篤,彭城王義康内侍醫藥,有憂色。帝危殆,勅義康以周公之事,且令具顧命詔草。義康出,流涕以語湛。湛曰:「行天下事,豈幼主所堪?」義康不答。湛私與孔胤秀等尋晉成帝崩康帝即位儀注。帝既瘳,微知其事,未之發也。及湛丁艱,伏甲室中,以待上臨弔,謀又泄。帝召殷景仁、彭城王入内省,數以湛過。是以大赦天下,文武賜位二等。出義康為江州刺史,實幽於豫章。[94]義康之敗也,東府井水無故湧溢,野雉江鷗集飛内寢。義康將南,嘆曰:「昔謝述唯勸吾退,劉湛唯勸吾進,今述存而湛死,吾敗宜哉!」甲戌,以殷景仁為揚州刺史、尚書僕射,領太子詹事。

十一月乙酉朔,甘露降於樂遊苑。己丑,殷景仁卒。[95]詔曰︰「尚書左僕射殷景仁,秉德弘正,思理明遠。翊亮朝端,風猷允集。經緯屯夷,嘉猷克舉。綢繆樞祕,獻替惟休。方佇良圖,以隆國道。徽庸不遂,痛悼兼深。考終之禮宜,存優泰可。贈常侍、司空,諡文成公。」景仁入西州疾篤,就寢則見劉湛為厲,如是數旬,上為之累息。勅西州道上不得有車聲。

十八年春正月甲辰,以彭城王義康都督江、交、廣三州軍事。前龍驤將軍巴東扶令育詣闕上書,引漢袁盎諫孝文遷淮南王事。「臣聞哲王不逆切諫,以博聞為道;人臣不忘纖夷之罰,以盡言為忠。是故周昌極諫,馮唐面折,所以孝惠克固儲嗣,魏尚所以復任雲中。彼二臣豈好逆主干時,犯顏違色者哉?」書奏,帝怒,下獄死。

裴子野曰︰彼人臣者,祿及其親,榮庇其後,身以之泰,道以之行。是故君親臨之,有恩有敬,綢繆繾綣,義莫重焉。敬之欲其尊,愛之欲其報,忠諫之道,自此而興。名實既頽,君臣交喪,猜離懸隔,非近股肱。上則疾務已好,文過而倨隔;下則階梯緬邈,懷憤懣而莫通。憤懣在心,辭多偏矯,矜倨在己,易以誅殘。故逆彼驪龍,自貽齊粉,雖趣膚寸,動及雷霆。若扶令育者,無位於國,挺然萬里,觕明主所甚諱,是欲行義,古之遺直者歟?比夫全軀懷祿之人,有殊間矣。以太祖之含弘,尚掩耳於彭城之戮,自斯已後,誰易由言?有宋累葉,罕聞諒直,豈骨鯁之氣乃愧前古,抑王之刑政使之然乎?張約隕於權臣,扶育斃於哲后,宋之鼎鑊,吁可畏哉!

三月庚子,雨雹。戊申,置尚書,刪定郎官。

夏四月,汝陰獻白雉。[96]

五月,南徐獻白鷰,吳郡獻白雀,彭城獻白烏。[97]甲申,甘露䧏臨川王園。河水溢,泛害居民,使巡行賑賜。

七月壬辰夜,天有光通照。

冬十月,剡縣獻白鳩。[98]氐賊楊難當號稱秦王,立后及太子,置百官,灾異多降,復自貶為武都王,傾國南寇,欲王於蜀,遣别將傅沖寇漢川,[99]刺史劉道真拒破之。[100]

十一月,氐克攻萌晉,[101]晉壽太守申坦[102]進及涪城,巴西太守劉道錫嬰城固守,氐不能拔,乃退。中書舍人徐爰有寵於帝,帝嘗命王球及殷景仁與之相知,蒨玉辭曰:[103]「士庶區别,國之章也,臣不敢奉詔。」帝改容謝焉。

十二月,河南、肅慎、高麗、林邑、蘇摩黎並令使貢獻。

十九年春正月乙未,中散大夫羊欣卒。欣以晉隆安中司馬元顯使欣書扇,欣不奉命,元顯取為後軍舍人,伍衆為耻,欣淡然自若。

二月,宣城野蠶成繭。

三月乙未,太白晝見。壬寅,帝親臨儒學,徵士雷次宗以巾㡚近侍王公卿士,迄夕罷,賜諸生帛有差。詔曰:「將陶鈞庶品,混一殊風。」

四月甲戌,大赦天下。以何尚之領國子祭酒,中散大夫裴松之,[104]太子率更令何承天領國子博士。于時朝廷碩學推裴、荀、何、傅。傅隆長於為政,承天病於踈曠,伯子通脫率易,不以鎮重自居,裴西鄉清簡恬素,最以不競為法,位不踰於三子,名則差焉。顏延之亦號博聞,而剛愎潛忌,時人惡之,名顏虎。

五月,罷揚州府佐吏。京師大水,使使賑賜。劉真道征仇池,自正月至此月,始剋之。楊難當奔於索虜,偽丞相萬壽率左右歸降。難當既走,以輔國司馬胡崇之為秦州刺史,將就鎮焉。

秋八月甲戌晦,日有蝕之。[105]

九月丙辰,有客星在北斗,因為彗入於文昌,貫五車,掃畢,拂天節,經天苑,季冬乃滅。

冬十月,蠕蠕國遣使貢獻。輔國將軍、雍州刺史劉道產卒。道產在州,惠化大行,有蠻不順化者,悉出居樊河,村落相望,百姓歌之,號曰《襄陽樂》。及喪東還,漢濱羣蠻縗絰號哭,送之千餘里。

十一月丙申,[106]詔曰:「胄子始集,學業方興。自微言滅絕,將涉千祀,懷仁感事,意有慨然。奉聖之胤,速議招襲。於先廟地,特為營造,給祠直令,四時享祭。并下魯郡修學舍,蠲墓側五戶,剪除掃灑。」婆皇國使使貢獻。

二十年春正月辛亥,郊,開萬春、千秋等門。

二月甲戌,閱武於北郊。[107]是月,胡崇之未至仇池八十里,遇後魏將拓拔齊,戰,敗於濁水,執崇之,餘兵奔西鄭。

夏四月甲午,封第六皇子誕為廣陵王。[108]

六月,吳郡獻白龜,秣陵縣言白雀見。[109]初,劉真道征仇池也,郡帥掠居民盜善馬,為有司所劾,至是下獄死。

秋八月壬子,加右衞將軍沈演之為侍中。上曰:「侍中領衞,皆為宰相鴻漸,江左罕授,故以此處卿。」演之辭謝就職,其居顯要,能謙約自保。上嘗賜以女樂,讓不敢當。

冬十一月辛丑,太白晝見。

十二月壬午,詔曰:「國以民為本,民以食為命。故一夫不耕,飢者必及。倉廩既實,禮節以興。頃有貧罄之家,誠由德政不舉,以臻斯弊,抑亦耕桑未廣,地利多遺。其有遊食之徒,咸令附業。朕當親率百辟,致禮甸侯,庶幾素誠,奬彼斯民。」

百濟、倭國使使貢獻。

自去秋迄乎是秋,水旱傷稼,民多飢,詔郡國開倉賜糧種。

二十一年春正月,復禁酒,恤飢也。辛酉,躬耕帝籍。下詔大赦天下,一切逋負自十九年已前,並放免。

二月庚辰,[110]以沈演之為中領軍。辛卯,封第七皇子宏為建平王。

三月甲戌,[111]太白經天。

夏四月,晉陵民徐耕以米千斛助恤飢民。

六月,京師霖雨,使使賑賜。

七月,甘露降樂遊苑。[112]案,《輿地志》:縣東北八里。晉時為藥圃,盧循之築,藥園壘即此處也。其地舊是晉北郊,宋元嘉中移郊壇出外,以其地為北苑,遂更興造樓觀於覆舟山,乃築堤壅水,號曰後湖。其山北臨湖水,後改曰樂遊苑。山上大設亭觀,山北有冰井,孝武藏冰之所。至大明中,又盛造正陽殿,梁侯景之亂,悉焚毀。至陳天嘉二年,更加修葺,於山上立甘露亭,陳亡並廢。

八月庚辰,徐湛之母會稽長公主薨。主臧后所生,起自布衣,故見尊重。彭城王既徙,上嘗宴於主第,酒酣,主下席叩頭流涕,帝自起扶之,問其故。答曰:「車子歲暮,必不為陛下所容。」帝揮淚指蔣山曰:「若其有此,則負初寧陵。」是以畢主身,義康無恙。

九月甲申,[113]後魏拓拔帝滅沮渠,盡有河西地。

冬十月丙子,起徐湛之本職丹楊尹,於郡設喪位。乙亥,令之國。[114]丙子,雷且電。

十一月,湘州獻赤鸚鵡。[115]何承天上《元嘉曆》,云︰「君當順天以求命,國為令以相天也。堯時冬至,日在須女十九度。[116]漢《太初曆》,冬至日在牽牛。後漢《四分》及魏《景初法》,同在牛二十度。[117]臣以月蝕驗之,則《景初》冬至,應在牛十七度。[118]又後漢,至春分日長,秋分日短,若遇半刻,則二至之間,而有短長,誠由春分近夏至,故長;秋分近冬至,故短也。」又奏改刻漏二十五箭,帝並從之。

裴子野曰:夫曆以端時,時以頒政,政成而民不僭,晷叶而時不違。先王曆象日月,欽若昊天,敬授民時,謂是物也。後世穿鑿,拘於禁忌,推步盈虛,其細由己。削遠以附近,毀雅以敦俗,多鄙俚之說,亂採索之旨,由是縉紳先生不以陰陽為學。及何承天能正累代遺術,博物君子也。

二十二年春正月辛卯朔,初班《元嘉曆》。壬辰,撫軍將軍武陵王駿為雍州刺史,南平王鑠為豫州刺史,[119]以二豫為一州。

二月壬戌,封第八皇子褘為東海王,[120]第九皇子昶為義陽王。

三月乙未,皇太子劭釋奠於國學,賜王公而下帛有差。

六月,武昌獲古鼎,豫章獲鐘。

秋七月,遷南州羣蠻四萬一千口於丹徒。[121]劉道產卒,而襄陽蠻入武陵,鎮主淳于坦遣中兵參軍撃破之,故徙也。

八月甲午,太白晝見。[122]

是月,開酒禁,有年也。[123]

九月乙酉,宴於於武帳岡。[124]上將行,勅諸子且勿食,至會所有饌;日旰,食不至,皆有飢色。上誡曰:「汝曹少長豐佚,不見百姓艱難。今使汝等識有飢苦,知以節儉御物也。」

裴子野曰︰善乎太祖之訓也!是謂宜其為君。夫為君,侈興於有餘,儉生於不足,物之數也。其欲隱約,莫若窮賤;縱其驕蹇,莫若尊榮。自河徂亳,殷宗所以克隆;治陶播稼,岐周所以聿興。習其險艱,利以任使,達其情偽,易以躬臨。是以居世之懿德,字民之要道,不可忽焉。太祖若能率此訓也,俾之難其志操,卑其禮秩,教民成德立功,然後授以政事,則無怠無荒,可播之於九服矣。初,高祖思固本枝,崇樹强幹;後世遵守,迭據方岳。及乎太祖之初,昇明之季,絕恩於衾衽者數十人。國之存亡,既不是繋,早肆民上,非善誨也。

冬,籍田,獲嘉禾。

十月己未,太子詹事范曄、員外散騎常侍孔熙先等奉大將軍謀反,伏誅。[125]丁酉,免侍中彭城王為庶人,絕屬籍,幽於安城郡。

孔熙先者,廣州刺史默之子。有才略,頗涉學,不為當世所知,憤憤不得志。且善占星,言︰「江州分野出天子,帝當見殘於骨肉。」因與謝綜等密謀奉大將軍反。熙先謂范曄曰:「潛圖構於表裏,疾雷奮於肘腋。昔毛玠竭節,不容於魏武;張溫畢議,見逐於孫權。彼二人者,國之信臣,朝之俊乂,豈瑕疵暴露,言行玷缺,然後至於禍辱哉?且崇樹聖明,至德也,大業洪名,美號也,三王五伯所以覆軍敗將而爭之者也。一朝含垢,不亦可乎?」曄為彭城王吏,及王太妃殂,曄為吏部郎,與司徒屬王深及弟廣夜中酣飲,[126]開北牖聽輓歌,王大怒,左遷宣城太守。後因孔熙先議謀立大將軍義康,而密要徐湛之。湛之初與同,及武帳之會也,逆謀竊發,許耀侍上,[127]持刀以目曄,曄不敢視,俄而座散。徐湛之以其謀聞於上,帝使探索其事始末,悉得檄文,於是收范曄等親黨,皆棄市。

曄善草隸書,稱妙。著《後漢書》九十卷,起建武,迄於延康,為一代良史。然薄德淺行,家禮不足,見收之日,妓妾不勝珠翠,老母唯有二厨盛樵薪。[128]熙先先在獄,[129]上使使謂曰:「朕知卿才智如此,早相器任,庶不及今日。」熙先乃上書言其首謀之事,多言天文事,誡上嚴慎骨肉。又請其祖察、父默集,[130]及默所撰《榖梁傳》,[131]乞還家,上許之。

初,謝綜交熙先也,弟約不預,每誡兄曰:「此人輕事好奇,不近於道。觀其嬉戲,不料敵之强弱。每服藥石,便謂羽化可期。果銳無檢,未可與狎。」

初,曄方進,何尚之察其意趣,言於帝,請出曄為廣州刺史。帝曰:「始誅劉湛,復出曄,人謂卿等不能容才。但使共知如此,不憂致大也。」

裴子野曰:夫有逸羣之才,必思沖天,據蓋俗之量,則閔常均之下。其能導之以禮,將之以識,作而不失於義,行而不犯於禮,殆難為乎!若劉弘仁之剛毅,[132]才堪上相;范蔚宗之致思,名出凡庸。然皆切志而貪權,務才而徇逆,天符所舋,以欲干時。及罪曝刑加,子父相哭,累葉風素,殞於一朝。向之所謂智能,翻為亡身之具矣。

有司奏徐湛之昵比匪人,關預逆黨,事起積歲,方始歸聞,請免官削爵,收付廷尉。帝不許。湛之懼,詣闕上疏自理,優詔答之。

是冬,浚淮,起湖熟田千餘頃。

置延壽寺,西北去縣八十里。案,《寺記》:元嘉二年,義陽王昶母謝太妃造,隋末廢,上元二年重置,又名延熙寺。

二十三年正月庚申,以孟顗為光祿大夫,領太子詹事。

二月,交州獻白鹿。

丁卯,後魏寇兖、豫、青、冀四州,刺史申恬拒破之。[133]

夏四月丁未,大赦天下。

六月癸未朔,日有蝕之。

交州刺史檀和之、安西將軍蕭景憲、憲副將宗慤等帥師攻林邑國,破之。林邑王范陽邁悉國之崑崙兵,皆乘象以鬬,士卒不能當。宗慤曰:「吾聞獅子伏百獸,試為之,可以逞。」乃削木為首,編毛為身,力士數人蒙之以振,剋日又戰,師乃望陣而馳,其象奔迸,賊軍乃潰走,因滅其國。納口二萬餘,金五萬斤,其無名之寶,不可勝算,慤奉以歸。於其至也,唯行時巾櫛衣服,上聞而嘉焉,擢為太尉中兵參軍。

慤叔父炳,荊楚高人,子弟皆以琴書相尚,慤獨感激好功名。慤嘗遇炳,曰:「願乘長風,破萬里浪。」炳歎曰:「汝若不富貴,必敗吾宗。」為江夏國上將軍,十五年不改職,至是始大知名。

乙亥,[134]以北地段英為都督關隴諸軍事、安西將軍、雍州刺史,後魏破之,死,其將河東薛安都棄衆走歸國。

九月乙卯,[135]上臨試諸生於國學,[136]賜學官帛有差。吳郡獲野稻,嘉禾秀於華林園殿,甘露降於長寧陵。

是歲,堰玄武湖於樂遊苑北,興景陽山於華林園,役及居民,民有怨者。

是歲,置華林園東五里。案,《地輿志》:吳時舊宮苑也。晉孝武更築,立宮室。宋元嘉二十二年,重修廣之。又築景陽、武壯諸山,鑿池名天淵,造景陽樓以通天觀。至孝武大明中,紫雲出景陽樓,因改為景雲樓。又造琴堂,東有雙樹連理,又改為連玉堂。又造靈曜前後殿,又造芳香堂、日觀臺。元嘉中,築蔬圃,又築景陽東嶺,又造光華殿,設射棚,又立鳳光殿、醴泉堂、花蕚池,又造一柱臺、層城觀、興光殿。梁武又造重閣,上名重雲殿,下名興光殿,及朝日夕月之樓,登之而階道遶樓九轉。自吳、晉、宋、齊、梁、陳六代,互有構造,盡古今之妙。陳永初中,更造聽訟殿。[137]天嘉三年,又作臨政殿。其山川制置,多是宋將作大匠張永所作,其宮殿數多,舊來不用,乃取華林園以為號,陳亡悉廢矣。

二十四年春正月壬寅,[138]以徐湛之為中書令,領太子詹事。甲戌,大赦天下,文武賜位一等,孤老久疾不能自存者,人賜榖五斛,蠲除秣陵今年田租米。[139]籍華林園,職掌疇量賜之。

二月,京師木連理。

三月,甘露降景陽山。

夏四月,河、濟俱清。

六月,京師疾疫,使使巡行給醫藥。初行大錢,一當細錢二。是時民或盜鑄,始剪古錢,議其禁。沈演之議︰「龜貝行於上古,泉刀興於周世,所以豐財通利,實國富民。若以大當兩,則國用難朽之貨,家贏一倍之利,不俟加憲,巧源自絕。」既而錢形不一,民不之便。是時劉秀之為梁州刺史,初令民用錢而遂行之,而江湖之南,多以布米為貨,錢之所行,未皆普也。

八月,御史中丞何承天將遷廷尉,且欲為吏部郎,便自舉代。既受旨出,為人言之,以漏勅得罪,卒於家。

十月壬辰,[140]盜殺豫章太守桓隆之。時胡藩有十七子,不遵法度,[141]第十四者曰遵世,同范曄逆謀,帝以藩功臣,匿其事,勅江州,以他罪殺之。十六弟延世以羣從秘兵二百餘人攻郡,殺桓隆之,將奉故彭城王以作亂。值交州刺史檀和之去官歸,便道討平之。乃奪藩封邑,徙其子於交州。

十一月甲寅,封第十皇子渾為汝陰王。

是歲,徐、兖、青、冀大水。

二十五年春正月,使使巡行四方,貸糧種。

二月庚寅,詔曰:「安不忘危,經世之所尚;治兵教戰,有國之恒典。故服訓明耻,然後少長知禁。頃戎政雖修,而號令未當。今宣武場始成,便可剋日大習衆軍,校獵講武事。」

閏月己酉,[142]大蒐。辛亥,雨雹。吏部尚書庾炳之有罪免。上始臨朝,任王華、王曇首、殷景仁、謝弘微、劉湛等,號曰「五臣」,亞以范曄、沈演之、庾炳之。庾炳之後,則徐湛之,又何尚之、王僧綽,以終元嘉之世。

炳之無文學,性强急輕淺。既居選部,好詆詈賓客,且通貨賄,士咸怨之。是時請急還家,尚書令史、諮事,一人善彈,一人工歌,留與宿,有司以違制奏焉。上以其事問何尚之,尚之因言炳之罪。上欲出為丹楊尹,[143]再問尚之。尚之對曰:「臣既乏賈生應對之才,又乏汲黯犯顏之直,至於侍坐,多不能盡庾炳之事跡,異口同音,咸無善聲。古今未有受貨數萬,而得高官厚祿如炳之者,唯明主審之。古人有言:「無賞無罰,堯舜不能為治。」陛下豈可坐於皇家之重,迷一凡人?在可否之間,臣不敢茍陳管窺,令枉直,明白炳然,[144]睿主哲王,反更不悟。」帝乃可有司,逐炳之歸田里,以壽終,幸也。

三月庚辰,校獵宣武場。

夏四月,新作閶闔、廣莫等門,改先廣莫門曰承明,開陽曰津陽。丁卯,太白經天。丁丑,青龍見於玄武湖南。[145]

五月己卯,[146]罷當兩大錢。戊戌,黑龍見於玄武湖。

六月庚戌,零陵王司馬元瑜薨。時始興王濬,潘淑妃之子,以母寵故,出入後宮不禁,遂通於第四妹海鹽公主,出適丹楊尹趙伯符子倩。倩入宮而怒,肆駡搏撃,引絕帳帶,聞於上。上有詔離婚,罪主所生蔣美人。伯符慚,發病死,贈西平將軍,常侍如故。侍中、特進、太子少傅王敬弘卒於吳興舍亭山,[147]贈開府儀同三司。

敬弘辭職東歸,深見禮重,清簡方正,子弟歲中不過一再相見。子恢之,嘗為秘書郎。上將為廬陵王納其女,辭曰:「臣女稚年,先許孔淳之息。」乃使恢之求奉朝請,曰:「秘書有限故有競,朝請無限故無競,吾欲使汝處無競之地。」上皆許之。方其在位,帝嘗問得失,敬弘對曰:「天下有道,庶人不議。」

裴子野曰:有其位,無其言,君子耻之,王公之談,為不類矣。居官不事以敵為名,正始、元康之風,中原所敗也。縱而勿檢,致治難哉!

秋八月甲子,封第十一皇子彧為淮陽王。華林園嘉禾秀。

九月辛未,以何尚之為尚書左僕射,領汝、渭之地。

二十六年春正月辛巳,祀南郊。二月己亥,[148]幸丹徒宮。大赦,復除縣僑舊今歲租布之半,所行經縣,並蠲免田租之半。癸亥,使使祭晉故司空忠肅公何無忌墓。[149]壬午,婆皇國、婆達國並遣使貢獻。[150]

冬十月庚子,改封廣陵王誕為南郡王。[151]癸卯,彗星見於太微。甲辰,以揚州刺史始興王濬為征北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徐兖二州刺史。

二十七年春正月辛卯,百濟國遣使貢獻。

二月,魏軍攻懸瓠。以軍興,減百官俸祿三分之一。

三月乙丑,淮南太守諸葛闡求減俸祿,同内百官。於是縣丞尉並同減矣。戊寅,罷國子學。

秋七月庚午,遣建寧將軍王玄謨拒魏軍,[152]以太尉江夏王義恭出次彭城,總統諸軍。

冬十一月丁未,大赦。

十二月庚午,魏太武率大衆至𤓰步,聲欲渡江,都下震懼,咸荷擔而立。[153]壬午,内外戒嚴,沿江六七百里艦舳相接。始議北侵,朝士多有不同。至是,帝登石城烽火樓極望,不悅,謂江湛曰:「向使檀道濟在,此虜敢犯我境耶!然侵北之計,同議者少,今日士庶勞怨,豈得無慙!貽士大夫之憂,在予過矣。」甲申,使使饋百牢於魏。

二十八年春正月丁亥,魏太武自𤓰步退歸,俘廣陵居人萬餘家北,徐、豫、青、冀、二兖州殺戮不可勝計,所過州縣無遺矣。

二月甲戌,降太尉、領司徒江夏王義恭為驃騎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壬午,帝幸𤓰步。是日戒嚴。

三月乙酉,車駕還宮。丙申,拜初寧陵。大旱。

四月癸酉,婆達國遣使貢獻。[154]己卯,彗星見於昴。

是月,都下疾疫,使使給藥。

五月乙酉,亡命司馬順則自號齊王,據梁鄒城。丁巳,婆皇國、河南國並遣使貢獻。[155]壬子,[156]彗星見太微,中對帝座。

秋七月甲辰,進安東將軍倭王綏濟為安東大將軍。

八月癸酉,梁鄒斬司馬順則。[157]是秋,猛獸入郭為灾。

冬十月,高麗國遣使貢獻。

十一月壬寅,曲赦二兖、徐、豫、青、冀六州,徙彭城流人、淮西流人於姑熟,合千餘家。[158]

是歲,魏正平元年也。[159]

二十九年春正月甲午,詔經寇六州,仍連水澇,可量加救贍。

二月乙卯,雷且雪。[160]戊午,[161]封皇子休仁為建安王。

三月壬午,大風拔木,都下灾。

夏四月戊午,訶羅國遣使貢獻。[162]

秋七月壬辰,封汝陰王渾為武昌王,淮陽王彧為湘東王。丁酉,省大司農、太子僕、廷尉監官。[163]

九月丁亥,以平西將軍、秦河二州刺史吐谷渾拾寅為河南王。[164]

冬十一月壬寅,揚州刺史廬陵王紹薨。

十二月戊申,黃霧四塞。[165]辛未,南兖州刺史江夏王義恭為大將軍、南徐州刺史,錄尚書事如故。

是歲,魏侍中常侍宗愛構逆,太武皇帝崩,[166]乃奉南安王余為帝,改元永平,尋又廢余。殿中尚書長孫竭、[167]尚書陸麗奉皇孫,是為文成皇帝,[168]改元興安。

三十年春正月乙亥朔,[169]會羣臣於太極殿,有青黑氣從東南來,覆映宮上。戊寅,以司空、荊州刺史南譙王義宣為司徒、中軍將軍、揚州刺史。壬午,以南徐州刺史始興王濬為衞將軍、開府儀同三司。戊子,使江州刺史武陵王駿統衆軍伐西陽之蠻。

二月甲子,元凶劭構逆弑帝,崩於含章殿,時年四十七。謚曰景皇帝,廟號中宗。

三月癸巳,葬長寧陵。陵在今縣東北二十里,[170]周迴三十五步,高一丈八赤。孝武帝踐祚,追謚為文皇帝,廟號太祖。案,帝聰明仁厚,雅重文儒,躬勤政事,孜孜無怠,加以在位日久,唯簡靜為心。於時政平訟理,朝野悅目,自江左以來,未之有也。又性好節儉,不好奢侈。車府令嘗以輦𥭗故,改易之;又輦席舊,欲以紫皮緣之。上皆不許,其勤儉率此類也。

卷第十二校勘記 编辑

  1. 鎮西將軍 《宋書‧文帝紀》「鎮」字上有「進位」二字,《南史‧宋本紀》中有「位」字。
  2. 甲戌 上文僅云景平二年,此甲戌竟不知屬何月,《宋書‧文帝紀》、《通鑑》一二0並作「七月甲戌」。
  3. 昔荀中郎二十七為北府都督 「二十七」,《宋書‧謝裕傳》同。《南史‧謝澹傳》作「二十九」。《晉書‧荀羨傳》又作「二十八」,云︰「時年二十八,中興方伯,未有如羨之少者。」
  4. 癸卯 原作「癸亥」。八月己丑朔,無癸亥,《宋書‧文帝紀》、《南史‧宋本紀》中、《通鑑》一二0皆作「癸卯」,為八月十五日,是,今據改。
  5. 丙寅追尊所生胡婕妤曰章皇太后 《宋書‧文帝紀》、《南史‧宋本紀》中及《通鑑》一二0皆繫於八月甲辰。
  6. 冬十一月己丑 是月戊午朔,無己丑,下文壬戌為十一月初五日,疑己丑為乙未之誤,乙未為月之初二日。
  7. 二年春正月丁酉朔 據《朔閏表》元嘉二年正月丁巳朔,此作「丁酉」誤。
  8. 頃旱魃為虐亢陽愆度 「亢陽」,各本作「元陽」,唯徐鈔本作「亢陽」,《宋書‧范泰傳》亦作「亢陽」。《文選》成公綏《嘯賦》云︰「濟洪災於炎旱,反亢陽於重陰。」當作「亢陽」為是,今據改。
  9. 故夏桀引百姓之罪 「夏桀」,《宋書‧范泰傳》作「夏禹」。
  10. 二月乙巳庚子 二月丁亥朔,乙巳為十九日,庚子為十四日,依日序庚子應在乙巳之前。
  11. 丁亥 丁亥為二月朔日,當在上文「乙巳」之前。
  12. 冬十月乙卯 十月癸未朔,無乙卯。
  13. 穆之並稱於高祖 「穆之」兩字原缺,據徐鈔本補。
  14. 僧招賢二法師造 「二」,庫本作「大」。
  15. 三年春正月丙寅 「正月」原作「三月」。三月庚辰朔,無丙寅,《宋書‧文帝紀》、《南史‧宋本紀》中、《通鑑》一二0皆作「正月丙寅」,正月辛亥朔,十六日丙寅,「三」當「正」字之譌,今據改。
  16. 羡之子喬 「喬」,《宋書‧徐羨之傳》、《五行志》五皆作「喬之」。
  17. 閏月乙卯 元嘉三年閏正月辛巳朔,無乙卯。《宋書‧文帝紀》、《南史‧宋本紀》中及《通鑑》一二0皆作「正月丙寅」。
  18. 庾登 《宋書》、《南史‧謝晦傳》、《通鑑》一二0及《世說人名譜‧潁川鄢陵庾氏譜》皆作「庾登之」。
  19. 丙寅以豫章太守鄭鮮之為尚書左僕射 「丙寅」,《宋書‧文帝紀》、《南史‧宋本紀》中、《通鑑》一二0作「戊午」。二月庚戌朔,丙寅、戊午皆在二月,下有庚申,以日序推之,疑當作「戊午」為是。又「尚書左僕射」,《宋書》、《南史‧鄭鮮之傳》及《通鑑》皆作「尚書右僕射」,萬斯同《宋將相大臣年表》亦同。
  20. 丙戌 二月庚戌朔,無丙戌,亦不得在癸亥之前。
  21. 蕭欽 《宋書‧謝晦傳》作「蕭欣」或「蕭欣之」,《通鑑》一二0作「蕭欣」。
  22. 劉道濟軍至沙橋 各本皆脫「劉」字,唯徐鈔本有。《宋書》、《南史‧謝晦傳》並云「雍州刺史劉粹遣弟竟陵太守道濟與臺軍主沈敞之襲江陵,至沙橋」,此道濟為劉粹弟,當姓劉,非檀道濟也,今據補。
  23. 超棄衆歸降 「超」各本皆作「退」,今據徐鈔本改。
  24. 丙子 原作「丙午」,二月無丙午,《宋書‧文帝紀》、《南史‧宋本紀》中及《通鑑》一二0皆作「丙子,二月二十七日丙子,是,今據改。
  25. 丙戌 二月無丙戌,三月庚辰朔,丙戌為初七日,丙戌前疑脫「三月」二字。又下文癸未為初四,應在丙戌之前。
  26. 下劉道濟於獄以沙橋之敗也 「劉道濟」各本皆作「檀道濟」,誤,據徐鈔本及《宋書‧劉粹傳》改正。
  27. 乙巳 原作「己巳」。五月己卯朔,無己巳,《宋書‧文帝紀》、《南史‧宋本紀》中皆作「乙巳」,二十七日乙巳,是,今據改。
  28. 冬十二月丁卯 「丁卯」,《宋書‧文帝紀》、《通鑑》一二0皆作「壬戌」,十二月丙午朔,壬戌、丁卯皆在是月,未知孰是。
  29. 正月丁亥 《宋書‧文帝紀》、《南史‧宋本紀》中皆作「乙亥」,乙亥為朔日,丁亥為十三日。
  30. 尚書左僕射鄭鮮之卒 「左」當作「右」,參閱本卷校記[一九]。
  31. 諸葛聞 《宋書‧文帝紀》、《沈曇慶傳》作「諸葛闡之」,《南史‧宋本紀》中作「諸葛闡」。
  32. 詔曰 「詔」疑當作「議」,其下為諸葛聞語,下云「從之」亦可證。
  33. 十二棺 《宋書》、《南史‧吳逵傳》皆作「葬十三棺」。
  34. 戊辰 三月甲戌朔,無戊。四月甲辰朔,二十五日戊辰,疑戊辰上脫「四月」二字。
  35. 散騎常侍袁瑜薦會稽郭世道 「袁瑜」,《宋書》、《南史‧孝義傳》作「袁愉」。「郭世道」,《宋書‧孝義傳》同,《南史》作「郭世通」。道、通形近,必有一誤。
  36. 荊州刺史衡陽王餉錢十萬 「錢」原作「餞」,據徐鈔本及《宋書》、《南史‧劉凝之傳》改正。
  37. 永豐寺 宋本、徐鈔本作「水豐寺」。
  38. 置南林寺建康城南三里 「城南」二字各本皆缺,唯周鈔本有,今據補。
  39. 五月己巳太白經天 《宋書‧天文志》四云︰「元嘉六年五月,太白晝見經天。」疑是一事。
  40. 壬戌 九月丙寅朔,無壬戌。
  41. 毘黎國 《宋書‧夷蠻傳》、《南史‧夷貊傳》及《通鑑》一二一皆作「迦毗黎國」。
  42. 平原令河南成粲 「平原」,《宋書》、《南史‧王弘傳》作「平陸」,《宋書‧州郡志》一云︰「平原令,孝武大明中立。」據此當作「平陸」為是。
  43. 今世之顯轍 「轍」原作「徹」,今據徐鈔本及《宋書‧王弘傳》改正。
  44. 春秋所美 「美」,徐鈔本作「微」,酈校云︰「『微』當是『媺』之誤。」
  45. 六年春正月辛丑祀南郊 「辛丑」原作「己丑」。正月甲午朔,無己丑,《宋書‧文帝紀》、《南史‧宋本紀》中皆作「辛丑」,為正月初八日,今據改。
  46. 癸丑 原作「癸巳」。正月甲午朔,無癸巳,《宋書‧文帝紀》、《南史‧宋本紀》中及《通鑑》一二一皆作「癸丑」,為月之二十日,今據改。
  47. 庚寅 七月辛卯朔,無庚寅。
  48. 十一月己丑朔日有蝕之 十二月戊午朔,非己丑。《宋書‧文帝紀》《五行志》五、《南史‧宋本紀》中及《通鑑》一二一皆云,十一月己丑朔,日有蝕之。此「十二」當為「十一」之誤。
  49. 夏四月己丑 四月丁巳朔,無己丑。
  50. 六月己卯 「己卯」原作「乙卯」。六月丙辰朔,無乙卯,《宋書‧文帝紀》、《南史‧宋本紀》中及《通鑑》一二一皆作「己卯」,為月之二十四日,己乙形近致誤,今據改。
  51. 神州詎可卧理 「理」,《宋書‧王曇首傳》作「治」,此避唐高宗名諱改。
  52. 杜冀 《宋書》、《南史》本傳及《通鑑》一二一皆作「杜驥」。
  53. 壬辰 十月甲寅朔,無壬辰。《宋書‧文帝紀》、《南史‧宋本紀》中及《通鑑》一二一皆作「十一月壬辰」,此「壬辰」上當脫「十一月」三字。
  54. 甲午西北有赤氣中黑如旌旗 《宋書‧天文志》四「甲午」作「癸未」、「西北」作「西南」。
  55. 十二月丙戌太白晝見甲午斬兖州刺史竺靈秀於彭城 十二月癸丑朔,無丙戌、甲午兩日。
  56. 乙亥夜京師火延太社北垣 「乙亥」原作「己亥」。是月無己亥,《宋書‧文帝紀》、《五行志》三皆「乙亥」,十二月二十三日乙亥,是,今據改。
  57. 與虜將庫悉吉戰高梁山 「庫悉吉」,甘鈔本、丁鈔本及《通鑑》一二二作「悉煩庫結」,《宋書‧檀道濟傳》作「悉頰庫結」。又「高梁山」,《宋書‧檀道濟傳》、《通鑑》一二二作「高梁亭」。
  58. 夏四月甲子辛亥太白晝見 四月辛亥朔,甲子為十四日,不得在辛亥之前,日序有誤。
  59. 己卯 原作「己丑」。六月庚戌朔,無己丑,《宋書‧文帝紀》作「己卯」,為月之三十日,是,今據改。
  60. 荒萊不闢督課 《宋書‧文帝紀》「督課」下有「無聞」二字。
  61. 癸亥 十二月丁丑朔,無癸亥。
  62. 辛亥華容公王弘薨 二月丙子朔,無辛亥,《宋書‧文帝紀》、《南史‧宋本紀》中及《通鑑》一二二皆云王弘薨於五月壬申。
  63. 臨川王義慶 「義慶」原誤作「義恭」,據《宋書‧文帝紀》、《宋書》《南史‧劉義慶傳》及《通鑑》一二二改正。
  64. 壬子 六月甲戌朔,無壬子,壬子
  65. 詔有司表盱眙王彭所居曰通靈里 各本皆脫「表」字,今據徐鈔本補。
  66. 蠲復二世 《宋書》、《南史‧王彭傳》作「蠲租布三世」。
  67. 夏四月乙亥乙未雨雹傷牛馬鳥獸 此處有錯簡,夏四月不得排列六月甲戌之後。
  68. 八月癸未封江夏王義恭奉孝獻王祀 《宋書‧文帝紀》、《南史‧宋本紀》中及《通鑑》一二二皆繫此事於十二月庚寅。
  69. 陰平 原作「平陰」,今據徐鈔本、《宋書‧劉粹傳》、《通鑑》一二二乙正。
  70. 道濟欲以五城人帛氐奴為參軍督護 甘鈔本、徐鈔本及《宋書》、《南史‧劉粹傳》、《通鑑》一二二「帛氐奴」下有「梁顯」二字。
  71. 陽泉山 「陽」原作「湯」,據甘鈔本、徐鈔本及《南史‧劉粹傳》、《通鑑》一二二改。下同。
  72. 帛氐奴 「帛」原作「白」,前文亦作「帛」,《宋書》、《南史‧劉粹傳》及《通鑑》一二二亦作「帛氐奴」,胡注引孫愐曰︰「帛,姓也。」據此當作「帛」,今據改。
  73. 臨川内史謝靈運於廣州棄市 《宋書》、《南史‧謝靈運傳》及《通鑑》一二二皆云謝靈運於廣州棄市在元嘉十年,《實錄》繫於九年,不知何據。
  74. 振威將軍梁俊 《宋書‧劉粹傳》、《通鑑》一二二並作「參軍梁儁之」。
  75. 梁俊 見本卷校記[七四]。
  76. 闍婆 各本同,然《宋書》、《南史》記載不一。《宋書‧文帝紀》作「闍婆洲」,又作「闍婆沙達國」,《夷蠻傳》作「闍婆婆達國」,《南史‧宋本紀》中作「闍婆沙洲」,《夷貊傳》作「闍婆達國」。
  77. 天不便足 「足」,《宋書‧王准之傳》作「治」,此避唐諱改。
  78. 訶羅單國 原作「訶諸國」,今據徐鈔本改。《宋書‧文帝紀》、《夷蠻傳》、《南史‧宋本紀》中、《夷貊傳》亦作「訶羅單國」。
  79. 八月壬申 八月丙戌朔,無壬申。
  80. 置南晉壽北巴郡以屬益州 《宋書‧文帝紀》作「於益州立南晉壽新巴西三郡」。孫虨《宋書考論》云:「據《州郡志》,是南晉壽、南新巴、北巴西三郡。」孫說是,此「南晉壽」下當脫「南新巴」,「北巴」當作「北巴西」。
  81. 三月己未 「己未」原作「乙未」。三月壬子朔,無乙未,《宋書‧文帝紀》、《南史‧宋本紀》中及《通鑑》一二三皆作「己未」,為三月初八日,是,今據改。
  82. 六月武昌得古鼎 《宋書‧符瑞志》下云︰「宋文帝元嘉十三年四月辛丑,武昌縣章山水側自開出神鼎,江州刺史南譙王義宣以獻。」與此當是一事。
  83. 河南河西訶羅單國使使貢獻 「河西」原作「西河」,《宋書‧少帝紀》、《大沮渠蒙遜傳》及《南史‧宋本紀》中皆作「河西」,今乙正。
  84. 南郡宗炳 《宋書》、《南史‧宗炳傳》皆云南陽湼陽人,此云南郡恐誤。
  85. 丹楊尹何尚之 「丹楊尹」原作「尚書尹」。《南史‧何尚之傳》云︰「元嘉十三年,彭城王義康欲以司徒長史劉斌為丹楊尹,上不許,乃以尚之為之。」《宋書》及《通鑑》一二三亦同。則其時尚之官丹楊尹,非尚書尹。尚書尹亦為尚書令之誤,尚之官尚書令為元嘉二十八年事。徐鈔本作「丹楊令」,則「令」又為「尹」字之誤,今據改。
  86. 著作郎何承天立史學 「著作郎」,《宋書》、《南史‧雷次宗傳》及《通鑑》一二三皆作「太子率更令」,是。《南史‧何承天傳》云承天於元嘉十六年方除著作佐郎。
  87. 癸亥 原作「己丑」。二月乙未朔,無己丑,《宋書‧文帝紀》作「癸亥」,為月之二十九日,是,今據改。
  88. 慕容延 《宋書‧文帝紀》同,《鮮卑吐谷渾傳》、《南史‧宋本紀》中作「慕延」,《魏書‧吐谷渾傳》、《通鑑》一二三又作「慕利延」,皆為一人。
  89. 閏月戊戌 「戊戌」原作「戊寅」。閏九月壬辰朔,無戊寅,《宋書‧文帝紀》作「戊戌」,為閏月初七日,今據改。
  90. 武都河内林邑並遣使貢獻 「河內」,《宋書‧文帝紀》作「河南王」,《南史‧宋本紀》中作「河南」,皆指河南王慕容延,此作「河內」當誤。
  91. 六月己酉 六月丁巳朔,無己酉。
  92. 辛亥葬元皇后於長寧陵 八月丙辰朔,無辛亥。九月丙戌朔,辛亥為二十六日。然《宋書‧文帝紀》、《南史‧宋本紀》中及《通鑑》一二三皆作「九月壬子」,二十七日壬子,與辛亥僅差一日。
  93. 冬十一月戊午 「十月」原作「十一月」。十一月乙酉朔,無戊午,《宋書‧文帝紀》、《南史‧宋本紀》中皆作「十月戊午」,為十月初三日。《通鑑》一二三作「十月戊申」,十月丙辰朔,無戊申,「戊申」當為「戊午」之誤,然繫於十月不誤。今據改。
  94. 實幽於豫章 各本「豫章」下有「太守」兩字,今據徐鈔本刪。
  95. 己丑殷景仁卒 《宋書‧文帝紀》、《通鑑》一二三云殷景仁卒於癸丑。十一月乙酉朔,己丑初五日,癸丑二十九日,皆在十一月,未知孰是。
  96. 夏四月汝陰獻白雉 《宋書‧符瑞志》下云︰「二月癸亥,白雉見南汝陰宋縣,太守文道恩以獻。」疑是一事。
  97. 五月南徐獻白鷰吳郡獻白雀彭城獻白烏 《宋書‧符瑞志》下與此不合,志云︰「元嘉十八年六月,白燕產丹徒縣,南徐州刺史南譙王義宣以聞。」「元嘉十八年七月,吳郡鹽官于玄獲白雀,太守劉禎以獻。」「元嘉十九年十月,白烏產晉陵暨陽僑民彭城劉原秀宅樹,原秀以聞。」
  98. 冬十月剡縣獻白鳩 《宋書‧符瑞志》下云︰「宋文帝元嘉十八年八月庚午,會稽山陰商世寶獲白鳩,眼足並赤,揚州刺史始興王濬以獻。」疑是一事。
  99. 傅沖 《宋書‧氐胡傳》、《通鑑》一二三皆作「苻沖」。
  100. 刺史劉道真拒破之 「劉真道」原作「劉道真」,今據《宋書》、《南史》本傳及《通鑑》一二三乙正。劉真道於元嘉十四年出為梁、南秦二州刺史,此作「漢川刺史」恐誤。
  101. 萌晉 當從《宋書‧氐胡傳》、《通鑑》一二三
  102. 晉壽太守申坦 「晉壽」原作「壽昌」、「申坦」原作「申悝」,今據《宋書‧氐胡傳》、《通鑑》一二三改。又「晉」上亦脫「獲」字。
  103. 蒨玉 甘鈔本、丁鈔本「玉」字下並有夾注「球字」二字。
  104. 中散大夫裴松之 「裴松之」原作「裴裕之」,下文又稱裴西鄉,當為一人,據《全宋文》一七裴松之《上三國志注表》,松之封西鄉侯,此「裕」當為「松」字之誤,今據改。
  105. 秋八月甲戌晦日有蝕之 八月乙亥朔,無甲戌。《宋書‧文帝紀》、《五行志》五、《南史‧宋本紀》中皆作「秋七月甲戌晦,日有蝕之」。七月乙巳朔,三十日甲戌。疑此「八月」為「七月」之誤。
  106. 十一月丙申 十一月癸卯朔,無丙申。《宋書‧文帝紀》、《南史‧宋本紀》中皆作「十二月丙申」。十二月癸酉朔,二十四日丙申,疑此「十一月」為十二月之誤。
  107. 二月甲戌閱武於北郊 《南史‧宋本紀》中作「二月甲申,車駕於白下閱武」。二月壬申朔,甲戌、甲申皆在是月,未知孰是。
  108. 封第六皇子誕為廣陵王 「六」原作「五」。《宋書》、《南史‧劉誕傳》皆云誕為文帝第六子。庫本正作「六」,今據改。
  109. 六月吳郡獻白龜秣陵縣言白雀見 《宋書‧符瑞志》中作「元嘉二十年四月辛卯,白龜見吳興餘杭,揚州刺史始興王濬以聞。」《符瑞志》下作「元嘉二十年五月乙卯,秣陵衞猗之獲白雀,丹陽尹徐湛之以獻。」疑當是一事。
  110. 二月庚辰 「庚辰」,《宋書‧文帝紀》、《通鑑》一二四皆作「庚寅」。二月丙寅朔,十五日庚辰,二十五日庚寅,皆在二月,未知孰是。
  111. 三月甲戌 三月丙申朔,無甲戌。
  112. 七月甘露降樂遊苑 《宋書‧符瑞志》中作「元嘉二十一年四月,甘露頻降樂遊苑」,疑是一事。
  113. 九月甲申 九月癸巳朔,無甲申。
  114. 冬十月丙子起徐湛之乙亥令之國 十月癸亥朔,丙子不得在乙亥之前,且下文又云「丙子,雷且電」,疑上「丙子」為「丙寅」之誤。
  115. 十一月湘州獻赤鸚鵡 《宋書‧符瑞志》下云,湘州刺史南平王鑠獻赤鸚鵡在元嘉二十二年,然兩者當是一事。
  116. 日在須女十九度 《宋書‧律曆志》中作「日在須女十度左右也」,《通鑑》一二四亦作「日在須女十度」。按何承天據當時觀測歲差所得數值,在上《元嘉曆》表(見《宋書‧律曆志》中)謂︰「爾來二千七百餘年,以中星檢之,所差二十七八度。則堯令冬至,日在須女十度左右也。」《宋書‧律曆志》下《元嘉曆》二十四氣表所載冬至日所在度為斗十四度强,加上所差二十七、八度,得堯時冬至日所在度正為女十度左右。故當以《宋書》、《通鑑》為是。
  117. 後漢四分及魏景初法同在牛二十度 《續漢書‧律曆志》下、《晉書‧律曆志》下、《宋書‧律曆志》中,皆載後漢《四分曆》、魏《景初曆》冬至日所在度俱作「斗二十一度」,是,《實錄》顯誤。
  118. 應在牛十七度 《宋書‧律曆志》中載何承天上《元嘉曆》表及太史令錢樂之、兼丞嚴粲奏,俱以月蝕與土圭測影檢算景初冬至應在斗十七度。此處「牛」顯為「斗」之誤。
  119. 南平王鑠為豫州刺史 「豫州刺史」上原有「九將將軍」四字。《宋書》、《南史‧劉鑠傳》皆未云劉鑠官九將將軍,此官亦不見載《宋書‧百官志》,徐鈔本無「九將將軍」四字,今據刪。
  120. 二月壬戌封第八皇子褘為東海王 「二月」原作「三月」。三月庚寅朔,無壬戌,《宋書‧文帝紀》、《南史‧宋本紀》中及《通鑑》一二四作「二月甲戌」,二月辛酉朔,壬戌、甲戌皆在二月,未知孰是。下文又云「三月乙未」,可知此「三月」當為「二月」之譌,今據改。
  121. 遷南州羣蠻四萬一千口於丹徒 《宋書‧文帝紀》云「移一萬四千餘口於京師」,《通鑑》一二四亦云「徙萬餘口於建康」,此作「四萬一千口」疑有誤。
  122. 八月甲午太白晝見 《宋書‧天文志》四云︰「元嘉二十二年七月,太白晝見。」疑是一事。
  123. 是月開酒禁有年也 是月謂八月,《宋書‧文帝紀》、《南史‧宋本紀》中並謂開酒禁在九月。
  124. 九月乙酉宴於於武帳岡 「宴」各本皆作「建宇」,唯徐鈔本作「宴」,《南史‧宋本紀》中亦同,今據改。又「乙酉」,《南史》、《通鑑》一二四並作「癸酉」,九月丁巳朔,十七日癸酉,二十九日乙酉,皆在九月。
  125. 十月己未太子詹事范曄伏誅 十月丙戌朔,無己未。《宋書‧文帝紀》、《南史‧宋本紀》中及《通鑑》一二四皆作「十二月乙未」。十二月乙酉朔,乙未為十一日。下文侍中彭城王為庶人事在丁酉,為十二月十三日。疑此「十月」為「十二月」之譌。
  126. 與司徒屬王深及弟廣夜中酣飲 「廣」,《南史‧范曄傳》同。《宋書‧范曄傳》作「廣淵」,此避唐諱省耳。
  127. 許耀 《宋書》、《南史‧范曄傳》同,《通鑑》一二四作「許曜」,耀、曜古通。
  128. 老母唯有二厨盛樵薪 「二厨」,《南史‧范曄傳》同。《宋書‧范曄傳》、《通鑑》一二四並作「一厨」。
  129. 熙先先在獄 甘鈔本、徐鈔本皆無下「先」字。
  130. 又請其祖察父默集 「察」,《宋書》、《南史‧孔淳之傳》作「粲」。默即孔默之,南北朝人名後之「之」字,有時可省去。
  131. 默所撰榖梁傳 《宋書》、《南史‧孔淳之傳》皆云︰「默之儒學,注《穀梁春秋》。」聶宗岐《補宋書藝文志》亦云孔默之有《春秋穀梁傳注》。
  132. 劉弘仁 原作「劉仁弘」。《通鑑》一二四引裴子野論作「劉弘仁」。弘仁,劉湛字,見《宋書》、《南史》本傳,今乙正。
  133. 丁卯後魏寇兖豫青冀四州刺史申恬拒破之 二月乙酉朔,無丁卯。三月甲寅朔,十四日丁卯。《宋書‧文帝紀》亦繫此事於三月,據此「丁卯」前當脫「三月」二字。又「申恬」原作「申維」,今據庫本、徐鈔本及《宋書‧文帝紀》、《通鑑》一二四改正。
  134. 乙亥 六月癸未朔,無乙亥。
  135. 九月乙卯 「乙卯」,《宋書‧文帝紀》作「己卯」。九月辛亥朔,初五日乙卯,二十九日己卯,皆在九月,未知孰是。
  136. 上臨試諸生於國學 「諸生」原作「諸子」。張本、徐鈔本、丁鈔本、周鈔本、劉鈔本皆作「諸生」,《宋書‧文帝紀》亦云︰「車駕幸國子學,策試諸生,答問凡五十九人。」宋文帝有子十九人,此云「五十九人」,可知「諸子」乃「諸生」之譌,今據改。
  137. 陳永初中更造聽訟殿 陳無永初年號,此當「永定」之誤。雖史籍未載陳造聽訟事,然《陳書‧武帝紀》下、《南史‧陳本紀》上皆云,陳武帝永定元年十月戊寅,輿駕幸華林園,親覽詞訟,臨赦囚徒。疑造聽訟殿即由此而起。
  138. 春正月壬寅 正月己酉朔,無壬寅。
  139. 蠲除秣陵今年田租米 《宋書‧文帝紀》作「蠲建康、秣陵二縣今年田租之半」。
  140. 十月壬辰 「壬辰」,《宋書‧文帝紀》、《通鑑》一二五並作「壬午」。十月乙亥朔,初八日壬午,十八日壬辰,皆在十月。
  141. 時胡藩有十七子不遵法度 《宋書‧胡藩傳》作「藩庶子有六十人,多不遵法度」。
  142. 閏月己酉 「己酉」原作「乙酉」。閏二月癸卯朔,無乙酉。《宋書‧文帝紀》、《南史‧宋本紀》中皆作「己酉」,為閏月初七日,是,今據改。
  143. 上欲出為丹楊尹 「出為」原作「去其」,今據徐鈔本及《宋書》、《南史‧庾炳之傳》、《通鑑》一二五改。
  144. 令枉直明白炳然 《宋書‧庾炳之傳》作「今之枉直,明白炳然」。
  145. 丁丑青龍見於玄武湖南 四月壬寅朔,無丁丑,五月辛未朔,初七日丁丑。《宋書‧符瑞志》中云︰「元嘉二十五年五月丁丑,黑龍見玄武湖北。」與此當是一事。
  146. 五月己卯 「己卯」各本作「乙卯」。五月辛未朔,無乙卯,《宋書‧文帝紀》、《通鑑》一二五皆作「己卯」,為月之初九日,今據改。
  147. 六月侍中特進太子少傅王敬弘卒於吳興舍亭山 《宋書‧文帝紀》云︰「秋七月壬午,左光祿大夫王敬弘薨。」
  148. 二月己亥 「己亥」各本作「乙亥」。二月丁酉朔,無乙亥。《宋書‧文帝紀》、《南史‧宋本紀》中及《通鑑》一二五皆作「己亥」,為二月初三日,今據改。
  149. 使使祭晉故司空忠肅公何無忌墓 「忠肅公」原作「肅公」。徐鈔本作「忠肅公」,《晉書‧何無忌傳》亦云,無忌謚曰忠肅。今據改。
  150. 壬午婆皇國婆達國並遣使貢獻 二月丁酉朔,無壬午。《宋書‧文帝紀》、《南史‧宋本紀》中並云︰「五月丙戌,婆皇國,壬辰,婆達國,並遣使獻方物。」
  151. 改封廣陵王誕為南郡王 「隨郡王」原作「南郡王」。徐鈔本及《宋書‧文帝紀》、《南史‧宋本紀》中皆作「隨郡王」,《宋書》、《南史‧劉誕傳》亦云,元嘉二十六年,誕改封隨郡王。今據改。
  152. 建寧將軍王玄謨 「建寧將軍」,《宋書‧文帝紀》、《南史‧宋本紀》中及王玄謨本傳皆作「寧朔將軍」,疑當是。
  153. 咸荷擔而立 「擔」原作「檐」,據徐鈔本、丁鈔本及《南史‧宋本紀》中改。
  154. 婆達國 原作「婆皇國」,據庫本、徐鈔本、周鈔本及《宋書‧文帝紀》、《南史‧宋本紀》中改。
  155. 丁巳婆皇國河南國並遣使貢獻 《南史‧宋本紀》中作「丁巳,婆皇國;戊戌,河南國並遣使朝貢」。
  156. 壬子 原作「壬午」。五月甲申朔,無壬午。《南史‧宋本紀》中作「壬子」,為五月二十九日,今據改。
  157. 八月癸酉梁鄒斬司馬順則 「癸酉」,《宋書‧文帝紀》、《南史‧宋本紀》中並作「癸亥」。八月癸丑朔,十一日癸亥,二十一日癸酉,皆在八月。又據《宋書》、《南史》「梁鄒」下當脫「平」字。
  158. 徙彭城流人淮西流人於姑熟合千餘家 《宋書‧文帝紀》、《南史‧宋本紀》中皆作「徙彭城流民於瓜步,淮西流民於姑孰,合萬許家」。疑《實錄》「徙彭城流民」句下有脫誤。
  159. 是歲魏正平元年也 「正」原作「西」。正平乃魏太武帝(拓跋燾)年號,徐鈔本及《南史‧宋本紀》中不誤,今據改。
  160. 二月卯未雷且雪 「乙卯」原作「乙未」。二月庚戌朔,無乙未。《南史‧宋本紀》中作「乙卯」,為二月初六日,今據改。
  161. 戊午 原作「庚午」。是月無庚午,戊午為初九日,今據《南史‧宋本紀》中改。
  162. 訶羅國遣使貢獻 「訶羅國」,《宋書‧夷蠻傳》、《南史‧夷貊傳》上並作「訶羅單國」。
  163. 省大司農太子僕廷尉監官 「省」字原缺,據徐鈔本補。又「官」原作「宮」,據庫本及《宋書‧文帝紀》、《南史‧宋本紀》中改。
  164. 以平西將軍秦河二州刺史吐谷渾拾寅為河南王 「平西」原作「西平」,據《宋書‧文帝紀》、《南史‧宋本紀》中乙正。「吐谷渾拾寅為」六字原作「封」字,今據徐鈔本刪補。
  165. 十二月戊申黃霧四塞 「戊申」,徐鈔本、《南史‧宋本紀》中作「戊辰」。是月乙巳朔,初四日戊申,二十三日戊辰,皆在十二月,兩者必有一誤。
  166. 太武皇帝崩 原作「太國皇子」,據徐鈔本改,《南史‧宋本紀》中亦同。
  167. 長孫竭 當從《魏書‧世祖紀》下、《南史‧宋本紀》中、《通鑑》一二六作「長孫渴侯」。
  168. 文成皇帝 原作「魏武皇帝」。據庫本、徐鈔本及《魏書‧高宗紀》改。
  169. 三十年春正月乙亥朔 「乙亥」原作「乙未」。按《二十史朔閏表》是年正月乙亥朔,《南史‧宋本紀》中不誤。今據改。
  170. 葬長寧陵陵在今縣東北二十里 《元和郡縣圖志》二五云,長寧陵在縣東北二十二里蔣山東南;張敦頤《六朝事跡編類》十三卷下引《圖經》云,宋文帝陵隸縣東北二十五里。